供应商管理制度『推选』(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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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二篇】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对档案信息的要求,促进档案向生产力转化,首要的任务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摆脱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树立有利于档案与经济结合的新思想、新观念、使我们的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与面临的形势相结合。

(1)提高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建档案是潜在生产力”的认识,增强档案意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向生产力的迅速转化,已经成为现代生产力中最活跃和最主要的推动力量.是形成现代国家综合国力的核心,是兴国之本,富国之源。充分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增强科学意识,把城建档案管理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档案干部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振兴城建档案工作,要改变过去凭经验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手工操作进行管理,逐步实现城建档案现代化管理。

城建档案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城建档案在生产力要素中的功能,充分认识自己的工作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加速城建档案信息由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为自己的时代使命。

(2)深化对档案基本功能的认识,增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意识。档案是一种多功能的信息资源。档案有本源性信息的功能、知识功能、文化功能、再生功能、商品功能等等。对我们城建档案工作者来说,要着重加深对城建档案知识信息功能和商品功能的认识,提高对城建档案在生产力要素中的功能的认识。

城建档案还具有商品功能,城建档案作为人们从事科研,生产建设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的一种介质。它虽然不具有商品属性,不能作为技术商品流通。但是,其复制品可以进入技术信息市场,作为商品出售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建档案具有商品属性。当前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商品进入技术市场,城建档案作为科学技术的一种载体也相应地进入了技术市场,例如:城建档案的复制品可以作为技术商品实行有偿服务(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探等成果就是有偿提供的);可以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成果信息;可供技术出口;可随产品出售作为产品维修依据。

城建档案工作者要增强城建档案信息观念和商品经济意识,千方百计使城建档案的复制品随技术转让、出口打入技术信息市场,使城建档案发挥经济效益。

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就是用科技的思想、组织、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得最佳的工作效率,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主要抓三个方面的工作:

(1)建档工作现代化。即以当代的先进科学技术装备城建档案工作,实现工作手段现代化。从目前国内外的情况看,主要是采用电子计算机、缩微机等现代化设备,用于存储、检索、复制档案及各种管理数据的统计分析等。例如,建立计算机的检索系统、编目系统、借阅管理系统、统计系统、库房管理系统、财务从事行政管理系统,并逐步实行计算机联网,形成地区性或全国性的网格系统。

档案缩微化也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发展的趋势,目前为了解决档案数量的急剧增长和载体的不断老化,以及由此而来的档案保管和使用上的`矛盾。缩微技术在档案部门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它能保持档案的原貌,大大缩小档案的体积,节省存储空间,便于保管,有利于保护档案原件,延长档案的寿命,成本低,保存期长,不易损坏变质。此外,声像技术、现代化档案保护技术的作用,也是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内容,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力保证。

(2)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实现档案工作管理现代化,要求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管理思想现代化。就是要确立管理科学化、高效化、系统化的思想。二是管理组织现代化。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完成管理目标的工具,要求城建档案组织机构系统必须目标明确,任务清楚,信息灵通,相对稳定,管理效率高。三是管理方法现代化。采用现代化决策方法,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经营责任制度,达到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目标实现的目的。四是管理手段现代化。改变过去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的方法,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综合管理手段,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实现城建档案工作标准化,也是对档案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城建档案名词术语、档案检索分类、主题与标引、著录格式、缩微、库房建筑、档案装具、组卷的方式方法等方面。都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使城建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3)档案干部现代化。人是管理中最活跃的因素,档案工作机构由人来组成,现代化的工作技术由人掌握,管理的职责由人来完成,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由人掌握和执行。要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首先要实现档案干部的现代化。为此,必须大力加强教育,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企体档案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政策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科学兴档的一项战略措施。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对城建档案干部的素质尤其是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建档案干部除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系统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档案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学习掌握现代化的科学知识,学习城市建设各项专业的基础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外语等。城建档案干部只有具备广泛的知识,才能有应变能力,富于创新精神,才能在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中加速城建档案向生产力转化方面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大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是加速城建档案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条件。

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健全各城市城建档案信息库一城建档案馆。认真做好城建档案信息的储存、整理、分析、传播、输出和信息反馈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抓好城建档案信息输入、存储工作。这是建设城建档案的收集工作,不断丰富优化管藏。

(2)抓好城建档案信息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这是开发城建档案信息手段。档案信息检索工具越完整、越科学、档案信息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越深越广,检索时间就越短,查全率、查准率就越高。

(3)要抓好城建档案信息输入、传播工作。这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的目的。为此,要增强信息观念,树立城建档案工作应服从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服务范围上,由内向外结合转变;在服务方式上,要由封闭、半封闭向开放型转变;在服务方法上,要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改变“消极守摊,被动应付”的局面;在服务手段上,要由手工操作向现代化手段相结合转变,要采用电子计算机、缩微照相、静电复印、光盘等先进技术,及时准确地输出、传播档案信息。在服务内容上提供一次文献向提供二次、三次文献转变。这是今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方式。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五篇】

●xx谈判部是代表公司统一采购商品和确定供应商的唯一部门

●在确立合同前,供应商须向谈判员提供其厂商资信材料,商品的有关证明及特殊商品政府要求的其它证明(供应商须备有传真机,否则不能合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复印件。

☆质量检测合格证/卫生检疫合格证/进京销售许可(对外埠产品)/商检证书(对进口产品)。

●xx超市总部供应商合同,对xx超市各店均有效。供应商和xx超市及其各店均需遵守执行。

●合同经双方确认后,谈判部将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及合同条款的谈判结果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供应商在xx超市唯一一个"厂商编码"(同一供应商供应xx超市不同部组单品,仅在"厂商编号"前加部组号以示区别)。

●xx购销单品清单为合同的重要附件,该附件为xx超市选购供应商具体单品的依据,是对确认每一单品基础信息的全面描述。

●购销单品清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确认后谈判部将单品基础信息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每一供应商的每一单品在xx超市唯一一个"单品编码"。

●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其供应的单品基础信息(单品调整或包装/规格/价格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谈判员,以便及时更正购销单品清单,变更电脑系统记录的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单品基础信息。这样就会保证订货、收验货、对帐及结款的顺利,提高双方数据的准确和效率。

●双方确认合同后并非承诺购买,商品的采购需通过店订货单进行。如对合同或购销单品清单有疑问请与谈判员联系。

●有关商品及商品促销的所有问题,供应商应与谈判员联系解决。

●谈判部每星期一、二、四、五为供应商洽谈接待日。为提高效率,请与谈判员预约洽谈时间。

●为节省往返时间,供应商及其单品基础信息变更和促销确认请尽量以传真形式通知谈判员。

关于订/送/验收货

●店营业部门依据谈判部传送的供应商及单品基础资料,根据店内销售及库存情况向供应商发送订单(订单须是电脑打印,手写订单无效)。

●订单须以传真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非传真方式供应商可拒绝送货,并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要按订单及时备货并按要求时间送到订货店的收货组。

●供应商必须按订单送货,与订单不符收货部拒绝收货,商品质量有问题拒绝收货。同样错误不允许重复发生。

●订单传真不清楚或订量不清楚,请与店指定人员联系确认。临时货量不足或断货,请及时向各店营业主管或经理反映,协商解决方案。长时间(15天以上)断货或供应商已停止生产供应的单品请提前一周向谈判员反映,以便谈判在电脑系统内及时终止,店营业不再订货。

●收货完成后,供应商请在订/验货单上签字确认。有退货请确认退价、量、额后,在退货单上签字。并记录订/验货单、退货单的流水号。

关于对帐和结款

●店财务部核算员负责与供应商对帐业务。

●在结款日前15天开始对帐。对帐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到12:00。

●为节省时间,请供应商在对帐期以传真形式向核算员报数,在确认核算员收到传真后的最晚第三天核算员须向供应商电话答复数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双方应预约时间详尽核对。

●对帐完成后,请按双方核对的数额开具增值税票,并请供应商在结款日前至少7天将税票送至财务部,以保证按期结款。

●供应商第一次办理结款,请提供:

☆公司授权的结款代表人的证明,包括公司抬头的信纸、结款代表人的姓名和签名、盖有公司章。

☆结款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有公司章(A4规格纸张)。

☆供应商的开户行及帐号。

●供应商发生退票,请用公司抬头的信纸说明支票作废原因,并加盖公司章,同时交纳10元手续费。财务部收到作废支票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重新开具支票。

●供应商支票遗失,请立即到xx超市开户行挂失。如支票未被冒领,自供应商报告之日起30天后财务部重新开具支票。

关于工作划分

●谈判部谈判员负责:供应商的签约、终止,单品的新增、终止、变价等变更,促销,赞助费用。

●财务部负责:核收区谈判部谈判员与供应商确认的各项赞助费用。

●店营业/收货组的营业员/主管负责:订货、验货、退货。

●店财务部核算员/会计负责:对帐、结帐、赔偿。

●店营业经理负责:长期租用店内堆头、店内广告。

供应商在以上各环节遇到问题可投诉于谈判部:谈判经理/区经理;店内:店长。

关于业务其它要求

●我们合作双方都希望向顾客提供最低价优质的商品,这样可以赢得更多的顾客。对于我们双方,这就意味着销量的增加和生意的提升。为此,xx超市必须拥有最低成本。

●为推动店内销售,xx超市要求供应商积极参与促销,并支持xx超市的`促销活动、新店开业和店庆等到活动。

●xx超市希望供应商和谈判员就商品调整、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方面多加交流和建议,并愿与供应商分享销售业绩和市场信息。

●xx超市要求供应商在合作上必须诚实,提供的所有资信和证明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到店的商品必须与谈判员洽谈选定的商品一致。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或政府专业部门检查处罚的,造成xx超市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补偿。xx超市并视严重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加重处罚或终止合作。

●xx超市规定所有业务洽谈必须与谈判员在公司的谈判间进行,所有业务活动公开。

●xx超市为保护我们合作双方的利益和顾客的权益及员工队伍的清廉,所有业务活动公开透明。

●xx超市相信供应商给予谈判或营业员工的任何好处(如回扣、礼品或其它好处)都会导致双方经营成本的上升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我们不希望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xx超市规定:

☆凡xx超市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不得出于个人利益从与xx超市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收受任何礼品、小费、现金等形式的馈赠。这些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有价证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供应商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

☆该规定请供应商支持配合。如供应商出于自身利益贿赂xx超市员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作。如xx员

工出于个人利益向供应商索要或利用权力压制供应商的正常合作,请直接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赞助xx超市的任何费用,都须有谈判员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xx超市的收费单据,供应商凭此单据到财务部交纳确定的费用,财务部收讫后在收费单据上核章并向供应商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将财务核章的收费单据交给谈判员,谈判员将此单据粘贴在合同中。谈判员未填收费单据或财务部未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有权拒绝交纳。

☆未按时限交纳的费用,总部凭确认的合同或收费单据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关于供应商建议或投诉举报

●xx超市愿意听取接受供应商对双方业务合作有帮助、生意有提升的好的建议或意见。

●xx超市对供应商利益的维护,就是各级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合同、协议、单据及公司的规定。供应商对不执行的员工、部门可写清事实向公司稽核部投诉举报。公司对所有投诉举报内容(信件、陈述、举报人等)高度保密。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六篇】

为切实加强店内仓库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减少损耗、提升进出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所有商品仓库,包括联营及otc仓库,不含赠品仓、团购集货仓、物料仓、设备仓。

所有商品仓库内只允许存放商品、场内赠送赠品(试吃试用品),不得出现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进出仓库需两人同行,严禁无证人员进入库区,严禁非本店员工、促销人员借用本店人员工号牌卡进出仓库;

2、二楼大仓入口防损人员负责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所有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都需留下工号牌卡;

3、门店设有加货专用车,禁止普通购物车进入仓库,仓库门岗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二楼大仓实行定点开放制,非开放时间禁止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仓的,需由分管业务主管向防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5、otc精品仓库仅限总台人员出入

三、台帐与责任

1、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分管商品品类设定仓库责任区,责任到人、到货架;

2、所有仓库的管理,处长为部门负责人、课长为区域负责人、员工为货架第一责任人,促销员负责协助整理工作;

3、各仓库货架责任人负责本货架商品的现场管理、三信管理、台帐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货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查询商品由对应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管理;

5、赠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赠品按所属品类、品牌由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

6、otc精品仓库由总台负责管理,所有商品应建立仓库库存管理台帐。商品短少由货架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四、库区商品管理

1、仓存商品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封箱储存等原则;

2、分类存放原则:

①各部门仓库应设单位的赠品存放区、查询商品存放区,与正常商品区别存放;

②仓库应按公司新分类原则按货架、层板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出现混放现象;

3、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商品的进出应按商品进货时间、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和提取,以确保商品品质;

4、封箱存放原则:

①仓库储存商品应整箱存入,如在上货过程中出现零散商品的,应用大小合适的纸箱、封箱后存放,并将商品码、商品名称、数量标于外箱上;

②商品存放尽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种数不得大于3个,同时应在外箱标明商品码、品名及数量;

③禁止商品开放存放、严禁使用购物车、购物篮、周转知筐存放商品;

④外箱破损的`商品,应及时更换外箱,以减少商品储存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损耗;

5、所有商品应离地离墙放置,离地不少于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时应将重量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压坏商品;

7、易碎商品应在外箱上标注“易碎”标志,以提醒员工搬运、上货时轻拿轻放;

8、货架商品的存放应确保外箱外侧面拉平,无通道两侧凹凸不平的情况出现;

9、货架顶部存放商品应注意高度,离灯带距离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仓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间间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据商品的承压能力和商品特性确定,并以提取方便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还要防晒、防雨淋;

11、商品拿取应轻拿轻放,如因人为原则造成商品损失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应单独存放,用红色封箱带封箱后,应在外箱注明商品码、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变质等商品应单独存放于查询区,根据商品属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质情况及保管要求(如蛋类需每日清理,百货可按月清理);

14、买断破包不可换货商品应做好商品记录,每月结转次日由业务处提交清单及处理意见,经经理室审核后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商品积压;

15、各部门应保证库存货架之间的畅通,不得以库存大为由在通道内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货架间通道及仓库主通道;

16、所有部门不得将商品存放于消防黄线范围内; 17、各部门应重点关注易失窃商品的储存情况,重点商品、贵重商品应在货架上放置库存卡,登记商品进出情况;

18、各部门应保持库存卫生清洁,不得在仓库内大量存放纸箱、每日应安排人员进行库存卫生清理工作;

19、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区域内,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贴退货单据;

20、食品、生鲜商品的储存,应关注其储存条件,避免因保存不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1、门店允许供应商活动用道具临时存放于仓库内,但应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清理出门店;不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陈列架不得长期滞留在仓库内;防损部门有权定期(每月末)清理;

22、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项

1、严禁无证人员进出仓库

2、严禁在仓库区使用明火

3、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放置非加货专物车;

4、严禁商品开放储存

5、严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仓库内;

6、严禁一人单独进仓;

7、严禁商品着地存放;

8、严禁堵塞通道

9、严禁在消防黄线内放置任何物品;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供应商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调查

第三条:工厂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收集市场信息,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材料相关的供应商信息和供货价格,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记录和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已建立的供应商调查问卷数据。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开展直销等

2、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

3、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状况。

4、供应商的技术专长。

5、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正在寻找找到潜在供应商的方法。

1、工厂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沟通记录。

2、供应商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引进工厂固定供应商。

5、销售代理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六条:所有愿意与工厂建立供货关系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编制供应商调查表,并随时填写,作为供应商评估的依据。

第七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与工厂有供货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与供应商的各项供货关系,并及时在供应商调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不断评审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供应商应遵守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合法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并验证质量体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满足工厂所需物资和应急物资的供应。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同等价格下质量更优,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更便宜。

6、供方提供的所供材料的样品均经检验合格。

7、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应调查其制造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1、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评审组由采购总监、质量总监、技术总监、财务经理组成。

第12条:供供应商审查的材料。

1、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能力、分销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购买价格的稳定性、相对购买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应急物资的生产周期、订单周期、交付周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等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稳定性、安全措施等

第十三条:对于工厂临时提供的供应商,且供应材料总额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采购部直接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工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现场评估,并准备评估结果。

第15条:供应商审查时间。

1、一般供应商的一般评审周期为一年。

2、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审查一次。

第四章: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采购方应将合格供方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工厂在采购时首先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研究。

第十七条:采购部编制的《合格供方名录》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采购部根据评价得分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根据评价等级分配采购数量。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五章:供应商评估

第二十条:采购部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按照不同的频率进行评估。

第21条:评估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制度,满分100分。

1、90~100为一流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得分低于4、70的供应商不合格。

第22条: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23条:考核频次。

重点、重要物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要求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供应商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要求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小组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购或减少采购量。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终止采购。

5、买方应书面通知供应商评估标准和结果。

第25条: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保存合格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产品不合格,应警告供应商。如果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选择另一供应商或在产品质量改善后进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资格,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工厂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工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适用。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实施后,原相关系统自动终止

供应商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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