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管理制度怎么写优质10篇
选煤厂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环境保护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如何确保有效执行?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选煤厂管理制度怎么写”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1
一、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
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间
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由防灭火隐患排查科室组织成员于5日、15日、25日对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全方位隐患大排查。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内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违”现象。
6、查矿井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以及矿井防火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情况。
7、要从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的进行排查。
四、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确实加大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地面、井下、外因、内因各方面进行预防。
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积极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依法推进XXX公司选煤厂【以下简称:选煤厂】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工劳动过程中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煤厂下属各车间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履行原则:
(一)各层次的职业健康工作遵循“一把手”总负责的原则。
(二)各车间及相关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按照“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有效防范职业病。
(四)上级对下级职业健康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责任。
第四条对由于未认真落实职业健康责任制导致的不良后果,按照X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二章主要领导职业健康责任制
第五条X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职业健康工作总负责,全面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二)审定批准并保证职业健康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按规定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条主管职业健康的分管领导
(一)在董事长及选煤厂厂长的领导下,组织检查、落实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工作。
(二)组织制定、批准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职业健康工作方案并督促执行。
(三)督促检查各科室、车间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主持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组织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督促开展演练。
(六)组织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第三章部门职业健康责任制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一)监督检查相关科室、车间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按操作规程执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编制职业健康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及改进措施。
(三)督促本单位建立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指导本单位及时研究有关职业健康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五)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对职业健康有损害的隐患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调度、职业健康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六)组织职业危害隐患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劳资部门
(一)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职业危害。
(二)负责劳动者岗前及离岗时的体检工作。
(三)负责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负责调整职业病禁忌者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供应部门
(一)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二)负责为劳动者采购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三)负责为劳动者发放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账
第十条通风检测部门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检测标准、检测地点、检测时间负责日
常的职业危害监测和定期检测。
(二)负责登记统计各项职业危害数据。
(三)负责维护保养检测仪器,保证检测仪器的.正常使用及精准度。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经费落实及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部门
(一)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二)要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第十三条基建部门
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部
(一)按照规定落实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体检;对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和定期体检。
(二)组织本单位开展职业危害急救、自救等救护知识培训。
(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全力抢救受伤害人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救治情况。
(四)负责登记统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车间主任、辅助队长、书记
(一)组织职工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二)检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整改问题。
(三)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四)监督、检查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保证正确使用。
(五)及时发现并报告职业健康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岗位操作人员
(一)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佩戴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
(三)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四)定期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业危害防护能力。
(五)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健康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宣传部门
(一)负责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工具做好广大职工健康宣传教育。
(二)负责做好上级领导部门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十八条企管部门
负责企业内各单位对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并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XX公司职业健康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胶带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保护板。如果输送机长度超过30m,必须设置人行过桥。
2、带式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时,各重点工作地点,必须设置中间“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的设置位置,一般应在走廊人行道一侧。3条带式输送机共有的输送带走廊,中间的带式输送机在走廊两侧均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线开关。
3、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
4、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清扫器。输送机运转过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换托辊,禁止清理机架和滚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机架上铲煤、扫水、触摸输送带。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护遮板。清理托辊、机头、机尾滚筒时,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5、禁止任何人在带式输送机输送带上站、行、坐、卧、横跨。禁止使用带式输送机搬运工具或其他物件。
6、禁止向滚筒撒煤、砂子、垫草袋等杂物。禁止带式输送机超负荷强行启动。禁止在运行中使用刮滚筒积煤的方法进行调偏。
7、移动式带式输送机走轮应当安装保护罩。禁止操作人员站在移动式带式输送机前进方向的轨道上进行操作。
8、使用电热胶接输送带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9、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转时,禁止正面站人。温度低于零下19℃时,禁止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行。
第二条:刮板输送机
1、刮板输送机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人行过桥。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栏杆。严禁任何人横跨未加盖板的刮板输送机。
2、刮板输送机运行中,发现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必须停机处理,并由司机在按钮上挂“停车牌”。禁止在运行中清扫刮板输送机。
3、刮板输送机必须配备过载保护装置。禁止刮板输送机超负荷启动。
第三条:机动车运输
1、机动车的照明灯、倒车灯、刹车灯和转向灯必须齐全、完好。严禁无照和酒后开车。
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正常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结冰、积雪、积水情况和能见度在30m以内恶劣天气时,不得超过10km/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上下地中?,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和倒车时,不得超过5km/h。
3、机动车辆通过道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一停、二看、三通过。
b、确需在道口停车作业时,作业负责人事前向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待办好所有手续后才能进行。
b、当机车、车辆占用一部分无人看守道口时,机动车不得通过。
4、机动车辆运送手选矸石,应当先将车箱对正矸石仓溜槽,再启动溜槽升降绞车,将矸石放入车箱内。工作人员不得站在汽车上由溜槽口捅矸石。
5、吊装孔装卸货物时,机动车车斗应当对正吊装孔。装货物时,驾驶员应当离开驾驶室,站在安全地带。不准操作人员从高处向车内抛掷货物。
6、机动车装运原煤和各种产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多辆汽车同时装卸,沿纵向前后车辆的间距不得小于2m,沿横向两车辆栏板的间距不小于。
b、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
c、靠近火车直接倒装时,汽车与铁路车辆的间距不小于。
7、机动车装载大型、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载的重量不得超过行车执照上核定的限度。如果确须超过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b、装载货物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并捆扎牢固。
c、指派专人押车,有专人指挥,并慢速行驶。
d、卸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
8、汽车卸货,应当选择平坦填实场地。向坑内卸货时,应当与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车时,应当有专人指挥。
9、使用吊车装卸货物时,应当先检查箱体的底脚是否牢固完好,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10、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行驶中,禁止任何人站在车脚踏板或车帮上。禁止机动车辆停放在坡度较大的地段。
11、检修机动车辆底部,除使用千斤顶支撑外,还必须使用木桩垫实。
12、严禁烟火接近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停止发动机。机动车上必须配备有灭火装置。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照明和烤烘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和集流器放油塞等油水冻结部位(应用热水进行熔化)。严禁排气管及电机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13、装载机(铲车)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尽量避免装载货物爬坡。如特殊情况需爬坡时,载重量不可超过额定量的70%。
b、不得在倾角超过10°的路面上行驶。
c、不得作为远距离运载工具。不得在厂外公路上运输物件。
d、上下坡时,不得换挡变速行驶。下坡时,柴油发动机不得熄火挂空挡行驶。
e、行驶时,除驾驶室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f、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装载机作业范围。配合机械作业的人员,在铲斗停止作业落地后,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14、推土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雨季施工,作业完毕,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平坦地面上,并使推刀着地。
b、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的照明充足。
c、行驶中,驾驶员不得与地面人员传递物件。
d、在陡坡上不得横向行驶,纵向行驶不得拐死弯。
e、悬崖边缘推土时,推刀不准推到边缘。
15、叉车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搬运物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值,不得使用单个叉尖挑物。
b、在大于1/10的坡道上,上坡向前行驶,下坡倒退行驶。
c、不得从事装卸作业。上下坡,不得转向。
d、车上不得载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货叉上或者货叉下或者叉下行走。
e、操作人员不得在司机座位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
f、叉车起升高度大于3m时,注意上方货物是否掉下,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四条:铁路运输
1、选煤厂铁路运输,必须按照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制定站场的安全管理细则和各工种的安全管理制度。
2、厂内的`建筑物、设备和绿化不得妨碍行车视线,不得侵入铁路线路安全限界;已经侵入安全限界的,必须拆除。对于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筑物,在未解决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昼夜警示标志。
3、当检修跨越铁路、路基和桥梁敷设的电线、管道,或在厂房内铁路线上进行有碍于行车安全的设备时,检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事前必须向运输部门值班调度员提出书面申请,经运输值班调度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线路两端各50m处,应设立防护信号,并设专人监护。器具、材料的堆放应当在轨道外侧,距枕木头以外。施工检修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书面通知值班调度员,并拆除防护信号。
4、当检修、施工有碍行车安全时,运输值班调度员应当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立即对该线路采取封锁措施。确认开通前,值班调度员应当取得检修施工负责人书面通知单后,到现场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通线路恢复使用。
5、铁路机车车辆进入厂区,厂内机车车辆出入铁路专用线作业,必须执行闭塞制度。
6、道口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瞭望,及时起落栏杆。禁止闲人在道口房逗留闲谈。
7、扳道员应当遵守“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四程序制度,做好人工联锁。
8、机车运行中乘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按照规定速度行驶。
b、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16字呼唤应答制度,按规定鸣笛。严禁臆断行车。
c、当遇有信号中断、显示不明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立即停车。
d、当蒸汽机车在指定地点清炉和开放汽缸排水阀、放水阀时,注意瞭望,防止烫人和冲击建筑物等。禁止机车通过桥梁、山洞、道口和道岔时向外抛掷炉碴、煤炭等物。
e、内燃机车在进入电力牵引区段以前,司机还须检查机车,确保机车任何部分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f、机车运行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蹬乘。
g、机车停留,设有防溜措施,并有专人看护。
9、调车人员上下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遇地面不平、照明不好或有积水、结冰、障碍物时,不准上下车。
b、遇脚蹬不在内侧或脚蹬不良和无手把的车辆时,不准上下车。
c、不得迎面上车和反面下车。
d、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w,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w。
10、大风、扬沙和沙尘暴天气,司机必须减速慢行,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11、调车人员移动车辆时,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a、摘、接风管和提钩(溜放摘钩除外)。
b、在平车、低边车辆两端、棚车顶上站立行走。
c、调整钩位,或使用脚蹬钩。
d、两人同攀一个梯子或机车前进方向的脚踏板上站3人。
e、在连接器上、端板支架上站、蹲、坐。
f、手扒篷布、绳索、车门、链条和脚蹬在侧架上。
12、调车人员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使用手制动时,戴好安全带。
b、不准走道心、枕木。不准坐在车底下乘凉避雨。不准在钢轨上或枕木上坐卧。
c、推进车辆运行时,负责前方进路的确认,不得途中下车。没有显示开车信号,不准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d、同一条线路两端不得同时作业。两台机车不得同时接近一个进路道岔。
e、按调车作业计划工作。计划不清时,不准进行调车作业;变更计划时,及时向各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并要求复诵核对。
f、执行“要道还道”制度,确保进路正确。
g、不得站在道心或妨碍邻线机车行走的地方显示信号和联系工作。
h、在平车、煤车上瞭望或引导时,站立位置距车边缘距离不得少于1m;在车辆两端站立时,距车端距离不少于3m;线路上方有电车机车高压电源时,不得站在煤车上。
i、值乘小运转或推送车辆时,动车前先试拉手动闸,在前面的车辆上指派连接员确认进路或值乘。
13、机车取送车辆或对货位,在进入装知地点前必须停车,由连接员通知装卸人员停止作业。然后,由检查人员对装卸点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清好道,关好车门,车辆装载符合要求,装卸机械停止作业,装卸人员、取样人员离开不安全地点后,调车人员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14、使用无线调车系统进行调车作业,司乘及调车人员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无线调车设备或带出作业现场。
15、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固定使用的线路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机车调运易燃、易爆车辆时,禁止易燃、易爆车辆与机车直接接触。严禁机车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
16、在电力机车动力线下面的车皮上进行采样或从事其他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任何人攀越电力机车或用长的导电物体接触机车。
第五条:装车
1、装车前,工作人员应当检查车门和拉风,并清扫车底。
2、装车时,绞车钩头挂好后,禁止工作人员站在绳鼻子上和绞车机尾。严禁工作人员在大绳内侧行走或站立。绞车应当按规定车数牵引,不准超挂。
3、使用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4、运转中,发现影响人员及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必须按紧急停车按钮。
5、机车挂重车时,调度绞车或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应当与车辆脱离。
6、无极绳挂钩(俗称铁牛)运行中,不得进行清扫和维护。严禁工作人员在铁牛前进方向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7、调车绞车、重锤和导向轮的四周必须加设围栏。
8、人工捅煤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伸进溜槽内。风力清仓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给煤机下面。检修设备或工作需要时,风力清仓应当停止。
9、平车人员站立的位置距车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m。禁止工作人员在车帮上行走。禁止在平车时拉车。装车时,平车人员不得站在轨道衡上或在轨道下进行检修。
10、禁止机车在轨道衡上启动、停留、紧急制动。机车通过轨道衡时,应当限速行驶。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文明办公、生产制度
一、办公室、调度室
1、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
2、女性上班不宜戴过多首饰,不要浓妆艳抹。
3、应该保持自己办公室的整洁。
4、上班不能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应聊天。
5、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如“您好、请稍等、对不起”等文明用语。
6、上班时间不许吃零食,不许瞌睡。
二、岗位工人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态度端正、积极勤奋。
2、禁止酒后上岗、精神状态不佳上岗。
3、禁止睡岗、串岗、脱岗,上岗玩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
4、员工必须遵守上级管理部门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选煤厂厂区内禁止吸烟,地上不许有烟头、烟灰。
6、上下班走路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第二章领导盯岗制度
1、盯岗人员盯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领导请假,并在安排好顶替人员后方可离岗。
2、盯岗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情况,对“三违”行为要及时做出处文档理以免影响生产。
3、盯岗人员应及时传达并贯彻好上级机关的指示、命令。
4、盯岗人员要认真做好盯岗记录。
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选煤厂生产协调工作,形成以调度为中心的生产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公司计划,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组织完成好全矿煤炭洗选加工任务。
第三条:调度工作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要加强对生产协调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调度部门的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在厂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全厂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日、旬、月完成煤炭洗选加工任务、协调设备检修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权。
第三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班组积极采取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应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第四条:准确掌握全厂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安全质量情况等进行合理调度。
第五条:按时填报生产等各项工作的报表。
第六条: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帐,调度资料要妥善保管。
第七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八条:正确处理好调度通知、调度通报等紧急公文。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计划、生产安全的实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十条:不断完善调度设施,做好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负责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自动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选煤厂用于监测、控制的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监测装置,必须稳定、可靠、准确、灵活。
2、禁止非专业人员对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标定和校准。
3、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所使用的电源必须是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4、从事自动监控的维修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上岗作业。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二、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种类: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法规、职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健康部在公司职业健康科统一安排下负责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厂的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安全基本知识;
3、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劳资科和职工学校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车间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安全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安全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公司定期邀请安监、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安全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安全培训,提高职业安全管理业务能力。
6、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安全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健康部备案。
7、未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选煤厂应每年制定职业安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科。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标准和本厂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为规范全厂停送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程序,杜绝误停、误送、错停、错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使全厂供配电管理提高一个深层次水平,结合五虎山洗煤厂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全厂所属各生产单位
3职责
成立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
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各类停送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计划、审核和监督停送电工作,编制高压停送电计划以及方案和措施,办理或配合办理高压停送电作业票。
各生产车间机电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五虎山洗煤厂生产技术部做好高低压停送电的作业相关程序的管理,负责组织车间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抢修及突发事故处理的低压系统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维修人员按照停送电规程规范操作。
4停送电管理制度及执行程序
(一)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
(二)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以及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三)停送电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我厂各个生产车间配电系统分布比较分散,各车间管辖范围内电气系统由各车间独立控制。为此,我厂进行了如下停送电工作划分。
1.设备安装、维修以及电气进行检修需要将厂级6kv高压主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因停电影响涉及到多个车间生产,必须由厂调度室与35kv变电所进行联系,并由厂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变电所第一种电气工作票。
2.各车间对自己所属低压系统进行检修时,需要对车间内高压柜进行停电,而不需要将厂6kv高压主线路停电且不涉及其它车间工作运行时,由车间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工作票,并开具倒闸操作票。
3.车间对低压电气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以及对用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作业票。
(四)高压电气操作、低压柜内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五)停送电工作票具体填写内容要按照《两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填写。所有涉及到电气系统检修的停电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电气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由开具此次停送电票据的同一人员填写。
(六)高压停送电工作以及在低压配电室带电体附近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穿戴好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七)高压电气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气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操作。每操作完毕一项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正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八)倒闸操作完毕必须检查应使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查看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九)在停电工作时,要确保所有相关的部位均断开,防止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联络柜和互感器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十)停电检修时必须履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匹配的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断开出线端一侧验电,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十一)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母排停电检修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应挂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线。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十二)停送电必须遵循“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必须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柜体明显位置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可设临时防护栏等安全措施。
(十三)禁止越级停电,严禁扩大停电范围,严禁电话预约停送电。
(十四)使用高压绝缘钳夹进行户外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镜,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两个及两个以上车间共用同一条线路时,停电工作必须应由厂调度室提前向各车间协调联系,征得各方同意回复后方可履行停电手续。
(十六)设备检修停电时,在配电室空开进行停电、挂牌,并做停电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关断现场电控箱控制回路的闭锁开关。
(十七)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检修人员在停送电记录本上填写送电申请。送电人员送电后必须签字注明送电时间。车间所有送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车间集控进行汇报。
(十八)送电前应查看现场是否已将短接线拆除,是否一切情况正常。操作完毕后核实是否接触完好,是否供电正常,送电后取掉“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十九)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作业操作。
(二十)对于突发停电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当发生下列特殊状况时,应立即由配电人员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1.用电设备发生火灾情况。
2.人员发生触电等事故时。
3.其他非正常生产紧急情况需要进行停电时。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并按要求进行送电。
第四条管理监督与考核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停送电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将对车间下达整改单,在车间安全考核中给予处罚。
如因违章停送电作业而造成生产延误、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根据机电事故追查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5相关文件
*《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停送电记录》
7附件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安全费用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用在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完善和重大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和杜绝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五章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培训、考核、换(发)证,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七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八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及时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厂调度和安监部门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9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选煤厂管理制度 篇10
机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机电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行政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其岗位的具体责任是:
一、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厂内各项制度,具体做好全厂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对全厂所有的机电进行维修,实行分工到人的管理,确保全厂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督促全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坚决预防和杜绝一切机电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班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抓好各包干区域的设备维修工作、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各随机检修台帐记录。
五、参加矿的逢五逢十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排除。
六、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现场指导工作。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抢修、协助调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监护当事人。
八、积极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管理,日常维修由机电主管全全负责,合理安排检修日程。
二、日常维修方法:维修工人接到维修通知或通过查看值班记录本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三、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由本单位负责安排,每年12月份前编制明年的大中修计划,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实行。
四、计划编制完毕后,将计划下发到检修工段,由检修工段编制检修内容和安全措施。
五、维修工人进行大中修,应填写设备大中修检修内容和技术参数。
六、检修好的设备,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供、备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计划检修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础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配件加工订货制度、配件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行部位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机电动力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先进消耗水平,编制矿洗煤厂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年修改补充一次。
三、计划管理机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定出年、季、月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配件同时需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别通过订货、外协、修旧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要保证生产需要,同时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配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配件必须专用,储备定额资金,不得超过电修厂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四、配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配件图纸的管理,机电动力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配件图纸的审核、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物有所图、物图相符,要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配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设备管理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机电主管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以做很大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五、修旧利废。保证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六、备件管理。配件由仓库统一管理,车间不设库房,配件按一类标准管理,配件收发做到收、卡、物、三对口。每月初统计上月的配件储备情况。自制或外购配件均办理检验入库手续,入库备件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主要配件要加强管理。所有配件入库后采取防锈、反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配件、鉴定后方可发出。
七、搞好清库,查库。对已淘汰的配件、质量低劣及生锈、腐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配件需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备件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范围广的标准,减少配件储备品种,提高配件资金利用率。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反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保证配电室各种仪表显示正常。
二、室内电气设备需检修时,必须先申请厂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
三、进入配电室工作人员,必修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资格资质。
四、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有操作票,指定操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然后放电接地,封住地线。操作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送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要对盘内进行严格检查,定期清扫盘内灰尘,紧固盘内各部件螺丝和弹簧垫,打磨各接触头,调整接触部位。
六、每天要做到清扫室内卫生,保证室内卫生清洁。
七、对电源线和所有负荷温度严格检查,并填写各种记录。
八、以上规定,望机电工要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配电室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
二、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违”。
三、负责配电室内低压供电线路,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并负责正常操作及倒停电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四、熟悉各种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变频器、过热保护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供电线路。
五、在检修配电室内开关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无人在配电室值班时,必须加锁,严防他人进入,防止发生事故。
七、配电盘上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八、严禁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九、配电室各操作手柄和工作必须接触的部分,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按钮。
十、文明生产、清扫卫生,保持岗位清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配电室内抽烟、打闹等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在配电室动用电焊和气割,如需要使用,必须有安全措施和施工措施。
四、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厂内主管厂长带队和签字方可入内,并填写参观内容。
五、分管配电室的电修工,要对盘内开关和各种负荷线进行检查,清扫盘内灰尘,紧固各种螺丝,测量负荷线温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每天要对配电室卫生清扫,保证配电室卫生干净整洁。
七、小班维修电工每天要对配电室各种仪表、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及负荷线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本。
八、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要熟悉全厂供电设备系统图,掌握供电性能及原理。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正规操作,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断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三、非专职电工及非值班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电器设备按钮。
四、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必须设置安全隔栏和护架等。
五、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有可靠的接地。
六、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
七、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有专人及检查无误后和专职操作人员再次确认后通知看管人员送电。
八、希望电修工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定的操作规程。
修理工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洗煤厂整体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机电事故率,特制订一下巡回检查制度:
一、要求分机包台人员,每天要对自己主管的设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设备的螺栓、螺母要完好、齐全紧固,无松动、变形或折断现象。
三、各种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和压力表、流量计、密度计、液位计、料位计等计质,要做到齐全、灵敏、可靠、准确。型号规格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
四、对减速器的检查,箱体、上下箱体结合严密,轴头端密封良好、不漏油。
五、轴和轴承、齿轮和轴配合牢固、不松旷、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六、运转中油池温升不得超过35度,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5度,涡轮涡杆、减速器温升不得超过60度。
七、运转平稳、正常不得有冲击、异常震动及不均匀音响。
八、联轴器检查,检查各联轴器在运行中不得有异常声音,螺栓、垫圈开销齐全。
九、对齿轮传动不得有异常声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无断裂现象。
十、轴承润滑良好,要求油脂适合,运转中应无异常。(1)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5度;(2)乌金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度;(3)铜瓦轴承最高不得超过75度。
十一、对传动装置的检查,型号相符,根数配齐,长度基本一致,不准打滑。
十二、传动链传动,松紧适宜、润滑良好、不摔油,链条与链轮齿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住和撞击现象。
十三、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不漏煤、不漏风。
十四、所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并按工作设备的完好标准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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