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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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变革。原有会计制度上的会计基础、要素确认、科目应用及报告披露等等进行改革和创新,形成新的会计制度。这使得会计制度更完善、更规范化,同时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及财务管理水平,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本文中,对如何完善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给出分析及建议,以形成更系统的会计制度。
关键词完善;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建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xx年初施行,施行效果有好有坏。我们只能客观的分析制度施行以来获得的成果及不足之处,对制度的不妥之处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扬长避短,已完善事业单位的新会计制度。
一、“存货”科目的设置问题与解决方案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活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产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销商品等。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在施行的业务项目或开展其他活动中,将耗用的材料或物料、包装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确认的工具、设备、商品、动植物都计入“存货”中进行计算。这不仅增加了“存货”的数量和种类,同时使得“存货”计算变得琐碎复杂,给核算增加了难度。这种问题的特点是不难解决,但在与繁琐和混乱,更不可推积,一旦推积,将会因为账目的不清而出现鱼龙混杂、偷梁换柱的现象,造成经济的损失。例如,某事业单位中,在非独立核算的的生产经营业务中,其“存货”定义中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作为“存货”账户中的二级科目建账核算,但还在二级科目下进行分支,根据产品的种类,材料的性质、性能上进行划分进行三级及以上的核算,这将导致问题的复杂化,可能会出现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却出现的多次解决,解决方案不同,工作人员之间出现协调问题,扰乱业务的正常运作,导致账务的处理不善出现核算失误、错漏等问题。再者,新制度是规定随买随用的存货不需要计入“存货”之中。然而事业单位可能是偷工减料,对制度进行有意的误解,在不需要计入“存货”中的与必须计入“存货”中进行偷懒,造成必须计入“存货”中的并没有真正的计入,而是记为直接支出账目。在工作上的直接偷懒,将导致账目的根源出现问题。基层的工作人员加大支出项目,这对于事业单位而言是致命性的损伤,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与分析,更是导致预算上的失误,监控与管理制度大大降低。针对以上问题,根源是层次的处理不善及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将新制度“存货”科目下各二级科目作为总账科目,设置“原材料”“半成品”等为一级材料。同时兼顾“存货”作为报表进行严格审核,将随买随用的存货直接以支出的形式进行管理。事业单位的高管对会计人员加大监管力度,对其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以严格的制度规范其业务操作,制定严格赏罚分明的制度,杜绝会计人员的偷工减料,提高核算的能力,在业务上减少错误的产生。
二、非流动投资资产项目核算问题与解决方案
非流动资产是指不能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在新制度中,事业单位针对以上的非流动资产设置相应的核算科目,目的在于清楚的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明确核算,这有利于和流动资产进行明确划分,对于资产的预算,项目的投入,工程的建设有良好的保障,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投资使用率。新制度对于非流动资产的核算问题中,采取了各类资产与相应资产作为对应账户处理的核算方法。简单的说,事业单位中有多种业务需要处理,很多的工程种类,有自建的、正在改建的工程、扩大建设的工程且正在实行的工程等等,以上工程在进行结转时,账户做如下处理:借即事业支出:固定资产;贷即银行存款:非流动资产基金—即固定资产。这就表示事业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固定资产的增加即为固定资产占用基金的增加;反之,若是: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则表明事业单位进行的工程业务中,在建工程减少,那么在建工程占用基金减少。这可以看出,事业单位非常注重资产与基金的问题。其原因分析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对非流动资产基金中规定了两个要点: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2、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虽非常注重各类资产与其对应的资产基金相对应的关系,清晰明确了各类资金的来源渠道及其与之相关的使用情况,但总会顾此失彼,忽略了资金的变换关系,各类非流动资金有明确的来源,却在使用的过程中为工程的需要而不断变换。对于这种漏洞,事业单位可做如下处理:1、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是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增的会计科目之一。同非流动资产相类似,科目核算管理和反应了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及相关的财务情况,但是应增加追踪管理。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明确资金的来源的同时,还需注重追踪资金的变换,明确资金的使用流程。这不仅使得资金的使用透明化,更是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这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是极其有帮助的。2、在会计的账目核算中明确实物的流通与相应使用资金的情况,如在建工程完成施工且交付使用之后,就及时变更为固定资产,相应的在建工程的占用基金也立即转变为固定资产的占用基金,这就间接完成了资产就是资产,净资产即净资产,明确了资产的类别,使账目的处理更为清晰。账目处理就可变更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相应的,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可尝试此种方法,并以此为例,在以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时,或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使用。这不仅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更是提高了经济效益。简单的例子分析为,某事业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拥有的著作权进行长期投资,且该著作权原价值为15万元,但已摊销了2万元。故此,该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应为:借:长期投资13万,累计摊销是2万元;无形资产—著作权是15万。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13万;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13万。如此,账目的核算就清晰明了,逐渐形成一种规模,增强监督管理的力度,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支出类科目的核算问题及解决方案
新制度中,在应收票据贴信息、期末外币账户汇总损益以及应付票据手续费这三项核算账目中,规定的是采用“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进行账目的核算。但是,此举方案与新准则、新制度中规定的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分别界定为事业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支出(或费用)产生了冲突。在事业单位中,贴现息、汇总损益、银行手续费属于占用资金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但却不是业务的经营活动,事业的活动中的产物。这就要求这三项的账目核算应该计入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支出项目,而不是计入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明确的支出科目的划分,进行明确的核算。改革后的方案明确为:应收票据贴现是,借:银行存款,经营支出(贴现息);贷:应收票据,而是借:银行存款,其他支出—利息支出(贴现息);贷:应收票据;期末核算汇兑损益时(以“银行存款”外币账户调整进行分析),改革变通后是采取汇总损失:借:其他支出—汇兑损失;贷:银行贷款,汇兑收益则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汇兑收益;在支付应付票据手续费时,变革借:经营支出(或事业支出);贷:银行存款,而是借:其他支出—手续费;贷:银行贷款。采取变革后的方案,上述三项支出核算问题可得到详细的处理方案,减少冲突,避免事件的麻烦处理,会计人员的核算变得简单明了,尽最大可能规避风险,是核算精益求精。这也是在考验会计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刺激事业单位的发展与变革。我国由市场的计划经济变为市场经济,以适应经济的发展速度,给予市场更多的自由,政府只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而不再是之前的大力干预,这是在扼杀市场的生命力,过多的干预反而使市场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在事业单位中,同样需要变革,有变革才有发展。事业单位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制度,以适应变化莫测的市场变化,同时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问题,事业单位应该在制度的进行中,及时作出总结,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并针对弊端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昧的生搬硬套。同时,培训合格的财务人员,减少在账目中出现的错误,提高账目核算的正确率,也是为资金的预算,项目的产出投出做好明确的规划,结合市场的走向,国家的方针政策,规避风险,以适应当今社会的财政改革。
参考文献
[1]崔伟.基于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的完善建议[J].财会月刊,20xx(13)
[2]黄绍军.关于构建我国政府会计准则若干问题[J].财会通讯,20xx(09)
[3]赵丽娟.基于权债发生制的我国政府会计改革[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xx(1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难以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新《制度》的颁布正是针对原有《制度》缺陷的改进,本文从新旧《制度》的差异入手,并分析因内容改变所带来的相关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变化 影响
一、 引言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勾稽关系明晰的会计科目,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 1997年财政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旧版《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20xx年的《征求稿》均曾对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20xx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原有《制度》的缺陷日益突显,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趋势、财税改革体系已初步完善、多日趋复杂的会计核算和元化的财务信息需求,对《制度》提出更高的需求,基于上述背景,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新《制度》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适应事业单位现状的改变。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变化
(一)适用范围比较
企业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机构,相比之下,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家分支机构。两者虽然目标差异,但两者的功能互补促进了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已开始逐步分类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许多事业单位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获取非财政拨款资金,建立附属企业成为有效的方式。但是因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可能面临多元投资主体、会计业务日渐复杂等实际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界限日趋模糊。因此,划定适用范围显示出财政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宏观把握。1997年旧《制度》总则中第二条明确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20xx年新《制度》总则中第二条修订为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由对比可见,新《制度》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其范围相对于旧《制度》规定的我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扩大,涵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清晰的划定事业单位界限,有利于统一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比较口径。
(二)会计处理比较
1、资产业务的核算变化
事业单位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变化涉及货币资金业务、应收及预付款业务、存货业务、固定资产业务等业务,以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为例,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制度》执行前,多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是按照初始购入金额入账和列示,从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其期间损耗未曾体现,不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所拥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增“累计摊销”科目用于核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其目的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同,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xx)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负债业务的会计核算
负债业务事业单位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科目的改进,包括
(1)基于对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将旧《制度》用于核算借款的“借入款项”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同时,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修订。
(2)明确财政收支线路,将旧《制度》的隶属于负债项目的“应缴预算款”科目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外,按国家政策与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由上述科目及要求的改变可知,新《制度》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明晰化。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合理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在旧《制度》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新《制度》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可理解性。新《制度》删去“收付实现制原则”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和核算原则的概念差异,删去“历史成本原则”更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删去“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拨款是针对特定项目的投入,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的显现,如何用好资金关乎社会发展,因此,必要的原则规定和配套的科目设立显得尤为重要。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影响
(一)对会计制度体系的影响。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突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余和结转细致的划分和设计,以及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余和结转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事业单位逐步与20xx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共同构建具有统一、可比口径的会计制度体系。
(二)对事业单位价值的影响。新《制度》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废除“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激励事业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这也对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资产计量模式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均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难以反映真实会计信息的问题,自20xx年起,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可见权责发生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趋势。
四、结语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事业单位所面对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其从事财务人员必然面临未曾接触的新业务和新情况,会计工作的难度和财务管理风险不断增加,新《制度》的出台正是适应这种变化的政府宏观调整。同时,也体现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正在与企业会计处理接轨,实现社会财务信息的统一比较口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一、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格式九)是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本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方为资产部类,右方为负债部类,左右两方总计数相等。
2.事业单位应先编出本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然后与经审核无误的所属下级单位汇总的资产负债表汇总,编成本部门总的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
收入支出表(格式十)是反映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应当按收支的构成和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收入支出表的附表主要是事业支出明细表(格式十一)和经营支出明细表(格式十二)。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在事业支出明细表中,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分别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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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说明
第一条 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 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5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的唯一合法凭证,是登记明细账的依据。事业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各种税票;
5.材料出、入库单;
6.固定资产出、入库单;
7.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8.往来结算凭证;
9.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等。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事业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1.记账凭证参考格式见格式一、格式二和格式三。(略)
2.记账凭证编制方法
(1)事业单位应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归类整理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列齐全,经复核后凭以记账。制证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2)记账凭证一般根据每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不同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编制一张记账凭证,也不得把几天的会计事项加在一起作一个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主要的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但应经主管会计人员签章。
(4)记账凭证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记账凭证由指定人员复核,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据以记账。
(5)记账凭证应按照会计事项发生的日期,顺序整理制证记账。按照制证的顺序,每月从第一号起编一个连续号。
二、账簿使用要求
1.会计账簿的使用,以每一会计年度为限。每一账簿启用时,应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簿目录”,附于账簿扉页上。
账簿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户目录样式见格式七、格式八。(略)
2.手工记账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除登记收入负数使用外,只能在划线、改错、冲账时使用。账簿必须按照编定的页数连续记载,不得隔页、跳行。如因工作疏忽发生跳行或隔页时,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并由记账人员签名盖章。
登记账簿要及时准确,日清月结,文字和数字的书写要清晰整洁。
3.会计账簿应根据已经审核过的会计凭证登记。记账时,将记账凭证的编号记入账簿内;记账后,在记账凭证上用“√”符号注明,表示已登记入账。
4.各种账簿记录应按月结账,求出本期发生额和余额。
三、错误更正
账簿记录如发生错误,不能挖补、涂抹、刮擦或用化学药水除迹。应按下列方法更正:手工记账发生文字或数字书写错误,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由于记账凭证科目对应关系填错引起的,应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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