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精推【15篇】
处方管理制度精推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风险,维护患者权益,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如何实现更有效的管理?以下小编整理的处方管理制度精推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处方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流通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内从事药品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及医疗机构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处方药的生产销售、批发销售、调配、零售、使用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第二章 生产、批发企业销售
第五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生产销售、批发销售业务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 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第六条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按照分类管理、分类销售的原则和规定向相应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备查。
第七条 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如下: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第八条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第三章 药店零售
第九条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第十条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
第十一条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第十二条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 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第十三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
第十四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第四章 医疗机构处方与使用
第十六条 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医师处方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医疗机构应据此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及门诊医疗的需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药房的.条件及处方药、非处方药的采购、调配等活动可参照零售药店进行管理。
第五章 普通商业企业零售
第十九条 在药品零售网点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的地区,普通商业企业可以销售乙 类非处方药,但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登记,符合条件 的颁发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根据便民利民的原则,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企业也应合理布局。
鼓励并优先批准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与普通商业企业合作在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二十条 普通商业企业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二十一条 普通商业企业的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当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时,应设立专门货架或专柜,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摆放药品。
第二十三条 普通商业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乙类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第二十四条 普通商业连锁超市销售的乙类非处方药必须由连锁总部统一从合法的供应渠道和供应商采购、配送,分店不得独自采购。
第二十五条 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连锁超市其连锁总部必须具备与所经营药品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并配备1 名以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进货质量验收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xx 年1 月1 日起开始施行。
处方管理制度 篇2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患者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降低药品调配错误,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2. 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化的.操作可以提升服务效率,增强患者满意度。
3. 防范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调配导致的法律责任。
4.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有效控制药品浪费,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处方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中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78号文件》中规定的《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企业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且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二、从业人员中,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四、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药店和药架必须卫生整洁。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经营兽用中药材的,应标明产地。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五、建立兽药经营台帐,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六、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销售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兽医开具。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要分类保管,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过期药物登记造册,分开存放,明确标识,不得混放。
处方管理制度 篇4
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患者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降低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2. 提高治疗效果:规范的处方流程能确保药物的'有效成分得到充分利用,提高治疗效果。
3. 维护医院声誉:良好的药品管理能提升医院的专业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4.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关于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避免违规风险。
处方管理制度 篇5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必须凭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处方管理制度 篇6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处方管理制度 篇7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制定《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的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局的处方须经执业医师签字后才有效。
三、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局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别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五、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本院名陈、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年龄、门诊或住院号、科别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
(2)正文:以Rp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人员签名。
六、处方为四色格式:麻醉的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并在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七、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处方自己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假药名缩写或写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4)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
(5)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徐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6)为便于药学专业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
处方管理制度 篇8
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2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处方管理制度 篇9
非处方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药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能确保非处方药从源头到消费者手中的全程质量控制。
2. 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虚假宣传,保证消费者获得真实、安全的药品信息。
3. 防范用药风险:通过专业指导,降低不合理用药引发的.健康问题。
4.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药品管理能提升企业的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处方管理制度 篇10
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患者安全:通过严格的处方管理,可以降低因用药不当导致的医疗事故,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2. 资源优化:合理使用医药资源,避免过度治疗,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3.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防止因处方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运营。
4. 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化的处方管理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处方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处方管理制度 篇12
五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患者安全:规范的处方管理能有效减少药物错误,降低不良反应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 医疗质量:通过合理用药,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3. 经济效益:控制过度用药,防止资源浪费,降低医疗成本,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4. 法规遵从:遵守医疗法规,防止因处方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合法性。
处方管理制度 篇13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该制度涵盖处方的开具、审核、执行、记录和监控等多个环节,旨在实现药品使用的合理化、科学化。
内容概述:
1. 处方权限:明确医生开具处方的资格和权限,如职称、专业背景等。
2. 处方格式:规定处方的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
3. 药品选择:强调合理用药原则,防止过度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
4. 审核流程:设定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规性。
5. 记录管理:规定处方记录的保存期限和查阅规定。
6. 教育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7. 监控与反馈:建立处方监控系统,对异常处方进行追踪和反馈。
处方管理制度 篇14
1. 保障患者安全:防止患者因自行使用处方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2. 提高治疗效果: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用药,提高治疗成功率。
3. 打击非法交易:防止处方药流入非法市场,打击药品滥用。
4. 维护医疗秩序: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处方管理制度 篇15
处方药管理制度文库,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处方药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处方开具规定
2. 药品采购与存储管理
3. 药品调配与发放流程
4. 应急处理与不良反应报告
5. 员工培训与考核
6. 法规遵从与质量控制
内容概述:
1. 处方开具规定:明确医生开具处方的权限,规定处方格式、内容及签名要求,强调电子处方的管理和纸质处方的保存期限。
2. 药品采购与存储管理:制定药品采购程序,确保合法合规;设定药品储存条件,如温湿度控制,防止药品过期或损坏。
3. 药品调配与发放流程:规定药师核对处方、调配药品的步骤,以及患者取药时的确认程序,确保药品正确无误地到达患者手中。
4. 应急处理与不良反应报告:设立紧急应对机制,对药品短缺或突发状况做出快速响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监测药品安全。
5. 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药品管理法规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通过考核确保其熟知制度并严格执行。
6. 法规遵从与质量控制:持续关注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更新,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实施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管理流程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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