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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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处方开具与使用,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防止滥用现象。如何有效执行?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处方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 篇1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患者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降低药品调配错误,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2. 提高服务质量:标准化的操作可以提升服务效率,增强患者满意度。

3. 防范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调配导致的法律责任。

4.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有效控制药品浪费,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处方管理制度 篇2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以及合理使用医药资源。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处方的开具、审核与执行流程

2. 处方的标准化格式与内容规定

3. 处方权限的设定与医生资质要求

4. 处方药物的分类与使用管理

5. 处方的记录与存档制度

6. 处方的监控与审计机制

7. 处方错误的预防与处理程序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守:确保处方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2. 医疗人员培训: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处方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处方开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药品管理: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

4. 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5. 审计与评估:定期对处方进行审计,评估处方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处方管理制度 篇3

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服用处方药,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服用的'安全性确定并公布执行的。

2.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处方药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2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处方管理制度 篇4

1. 保障患者安全:防止患者因自行使用处方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2. 提高治疗效果: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用药,提高治疗成功率。

3. 打击非法交易:防止处方药流入非法市场,打击药品滥用。

4. 维护医疗秩序: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处方管理制度 篇5

五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患者安全:规范的处方管理能有效减少药物错误,降低不良反应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 医疗质量:通过合理用药,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3. 经济效益:控制过度用药,防止资源浪费,降低医疗成本,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4. 法规遵从:遵守医疗法规,防止因处方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合法性。

处方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第六条 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当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第七条 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第八条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九条 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十条 医疗机构根据医疗需要可以决定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第十一条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第十二条 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处方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处方管理制度 篇8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医生开具处方的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该制度涵盖处方的开具、审核、执行、记录和监控等多个环节,旨在实现药品使用的合理化、科学化。

内容概述:

1. 处方权限:明确医生开具处方的资格和权限,如职称、专业背景等。

2. 处方格式:规定处方的格式、内容和填写要求,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

3. 药品选择:强调合理用药原则,防止过度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药物。

4. 审核流程:设定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规性。

5. 记录管理:规定处方记录的.保存期限和查阅规定。

6. 教育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7. 监控与反馈:建立处方监控系统,对异常处方进行追踪和反馈。

处方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增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物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处方点评是根据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合适性(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互相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行干预和改善措施,增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善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 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贯彻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贯彻持续质量改善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行。

第六条 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构成的“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征询。 “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组”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如下科室成员构成。

一、处方点评领导(专家)小构成员:

组长:主管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检查科主任

二、处方点评工作小构成员:

组长:药剂科主任

副组长:药剂科副主任

成员:药剂科具有药剂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师

第七条 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平常工作。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应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科室专家和骨干任成员。

第三章 处方点评的实行

第八条 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九条 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拟定的处方抽样措施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根据,实行综合点评。

第十条 医院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拟定点评的范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阐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状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一条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精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二条 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汇总登记上报医务科每月公示一次,同步按规定予以相应惩罚。

第四章 处方点评的成果

第十三条 处方点评成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四条 不合理处方涉及不规范处方、用药不合适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五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鉴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笔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合适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物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物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晰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模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未注明修改日期,或药物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因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物的;

(十二)无特殊状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状况下需要合适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精神药物、医疗用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等特殊管理药物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规定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规定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鉴定为用药不合适处方:

(一)适应症不合适的;

(二)遴选的药物不合适的;

(三)药物剂型或给药途径不合适的;

(四)无合法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合适的;

(六)联合用药不合适的;

(七)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互相作用的;

(九)其他用药不合适状况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鉴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症用药;

2.无合法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合法理由超阐明书用药的;

4.无合法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步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似药物的。

第五章 点评成果的应用与持续改善

第十八条 医院药剂科会同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成果进行审核,定期发布处方点评成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成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善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发现也许导致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用措施,避免损害发生。

第十九条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善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善措施,并责成有关部门和科室贯彻质量改善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 医院将处方点评成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 医院将处方点评成果纳入有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有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院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用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浮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合法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3个月;限制处方权后,仍持续2次以上浮现超常处方且无合法理由的,由医务部取消其处方权;一种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与培训;对患者导致严重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相应惩罚。

第二十三条 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物、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采用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导致严重损害的,依法予以相应惩罚。

第二十四条 医师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导致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处方管理制度 篇10

处方药管理制度文库,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处方药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滥用和误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处方开具规定

2. 药品采购与存储管理

3. 药品调配与发放流程

4. 应急处理与不良反应报告

5. 员工培训与考核

6. 法规遵从与质量控制

内容概述:

1. 处方开具规定:明确医生开具处方的'权限,规定处方格式、内容及签名要求,强调电子处方的管理和纸质处方的保存期限。

2. 药品采购与存储管理:制定药品采购程序,确保合法合规;设定药品储存条件,如温湿度控制,防止药品过期或损坏。

3. 药品调配与发放流程:规定药师核对处方、调配药品的步骤,以及患者取药时的确认程序,确保药品正确无误地到达患者手中。

4. 应急处理与不良反应报告:设立紧急应对机制,对药品短缺或突发状况做出快速响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系统,监测药品安全。

5. 员工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药品管理法规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通过考核确保其熟知制度并严格执行。

6. 法规遵从与质量控制:持续关注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更新,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实施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管理流程的合规性。

处方管理制度 篇11

处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医疗安全:通过规范处方流程,减少错误和不当用药的风险。

2. 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增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因处方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4. 控制成本:合理用药可以降低医疗成本,优化资源分配。

5. 防止滥用:防止药物滥用和非法交易,维护社会公共健康。

处方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加强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门店中药饮片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人:

中药饮片调配、复核、销售人员

5、内容:

门店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必须从配送公司购进。

门店所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的应有加本公司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执业中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五年备查。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后签字方可发给顾客。

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进行养护。

处方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中规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78号文件》中规定的《兽药停药期规定》等法规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企业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且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二、从业人员中,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三、《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四、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药店和药架必须卫生整洁。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经营兽用中药材的,应标明产地。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五、建立兽药经营台帐,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六、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销售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兽医开具。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七、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兽药要分类保管,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过期药物登记造册,分开存放,明确标识,不得混放。

处方管理制度 篇14

门诊处方用药管理制度是一项针对医疗机构内部流程的重要规定,旨在确保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处方开具与审核:规定医生开具处方的权限、标准和程序,以及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和修改规则。

2. 药品采购与存储:规范药品的'采购流程,确保药品质量,并规定药品的存储条件和管理。

3. 患者教育与咨询:强调向患者提供药物信息,指导正确使用药物,处理药物副作用等问题。

4. 数据记录与报告:明确处方药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以便监控和评估用药效果。

5. 法规遵从与持续改进:确保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评估并改进管理制度。

内容概述:

1. 医生责任:明确医生在处方过程中应遵守的伦理和专业标准,如合理用药、避免过度处方等。

2. 药师职责:规定药师在处方审核、调配、发药过程中的角色,以及他们在患者教育中的作用。

3. 系统支持:描述电子处方系统、药品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在处方管理中的应用。

4. 培训与监督:设立医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强化法规知识和临床用药技能,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

5.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药品短缺、药物错误等紧急情况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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