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热选14篇】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评估、监测和应对机制,确保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目标达成。如何优化执行?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利益输送及其他有损害特定资产客户利益的行为。
公司特定资产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特定资产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确保特定资产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各类资产。
第二条特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应与资产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构建投资组合。
健全性原则
风险控制必须覆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防火墙原则
特定资产管理部应与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自有资产与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等各类不同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分别独立运作。
公平原则
公司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杜绝利益输送行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统、研究资源,同时防范公司其他资产向特定客户资产输送利益,保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第二章公司内控风险控制架构与流程
第三条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市场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和基金运营部总监组成,总经理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执行;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控制决策;负责听取各部门风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建立、实施、保持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以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危险源、隐患,确定危险源、隐患与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
3定议
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隐患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总局16号令: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身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一类危险源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第一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4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批准重大职业健康风险、重大隐患控制措施。
安环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评价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各部门参与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隐患排查工作。
5控制程序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危险源、隐患;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场所的外来人员(包括合同方和访问者)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工作场所的设施(包括外单位借用)使用所产生的危险源、隐患。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应考虑的方面:
危险源识别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隐患排查应考虑人、机、料、法、环等方面。
危险源、隐患特性的确定:
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确定危险源、隐患特性。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部门按此标准确定相应特性。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方法:
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实行三级管理,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班组级采用工作危险分析(jha)。
部门级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重大危险源辨识按gb18218-20xx标准确定。
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班长组织,班组按岗位由全体员工辨识并讨论评审后提交部门确认;部门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挑选部门各类人员,对班组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确定部门的危险源及隐患;公司级危险源识别、隐患排查由安环部组织,人员由安环部、制造部、总务室组成,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进行公司级的`安全隐患排查。
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频率:
危险源辨识通常每年末或年初系统组织一次;班组级隐患排查根据作业活动的特点排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部门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公司级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安环部应排出年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排出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实际工艺与工艺设计的一致性、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控制方法上的缺陷。
危险源、隐患台帐
班组(岗位)、部门、公司(安环部)分别建立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危险源清单未详尽到隐患的,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更新危险源台帐或清单。
班组、部门、公司对隐患排查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
公司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危险源的更新
班组、部门、公司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技术改造项目;
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风险评价
评价准备:危险源、隐患台帐(或清单),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材料。
风险评价方法
对一类危险源采用定性评价法
公司一类危险源主要为:列入危化品目录的危化品为公司一般职业健康风险。
对二类危险源采用lec法
d=lec
式中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危险性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
6相当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
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每月一次暴露
1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灾难,数人死亡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严重,重伤
3重大,致残
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分值
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
>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
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4
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
风险评价人员构成
公司级的风险评价由安环部组织,从各部门抽出较熟悉生产的员工3-5名组成风险评价小组,分别对危险源进行lec法进行打分,安环部汇总,得出总分及平均分。
一般风险、重大风险的确定:
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上的(含3级)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经lec法或风险度评价确定3级以下的为一般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安环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风险评价结果,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和一般危险源清单。;
安环部应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报公司生产总经理批准。
选择适用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风险控制措施的分类
根除危害的措施;
降低或减少后果的措施;
减少发生的可能性到可以容忍或可忽略的水平。
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重大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控制措施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
班组、部门、安全部应定期组织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危险源识别表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
合规性评价记录表
作业活动清单
附二种分析方法
1、工作危险分析(jha)
第一步:选定作业活动
第二步:分解工作步骤
把正常的工作分解为几个主要步骤,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
用几个字说明一个步骤,只说做什么,而不说如何做;
班组集体讨论。
第三步: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和后果
识别思路:
谁会受到伤害(人、财产、环境)
伤害的后果是什么
找出造成伤害的原因(危险)
第四步:识别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人员素质、安全设施
第五步:进行风险评价
第六步: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工艺技术及流程
操作技术、防护用品
监督检查、人员培训
第七步:定期评审。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是一份进行安全检查和诊断的清单。它由一些有经验的、并且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的人员,事先对检查对象共同进行详细分析、充分讨论、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要点并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安全检查分析表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程序
确定人员。要编制一个符合客观实际,能全面识别系统危险性的安全检查表,首先要建立一个编制小组,其成员包括熟悉系统的各方面人员;
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的事故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判别危险源。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列出安全检查表。针对危险因素和有关规章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训以及本单位的检验,确定安全检查表的要点和内容,然后按照一定的要求列出表格。
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
部门:
区域/工艺过程:装置/设备/设施:
分析人员: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主要后果
现在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建议改进措施
本文件修改记录
序号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
批准人
备注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5
盘县见合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试行)
本管理制度按担保业务程序共分为七章,分别是:
(一)受理,客户申请受理与项目立项。
(二)调查,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三)审批,包括项目融资方案审批、担保调查审批、放款审批。
(四)放款,包括面签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发放。
(五)保后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六)风险预警,包括责任划分、处置方式、预警方法和违规处罚。
(七)代偿流程管理,包括风险客户认定、代偿流程、债权追偿、项目终结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
业务完结。
第一章
受理
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客户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发给其担保申请表。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
A、法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
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简历及签字样本;
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
7、贷款卡及密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
8、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
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
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
1、个人简介;
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
3、银行征信报告;
4、工作及收入证明;
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
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
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C、其他组织(略)
(二)信用反担保人的基本资料
1、法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法人的资料;
2、自然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资料。
(三)反担保物的基本资料
1、抵/质押物清单;
2、抵/质押物权利凭证或购置发票;
3、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由公司签约的专业评估公司提供);
4、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财产保险到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购买);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设立抵/质押的决议;
6、其他有关资料。
(四)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并经政府管理机构查询或确认);
3、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
4、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5、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业务主办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签名确认。
业务主办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材料的种类和内容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二章
调查
调查环节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初审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包括企业实地调查和家访调查),获取担保项目、担保申请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结论,即调查报告。
初审结束后,经过一定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如果需要时可向申请企业出具担保意向书。
调查环节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和调查报告。
一、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的信息来源除了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银行、财税、供应商、上下游客户和供电供水等处获取;
对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补充,发现的漏洞、疑点列为下一步实地调查的重点;
二、实地调查:
1、风险部确定一名风险经理与项目经理同时进行实地调查,项目金额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和项目终审人或授权终审审批人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2、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3、实地调查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4、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
三、项目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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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综合分析是在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得出分析结论,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综合分析的要点包括:
1、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
2、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3、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
四、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并认真填写公司统一设计的《项目调查表》(表式附后)。
a)担保申请人的背景情况;
b)项目的基本情况;
c)产品销售及市场预测分析;
d)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e)借款用途计划及还款来源;
f)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g)反担保措施;
h)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j)调查结论。
第三章
审批
一、项目审批流程
1、对于担保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且有效资产最高90%的抵押价值覆盖的项目,其业务审批流程为: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审核→业务副总审批→风险部审批→授权终审人→报送银行审批(融资方案、内部审批意见、担保意向函)→缴纳保费→借款人面签合同文本→落实反担保手续→法务部审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并出具担保函→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资料归档;
除此以外的业务审批流程:基本与上述流程相同,但终审人终审前要经过评审会审议。
2、风险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审查财务数据独立给出额度意见。并按照公司授权执行否决权;
3、法务部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内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给评审会有权终审人签字终审。对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对外合同文本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
二、复议
1、复议项目指公司规定无须上评审会审批的项目,审批未获通过,业务主管提出复议申请的.项目;或是已上评审会,但由于调查资料欠缺或反担保物不足,但资料齐全后尚可考虑审批的项目,此复议项目在评审会上直接由评审委员决议;
2、复议由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申请,风险部组织并召集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
3、对于评审会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鼓励重新复议。确需重新复议的,应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系数,以增加项目重新通过的概率,减少人力物力的重复和浪费;
4、提交给评审会的复议项目业务申报书应简要说明前次的审批意见,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信息;
5、同一笔项目最多只能复议一次。
三、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会)
1、评审会即贷款审批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报批项目和复议项目的审批;
2、评审会组成:见《评审会工作条例》
3、评审会召集程序:
(1)、评审会召开前一天,风险部将会议内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业务部门必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纸质或电子文本发至评审会成员,以便评审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3)、评审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召集人(风险部、总经办)请假。若参会的评审会成员人数未达评审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风险部应另行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审会成员;
(4)、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险经理报告风险调查评估情况;
(5)、与会评审会人员质询,项目经理与风险经理答疑;
(6)、与会评审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7)、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评审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8)、授权终审人根据贷审会意见进行项目终审,对评审通过项目,授权终审人执行一票否决权;
(9)评审会的会议纪要及表决结果视为档案的一部分必须进行归档。
第四章
放款
放款环节包括签订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放款审批、出具放款通知书。
放款审批流程:项目经理→财务部审批→风险部审批→法务部审批→终审人终审
一、签订合同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程序如下:
1、法务部统一拟定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委托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信用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等,公司核准使用后统一由法务部出具,并加盖“合同文本校验章”;
2、需要签订法律文件时,风险经理告知法务部项目融资方案(包括借款主体情况以及反担保措施),项目经理按照法务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做参考,法务部依据上述材料书面告知项目经理以及负责该项目的风险经理需要准备的法律合同文本并拟定相应其他法律文件;
3、需要当事人(包括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企业等)签字盖章时,须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必须同时在现场面签;
4、若借款主体或反担保人要求对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进行变动的,风险经理应立即向风险总监汇报,并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变动;
5、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件在交由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前必须经法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加盖法律审核印章。
二、落实反担保措施
1、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以其合法有效、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提供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应大于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能重复抵/质押,根据审批情况,可同时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不允许有纯信用风险敞口;
2、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是在必要的法律手续齐备后,于放款前由项目经理与风险部共同跟进办理。业务量较大时,风险部可指派专人进行集中办理登记、公证等事宜;
3、反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放款环节中止继续进行;
4、如最终经风险部确认反担保措施无法落实的,由项目经理重新修改融资方案,重新报批;
5、抵、质押物的抵、质押值计算,原则上应以我司签约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给出的书面正式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净值为计算依据;
6、借款主体所有股东、高管及财务主管必须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措施的具体要求:
A、抵押
对抵押物的总体要求是:足值、可变现、且变现能力强,我公司对抵押反担保的具体要求有:
(1)持有红本房地产证的商品房抵押的,应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100%;
(2)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绿本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褐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房地产,仅作参考;
(3)按揭中的商品房能够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的,应该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不能办理的,仅作参考;
(4)担保金额200万以上的业务,红本房产证房产或变现性强的抵/质押物的评估净值必须占借款金额的50%以上,敞口部分可以采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保证方式进行补充,不允许有纯信用敞口,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200万元以下的业务,不规定必须有红本房产证房产作为抵押物;
(5)对于与银行合作的抵押加担保类的融资项目,担保金额可放大到评估净值的100%。但原则上不论是抵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还是直接抵押给银行,抵押物必须办理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抵押登记手续;
(6)以机器设备抵押,必须是产权明晰、价值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设备,购置发票齐全,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应按有关规定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7)以车辆抵押,要求产权明晰,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营运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内,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抵押公证;
(8)以船舶抵押,必须权属清晰,购置手续完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规定到海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9)对于符合抵押反担保条件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除了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外,还应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期限为担保期限加上六个月延长期之和;
(10)承诺抵押、包票留置、海关监管设备等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动产不得以抵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
B、质押
(1)对易保管、易变现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存货可作质押,但必须采用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的形式,反担保额不超过质物评估净值的50%,其价值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评估确定;
(2)应收账款质押。付款方经考察核实必须是诚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必须由借款人、担保人、付款方签署正式的三方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形式的三方协议),付款方必须书面承诺按时将应付款打入担保方认可的账户,担保方应对该账户进行实质性的监管,以保障借款及时归还;
(3)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企业必须是国际、国内或当地知名企业、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或可预见的具有良好发展前瞻性的企业。股权质押企业必须经过出借人或担保方的批准认可,在款项未能按时归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及担保方能够通过参股的方式实现其质押权益;
(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到股票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由第三方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卖出止损点,保障质押人权益;
(5)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采取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
(1)质押物不能满足足值、可变现和变现性强的特点;
(2)不能够找到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托管、监管或者仓管;
(3)难以在质押期间内完好保存;
(4)质押物及其凭证难以辨认真伪;
(5)质押物难以准确的以货币衡量其价值;
(6)其他信息不对称因素。
C、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1)信用反担保人和信用反担保企业的反担保资格的审核条件、提交材料应等同于担保申请人和担保申请企业;
(2)反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如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净值)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应优于担保申请人;
(3)原则上要求担保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鼓励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等采取互保联保的方式作为信用反担保;
(5)个人信用反担保人担保金额的量化标准:
公司原则上只允许以下各类人员进行个人信用反担保。
国家政府公务员、国家公立学校正式教师、市、区级以上医院正式医生、银行正式员工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0万,如已婚并在当地有房产,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50万。
一、担保收费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期限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担保期限不足一年按实际期限收费。保证金应按银行规定比例在公司向银行出具保证合同前缴存。
二、贷款放款审批
担保费缴纳及保证金缴存凭证必须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在放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然后根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由风险管理部出具放款通知书,交项目经理通知银行放款。
第五章
保后管理
一、保后管理的岗位设置
保后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部与风险部双线管理的方式进行,各自按照不同的工作重点进行独立的保后管理。
业务部门:定期走访客户,保持对客户的维护和管理,定期以《保后检查表》的形式向风险部书面汇报保后管理情况。
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制度建设,动态更新台账数据,客户风险分类,对业务部的《保后检查表》独立进行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保后调查。负责安排财务一同对不良业务的清收催收工作
财务部及时向风险部提供客户的还本付息及欠款信息。
法务部主要负责清收与代偿过程中的案件诉讼等法律事宜。
二、保后管理的工作内容
放款后十天内,业务部门必须将完整的业务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到档案室归档,并录入业务数据库,保证后续保后管理介入的及时性,保障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务发生的当月业务部和风险部的保后管理人员开始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化解风险。
对于正常类客户,业务部门保后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客户电话跟踪一次,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每季度向风险部提交《保后检查表》,书面报告保后跟踪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落实还款的资金安排、客户风险分类等。遇到风险,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协助客户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关注类和风险类客户,视业务具体情况和领导批示加强保后管理的频率。
风险部监督业务部门定期进行保后管理,依据业务部门上交的《保后检查表》,结合自身判断,决定是否亲自上门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协助调查。
风险部依据保后管理情况,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类确认,上报公司领导,将动态更新的还本付息信息及跟踪情况登记业务台账。
账务部应及时将还本付息的数据报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人员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并上报公司领导。
发生代偿后,业务移交资产部进入清收程序,如清收不能结清代偿款项,则进入反担保资产处置程序。
三、保后管理的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分类必须遵循真实性与及时性的原则。
(一)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支付担保费用,没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客户不能按时足额还款。
2、关注类:
出现了按时归还借款的不利影响因素,但不会对借款人整体经营造成大的影响,预计到期内能够足额归还借款。
3、风险类:
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及时执行反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二)民间融资(银行委托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并按时支付担保费用的客户为正常类客户。
2、关注类:
利息和本金的偿还出现逾期,逾期时间为一期内(一期为一个月);
申请办理了延期手续,经公司审批通过,且于五天内支付了延期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客户;
3、风险类:
(1)还款意愿不强,无法进行正常的联系沟通,同时不符合延期条件;
(2)申请延期但未获通过,借款已经到期;
(3)在借款合同执行期内或延期期间,不能按约定支付本金、利息和担保费用且时间超过一期以上的客户。
(三)分类管理具体实施:
项目经理依据以上分类标准,动态及时的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定期对所有在保客户进行统一分类定级上报风险部,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对分类的准确性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对于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给法务部,由法务部决定是否起诉或移交财务部进行催收清偿。如需移交财务部进行清偿,法务部应立即移交给财务部。移交给财务部的风险类客户,以财务部为主导全面负责催收清偿,法务部提供法务方面的支持与援助。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应全面及时介入,了解业务情况,制定催收清偿方案并加以执行。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主办业务暂停,无条件配合催收清偿工作。
第六章
风险预警
保后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本公司业务审慎、稳健经营、加强和提高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公司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报风险、明确责任、防止风险蔓延。
一、风险预警责任划分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财务部、风险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公司总经理为第四责任人。
1、项目经理:客户出现风险信号时,业务主办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风险部;
2、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风险信号和具体管理责任,并由部门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处理意见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3、财务(资产)部、风险部:负责对全公司业务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风险信息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预案和风险退出办法、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4、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做出批示。
责任人及各部门应按照风险部下发的风险预警提示、处置意见书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同时风险部负责风险提示、处置意见整改、跟踪督促、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二、风险预警处置方式
预警信号出现后,项目经理要及时汇报,并深入企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1、寻找风险信息源;
2、对风险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3、采取必要的应急保护措施,防范业务风险蔓延。
(1)风险程度较轻,但有必要引起关注的,由风险部提出风险预警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预警提示”表格见附件一。
(2)关注类贷款中风险程度一般,但有继续扩大趋势,由风险部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表格见附件二。
(3)风险程度明显或存在道德风险隐患,由风险部、资产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同时各部门执行总经理下发的新任务。
风险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信号做出风险处置措施下发到业务部实施:
1、加强对客户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存款账户的跟踪检查;
2、帮助客户改善经营管理或财务管理;
3、要求借款人提出更详细的还款计划及相关应急预案;
4、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监控和管理;
5、完善落实担保手续,或追加、更换必要的担保;
6、进一步完善贷款手续的合法性,补齐相关的贷款资料;
7、列入关注对象,调整保后管理的客户类别加大检查频度;
8、收回到期贷款后不再办理继续担保;
9、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或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保护性条款;
10、加强贷款催收,依法向保证人追偿债务或处置融资担保的抵(质)押物,或与客户协商以资抵贷;
11、介入企业改制、兼并、购买、分立、租赁等重大事件,落实我公司债权;
12、与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多种渠道维护我公司债权;
13、依法提起诉讼;
14、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15、其他有助于风险控制的措施。
三、风险预警方法
针对不同还款方式客户,各部门采取不同化解风险的办法:
(一)每月还款客户
对有逾期记录的客户单独建账,台账中应明确客户逾期具体情况。客户所有联系方式、反担保措施、信用担保人联系方式。
风险审核员应于每月的25日到各经办行打印每月等额还款客户还款明细,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客户逾期情况。
1、逾期期限未超过一个月
发现客户逾期,风险审核员应打电话通知客户同时通知业项目经理,综合支持人员催款时间期限:知晓逾期开始七个工作日内。在催款期间项目经理应该积极配合综合管理人员催收款。
风险审核员如在规定时间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八日业务主办应协同综合管理员走访客户,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及逾期原因,同时将以下资料提交至风险部:提交客户联系方式、所能找到客户的住所、反担保措施方案、信用反担保人联系方式。项目经理催款期限:综合管理员移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综合管理人员移交至项目经理时,综合管理人员应通知风险部。
如项目经理在七个工作日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十五个工作日项目经理应把工作移交至资产部,资产管理人员不仅要电话催收同时应走访客户了解情况,认真督促并根据客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二个月
如果客户已经逾期一个月,项目经理应交接手上所有业务配合资产管理人员催收逾期款项,应向风险部提交客户逾期原因、客户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等。如催款一周客户仍未归还逾期款,项目经理回业务部门继续工作,剩下催款任务由资产部派专人负责该客户,并随时向风险部门汇报情况。
3、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三个月
借款人在逾期两期但尚未到三期,资产部门应向风险部提交(1)、反担保措施变现方法。(2)、借款人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还款机率有多大)(3)、对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仍正常只是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询问借款人是否有其他房产,如有考虑拆借。
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三期,这该笔业务由资产部移交至清收组,同时信息综合员将诉讼相关材料送至法务部。该阶段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一次性还款
对一次性还款客户,风险部建立还款提醒表,对到期前三个月客户必须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以文件形式发送给项目经理。
1、到期前三个月
到期前三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每周打电话友情提醒客户其还贷资金准备情况。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上交企业还款计划表。同时给以书面实行给借款人送发《贷款到期提醒通知书》。
2、到期前1个月
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回访客户,了解客户资金具体安排。对于企业基本面较好短期还款出现困难的客户,可上报公司同意后,协调债权人,对主债务予以展期,进行展期审计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展期及期限。
3、到期前十天
到期前十天,项目经理应停止手上所有业务,直至客户按时还款为止。在此期间,项目经理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应在企业蹲点,及时掌握企业还贷资金的筹集情况。贷款到期日,若客户不能还款,则由公司代为偿还。
4、风险类客户的移交和代偿处置
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可能或正在侵害担保债权的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资产部代偿(具体制度见下文)。
四、风险预警违规处罚
对出现的风险预警信息未及时上报,因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致使业务风险未及时处置,使风险蔓延、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具体责任人。
以上措施均由风险部及公司总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必须主动配合、认真落实,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章代偿流程管理
本着“诚信为本,纤毫必偿”的企业核心理念,以及“及早预警、提前代偿、快速处置、减少损失”的经营原则,为保障担保债权如期实现,特制定此办法。
一、风险类客户的认定
1、基于借款人经营的原因,反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责任;
2、借款人存在大额债务,因诉讼账户被冻结、财产被保全;
3、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无正当理由要求贷款展期;
4、借款人主要投资项目失败;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信用卡经常大额透支且逾期支付;
6、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银行或担保单位的后续跟踪检查避而不见;
7、反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被转移、查封或拍卖;
8、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公、检、法机关,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立案调查;
9、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重大案件;
10、借款人出现重大诉讼或产品质量纠纷、内部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纠纷;
11、借款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2、出现其他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原因。
二、风险类客户代偿的流程
风险类客户代偿的基本原则是:及早介入,提前代偿,第一时间控制担保债权,尽量减少代偿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业务部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报告,第一时间报送风险部;
2、风险部根据业务部的报告立即核实,并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意见书报公司总经理,同时抄报业务部总经理及公司业务副总;
3、风险部召集财务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公司总经理;
4、公司总经理决定立即代偿或到期代偿
5、风险部向合作银行发出预警通报;
6、合作银行向客户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
7、合作银行出具代偿通知书;
8、财务部办理代偿手续;
9、银行出具代偿确认书,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三、代偿债权的追偿
1、代偿后,法务部应决定是否立即提起诉讼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财务部应开始进行全面催收,在与客户及反担保人进行初步沟通并对其资产进行初步了解后,资产部应拟定资产清收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就催收情况每周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并抄送法务部。
2、对于需要提起诉讼的,法务部应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及客户的资产情况,配合律师进行诉讼。
3、对于暂时不需要提起诉讼的,由资产部负责全面催收。在催收过程中,资产部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告知法务部提起诉讼,法务部依据资产部的报告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与资产部进行讨论,并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立即起诉。
4、在对代偿客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项目结束
1、最终清偿的,项目结束。
2、进入诉讼的执行阶段后,法院宣布执行终止且资产部门的清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结束,由公司专家评审会对代偿损失进行评估,并按如下规定进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及处罚。
五、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一)代偿损失责任认定
发生代偿以后,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协调展开追偿,清收追偿工作截止时间以每年底公司聘请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经过评审后,确认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代偿责任划分为前期调查责任、中期审查责任、后期审批责任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实行主责任人制度。
前期调查主责任人为经办业务部门总监。承担业务前期尽职调查是否真实,业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保后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的责任。具体经办的主办人、协办人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中期审查的主责任人为风险部总监和法务部总监。承担业务中期调查不实、判断失误、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不当、反担保措施未能监督落实、法律手续不完备、法律文本重大失误、出现重大法律瑕疵等责任。具体经办的风险经理和法律审核员承担连带次要责任。
后期审批的主责任人为终审人。负有判断失误、把关不严的审批责任。业务副总经理、评审会所有参与评审签字的成员均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二)代偿损失责任处罚措施
由于自身能力、业务水平、疏忽失误等客观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岗位调整、下放学习、罚款等行政和经济处罚;由于玩忽职守、串通造假、恶意欺诈、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主观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业务岗公司直接予以辞退,管理岗直接降为业务岗,领导层建立引咎辞职机制;情节非常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第八章
业务完结
客户还清贷款本息,结清所有欠款、费用等债权债务关系,分别到银行和我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退还权利凭证,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质物后,业务完结。
客户到我公司办理业务结清手续时,应持有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贷款结清证明》和《贷款账户还款明细清单》,财务部应在《业务结清单》上签字证明贷款本息费用全部结清,方能确认业务完结,风险部等其他部门方能办理退还权利凭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等后续手续。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第五条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投资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项目组成员有不同人员担任,人员之间保证相互独立。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并评判各投资项目;项目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和项目分析报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明示股权投资过程中各种禁止性行为。
④多重监控和反馈。投资部负责人对项目组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③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建立完整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防止出现帐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第六条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分工协作
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分工协作
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执行总裁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分工协作
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1、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2、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3、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5、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公司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投资经理经批准可与研究员讨论分析项目、与业内专家交流、初步洽谈投资方案、明确退出预案、展开初步调研论证,并提交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
如果投资经理判断该企业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标准和要求,则由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立项小组讨论形成是否立项意见,每次立项会须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可以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尽职调查
投资经理应填报《尽职调查方案审批表》,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拟参加尽职调查人员名单,并报执行总裁批准执行。必要时,投资经理可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协助和完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经理负责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经理在收到企业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时,应妥善保管,并在项目未获通过或项目投资完成后10日内将该资料整理归档。
《尽职调查报告》应经另一位投资经理复核后,报执行总裁批准。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应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经执行总裁批准后可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权投资基金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并按照各股权投资基金批准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评审和决策工作应自执行总裁批准《投资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如在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所依据的《投资建议书》表述的情况有重大变化时,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每次评审决策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同意投资的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章程、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第十条委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决定对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人选。
第三章已投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具体负责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增值。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
股东代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视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资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递交《项目管理报告》,主要信息包括:企业一般管理信息、企业营销信息、生产或服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研发信息、财务信息、战略规划信息、行业信息和利益相关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动态监测
股东代表应按规定及时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还应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调研汇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异常变动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投资的退出
第十四条在项目评审之初,投资经理应为项目设计退出方案,并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回购、出售、重组、清算或破产。IPO(首次公开发行)指国内上市,国外上市等;回购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售;重组指通过制定各种股权重组方案实现股权退出;清算或破产指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差且难以扭转时,经股东会批准解散或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为有效发挥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员工提供明确、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和谐双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性原则: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状况相适应。
(2)内部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薪酬管理数据的前提下,基于科学的职位评估得出准确、客观的职位价值,作为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基础,保证公司职位薪酬标准内部差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市场化原则:在充分掌握区域、行业市场薪酬状况的前提下,以公司员工当前总现金收入回归后的市场定位为依据,按照区域、行业市场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将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落实到全体员工,将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绩效和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实现风险、贡献与个人收益的对等。
(5)素质优异倾斜原则:公司每一职位级别对应相应薪资,各级员工的薪酬水平均倾向于公司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异、业绩高的员工,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
第二章职位管理
1.公司职位级别设置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位管理体现岗位导向,职位管理和职位评估遵循职级架构统一、集中管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职位设置
公司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为:管理人员、项目人员、营销人员和内勤人员三大类。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
项目人员:基金经理,项目助理
营销人员具体包括有:营销总监(初级、高级)、团队主管(初级、高级)、客户经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岗位;
内勤人员具体包括有:人事岗、行政岗、培训讲师以及前台等。
第三章员工薪酬
1.员工薪酬的内容(基本工资+绩效部分)
(1)客户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2)团队主管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3)营销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4)人事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5)行政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6)前台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7)基金经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9)运营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10)副总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构成
(1)员工总现金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和业绩提成构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实得金额为员工总现金收入应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类保险等后实际领取的金额。
(3)总现金收入的内部比例体现层级越高绩效比例越大的原则。
(4)员工薪酬总额均为税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与标准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绩效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为:绩效分(100分满分)*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
例:80分*1000元=800元
各级工作人员每月绩效考核评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当月工作情况评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由总经理评判
连续6月绩效分高于90分,晋升一级。
3、业绩提成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4.津贴补助
凡入职转正员工可享受全勤奖,生日奖,婚庆补助,生育补助等等奖金补助
5.薪酬普调
公司将根据行业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定期动态对全体员工的总现金收入水平进行普遍调整。调整的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表现、本年度公司经营绩效预期、企业利润率增长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等
5.发放标准
员工每月完成对应考核任务,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未能完成考核任务则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内容:
员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选择公司提供的保险补贴。(员工选择缴纳社会保险所对应的缴纳金额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补充性福利:
a工龄补贴:内勤人员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加入公司时间长短而确定,工龄补贴为100元/半年,每半年调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费余额范围内为员工发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员工慰问:
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慰问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员工问号,慰问品包括鲜花水果或营养品,具体选择由总经理决定,慰问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有关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员工的详细资料:姓名,医院,入院日期,房间号码,联系方式等。
员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资源的基础上,丰富员工福利,使员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员工的归属感。
聚餐类型有员工年终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项目期间的用餐等。任何一种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费用产生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不得超出费用审批上限。就餐地点需要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行政部门需要把初选的结果,就餐安排、活动内容等资料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为丰富内容,可增加员工参与表演等项目。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为充分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正确评价风险、合理地确定风险等级,并选择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降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规划、设计、新改扩建、供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检维修、检验、分析、后勤服务等过程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管理。
3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审议所识别出的不可容许风险及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
工会
参与危害识别(包括工会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评价、控制措施的策划并监督实施。
总经理
批准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安环部
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并监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各部门
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
4管理内容与要求
工作流程
风险评价的策划、组织和准备
制定风险评价计划
安环部组织协调、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风险评价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评价范围、目标、准则、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属所有部门与其活动的各阶段及所有的装置设备设施等。具体为: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成立风险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由管理者代表为组长的风险评价小组。小组成员应覆盖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员、生产工人代表)、工会组织代表等成员组成。
收集资料
按职能分工,收集以下资料:
——适用于本次活动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以往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的信息(如安全工器具试验结果、员工体检结果、压力容器安全检定结果、设备噪声测量结果、消防设施的检查结果);
——“三同时”批准书及许可文件;
——使用物料、化学品、危险品清单及其安全参数;
——能耗、物耗数据及成本信息;
——工艺过程及技术资料;
——设施布置及安全设施设置;
——组织的方针、战略和规划文件;
——组织的机构和职责划分的文件;
——组织现行的管理制度文件;
——以往发生的事故、事件、违法行为及其调查处置结果的信息;
——健康安全记录等。
在以上资料不足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和监测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
各部门、车间可按照以下方法划分作业活动:
(1)按生产流程阶段;
(2)按地理区域;
(3)按装置;
(4)按作业任务;
(5)按生产、服务阶段;
(6)按部门;
(7)上述方法的结合;
(8)管理活动、岗位职责;
(9)生产车间:按照工艺单元(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理、检修状态下的停车、交出条件确认、开车);
(10)检修单位:检修任务或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后,填写并完成“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中相关栏目。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
分析评价方法选择
(1)直接作业的风险评价方法为工作危害分析(jha);
(2)岗位、部位、装置等风险评价方法首选工作危害分析(jha),其次为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
(3)重要设备、关键设备的风险评价为安全检查表法(scl);
(4)管理活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jha)或安全检查表法(scl);
(5)新生产工艺线路的设计评价方法选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或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
(6)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它方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工作危害分析法主要用于日常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辨识每个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步骤
(1)选定作业活动;
(2)分解工作步骤;
(3)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后果;
(4)识别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
(5)进行风险评价;
(6)提出安全措施建议;
(7)定期评审。
分析结果填入“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堆积的分析,为防止遗漏,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通常要把检查对象分割为若干子系统,按子系统的特征逐个编制安全检查表。在系统安全设计或安全检查时,按照安全检查表确定的项目和要求,逐项落实安全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分析步骤
(1)根据分析对象的功能组件,确定每一分析项目;
(2)选择分析对象;
(3)针对分析项目,查阅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作业指南,确定相关标准要求;
(4)研究分析项目的设计和操作可能与标准、规定不符而产生的偏差;
(5)分析上述偏差可能导致的后果;
(6)识别现有的针对分析项目的控制措施,找出现行管理存在的缺陷;
(7)进行风险评价;
(8)提出建议、改进措施。
分析结果填入“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风险评价
根据影响危险程度的两个方面
(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表示为:
r=l×s
式中 r——风险度;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频率与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的综合;
s——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的严重性。
评价分值和风险等级的确定见表1、2、3、4。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
分 数
偏差发生频率
管理措施
员工胜任程度
(意识、技能、经验)
设备设施现状
监测、控制、报警、联锁、补救措施
5
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
从来没有检查;没有操作规程
不胜任(无任何培训、无任何经验、无上岗资格证)
带病运行,不符合国家、行业规范
无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
4
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偶尔检查或大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只是偶尔执行(或操作规程内容不完善)
不够胜任(有上岗资格证,但没有接受有效培训)
超期服役、经常出故障,不符合公司规定
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
3
过去曾经发生、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
每月检查;有操作规程,只是部分执行
一般胜任(有上岗证,有培训,但经验不足,多次出差错)
过期未检、偶尔出故障
有,但没有完全使用(如个人防护用品)
2
过去偶尔发生
每周检查;有操作规程、但偶尔不执行
胜任,但偶然出差错
运行后期,可能出故障
有,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
1
极不可能发生
每日检查;有操作规程,且严格执行
高度胜任(培训充分,经验丰富,意识强)
运行良好
有效防范控制措施
表2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
分数
人员伤亡程度
财产损失
停工
环境污染
法规及规章制度
符合状况
公司形象
5
死亡;终身残废;丧失劳动能力
≥10万元
部分装置(≥2套)停工
发生市级以上有影响的污染事件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影响超出盐城市的范围
4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慢性病;住院治疗
≥5万元
1套装置停工
污染波及相邻公司,在园区有影响
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
影响限于盐城市范围内
3
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
≥1万元
部分工序停工
污染限于厂区,紧急措施能处理
不符合行业或工业区的规章制度
影响限于
阜宁县内
2
皮外伤;短时间身体不适
<1万元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设备局部、作业过程局部受污染,正常治污手段能处理。
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
影响限于公司及周边范围内
1
没有受伤
无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完全符合
无影响
表3风险等级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表4 风险评估表
严重性
可能性
1
2
3
4
5
1
1
2
3
4
5
2
2
4
6
8
10
3
3
6
9
12
15
4
4
8
12
16
20
5
5
10
15
20
25
凡r值达9及以上列入“中等、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
各部门(车间)将形成的“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和“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和“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报安环部。
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车间)上报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公司的“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车间)。
安环部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频次为每月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风险控制
相关部门(车间)根据识别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及服务。
控制措施应包括并按如下顺序: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实现规范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纳入“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的风险的控制措施应形成管理方案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发执行。
责任部门(车间)根据管理方案落实具体的措施,加强管理,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安环部对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测,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原因分析,重新制定控制计划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
安环部向总经理汇报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结果,作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进行管理评审的依据。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的风险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对存在的隐患建立隐患治理台帐,落实隐患治理,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对于确定的重大风险项目,需建立档案,内容包括:
a)风险评价报告及技术结论;
b)评审意见;
c)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算情况等;
d)治理时间表和负责人;
e)竣工验收报告。
风险信息更新
公司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以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每年评审或检查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将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 组织机构发生较大变动。
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本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5相关文件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6记录
作业活动清单
设备设施清单
工作危险分析记录表
安全检查分析记录表
中度、重大及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清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厂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厂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厂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本厂内
3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厂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2
1、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对总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见;
2、拟定和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3、代表公司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协办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公司部门、员工投诉事宜的调查、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为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协助公司贷后管理员、资金管理员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负责应收账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负责主办或协办疑难账款的法务清收及相关诉讼工作。
8、 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总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上级及时反映;
9、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
10、 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及提出法律建议;
11、负责、协助公司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3
为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规范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内涵
(一)概述
1.医院风险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医院目标实现的事项。
2.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医院通过风险组织建设、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发现、了解、处理风险,促成医院减少失败、降低不确定事项、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
它是由一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共同参与的过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围内与社会群众、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这是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坚持的原则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是硬任务,建立健全医院风险化解制度,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医患纠纷等引发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组织人员、制度设计(修订)流程及方法、评估流程和处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内容。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医院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分三级机构组成,一级管理机构为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构为专业组,三级管理机构在二级机构下根据工作职能由若干部门构成。
1.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整体组织的建立,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专业组:根据分管领导分工各负其责,由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成立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经济管理、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等5个专业组,负责所属专业组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组:在二级管理机构下,由分管领导牵头,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协同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如成立医疗管理专业组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医保管理、医疗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内科管理、医技管理工作小组;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专业组下设医德医风管理、星级服务管理、党务管理、工会管理等。
根据风险的涉及范围,可分别由一级、二级或三级机构负责完成,一般多鼓励由三级工作小组开展活动,解决身边现场的风险问题。
(二)建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应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组织人员及职责权利与义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体系设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评价、风险数据库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培训、风险文化建设、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监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报告等处出详细的规定。
因此,对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由各专业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本工作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拟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度建立的综合协调、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的审议工作。
三、建立医院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及风险数据库体系识别、评估医院潜在的各项风险,并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是医院推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关键。
医院风险识别的目标是要做到识别医院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业务、每一事项、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门按照部门工作取能权限、工作事项范围、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同步进行,并最终交叉汇总形成风险数据库。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可由管理工作小组采用头脑风暴法将医院目前所存在的风险逐一列出,也可按照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逐一清理风险。按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规范,通过业务流程图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门、科室、班组、岗位、业务事项,将医院所有业务工作按流程进行分类并编号,建立医院全部业务流程图编码目录。
2.对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多层次的组织、拆分,以检验其流程划分的恰当性,并对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
3.按每一业务流程中的节点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寻找出每一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4.按每一业务流程建立风险文档,并对各风险发生的原因、可能生、影响程度、可能的结果和后果、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记录和描述,即建立风险说明书(可按照岗位说明书格式拟定),经专业组审核后,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
1.事前评估: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做好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前提、发生的后果程度等进行分析和评估。此项评估要作为风险说明书的.构成要素一并纳入。
2.事中评估:在风险发生时,首先就需要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预估,并启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将风险纳入处理渠道,进行早期干预;
在深入了解风险发生的根源、执行干预的具体效果后,评估如何对风险采取承担、转移、转换、对冲、补偿、控制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力争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事后评估:风险处理完毕后,由工作小组对风险发生、处理全过程进行分析,以规避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定义流程、目标风险;确定风险评估报告基础;识别风险;确定每一风险形成原因及后果;确定每一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风险级别;确定风险处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订风险评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领导小组可通过综合安全检查表法(SCL)、LEC评价法来建立风险评估量表(如下),以此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如根据风险发生的后果按无关重要、较小、中等、较大及空难性顺序来定性量度(按1至5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按几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见的顺序来定性量化(按5至1级)。分别将横向和纵向等级相乘,乘积表示风险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础上再综合风险发生的频繁度。
四、风险的控制处理
风险的控制处理包括鉴定处理风险的各种选择范围,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处理的具体计划措施并加以实施。
(一)风险的控制处理过程可选择的模式不继续进行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
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减小后果;
风险转移;
保留风险。选择最适合的实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与所得到的利益相称。如果风险程度很高,但此风险可能得到相当大的机会(如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此时需要根据对风险处理的成本和纠正风险潜在后果的成本,相对此情况可通过增加对风险损失的提前告知、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工作流程,来减少风险及风险到来时的损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术及新技术应用时,为了治愈病人及卫生事业的发展均采取接受风险方法来处理;
在考虑其风险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严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经验的专家来实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实施会诊签字、知情同意签字等,一方面让患者了解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达到理解支持及转移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实施者的责任感,准确预见可能发生风险的情况,以分解转移风险,使风险降到最低。
(二)风险的实时监控处置
充分发挥风险工作小组的作用,适时了解掌握风险发生时的实际情况,随时掌控风险发生的进程,适时发布处置命令,以化解风险或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续改进
(一)修订完善
通过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控制效果、减少或降低风险后果的办法、措施,予以保留;
对未达到控制效果的,总结产生的问题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奖惩对风险事后评估的情况纳入考核奖惩或绩效考核,及时予以兑现(具体细化纳入奖惩体系统一管理)。
(三)标准固化对经过实际运行,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纳入医院管理标准的工作手册,规范为管理办法、工作指南,使风险处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处置程序。
六、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部门、科室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工作观念,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建立整体分析、评估、处置、改进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预警超前,做好苗头问题及早发现。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工作小组及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风险信息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切实做到随时掌握情况、随时报送信息、随时解决问题。
(三)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季度工作会议,实行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风险,建立工作台账、目录。做到每月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加大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酿成重大风险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住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关键,强化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始终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作为管理的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将可能引起社会稳定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合理评价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管理。
3、术语
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指级别较高或危险程度较大、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管理方案:对重大风险,需投资或加强培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明确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方法、资源和时间表,落实、检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职责
生产安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设备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包括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5、工作程序
危险源辨识:
划分作业活动
危险源辨识是针对作业活动进行的,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方法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危险源辨识范围
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危险源辨识内容:危险源类别的分类见附录一
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环境的缺陷;
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危险源辨识方法具体内容见附录二
基本分析法
工作安全分析法
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
b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
a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
b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一次;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
风险分级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即一、二级风险)属政府部门级危险源;三级属公司危险源;四级、五级属车间(部门)级危险源。
对、条款中记录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公司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汇总和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即班组、车间(部室)、公司三级辨识,车间(部室)、公司二级评价。》
各车间(部室)对所属各班组;公司对所属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分别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危险源可合并同类项,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生产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确认,结果上报公司。
风险控制策划
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
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如技术、工艺改造);其次考虑降低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风险控制措施: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厂充分讨论确认后,制定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三级风险,生产安环部和相关车间(部室)讨论确认后,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所属单位实施控制计划,生产安环部进行监督、检查。四至五级风险,由各车间(部室)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生产安环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三级危险源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能单位的三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按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各车间(部室)每月进行一次对本单位三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作业区(班组)每月对四级、五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
危险源的更新
各单位每年按本文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七月底前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对属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设备技术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并将结果报生产安环部备案。
当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
各各车间(部室)的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评价结果在事故处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生产安环部备案(书面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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