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制度【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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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体系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物价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价格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

一、成立物价管理机构,设兼职物价员

(一)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完善物价管理检查制度,成立学校物价管理小组:由校长刘建国任组长,分管收费的副校长丛春艳任副组长,下设兼职物价管理员。陶海波、于建平、张华杰、谭德欣、任保辉。物价管理小组有定期的“例会”制度。

(二)物价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年内部收费项目的调整、审查、拟定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批。

2、定期组织对全校收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做好统计分析,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3、负责接待群众在学校收费方面的咨询,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存在问题指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

4、严格把好收费关,制止和更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超标准收费。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校物价工作情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威海市物价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符擅自增加项目,分解项目,巧立名目和提高标准收费。

(二)明确分工,强化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由学校财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

2、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时,要写报告报批,待物价管理小组论证审核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4、在学校宣传栏设立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栏,方便群众查询收费。

三、学校收费价格公示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规定(价格法) 。

(二)在学校宣传栏设立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栏,方便群众查询收费。

(三)公布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号码,随时接受群众对于价格方面的咨询和来校查阅。

四、学校收费投诉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待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投诉,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立收费投诉箱,并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号码。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群众关于学校收费的投诉后,详细记录有关资料,填写好投诉表格,尽快联系分管校长协同处理。

(三)财务科收到投诉案例后,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准确收集相关资料,核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及发生次数等。 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

(四)建立奖罚制度。 对因多收、乱收费而受到投诉的,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工作人员或部门的,学校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给予调换,并做待岗处理;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合理稳定,内部物流有序高效。根据《关于成立XX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专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内部多经企业采购与供应价格。

第三条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价委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价格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价格的政策研究和监督考核,定期发布物资价格信息。

第二章采购价格管理

第四条采购价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是招标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以招标价格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二)公开比价采购的物资,以比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三)没有招标比价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公开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价。

第五条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

第六条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没有开发之前,物资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价委会办公室上报物资采购计划。价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购价格。

第七条物资公司必须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内控体系,每季定期把物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物资品种规格、采购形式、采购价格、供应商等,报价委会办公室,接受价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未实行集中采购供应的单位,市场自购物资要实行公开比价采购,价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其采购物资发票进行检查审核,对发票单价高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经落实没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供应商定期报价制度,集团公司逐步实行供应商准入制。供应商把供应XX集团公司的物资,每月定期一次性进行网上报价,作为采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此�

第十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对供应厂商走访、市场调研、网络查询、供应商报价等方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资源库,不断加强对供应部门采购价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价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发布有关物资价格信息,接受集团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供应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对集团公司内部供应的物资,包括代理的内部多经产品,统一实行计划价供应。

第十三条计划价制定的原则

(一)通过招标比价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的招标比价结果作为计划价;

(二)没有通过招标比价采购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前3个月到站的平均采购价格作为计划价;

第十四条物资价格专业组根据计划价制定的原则,每年10月底前把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报价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参考近一年的采购价格、招标价格、比价结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对市场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物资专业组提供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集团公司内部网站,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建议计划价进行公示,并组织企管、财务、内部结算中心、生产、审计部门及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在12月底前召开供应物资计划价格听证会。

第十七条听证后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经价委会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于次年1月1日执行。

第十八条计划价一经发布,原则上一年不做调整。材料成本差异额随对各单位供应价款一并结算,

第十九条因市场波动较大,个别品种规格物资的市场价与计划价相比悬殊较大时,由物资公司提出调整申请,或由价委会办公室直接提出调整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公示听证后,报价委会批准执行。

第四章内部多经产品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价格逐步与市场接轨。

第二十一条内部多经产品计划价制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生产企业,按产品成本构成,实事求是的测算其产品单位成本,报多经主管部门;

内部多经产品有多个厂家生产的,价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把招标比价结果确定为建议计划价。

(二)多经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内部多经产品单位成本进行认真分析与核实、分类汇编,提出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

(三)多经主管部门将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于当年10月底前报价委会办公室,价委会办公室参照市场行情,一同与集中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听证。

第二十二条内部多经产品若因生产能力或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需要时,由多经主管部门确认,经价委会办公室批准,物资公司可从市场上比价采购,并以计划价供应使用单位。

第五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价委会办公室利用各种价格信息渠道和手段,了解掌握各类物资的市场行情,每半年对物资公司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和其它单位的物资采购价格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的监督作用,使用单位应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对物资公司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有异议的,及时向价委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对使用单位反映的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问题,通过广泛调研,逐项调查核实,拿出处理意见,向价委会汇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同质、同规格、同厂家物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对采购人员按价格差异金额全额处罚,对业务科室或供应站领导进行差异金额10%的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经价委会办公室确认,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物资,由审计、监察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付款金额1%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擅自调整计划价,不按集团公司统一计划价进行内部供应的,按差额的2倍对物资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于真实反映价格问题的使用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价委会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价格管理制度【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价格管理制度【第四篇】

1、负责每月的各类价格统计报表资料采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每周集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掌握、分析和上报市场价格动态情况报告;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定价信息公布工作。

2、负责全市农副产品调查点的选点、巡访,定期对成本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收取各调查户(点)的农调资料,整理、汇总制表上报并进行相关的综合统计分析。

3、协助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行为规范管理和审定工作。

4、协助开展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5、负责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管理制度【第五篇】

1、定价策略

企业和商场的定价权限:

①对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②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的收费标准。

③对经济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加价的商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规定权限确定残、损、废、次商品的处理价格。

④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在定价过程中,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商品价值大小。

(三)市场供求变化。

(四)货币价值变化等。

2、商品价格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和商场在价格方面应履行如下义务:

①严格遵照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 ②如实上报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的有关定价资料。

③服从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接受价格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检查所必需的成本、账簿等有关资料。

④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申报、备案制度。

⑤零售商业、饮食行业、服务行业等,必须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3、物价管理的基本制度

①明码标价制度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便于顾客挑选商品。明码标价,要做到一货一签,标签美观,字迹清楚。标签的内容要完整,标签的颜色要醒目有别。对标签要加强管理,标签的填写、更换、销毁都应由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负责,标签上没有物价员名章无效。对于失落、错放、看不清的标签要及时纠正、更换。

②价格通知制度

价格通知是商场物价管理的重要环节,要认真抓好。

价格通知制度就是将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个执行价格的单位,包括新经营商品的价格通知、价格调整通知和错价更正通知。价格通知单是传达各种商品价格信息的工具,直接关系到价格的准确性,也关系到价格的机密性。

③物价工作联系制度

物价工作联系制度就是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时,同有关单位和地区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及时交换价格资料的制度。

④价格登记制度

价格登记就是把本商场经营的全部商品和价格进行系统的记录,建立价格登记簿和物价卡片。价格登记,是检查物价的依据,所以要及时、准确、完整,便于长期保存。在登记簿和卡片上应写明下列内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牌号、计价单位、进货价格、批发价格、批零差率、地区差率、定价和调价日期、批准单位等。

⑤物价监督和检查制度

物价监督包括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单位监督三种基本形式。

国家监督,是指通过各级物价机构、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税务部门从各个侧面对物价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就是群众团体、人民代表、消费者以社会舆论对物价进行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就是企业和商场内部在价格联系中互相监督。

物价检查,一般是指物价检查部门或物价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价和调价工作。

4、物价管理权限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学习培训、加强物价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政策观念、业务水平和依法经商的自觉性。 (2)认真正确执行商品价格,按照物价管理权限,制定审批商品或服务收费的价格,检查、监督基层物价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发现价格差错,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

(3)认真做好物价统计工作,搞好重点商品价格信息的积累,建立商品价格信息资讯,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4)对重点商品和招商(引厂进场、店)商品的价格,实行宏观控制,限定综合差率,审批价格。

(5)凡新上岗的物价员,审批价格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半年后视工作情况,下放审批价格权。

(6)按照权限审批处理价格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不超过500元的(一种商品),由各专业商场主管经理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在500—3000元之间的(一种商品),由市场经营部主管部长审批。

凡处理残损商品,损失金额超过3000元的(一种商品)由商场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处理超利商品。对超过保本保利期,确属需要削价处理的商品每月月底,由物价员会同有关人员提出处理价格,处理价格不低于商品进价的,由各商场主管业务经理负责审批,交市场经营部备案;处理价格低于商品进价的,上报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主管部长视全商场经营情况酌情审批;对一种商品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上报商场总经理审批。

5、物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1)商场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代销,展销商品)都要使用商品编号,按商场计算机管理要求,根据商品种类进行统一编号,并逐步实施商品条形码。各商场所有业务环节凡涉及商品编号的(商品购进、定价、调价、削价处理、标价签、出入库、销售、盘点等)所用票据,均使用统一编号。

(2)凡商品定价要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市场行情、价格信息、企业经营情况,坚持勤进快销的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价格。

(3)制作物价台账。物价台账是企业审查价格,实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其范围包括:经营、兼营、批发、展销、试销、加工。必须做到有货有账,以账审价。

根据专业公司新价通知单,自采商品定价单,进货票和进货合同,物价台账登载内容:包括产地、编号、品名、规格、等级、单位、进价、单价税额、零售价。各商场专职物价员要全面、完整、连贯、准确登记,同时存入计算机对应管理。 (4)商品的价格调整,必须以上级供货单位下达的调价通知单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价格和调整时间执行。商品需要调整价格时,由各专业商场物价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根据市场行情,调价依据,库存情况,资金周转率等,提出调价意见,填制《商品价格调整计划表》,由市场经营部审批。调整价格前,专职物价员按调价内容更改物价台账,须在执行前一天,通知营业部兼职物价员,填制新价签,并盖章。调价商品在执行前一天业务终了后盘点,填制《商品变价报告单》,报物价员审核盖章,部门做进销存日报表转财会注册。调价通知单建立存档制度,由物价员统一保管。

(5)凡柜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价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属于试销商品和处理商品应注明“试销”或“处理”字样。填写商品标价签应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

(6)价格检查:商品的零售价格,以及服务收费标准(包括生产配件、加工费率、毛利率、产品质量等)是否正确。有无违反有关规定越权定价、调价和处理商品现象。是否正确执行明码标价和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商品质价是否相符、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改头换面、变相涨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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