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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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印章的使用、保管和审批流程,确保印章安全与合法性,防止滥用与风险,如何提升管理效率?以下小编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篇1

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增强公司员工的保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秘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部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策划、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战略诀窍、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二)密级分类

公司秘密分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类。

1、绝密是指与公司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各种产品设计,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等。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3、秘密信息是指与本公司有利益关系,一旦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

4、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2、机密级:部长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3、秘密级:部门主管级别以上管理员工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员工。

4、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5、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制定专人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7、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当立即做出处理。出现下列情况给予50—500元的处罚

1、泄漏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漏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漏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印章管理制度 篇2

保管与监用

1、公司章与法人印章有总经理负责保管,对其使用负责。

2、财务及部门章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有保管人负责监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对各印章的所有负责。

4、印章必须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启用时,保管和监用人必须做好记录,注明申请盖印人或单位、使用内容、使用时间;

2、保管和监用人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所需盖印之文书的.内容、格式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汇报;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监用人对印章的使用负有法律责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未经批准擅自用印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公章的管理与使用,既方便群众办事,顺利开展工作,又体现镇政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印章正常使用与安全保管,特作如下规定:

一、政府公章使用范围

1、以镇政府名义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工作需镇政府开具的工作介绍信。

3、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报告、请示、报表、情况反映等。

4、以镇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

5、需开具证明的'其它事项。

二、印章管理

1、实行登记制度。除常规报表外,按时间、用印部门、内容、经办人、批准人等项目登记后方可用印。

2、政府公章由党政办主任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3、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线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

4、严禁开具空白信件。

5、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6、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党政班子成员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4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印章管理制度 篇5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是确保医院日常运营秩序,维护医院公信力和法律效力的重要规范。它涵盖了印章的申请、使用、保管、销毁等多个环节,旨在防止印章滥用和遗失,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 印章种类与用途:明确各类印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权限。

2. 印章审批流程:规定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批准等步骤。

3. 印章保管:确定印章保管人员,设定保管环境和安全措施。

4. 印章使用规定:明确印章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使用时间、地点、记录等。

5. 印章遗失处理:制定印章丢失后的应急措施和报告程序。

6. 印章销毁:规定印章不再使用时的销毁流程和监督机制。

印章管理制度 篇6

1.总则

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

公司业务专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公司钢印 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总裁或总经理章 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

事业部章 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

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 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

其它专用章 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戳记 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申请 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裁办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裁办、中心一级的领导的确认。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废止 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行政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 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行政部进行登记。行政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管理

公司印章由总裁办行政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有关职能单位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钢印、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标书和投标书。法人章的用印由总裁办法律部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卡,由总裁办法律部护卫队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转正人员名单执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

财务专用章(含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员会财务专用章、公司物业部财务专用章、公司食堂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财务中心综合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质企中心计划部、总裁办招标部及各产品事业部计划部分别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报关专用章由康讯公司进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报关。

各事业部章,即各事业部的圆形印章,由各事业部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总裁办、中心、各事业部办公室及其所属各部负责本单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则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对内使用,不具备对外效力。

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范围(参见附件一)执行并负直接责任。

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用印审批单(附件

四)”。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涉及国际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裁办、中心主任一级领导审批,凡部门级领导签字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授权书,否则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行政部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附表四)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行政部进行管理。

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行政部部长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

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行政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范围

总裁办行政部在印章发放时,应书面确认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建立公司分类印章使用范围表(格式附后,见附件六)。

7.罚则

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违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行政部解释并修改。

9.附件

《其它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表》

《刻制印章申请表》

《印章登记卡》

《用印审批单》

《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

《印章使用范围表》

印章管理制度 篇7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4.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1.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部主管。

3.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五条印章保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由监印人负全责。

第六条用印权限

监印人对未经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第七条印章废止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办法施行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印章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街道、社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安全和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管理由专人负责。街道党工委印章、办事处行政印章由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各部门印章明确由各专干专人管理;社区印章由社区书记(主任)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求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并报街道办公室备案,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变更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安全,随时加锁保管。

二、凡盖章上报或对外的重要报告、请示、证明等,须影印一份留存备查;涉及重要性、敏感性的'工作需用印章时,须经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同意,街道办公室、社区应作好规范记录。

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印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印章。对所盖文书必须认真审阅,谨慎把关,对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不得用章。如发现营私舞弊等行为须制止,制止不了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街道、社区对外发生经济往来的文书,必须由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用章。

四、用印要准确、仔细、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要保证公章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图象清晰。

五、严禁开空白信函,注意维护公章的权威。

六、印章不得交由当事人或非指定人员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移交指定管理人以外人员时,必须进行移交登记,接收人必须妥善保管并按登记用途用章。

七、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外带使用时,经主要领导批准,进行严格借还登记,用完印章后迅速归还。

八、印章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向街道办公室报告备案;若印章损坏,应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私刻印章。

九、凡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私盖印章或利用印章舞弊者,或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待岗、引咎辞职或辞退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会公章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助理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电子印章安全、合法、有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分别为:

电子印章是物理印章在电子世界的表现形式,分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名章(包括个人电子签名),其中法人的个人电子名章在本办法内视为电子公章。

电子签章是以公安数字证书为载体,以数字签名技术为核心,将数字签名密钥、印章或签名图片、签章对象绑定在一起,为签章对象提供完整性、真实性验证的过程,是数字签名可视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电子签章系统是提供电子印章的制作、签章以及印章管理与审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一般由签章服务系统和签章客户端软件组成。

第三条电子签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章:

(一)遵循公安部“公安信息系统电子签章技术规范”;

(二)基于公安数字证书认证服务;

(三)采用pki技术(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公开密钥体系)。

第四条在全省公安机关范围内可靠的电子签章与盖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唯一性、不可篡改性、不可否认性,不得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五条全省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省厅建设的江苏公安电子签章系统。

电子签章适用于全省公安机关的各类信息系统,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第六条电子印章遵循“按需发放,授权应用”、“谁持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电子印章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警授权应用模式。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备下列三类管理人员,并明确其承担的职责:

(一)电子签章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系统管理员”),由省、市公安机关信通部门人员担任,负责本级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省级系统管理员负责为厅机关和各市系统管理员授权,厅机关和各市系统管理员负责为本级制章管理员、公章管理员授权;

(二)电子印章制作管理员(以下简称“制章管理员”),由省、市公安机关信通部门指定专人担任,承担本级电子印章制作、发放及相关应用管理工作;

(三)电子公章管理员(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员”),由公章持有部门确定专人,承担本部门电子公章使用授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厅信通处负责全省电子签章系统运行监控,以及签章服务器数据库备份、恢复等运维保障工作。

第三章制作、发放和注销

第九条电子公章制作范围为全省公安机关有实体印章的部门,个人电子名章制作范围为公安数字证书持有人。

第十条电子公章的制作申请,由实体公章持有部门如实填写《江苏省公安机关电子公章制作申请表》,明确公章管理人,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市公安机关信通部门。

个人电子名章由公安数字证书持有人如实填写《江苏省公安机关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市公安机关信通部门。

省、市公安机关信通部门负责受理、审核电子印章的制作申请,并组织制作电子印章。

第十一条电子公章由制章管理员同时使用公章制作授权证书、制章管理员个人数字证书,完成公章制作。

个人电子名章由制章管理员同时使用私章制作授权证书、制章管理员个人数字证书,完成私章制作。

第十二条电子公章印模统一存放在江苏公安电子签章数据库中,实行集中管理和认证。

个人电子名章存储在本人的公安数字证书中。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内设部门因更名、合并、撤销等情况停用原实体公章的,应当及时函告信通部门,注销本部门原电子公章,并根据需要重新申请制作电子公章。

第十四条个人电子名章持有人离职,应当将本人公安数字证书交还原证书发放部门予以注销。

第四章使用和审计

第十五条电子公章管理权归实物印章持有部门所有,个人电子名章使用权归持有人专有。

第十六条电子公章的使用,应当经公章持有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本部门公章管理员负责授权,由被授权人持本人公安数字证书,在指定信息系统的业务环节调取使用。

个人电子名章,由持有人使用本人公安数字证书,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使用。

第十七条电子签章系统对电子印章的制作、变更、注销以及电子签章提供独立审计功能,确保审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电子签章系统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元素和审计行为。

审计元素主要包括:文档标识、盖章人、数字证书序列号、印章名称、签章时间、签章计算机ip等;审计行为主要包括:印章制作、加盖、撤销、锁定、解锁等。

第五章管理

第十九条电子签章系统中的公章和个人签名图片、数字签名密钥等基础信息应当永久保存;审计信息保存时间为十年。

第二十条公安信通部门在电子印章制作入库后,应当督促本级制章员对制章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电子文档进行销毁,并逐一检查、确认销毁情况。

第二十一条公安信通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江苏省公安机关电子公章制作申请表》、《江苏省公安机关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应当按照秘密级文件妥善保管,并统一归档至公安档案部门。

第二十二条经过电子签章的电子文档,其归档参照国家档案管理局颁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令[20xx]第6号)和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禁系统管理员违规提供电子公章,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的'系统管理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严禁制章管理员私自留存、违规提供电子公章和他人电子签名,或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变造电子公章,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的制章管理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严禁公章管理员违规授权使用电子公章,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违规的公章管理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严禁公安数字证书持有者出借本人的个人电子名章,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规人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个人电子名章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有者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公安信通部门采取补救措施:

(一)公安数字证书遗失或损坏的;

(二)公安数字证书存在被他人冒用、伪造等失密情况的;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对违规留存、提供电子公章,或者伪造、变造、冒用、盗用电子印章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电子印章使用管理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签章行为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信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有关规定与今后新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厅信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管理制度 篇12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印章管理制度 篇13

财务部作为公司经济业务核算部门,在对内、对外各项经济业务中使用印章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一、支票专用印鉴:

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围:支票专用印鉴仅限于在经济业务结算中开据转帐支票和提取现金使用。

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专用印鉴保管人为财务部会计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经办人提供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书面依据,由财务部出纳员填写支票、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再盖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财务收款专用章:

公司现金收讫章一枚、公司银行收讫章一枚、公司转讫章一枚、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公司发票专用章一枚(椭圆形)、财务部公章一枚(圆形)

使用范围:此类印章用于公司对外经济业务开据收款和与各往来单位进行经济业务转帐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管理办法:公司现金、银行收讫章的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员;公司转讫章、财务专用章保管人为会计主管;发票专用章保管人为财务部收费主管;财务部公章保管人为财务部负责人。

此类印章的使用根据其经济业务的性质进行具体划分:

1)财务部出纳员在收到各类款项时开出收款凭据,并加盖现金或银行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财务收费处在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开据发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3)在办理公司对外往来经济业务时,对于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帐款项由会计主管开出收款收据并加盖公司转讫章。

4)对于公司对外提供各项证明以及其它经济用途的印章使用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财务部公章。

5)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定期对其印章使用进行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屡错不改者提出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 篇14

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印章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防范印章的使用风险,明确印章使用责任,确保印鉴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有关规定。

二、批准和解释

(一)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二)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的各种印章管理,具体包括: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企业法人章;

(三)财务部使用的收款、发票等业务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

四、控制要求

(一)印章的`刻制。公司印章统一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刻制。各部门若因业务需要需刻制有关印章,应向公司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授权有关部门办理。

(二)印章日常保管。各部门领用公司印章后,各部门负责人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日常保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严格按照各印章使用要求规范用章,并做好登记。

五、印章的使用

(一)企业法人、财务专用章、现金收取、发票等业务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保管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做好审核、管理和使用。

(二)公章、合同用章由办公室保管,个人和部门使用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1、使用申请人填写用章内容,并由盖章人核对确认;使用申请人签字,总经理签字,盖章人签字后盖章。如总经理外出,需电话请示获经同意后先盖章后补充签字。用章情况,保管部门应做好明细登记,以备日后查验。

2、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用章时,如有经办人、代理人、负责人签字等栏目,一律由当事人或授意领导签字后再按以上程序申请用章。

3、严禁借出公司印章,若因特殊原因需借出印章,用章申请人必须报总经理核准后,用章申请人签字并《印章使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和外带时间方可外带;公章归还后由借出人要核对并登记归还时间,外带公章不得从事与申请事项无关的工作;

4、严禁在空白打印纸、信笺纸、介绍信、合同上盖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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