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汇集16篇】

好学 分享 时间: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确保无菌物品的安全存储、使用和维护,避免交叉污染,保障医疗安全和治疗效果。如何有效执行?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无菌物品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

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及《医院消毒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无菌物品存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适合医院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使用并保存无菌物品的科室。

一、环境要求

1、灭菌物品应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间的存放架或存放柜内,存放架或存放柜应便于清洁,不易生锈;保存环境应清洁、明亮、通风或有空气净化装置,照明光线充足;温度低于24℃,湿度低于70%。

2、灭菌物品应分类存放,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去掉外层大包装存放,存放位置相对固定,标识清晰;物品存放应距地面20~25cm,距墙壁5~10cm,距天花板50cm。

3、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采用自然通风的,当通风不良时可使用排气扇强制换气;无菌物品保存环境均应每日清洁,物体表面及地面湿式擦拭,避免扬尘。

4、建立工作记录。

二、人员要求

1、无菌物品存放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接触无菌物品前洗手。

2、清点物品时以目测为主,减少触摸。

3、摆放无菌物品时应按照有效期限依次摆放,有效期标志醒目,邻近过期的物品放在方便取用位置;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应一个批次用完再放入下一批次,或将剩余少量未用完批次物品放在上层。

三、无菌物品有效期

1、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无季节限制,依据包装材质不同保存有效期限不同,使用时应仔细查看有效期标志。

2、灭菌物品的包装应整洁不易松散,密封性好,无破洞,灭菌日期及有效期标志清楚,按照有效期顺序依次码放在储存架或储存柜内,有效期标志应明示,便于目测清点。

3、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

(1)使用棉布材质包装的无菌物品。保存环境能达到要求的有效期可延长到14天;保存环境不能达到要求的`各临床、医技科室,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7天。遇持续霉雨天气或沙尘天气保存期应缩减。

(2)清点无菌物品时宜采用非手触方式,以目测为主,必须手触清点时,应轻拿轻放,重点查看物品保存环境是否清洁、物品有效期、灭菌过程指示标志变色、灭菌包的外观质量等。

(3)使用无菌物品时应认真查看包装质量、有效期及包内物品质量。

4、按无菌包的使用顺序依次打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灭菌物品超过规定有效期限;

(2)灭菌物品包装松散或包布有破洞;

(3)包布潮湿、有污渍、水印或水渍;

(4)灭菌过程指示胶带没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5)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不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6)灭菌器械有污渍、锈渍;

(7)对灭菌过程及质量表示怀疑时。

5、无菌物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器械及包装分类放置在指定位置;传递或清理物品时,小心利器刺伤自己或周围人员,将使用后的利器及时放入利器盒。

6、任何诊疗操作结束后洗手,摘掉手套后也要洗手。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2

一、无菌包的管理制度

1、无菌包的规格:

(1)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x30cmx50cm。各种敷料包、器械包均放灭菌指示卡,包外贴3m胶带。

(2)敷料包不超过5kg;金属包不超过7kg。

2、无菌包的储存要求:

(1)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间的存放架上,存放架应便于清洁,不易生锈。

(2)保存环境应清洁、明亮,有空气净化装置,照明光线充足。

(3)温度低于24℃,相对湿度低于70%。

(4)存放无菌物品的橱架应距地面20cm—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卫生学要求。

(1)空气细菌菌落数不超过4个/30min·平皿

(2)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数≤5cfu/cm。

(3)工作人员手细菌菌落数≤10cfu/cm。

(4)灭菌后物品不得检出任何种类的微生物及热原质。

4、无菌包的保管原则:

(1)灭菌后的'无菌包,应放在无菌间,与有菌物品分开放置。

(2)无菌间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接触无菌物品前要用快速手消洗手。

(3)无菌包应保持干燥,包装整洁不易松散,密封性好,无破洞,灭菌日期及有效期标志清楚,便于目测清点。按照有效期顺序依次摆放,邻近过期的物品放在方便取用位置。

(4)已打开未用完的无菌包,应无菌操作包好,可保留24小时。

(5)已铺置未用的无菌车、无菌盘及快速高压蒸气小锅灭菌的器械保留时间都为4小时,4小时后重新消毒。

5、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无季节限制,依据包装材质不同保存有效期限不同,使用时应仔细查看有效期标志。

(1)使用棉布材质包装的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为7天。

(2)一次性使用医用皱纹纸、一次性纸塑包装袋、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有效期为6个月。

6、使用无菌物品时应认真查看包装质量、有效期及包内物品质量。按无菌包的使用顺序依次打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灭菌物品超过规定有效期限。

(2)灭菌物品包装松散或包布有破洞。

(3)包布潮湿、有污渍、水印或水渍。

(4)灭菌过程指示胶带没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5)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不变色或变色不均匀。

(6)灭菌器械有污渍、锈渍。

(7)对灭菌过程及质量表示怀疑时。

二、手术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

1、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医院国资处统一集中采购,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国外进口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各种中文标识。

3、手术室无菌物品和有菌物品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4、手术室一次性贵重物品要专人、专室集中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出入,使用时要登记。

5、定期对库存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进行整理,并对仓库货架进行分类编号,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安全,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扫消毒。

6、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应一个批次用完再放入下一批次,或将剩余少量未用完批次物品放在上层。

7、各个手术间定量放置常用一次性无菌物品,每天专人负责对每个手术间的常用物品进行补充,急诊手术间要在此基础上加量补充,保证急诊手术的供应,管理房间的人员要每月检查一次性无菌物品的消毒或灭菌日期、有效期以及有无破损和变质等。

8、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有无破损、失效、有无不洁等产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

9、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10、一次性无菌物品用后分类处理放置,每个手术间放置一个锐器盒,收集术中使用的刀、针等利器。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3

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如无菌注射器、无菌注射针、无菌输液器、无菌输血器和无菌输液袋等。

(一)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一次性无菌器械进行采购和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

(二)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无菌器械,应验明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必要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产品,还应有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

(三)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须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离顶≥50cm,保持清洁。拆开外包装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

(四)任何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必须一人一用一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严格按医疗废物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卖于商贩。

(五)若发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

(六)若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

(七)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发生可疑不良事件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4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

(一)、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设备科应组织遴选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报医院签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合同。

(三)、设备科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当查验和索取有关证件。

1、由生产厂家订购供货的,应查验和索取《卫生许可证》、法定卫生检验机构依法进行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生产企业批次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证件。

2、由经销企业订购供货的,除查验和索取前项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查验和索取经销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

3、采购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每次采购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

(四)、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五)、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属于高值类的还应进行溯源性追踪登记备案。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

(一)、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清洁、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的库房物架上。拆除外包装后,应分类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间,存放于洁净防尘的柜内。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发放,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发放与回收应保持动态一致。

(三)、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前,应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失效、霉变,产品是否缺损,标识是否清楚等,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

(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在使用中,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留取并封存样本送检,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院感科和设备科备案处理。

(五)、各科室发现不合格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4小时内向设备科报告,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

(一)、各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用后处理,要有专人负责。

(二)、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在使用科室就地按规定进行初步消毒、毁形。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在使用科室消毒毁形后,统一送交供应室集中处理,按照规定要求登记造册,并做好交接签字。

(四)、供应室按相关规定,将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移交给遂宁市中心医院特种垃圾站处理。

(五)、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丢弃、出售、赠送,不得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不得任其流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院感科、预防保健科、护理部按季度对各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保管、使用、用后处理情况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登记备案。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5

1、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中心采购时应注意对产品六证一报告确认,并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和记录工作。采购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严格保管,上架存放,标记清楚。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3、科室在领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单,并将标注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产品说明书留存,依次粘贴于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同时详细记录产品数量、规格和领取日期。

4、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器械仔细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5、使用时注意观察,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情况,必须停止继续使用,同时保留样本,及时报告医疗康复部,并在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详细记录。

6、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使用者必须及时初步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在相关消毒液中浸泡消毒作无害化处理。科室每天集中、统计、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处理登记本。

7、有条件的`供应室应对收集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时进行终末毁型处理,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物品记录本。

8、经毁型机处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碎渣,用黄色特种垃圾代包装密封后,交市政特种垃圾机构处理。

9、临床科室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立刻报告医疗康复部,医疗康复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辖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10、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11、医疗康复部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6

1、无菌物品定位放置,灭菌标记(日期、责任人)明确;

2、每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包外有指示胶带;

3、无菌敷料储罐使用时间≤24h;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伏、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1周;

4、盛装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伏、酒精容器应保持密闭,每周更换2次及瓶内消毒剂,更换后容器应进行灭菌处理;未用完的消毒剂不得再使用;

5、开启后的小包棉签使用时间≤24h,并需要注明开启日期;

6、无菌盘有效时间4小时;无菌溶液有效期为2小时;

7、无菌包应执行一包一卡制,并应标明责任人、物品名称、消毒日期等;

8、无菌包有效期为1周,并专柜保存;

9、电动吸引器应每周消毒一次,储液瓶内装200ml消毒剂,瓶外标明日期,责任人;

10、病室换下的被服必须放在污物袋内,不得随意放在走廊,或在病房清点污染被服。

11、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超过24h不得使用;

12、止血带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皮肤消毒后必须完全待干后才进行注射;

13、流量表和氧气湿化瓶每天消毒后干燥保存,湿化液用无菌水;

14、治疗车、换药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锐器盒应放在车的侧面;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陪备速干手消毒剂;

15、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先清洁,后感染伤口依次进行;

16、治疗室清洁,操作前半小时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严禁在非清洁区进行注射准备等工作;

17、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18、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资料齐全,保存3年;

19、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应定期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20、医疗废物暂存处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有“五防”措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防盗。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7

1、所有无菌物品均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的先后顺序放置,以便随时使用。

2、所有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开放置,严防混淆。无菌物品间均应专人负责,每日检查,凡发现过期、无菌包不符合要求应重新灭菌,并保持物品存放柜清洁、干燥。

3、已打开包布的无菌物品只限于4h内使用,应由首次使用人员在灭菌化学指示物上注明开包日期、时间并签名,所有打开的无菌包不得放回无菌间。

4、无菌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示,排列整齐,取放无菌物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拿取无菌物品应从上到下,从左至右。

5、无菌物品放置按要求距天花板50cm,距地面20cm,距墙≥5cm。

6、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无菌包应每天检查灭菌日期及保存情况,棉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或包布受潮应重新灭菌。

7、无菌包在未污染及包布未破损情况下保存7天,纸塑包装为3个月,过期或包装受潮应重新灭菌。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8

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负责人严格执行本制度,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9

为了保持无菌室的洁净、整洁,杜绝菌种工作环境的污染,保证生产、检验、研发的正常进行,保障人体健康,特对无菌室制定以下制度:

一、无菌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中专以上或相应专业学历,并在实习结束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无菌室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不得患有肺结核、气管炎、支气管炎类疾病,以及腋臭、灰指甲、脓疮、皮癣、长期皮肤溃烂类皮肤病。

三、无菌室操作期间,工作人员禁止佩戴耳环、戒指、手表、手镯、手链、脚链、挂件等饰物。不得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无菌室。

四、无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非无菌室用品不得放入无菌室内。每次工作完后,必须立即清理垃圾,移出不用物品。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消毒。

五、无菌室在使用前,应先打开超净工作台上紫外灯和室内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然后关闭30-60分钟后,再进入无菌室操作。

六、进入无菌室工作必须更换无菌衣、鞋,用消毒水消毒手后方能进入,无菌室内用工作衣、鞋、口罩、帽子、载物车等不得在室外使用,室外相同物品不得带入无菌室内使用。

七、在无菌室操作期间,尽量减少走动、讲话,不得干私活、休息、吃东西、喝饮料。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无菌室空气净化系统、超净工作台、紫外线灯的使用方法。

九、每月必须对无菌室环境状况测试一次,如发现室内清洁度不达标,应立即采取消毒杀菌措施,使无菌室环境达到洁净要求,以保证正常连续使用。

十、除维修人员外,非无菌室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内。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无菌室的使用

1、无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仅存放必须的检验用具如酒精灯、酒精棉、打火机、镊子、接种针、接种环、玻璃铅笔等。不要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2、室内检验用具及凳桌等保持固定位置,不随便移动。

3、每周用84消毒液水溶液擦拭工作台、门、窗、桌、椅及地面,然后用有效氯浓度1000mg/L的溶液喷雾消毒空气,最后紫外灯杀菌半小时。

4、定期检查室内空气无菌状况,细菌数应控制在10个以下,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彻底消毒灭菌。/无菌室无菌程度的测定方法:取普通肉汤琼脂平板、改良马丁培养基平板各3个(平板直径均9厘米),置无菌室各工作位置上,开盖曝露半小时,然后倒置进行培养,测细菌总数应置37℃温箱培养48小时;测霉菌数则应置27℃温箱培养5天。细菌`霉菌总数均不得超过10个为。

5、无菌室杀菌前,应将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待检物例外),然后打开紫外灯杀菌30分钟,时间一到,关闭紫外灯待用。

6、进入无菌室前,必须于缓冲间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7、操作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中少说话,不喧哗,以保持环境的无菌状态。

8、高压蒸汽灭菌:工作服、口罩、稀释液等,置高压杀菌锅内,一般采用121℃灭菌半小时,当然不同的培养基有不同的要求,应分别处理。

9、火焰灭菌:接种针、接种环等可直接火焰灭菌。

10、高温干燥灭菌:各种玻璃器皿、注射器、吸管等,置于燥箱中160℃灭菌2小时。

11、一般消毒:无菌室内的凳、工作台、试管架、天平、待检物容器或包装均无法进行灭菌,必须用其他方法进行消毒处理,采用84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人员的手也用此法进行消毒。

12、空气的消毒:开启紫外灯照射30―60分钟即可。

二、无菌室的准备工作使用方法

1、先进行无菌室空间的消毒,开启紫外灯30―60分钟。

2、检验用的有关器材,搬入无菌室前必须分别进行灭菌消毒。

3、操作人员必须将手清洗消毒,穿戴好无菌工作衣、帽和鞋,才能进入无菌室。

4、进入无菌室后再一次消毒手部,然后才进行检验操作。

三、无菌室操作过程注意事项

1、动作要轻,不能太快,以免搅动空气增加污染;玻璃器皿也应轻取轻放,以免破损污染环境。

2、操作应在近火焰区进行。

3、接种环、接种针等金属器材使用前后均需灼烧,灼烧时先通过内焰,使残物烘干后再灼烧灭菌。

4、使用吸管时,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而必须用洗耳球操作5、观察平板时不好开盖,如欲沾取菌落检查时,必需靠近火焰区操作,平皿盖也不能大开,而是上下盖适当开缝。

6、进行可疑致病菌涂片染色时,应使用夹子夹持玻片,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免造成污染,用过的玻片也应置于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再洗涤。

7、工作结束,收拾好工作台上的样品及器材,最后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

四、无菌室管理规定

1、无菌室地面、台面、其它表面每日晨擦拭1次。超净台每日晨75%酒精擦拭超净台消毒,每次使用前准备好物品,将超净台紫外灭菌30分钟后方可使用。

2、从室外带入无菌室内的所有物品表面要用75%酒精或紫外照射预先消毒。无菌操作前75%酒精消毒手掌、手背。整个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每次使用后,台内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喷洒消毒用后的物品归位,垃圾带出无菌室。连续使用时间超过1小时,请预约登记。

4、无菌室内定期消毒灭菌:喷洒有效氯浓度1000mg/L的`溶液擦洗桌面、凳子,无菌室内喷雾消毒后,紫外灭菌30分。每周一次。

5、无菌室内无菌状况定期检测:灭菌后的接种室内桌上和桌下各放一套培养基平皿,暴露15分钟,盖上,37℃培养24小时,每个平皿的菌落≤4,则认为效果良好,否则需延长照射时间或加强其它措施。每周一次。

6、灭菌后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注明灭菌日期,高压灭菌物品可存放7-14天,过期不能再用,需重新包装灭菌。

7、所有准备进入无菌室工作的人员必需首先了解细胞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1

包装制度

1.物品应分类包装,同一品种或类别的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以便于使用。

2.对要保管的金属器械上油,尤其是器械的关节处,以防生锈,检查刀、剪是否锐利,其他器械功能是否良好,按各包装所需配齐器械,经第二人核对后进行包装,注上名称、有效期。

3.器械包装重量不超过7kg,纤维类织物应按使用的顺序折叠排放,其外形尺寸不大于30×30×25cm,重量不超过5kg。

4.盘、盒、器、皿类物品应单件包装,若按需要将不同类型的盘、盒、器、皿包装在一起时,则有盖的`应打开,所有器皿口子应朝一个方向,器皿之间用吸湿毛巾隔开,以便蒸汽流通。

5.包布应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大小合适,禁用破损包布和无孔铝饭盒。

6.打包可捆扎,需松紧合适;包内放132℃压力蒸汽灭菌标记,包布补贴3m指示胶带。

物品管理制度

1.供应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及清洁、消毒、灭菌、保养的方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常规。

2.污染、清洁、灭菌的物品要严格分开,各种器械包和治疗包应有操作常规及物品卡,装备完毕的各种器械包、治疗包应有专人核对,防止差错。

3.各种灭菌治疗包应注明名称、灭菌日期或有效日期和灭菌标记。

4.无菌物品应专室存放,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打扫、消毒,并每月进行空气采样培养,过期或有污染可疑时应重新消毒灭菌。

5.对灭菌物品每月抽样作细菌培养检查,输液器具每日作致热源测定,每种灭菌包(盒)均应放苯甲酸等指示剂测定灭菌效果,未达到灭菌要求者应重新灭菌。

6.岗位明确,相互检查督促。

7.每日工作完毕,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每周大扫除,每月对室内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各种搪瓷器皿应每月擦洗一次。各种布类用品每次用后应换洗。

8.每月下科室征求意见。

9.供应室、洗涤室严禁洗涤非供应范围的一切物品,并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10.无菌物品贮藏室不得存放任何杂物,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取放无菌物品时要洗手,戴口罩,更衣换鞋。

11.收发各种供应器材时,必须填写清单,双方认真查对,签名。

物品洗涤制度

1.凡是曾接触过病原微生物的物品,应先以化学消毒剂处理(浸泡30分钟),然后进行常规清洗。

2.常规清洗时,先用洗洁精浸泡、擦洗,以去除物品上的油污、血垢,然后用流水冲净,具有关节、齿槽和缝隙等的器械和器械皿,以及注射器的外管和内芯,都应尽可能张开或拆卸洗刷干净。

3.用流水冲净的物品,需用蒸馏水冲洗一次,测ph值中性后,方可包装、消毒、灭菌、供应临床使用。

4.各种穿刺针头清洗时,注意针套与针芯配套、斜面一致。

5.敷料、布类、纤维类织物,应在洗涤后予以晾干。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2

1、无菌物品存放间应保持环境清洁,有独立的储备空间,温度≤24摄氏度,相对湿度≤70%、

2、无菌物品应分类放置,固定放置,标识清楚。

3、无菌物品存放柜地面高度20~25cm,距离墙5~10cm,距离天花板50cm。

4、接触无菌物品应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储存环境的室温低于24摄氏度,且湿度低于70%时,使用纺织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6、无菌物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

7、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应重新进入标准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8、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9、无菌持物钳及无菌持物钳罐干燥保存,每4h更换一次,或采用一次性单包装镊子备用:无菌干燥敷料罐、无菌治疗巾包、器械盒开启后应注明开启时间,并在24h内更换,进行消毒灭菌。如内置消毒液的无菌敷料罐(如酒精球、碘伏球等)应每周消毒2次。

10、抽出的药液须注明时间,放置在无菌环境下,超过2h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h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11、一次性小包装的皮肤消毒液,如0、2%安尔碘60ml瓶、75%乙醇60ml瓶等,开启后有效期为1周,使用后立即加盖,保持密闭;大容量储存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使用,临床使用时应分小包装,其分装容器标签上必须注明消毒液的浓度、名称,容器每周清洁、消毒1次。重复使用的外用消毒液储存容器,每月清洁、消毒一次,干燥后方可使用。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工作时间更衣、换鞋,着装整洁。

二、更衣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三、浴室只限本科室人员使用,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四、休息室供员工休息和进餐,应随时保持室内整洁。

五、会议室供工作人员交班、业务学习及召开科务会等,不得它用。

六、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不得在更衣间内吸烟。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4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采购办公室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医务科申报,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开会批准后由采购办公室集中办理。

二、设备科采购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购买前必须索取上述证件。

三、每次购置,设备科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设备科和院感办。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院感办和设备科。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由器械库向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供应室不得回收废弃物。

九、一次性血液透析器、接入导管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十、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或介入性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器械的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十一、院感办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月检查一次。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等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和器具的监督检查,保证消毒产品使用安全。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5

一、进行无菌操作前要评估环境,半小时前停止进行尘埃飞扬的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医务人员无菌操作前应衣帽整洁,戴口罩、洗手、备齐用物(备手消毒剂)。必要时戴手套。操作时不可跨越无菌区,疑无菌物品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三、穿无菌衣后,手臂必须保持在自己的腰部(或台面以上),不得面对无菌区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四、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牢记无菌观念,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五、无菌物品必须灭菌的'先后顺序放在无菌橱内,无菌物品应标明物品名称及灭菌日期。

六、干式存放的无菌持物钳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各类无菌物品使用后应注明开启时间,24小时更换。

七、无菌液体开启后24小时内使用,注射液体配药后应在2小时内用完,并注明配药时间责任人签名。

八、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

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九、取无菌容器时,应用手托起底部,不可触及容器口边缘及内面,打开无菌物品时应标明开包时间,超过24小时应重新灭菌。

十、为病人手术、治疗、换药时,应按清洁、污染、感染、特殊性感染、感染的程序操作、被污染的组织器械及敷料等,切不可与消毒物品放在同一器皿内。亦不可放在床上、地上、桌上。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16

一、各工作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职业暴露及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

二、消毒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监督局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证”培训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承担,消毒员必须严格遵守灭菌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

三、污染物品清洗工作必须穿防护服,戴面罩、手套,穿防水鞋等防护用品,消毒物品或灭菌物品卸载时,须戴隔热手套防止烫伤。

四、进入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时,应在缓冲间洗手,防止清洁物品二次污染;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应洗手或者进行手消毒。

五、各区物品准备齐全,设备仪器相对固定放置,按照“五常法”管理,定位、顺序放置,以方便工作及应急时使用。

六、 cssd内禁止吸烟,注意用电安全以防发生火灾。

七、操作各种设备仪器,必须严格遵照各设备的操作规程。

各种设备仪器使用前,使用中及使用后均需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报告。

八、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下班前检查并锁好门窗,如发现可疑及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保卫处或相关部门。

a、无菌物品存放区下班前的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电脑电源并拔下插座。

2、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3、关闭照明用电开关,锁好门。

b、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下班前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灭菌器电源并拉下电闸。

2、关闭蒸汽机压缩空气阀门。

3、关闭水闸。

4、关闭医用热封机电源并拔下插座。

5、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6、关闭电脑并拔下插座。

7、关闭带光源放大镜及照明用电开关。

8、检查并锁好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各门。

c、去污区下班前安全检查制度。

1、关闭清洗消毒器电源并拉下电闸。

2、关闭超声波清洗机电源并拔下插座。

3、关闭干燥箱电源。

4、关闭电脑等电源并拔下插座。

5、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走道通畅。

6、关闭去污区照明用电开关。

7、检查并锁好去污区各门。

45 3673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