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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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X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应急程序
竖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及时调查。在发现或接到舆情后,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或找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做好监测稳控工作,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二步:快报事实。经过调查后,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上报意识形态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三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四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五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调查情况形成通稿,及时上报县网络办,在县网络办的协助下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六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相关部门要安排舆情监控员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并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一般或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五、后期处置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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