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有效,如何落实更为关键?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和管理,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对象及要求:

1、安全教育的对象:公司员工、培训工、实习生、民工等。

2、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公司安全科每年组织1-2次培训,时间一天,经书面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施工,考核成绩记录在案,考卷存档。

3、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安全科负责,部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三级教育合格,发给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交换工作岗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执行。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组织电工、风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培训持证上岗,并每隔二年参加一次复审。

5、日常安全教育,由部门安全员负责每月一次,遇有新开工项目,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公司安全科应于项目部一起进行工程的安全交底。

6、施工管理干部参加待业安全教育培训,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上岗。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教育的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安全知识教育:了解施工生产的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与环卫知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生产知识。

3、安全技术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与防护、防范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预测技术等。

4、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法规,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受处分先例。

5、安全纪律教育:厂规厂纪、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三、安全教育形式:

1、课堂教育:如开办各种学习班、座谈讨论、考试考核。

2、现场教育:参观学习、组织活动、实习等。

3、宣传教育:张贴宣传画、漫画、生产标语、广播、办墙报、发简报、通报等。

4、强化教育:组织安全教育知识竞赛、进行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大、小会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典例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2

(一)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及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政策。通过消防安全法规教育,使广大教职员工懂得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以及为什么,从而使各项消防法规得到正确地贯彻落实。

(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懂得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掌握灭火器的适用对象和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应急防范方法。

(三)全体教职员工要懂消防知识,熟知“三懂三会”,即:懂火灾的危害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学校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也应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五)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适时开展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目标等项目的竞赛活动,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3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及各部门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

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质安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各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各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不得挪做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a、 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b、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c、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d、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e、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f、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g、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的攻关;

h、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b、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d、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e、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及教训。

(2)二级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其教育内容:

a、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b、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d、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a、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d、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4)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质安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4)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5)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6)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上海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项目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教育。

9、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4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严肃法纪,必须严格要求机动车驾驶员提高社会安全责任感,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以下行为法规:

一、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二、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时参加年度检审验,不得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2、驾驶车辆时,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6、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8、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9、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0、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四、货运车辆载货,不准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重量。

五、机动车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六、禁止货运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

七、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八、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须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2、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3、在狭窄路的坡路,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4、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5、夜间会车,要改用近光灯。

九、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呜喇叭,(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定安

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车,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准超车。

十、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生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十一、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十二、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十三、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准熄火和空挡滑行。

十四、车辆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有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或掉头。

十五、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十六、机动车在夜间临时停车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5

第一条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总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所属各单位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六条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其他人员等)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资格后方能上岗。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第八条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b、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c、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d、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2)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b、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b、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c、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

d、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九条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第十一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单位)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各场站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安全办公室应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十四条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集团公司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要形式多样,要有针对性并及时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吉林省吉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水力发电公司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生产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吉林省吉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水力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公司职责:

(一)监督各值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值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第四条 各值职责:

(一)具体负责落实本值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工作。

条三章 规则

第五条 新进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的对象为公司新上岗生产人员;

(二)各值新进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本值组织进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紧急救护法培训;

5.典型事故及其吸取的教训;

6.公司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7.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8.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性能及使用;

9.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10.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与保管方法;

12.本工种、岗位以往曾发生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发生的措施。

第六条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凡来公司生产部门学习人员、临时工、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相应的生产部门负责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二)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担任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3.担任的工作以往曾发生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第七条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培训

(一)日常生产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

经常地、反复地对生产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活动日:以生产基本组织为单位,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1.对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有讨论发言,严防走过场;

安全日活动不能随意挪作它用,因故不能活动时,事后应及时补上;

公司人员,应经常参加安全活动日,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任何人无故不得随意不参加安全活动日,有事必须请假。

2.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形式: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录相、事故现场会、经验交流活动等活动形式;

3.安全活动日内容: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通报、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表演比赛;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与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

组织攻克事故隐患等。

(三)特种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公司生产特种作业人员;

属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新产品的公司生产作业人员。

2.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按《公司生产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3.对新工艺、新艺术、新设备及新产品投产前有关生产人员的培训:

参加培训的生产人员培训完成后,必须编写培训、考察报告,并负责编写出相应的操作规程,供操作人员使用;

负责对岗位其他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考试

(一)组织负责人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二)各值组织对本值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三)每年对生产各值的操作票签发人、监护人、操作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

(四)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标准与重要文件的引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7

一、目的为了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同煤天建钢铁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公司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上岗资格、安全培训教育及日常安全活动等相关工作的管理。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安全培训教育经费。

2、安全处负责落实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3、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建立公司全体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上岗资格把关工作,并负责编制公司一级年度培训计划。

4、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然后发给参观证。

5、各单位负责提出本单位各岗位上岗资格条件及和危险源识别培训要求,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部门和班组安全培训和班组安全活动。

五、工作程序

(一)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安全处长、各相关厂处主要负责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上述人员发生变化时,安全处要及时安排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人力资源处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处负责实施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3、从事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大同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安全处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安全处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三)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公司对新招聘录用的从业人员,除了按照规定需要参加政府主管

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考核外,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公司级由人力资源处组织,安全处负责实施,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有关的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3、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3)岗位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

4、新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每一级培训考试结束,均要填写员工教育卡,人力资源处依据教育卡和培训实习期间考核情况办理转证手续。

5、现有员工的培训

a 人力资源处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培训。

b 各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c 在每次培训前,培训责任部门/人员拟订《培训实施计划》, 并提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d《培训实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Ⅰ培训具体日期

Ⅱ培训项目名称

Ⅲ培训教师

Ⅳ培训对象

Ⅴ培训内容和适用的教材

Ⅵ 培训考核的方式

e 每次公司或各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名。培训迟到或不来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f 对须进行考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责任部门安排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g 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责任单位应将《培训实施计划》、《培训签到表》、考试记录(包括考试卷)整理归档。

6、转岗员工的培训

a 对调换岗位的员工,由各单位负责岗位培训。

b 各单位培训部门、人员按转岗人员《员工岗位资格和培训要求》中的`二、三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

(四)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

1、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建立公司员工的培训档案, 在培训档案中记录每次培训的结果,包括:

a 岗位名称

b 培训日期

c 培训项目名称

d 培训考核结果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员工的培训档案, 并在档案中记录上一条中规定的内容。

(五)培训记录的保存

1、公司人力资源处保存公司一级培训的记录。

2、各单位培训部门负责保存二级、三级培训的记录、并定期归 档。

3、培训记录包括:

a 年度培训教育计划

b 员工培训登记表

c 培训考核记录(包括资格证书、试卷)

(六)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1、从业人员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2、保卫处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安全处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七)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每月最少一次、各班组每月最少二次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安全日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日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2、公司安全处或各部门负责人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日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要填写安全日活动记录表,参加的人员要求签名,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9)其它安全活动。

(六)培训教育管理

1、人力资源处应经常征求安全处、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并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及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各部门应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3、安全处应配合人力资源处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4、各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人力资源处应记录变更情况。

6、人力资源处应收集参加培训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意见,并会同安全处分析评估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7、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8、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说明

本制度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8

学校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德育)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学校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单位、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9

一、学校应对全体教职员工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学校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师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学校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学校对新进校人员和重点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消防安全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学校应利用升旗演讲、图片展、黑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0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必须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必须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必须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内容必须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内容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1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展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展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以下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治理人;

2、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

3、消防掌握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理解消防安全特地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来宾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透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依据不一样部门的实施状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展再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二、学校必须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

三、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五、学校每学期开学之际,必须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逃生自救式的灭火、应急演练。新生入校后由政教处协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每年“11、9”宣传日,由政教处、团委联合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七、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与培训时应当有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3

1、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2、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展年检和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和设施保全部组织实施。

3、每年组织全体人员进展一次依据单位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的采纳消防学问智力竞赛、书面测试、授课等形式进展的活动,由单位工会、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

4、每年对全体义务消防员进展业务培训不少于10小时,由安全保卫部组织实施。

5、对市安委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等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仔细组织协作,并准时利用播送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展宣传教育,传达贯彻。由单位工会、保卫部实施。

6、建立新员工(包括招商、租赁、厂方促销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员)上岗前培训档案,做到培训有规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凡未经过培训的一律不发工号证上岗。由单位工会、人事部、教育效劳治理部、安全保卫部共同组织实施。

7、建立各类教育培训工作台帐,把各部门参与教育培训状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8、以下人员必需经过消防机构培训:a.消防安全责任人;b.消防安全治理人;c.专、兼职消防安全治理人d.消防掌握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篇14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实地操作演习,训练培养出思想品德好、技术水平高的'实用型人才。

5、对安全技术先进班组、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马虎的要给予惩罚。

6、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报、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45 402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