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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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篇】
按照集团公司及材料公司对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为此特定制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班组级安全教育是为了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增强防范能力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培训教育的对象是在岗员工、休假返岗人员、转岗人员及新入车间、班组人员。
3、车间副主任具体实施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培训考核结束后,安排具体人员将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经本人签字后向员工家属反馈并落实。
4、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
5、每位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
6、要按照公司集团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班组安全教育的要求,定期、定时、定员组织实施。
7、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要按照金川公司及兰州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成绩、记录、试卷、考勤及台账,并存档。
8、培训教材主要突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控制、防范等知识。
三级安全教育
1、 新员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2、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
3、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 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 周按安全活动会由班组长组织,应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时间不少于2小时。
2、 安全活动主要学习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及法令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常识及现场抢救、急救知识等内容。并开展讨论各种应急演练,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总经理安全讲话每月一次、作为周五安全活动的重要学习材料,车间主任的安全讲话要在车间班组长会议上进行,班组长要做好记录并在周五安全活动时向班组人员传达。
4、 复工后的安全教育,离岗3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班组级教育;脱岗3-6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车间、班组两级教育。脱岗6个月以上,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厂矿、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中的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5、 凡调换工种的员工,本车间内调整的,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安全教育)。
6、 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外单位来车间参观学习的'人员,由车间对其进行一般安全知识的安全主要事项的教育后,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由车间专人带领进行参观与学习。
7、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要由单位安全科对其进行停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离岗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
1、 所有持安全作业证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各项计划内培训班实施前一个月,各班组须将计划培训人员的名单、时间、人数、培训内容、课时,报车间审核。
3、 因工作需要进行计划外培训或上级单位安全培训时,由车间填写《培训申请书》报材料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4、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计划、记录、成绩、试卷、考勤和台账。
5、 各项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须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材料公司技术生产部,并作好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二篇】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三篇】
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其他教职工应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
二、学校对学生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主要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二)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重要节假日前等,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三)学校课程安排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举办兴趣活动、第二课堂、黑板报(手抄报)评比、消防网络培训等方式,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六)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在定期评选学生担任“消防安全小卫士”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七)其他学校应当开展的消防安全普及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四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吉林省吉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水力发电公司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生产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吉林省吉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水力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公司职责:
(一)监督各值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各值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第四条 各值职责:
(一)具体负责落实本值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工作。
条三章 规则
第五条 新进生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的对象为公司新上岗生产人员;
(二)各值新进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本值组织进行;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紧急救护法培训;
5.典型事故及其吸取的教训;
6.公司的`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7.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8.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以及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性能及使用;
9.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10.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1.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与保管方法;
12.本工种、岗位以往曾发生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发生的措施。
第六条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凡来公司生产部门学习人员、临时工、外包工程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相应的生产部门负责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二)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生产特点及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担任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3.担任的工作以往曾发生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第七条日常生产安全教育培训
(一)日常生产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
经常地、反复地对生产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活动日:以生产基本组织为单位,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1.对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有讨论发言,严防走过场;
安全日活动不能随意挪作它用,因故不能活动时,事后应及时补上;
公司人员,应经常参加安全活动日,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任何人无故不得随意不参加安全活动日,有事必须请假。
2.安全活动日的活动形式: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录相、事故现场会、经验交流活动等活动形式;
3.安全活动日内容: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通报、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表演比赛;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与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
组织攻克事故隐患等。
(三)特种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公司生产特种作业人员;
属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新产品的公司生产作业人员。
2.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按《公司生产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3.对新工艺、新艺术、新设备及新产品投产前有关生产人员的培训:
参加培训的生产人员培训完成后,必须编写培训、考察报告,并负责编写出相应的操作规程,供操作人员使用;
负责对岗位其他作业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制度考试
(一)组织负责人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二)各值组织对本值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两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三)每年对生产各值的操作票签发人、监护人、操作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
(四)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标准与重要文件的引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五篇】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监理人员和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五)各项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第五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 根据工程特点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第六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七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八条 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九条 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