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箱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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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箱管理制度旨在收集和处理群众意见与建议,促进沟通与反馈,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信息畅通,增强管理透明度,如何更好地落实这一制度?以下小编整理的意见箱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意见箱管理制度

意见箱管理制度优秀 篇1

一、方便。员工意见箱是征示员工意见的,要想真诚地征求意见,意见箱应放在方便员工的地方,要考虑有的员工提书面意见时,有的'人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位置的选择要即方便,又不要放在人员太多的地方。

二、专人管理,设锁,定期收回箱中的。意见。

三、反馈和公开。对其中可以采用的意见,要有反馈。对意见的处理视其内容,可以考虑将落实的结果进行公示。表明单位真诚地对待员工意见,和广开言路的态度。

四、要保持意见箱的整洁。有的单位意见箱落了很厚的一层灰,效果不好。

为了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增强乘务中心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及形式

1、凡对乘务中心各方面有利的建议及意见均在可提之列。

2、意见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方式投入意见箱。

二、意见箱的开启程序

1、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2、意见箱钥匙由专人保管。

3、每次开启意见箱必须由至少一名专人进行见证,开启后对箱内进行检查,记录情况,由开启人及见证人签字。

4、取完意见箱内物件后,必须及时关闭意见箱并上锁,钥匙及时交乘务中心领导保存。

5、意见箱内物件由乘务中心专员妥善保管,并将所反映情况,根据其针对性转交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6、乘务中心收到不愿署名的意见后,应立即作有关调查,并参照署名意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处理时间

乘务中心每月22日(节假日顺延)对意见箱进行开启,并于当日整理登记后递交乘务中心领导。

意见箱管理制度优秀 篇2

一、目的

为完善医院建议、意见管理体系,规范建议、意见管理工作,以营造开放式的管理氛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职工以正确的疏导,促进生效效率和工作品质的提高,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二、名词解释

意见:指问题反映、职工或者患者抱怨或投诉等。

三、意见的反馈渠道

医院职工及患者反映问题、抱怨或投诉的渠道是医院意见箱、医院投诉电话等渠道。

四、意见的管理原则

(一)意见的受理应遵循公正的原则。依据规章制度和政策,根据客观实际分析问题、合理处理。

(二)反映问题或投诉时,应真实地反映事实。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造谣等进行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三)提倡职工提意见时使用真实姓名,以便尽快调查、解决问题。

(四)问题反映、投诉涉及的人员,应客观对待投诉和反映,有则改之,无则嘉勉。

(五)处理职工意见要遵循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六)意见处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

(七)保密原则:意见处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扩散职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或被反映人泄露。不宜公开的信息,不能随意泄露、扩散。

(八)及时原则:解决问题和投诉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并及时给反映、投诉人员以回复。

(九)意见的反应渠道须纳入医院意见体系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或下级科室不独立设置意见征集渠道。

五、意见管理办法

(一)各级职责:

医患办负责患者重要意见或重大投诉。意见箱负责人负责意见箱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将每次从意见箱中取出的物件进行整理分析,汇总意见并根据涉及内容分类反馈到医患办或者相关部门;定期总结、分析意见及解决情况。

(二)意见箱的设置

意见箱:医院各楼道主要位置。

(三)意见的处理流程:

1、意见箱负责人负责汇总各类意见,并进行整理分类。

2、对于涉及本院职工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箱负责人须将其反馈到相关部门。对于涉及患者对医院的抱怨或者投诉,意见箱负责人须将其反馈到医患办并抄送第三方工作小组。

3、医患办及相关部门收到意见后,须及时调查情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问题反映人答复、同时将答复情况回复给意见箱负责人。

意见箱管理制度优秀 篇3

为了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和企业的诉求,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见箱管理人员

分管领导:(主任助理)

负 责 人:(协调管理科科长)

具体责任人:(咨询服务组组长)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在政务服务大厅和社保就业服务大厅入门处右侧分别设置一个意见箱。

三、意见箱开箱时间:每个工作日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定时开箱,时间为上午8:30。

四、意见箱管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度,每个工作日由具体责任人定时收集、登记群众和企业诉求,并负责分类处理。

五、诉求处理程序

第一类:凡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查证的.诉求件,如未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的,按照无效投诉件处理;如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的,由具体责任人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再按照第三类情况处理程序执行。

第二类:凡反映的问题具体,且未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的诉求件,由涉及到的窗口首席代表调查处理,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措施,协调管理科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或现象要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管理。

第三类:凡反映的问题具体,且留下联系方式和姓名的诉求件,按以下两类进行处理:

1、如属于区政务中心职责职能范围内的诉求件,由负责人签署《群众投诉登记处理表》(见附件),责成相关部门首席代表按规定(一般诉求2个工作日内、复杂诉求5个工作日内、特殊诉求15个工作日内)如期办结回复,将回复处理情况填写在《群众投诉登记处理表》上并报协调管理科,在收到部门窗口回复处理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具体负责人对诉求人就本次回复处理情况是否满意进行电话回访,如是因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导致办事群众不满意的,区政务中心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2、如不属于区政务中心职责职能范围内的诉求件,由负责人将情况转交区政务中心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处理。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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