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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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规范资金运作、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等措施,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与服务质量,如何实现有效管理?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

一、民营医院财务管理需要提高的地方分析:

1、民营医院的员工对财务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程度: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还是粗放式管理。民营医院的医生与护理人员都是医学专业人才,但是,缺乏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及相关知识,这样就忽视了财务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效率问题,没有进行科学的投资规划,造成了一些医疗设备的不合理采购,使得民营医院的固定资产的闲置与浪费,这显然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加大了投资风险。有的医院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影响医疗质量,影响了医院的未来发展和信誉。

2、财务管理与制度需要进行完善: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混乱。有的`民营医院没有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法规的规定,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设置出现了不合理安排,让会计、出纳等由一个人负责,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工作。民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例如在财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都不够规范与健全,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也不够明晰,难以有效执行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3、民营医院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比较低:由于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医院会计的行业经验,对于医院财务会计的相关制度也不够熟悉,这些都制约了医院财务管理水平。还有的民营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责任心,专业技能方面也不进行学习,财务管理工作基础就不够扎实,难以为医院的投资提供有价值的财务信息。一些民营医院在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还滞后,不能满足患者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需要,使得财务管理处于较低工作效率。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长远规划,造成了医院的发展只顾眼前和短期利益,缺乏投资发展的战略眼光。

二、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措施:

1、要增强财务管理意识:民营医院要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对医院的员工要宣传与教育财务管理知识与意识,使员工在工作中重视成本管理,提高资金的投资效果与使用效率。同时,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了,也能够为医院的经济活动提供财务信息和决策依据,使医院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与效益。

2、民营医院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民营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地设置财务岗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并且加强对各部门的考核,针对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评价与完善。同时,对于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落实,要根据民营医院现状,逐步建立与完善财务核算、库房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化,提高财务管理的准确性与效率。这样民营医院管理者能够及时获得财务管理信息,对医院的管理进行改进,使财务资金使用获得高效率,提升了民营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与服务效率。

3、要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岗位培训:由于民营医院的发展更多地还是取决于员工的专业化水平与综合素质。因此,民营医院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特别是对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专业能力的培训,增强业务处理能力。对于医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的培训,增加其财务知识,有助于提高经济决策的科学性。

4、民营医院应重视对财务的基础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会计电算化核算工作,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加强民营医院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民营医院的各项资源。加强民营医院的收入与支出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加强民营医院固定资产和净资产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医院综合实力、盈利能力。

三、结束语:

通过对强化民营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探讨,得出民营医院的财务管理成为医院未来战略发展的核心。它能够缓解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资金使用问题,能够为医院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促进民营医院的良好发展。民营医院财务管理要重点进行投资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提高民营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好的医疗服务和效益。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2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4)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6)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业务开展情况。

(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4)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5)绩效考评情况。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2、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3、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4、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国施行。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3

1、正确贯彻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坚持原则,对医院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按现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

3、合理组织医院收入,严格控制支出,要应收则收,认真执行收费标准,凡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的必须开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及管理工作。

5、医院对外采购、开支的一切经济事项,应取得合理原始凭证,按规定验收后,方能以据报销,空白纸条不能作正式凭证,出差及因公借支,经院领导批准,并及时结帐。

6、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如有拖欠,及时组织人员催讨,减少呆帐。

7、监督现金管理,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财产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物资防止积压浪费。

9、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健全财务制度,帐目清晰,数字正确,日清月结,按规定日期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如调阅、销毁按规定手续办理。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医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医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医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医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医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医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医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医院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医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5

一、现阶段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医院领导层存在的问题

1、管理层没有重视医院财务管理,往往疏忽对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现在大部分医院的领导层主要是一些资深专家或政府直接委任的官员,他们对于医院的全面工作总体负责,而较少会把过多的精力用在医院的财务管理上。对于领导层而言,财务管理只是医院庞大系统中的一个小分支,领导可能意识不到财务管理在整个医院管理制度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认识上没有足够的重视。

2、对财务管理目标的把握不正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也在逐渐加快,医院的性质也在发生着改变。医疗卫生领域逐渐对私人投资开放,这说明公立医院在不久的将来也必须实现自身转型。在这种新形势下,医院的领导层对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规定比较陈旧,还是主要把降低运营成本,增加收益当做总体目标。这种目标使得医院的医疗水平提高缓慢,甚至出现停滞,而医药用品的价格却不断提高,给人们的看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二)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都是财务专业出身,对医疗行业的知识相对欠缺,经验不多的情况下不能根据医疗行业特点挖掘潜力,提不出建设性意见,发挥不了财务的管理职能。正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再外加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使医院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从而引发财务风险。

(三)医院其他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

医院的其他人员也和财务管理有着一定的联系,这些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有现金的流入流出,从资金层面来分析,所有产生交易的环节,都可以将它们紧密的联系起来。医院的资金支出主要是药品、设备和人员工资支出,而药品是由医生开出,设备是由相关医务人员需要和操作,如果这些方面产生问题,对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增强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打造高水平财务管理队伍

(一)增强管理层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对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视

1、管理层要认真学习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从本质上认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医院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可以维持的现金流,医院要实现盈利才能保证管理层要切实加强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市场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医院要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就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对财务管理的认识。

2、明确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医院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才能够在越来越复杂的市场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虽然很多地方的医院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主要是政府补助,但是在市场经济理念日益加深的今天,医院在财务管理上也应加深市场经济意识,在保证医疗水平不降低的同时,降低经营成本。

(二)加强对医院财务管理的人员管理

1、为医院选拔和培育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专业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变化,对财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有必要在对财务人员管理上增加投入。首先,医院要摒弃原有的人才选拔观念,砍断裙带关系,严把准人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社会选拔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其次,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再教育。强化财务人员对财务、法规和财会管理、计算机等知识的再学习,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完善自己,在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不断学习与财务有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以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第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并加强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以增强财务人员的道德水平,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制定一整套科学的财务考评体系,切实增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

2、提高医院管理人员的协调沟通能力。医院财务管理人员在进行预算编制和资金的发放等工作的时候,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协调沟通,及时了解各科室物资和设备的需求情况,以及各科室医务人员外出、其他物资的购买情况,及时将这些情况进行汇总,准确填制相关单据和报表。

(三)提高其它相关人员对财务的认识和关注

公立医院财务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是用在医院各科室的医疗物资上和人员工资上,因此他们与医院财务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提高他们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医院的财务工作甚至是医院的整个管理都将起到非常积极地作用。要使相关人员树立起责任意识,深刻认清自身所处位置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对医院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破除以药补医,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以下简称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均要探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发挥医保的补偿和控费作用。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加强付费总额控制,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个人负担。

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通过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要按照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加强对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服务提供不足、推诿重症患者等行为。各地要积极推行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机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加快步伐、加大力度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要在价格调整方面给予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一定自主权。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任务补助等。

四、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合理区分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严格有效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院长选拔、任用、考核、薪酬、奖惩等制度。开展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培训,不断提高院长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放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但最主要的还是人的具体行为,尤其是医院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新时期,医院改革逐渐提上日程,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转型发展,医院的财务管理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为医院的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保障,实现医院的收入增加。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 医院根据《会计法》规定配备专职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 医院设财务部,隶属医院集团财务部直管,根据本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出纳人员。

第六条 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医院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医院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医院经营、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医院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医院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医院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医院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集团财务部是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八条 集团财务总监兼管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医院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日常报销业务过程中,对所有原始票据务必进行祥细审核,并要监督经办人员完善票据签字手续,在对票据金额、真实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第十条 财务主管会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协助要协助主管会计定期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申报工作,并负责信息部门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医院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十四条 医院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集团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报告。医院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医院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财务总监进行监交;财务部主管会计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董事长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十七条 医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八条 医院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九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医院记帐方法的采用必须具有连续性。

第二十一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二十二条 医院对医院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医院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四条 医院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五条 凡与医院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设备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二十六条 医院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二十七条 医院对外地市(或省)的投资或在外地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二十八条 长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二十九条 医院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医疗设备;

3.办公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三十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3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3年;

4.其他设备3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一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医院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十三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四条 医院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6.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7.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8.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六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三十七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和密码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八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银行帐户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九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四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1000元以上的,各部门业务人员必须逐项跟踪其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部门经理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

第四十四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四十五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医院内部各部门私设小钱柜。

第四十六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四十七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

第四十九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五十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等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签名,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一条 经营业务过程中的.介绍费(或手续费)等,必须另付说明报医院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二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医院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医院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由主管计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五十三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报销。

第五十四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由总经理审批后在福利基金列支。

第五十五条 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五十六条 医院对外的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医院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医院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 下属医院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医院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第五十九条 严禁下属医院或医院内个人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六十条 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如总经理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六十二条 医院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六十三条 医院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四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五条 医院对业务人员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集团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六条 各部门的年创利应由部门经理在年初提出方案,年底奖励按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具体提取比例由综合办公室同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七条 实行承包经营与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八条 医院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六十九条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管理

第七十条 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库管人员必须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

第七十一条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由会计会同库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低值易耗品盈亏表上报综集团财务部。

第七十二条 对低值易耗品的盘盈盘亏,库管人员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

第七十三条 对低值易耗品盘亏在100元以下者(含100元),由财务部审核后处理;100元以上的须报会计师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四条 医院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七十六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收银员的部分规定:

1、给患者提供医疗和药品收费清单。

2、主要药品、手术、检查、床位收费标准公开。

3、不超标或乱收费。

4、张挂常用收费价目表。

5、建立医疗收费监督卡,公开医疗服务内容和价格。

6、公布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7、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或增加临时收费窗口。

8、传递零钱或票据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挂号处人员行为规范:

1、挂号快捷、准确。

2、病人问询时解答准确,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为初诊病人填写病例封面。

4、挂号地点张贴专家、专科门诊、急诊一览表或就医指南。

5、主动告诉患者就诊室的楼层和地点。

6、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增加临时挂号窗口。

7、传递零钱或票据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8、便民开药,不用挂号。

9、窗口实行限时制度,挂号等候时间不超过1分钟,划价不超过2分钟,收费不超过3分钟。

收费处工作制度:

1、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做到文明礼貌,有问必答,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2、上岗,上岗必须着工作服。

3、收费时要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4、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必须坚持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5、每日所收款项必须当日上交财务部,严禁将公款私借他人。下班后收费员周转金需存入保险柜,有专人负责保管。

6、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7、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8、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高度树立工作责任心以及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2、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脱岗而制造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接待患者要态度热情、和蔼办理,出入院做到准确、高效。

4、住院收费处对抢救患者和危重患者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治疗原则,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要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平诊住院患者,应从严掌握,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6、住院收费处要定期打印出预交金不足的患者名单,通知有关科室并填发书面通知单,通话患者及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防止医疗欠费。

7、患者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若预交金收据丢失,必须出据单位证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8、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9、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10、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7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科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科长1名,会计1名,出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算、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科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负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价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率。

2、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①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②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来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古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祛,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3、支出预算编制。

(1)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xx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三)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异,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专业设备。

(3)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l)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3)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4)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购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6)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7)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8)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的总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理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体制,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的运行机制,强化镇(街道)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的责任,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全市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以镇(街道)为单位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明晰镇(街道)以及行政村(社区)管理社区卫生的职责和任务,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救治水平,提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提升群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率和满意率,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按照“属地负责、独立设置、资源共享、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属地负责。各镇(街道)要切实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责任,履行好相关职责,全面提升社区卫生软硬件水平,夯实工作基础。

1.明确镇(街道)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主体。各镇(街道)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成立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镇(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的议事机构,由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镇(街道)社保、财政、卫生等部门以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各镇(街道)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本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共建共享,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行政村(社区)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职责,提升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率。

2.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医院、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按照镇(街道)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情况,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原则,分类实施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一是针对区域内只有1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道),继续保持原有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实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二是针对区域内既有镇级公立医院、又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镇(街道),实行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原则上由公立医院院长兼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三是针对区域内仅有一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相关设施设备和卫技人员,同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3.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以争创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达标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和达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档升级,全市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所有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都要达到或超过省、市建设标准。力争到2012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100%达标,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市规范化验收,2014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通过市规范化验收。

(二)独立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独立法人设置,财务独立核算。

1.优化财政补偿机制。不断优化财政补偿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市镇(街道)财政按规定,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定额)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年度内正常拨付60%,40%部分根据年底市对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考核情况兑现拨付,其余保障和发展资金由镇级财政全额承担。同时,开展多种补偿机制的试点,对试点单位参照基本药物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和服务人口的编制定额比例两大标准进行补贴。

2.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专项投入。市级财政要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建立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镇级财政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经费,专项用于全年公共卫生项目任务的落实。(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三)资源共享。以镇(街道)为单位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同时要强化与社会养老等相关政府公共资源的整合,促进资源共享,提升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1.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一是针对区域内只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或者区域内没有公立医院但有一家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由所在镇(街道)会同市卫生局与市级医院或有关医院建立双向协作关系。二是针对区域内既有公立医院、又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镇(街道),由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双向协作关系。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患,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格局。

2.落实医院支援社区责任。医院要组建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将专家资源和技术引入建立协作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安排专家进社区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要切实落实城市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机构支援服务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1年”的时间规定和“连续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方可累计计算”的计算方式,实行人员固定的长期连续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3.建立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医院要统筹安排检验检测资源,为协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患者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切实解决居民需求。对居民确实需要、常用的非基本药物,按照联系用药的要求,由建立双向协作关系的医院保障提供,满足群众合理用药需求。市卫生局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相互调阅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患者相关信息,提高就诊精确度,减少重复检查和治疗。

(四)行业监管。市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社区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1.细化一体化管理的各类细则。市卫生局要结合各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现状,分类制定各镇(街道)医疗卫生资源共享的具体方案,明确各相关医院在双向协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要联合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为镇(街道)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2.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3.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把基本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作为近期主要工作目标,为居民提供方便、价廉、安全、有效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居住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院)均要延长工作时间,开设夜门诊,为居民就医提供方便。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9

20xx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4、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5、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6、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7、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3、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4、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5、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7、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8、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9、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11、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1)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①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②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2)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3)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12、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1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0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1

一、增强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着分派和筹措资金的作用,对于医院全面开展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和管理各项资金,使医院各部门都能及时调取和使用资金,以维持各项医疗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财务管理,寻找和发现资金运行规律,就可以全面了解医院的资金运行状态,就可以制约和促进医院的各项财务活动,还可以通过正确组织货币的收支来监督医院的业务达到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各项收支的控制,还可以监督财务纪律和财务制度,保护国有财产的安全。

(三)开展财务管理,对于合理利用国家公益性投资,保护消费者权益有着重大作用。自从我国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国家每年对于公益性医院的投资越来越多,掌握好资金的流向和合理利用资金,对医院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医院必须制定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搞好预算,合理分配和使用国家的资金。

(四)医院不仅要保证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且要开展经济核算、增收节支、增强医院的自我发展能力,因此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良好的财务计划、财务分析、财务决策,建设医院增收节支的本领,增添资本积累,不断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综上所述,现阶段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各医院开始医疗及各项服务活动的物质保障基础,它有利于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实现。

二、医院施行财务管理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财务管理要依法进行

这是医院财务管理必需遵守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的运行。因此,医院的财务管理要牢固地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管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对于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及时制止,这是医院财务管理最重要的原则。

2、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制度的原则

高效而完善的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石,是医院进行医疗活动的重要保障。各级医院都应该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为前提,疏通内部关系,建立起统一的内部财务管理活动,增强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使各项财务活动都在阳光下按规范、高速、透明的原则去运行,使各部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务关系。

(二)效率性原则

要坚持厉行节约、节约处事的目标。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是提出的对新时期整个社会的总体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政府对医院投入的加大,合理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因此医院要大力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和杜绝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公益性原则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是营利性企业,不应以营利为目标,是以医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当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在医院的财务管理中应统筹三者利益和搞好平衡。但一切服务都应该有利于卫生服务需求者,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为基本原则,保持医院的公益性。同时,医院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不能利欲熏心,也要提高效率,强化经营管理。因此医院要摆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服从于社会效益,应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保证医院的公益性。

三、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预算管理

卫生机构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首要组成部分,它贯串于单位预算体系和实行的全过程,也是卫生机构举行各项财政活动的条件和根据。加强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有利于从资金上保证单位各项业务的完成,有利于规范和控制单位的财务活动,有利于提高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收入管理

收入是医院展开医疗服务和其余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获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含医疗收入、财务津贴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产生时,要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比例和付费数额加以确认。医院要始终遵守国家的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体制。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中央和省财政部门同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加强管理,严禁使用不法单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应当当日产生当日入账,并实时结算,禁止遮盖、扣留、挤占、共享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三)支出管理

支出是医院在展开医疗服务和其他事项中产生的资金、资产耗损和损失。包含医疗支出、财务名目津贴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医院从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获得的有指定用处的项目资金应当依照请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资金行使情况,项目告终后还应该报送项目资金收支决算和利用结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查抄验收。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是医院经由成本核算和分析,采纳成本控制措施,见识医疗成本的举动。它的首要目标是周全、切实、详尽地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建立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支出,进步医院绩效,以大大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收支盈余管理的平衡

平衡是指住院收入和支出后的余额。它包含营业收支结余、财务项目补助收支结余、科教项目出入结余等几个方面。医院财务部门应大力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好结余资金,要将资金纳入医院财务总体预算支出之中,适当地用于医疗设备的维护更新中。

(六)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应对固定资产按期举行实地清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该当实时查明缘由,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核准后实时进行处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按期与财务部门查对,做到账账、账卡相符;医院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要依照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置。

(七)流动性管理

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的经营活动和各种类型的索赔的其他事项的形式,包括医疗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的回报,加强管理,进度分析,实时结算,对流动资产的具体管理要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制度处置原则。

四、目前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对财务预算注重水平不够

医院预算管理与预算责任按照医院的任务和发展规划,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统一安排,是基本的部门预算。如今大部分中小型医院在现实体例过程中对预算管理不足,常常以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事,确定预算、体例和节制应由财务部门独立完成,这个预算和经常缺乏科学,操作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从而形成金融管理单一,不能与现实更好地融合。具体表现为:医院的财务预算仅仅流于形式,预算更多地表现为简略的打算与节制,缺乏需要的事先论证和过后评价过程,缺少对经济行动的导向感化。也就是说,恰是因为医院财务预算的体例方式和进程不科学,预算体例基本上是由带领和财务部门根据上年决算数据推算而成,其预算体例的实质在实行中没有起到应有的.节制作用,致使医院财务预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缺少经济效益阐发与评价,使得财务预算的主观性较大,同时在成本核算、折旧核算方式、财务报表反映的内容上也存在着诸多缺点。

(二)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面与现实不符

医院管理普遍存在重资金轻实物的征象,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比较紊乱。首先,医院在举行固定资产的购买和更新时,缺少投资项目投入产出的效益阐发评价,可行性阐发流于形式,致使盲目购买、更新固定资产或投资项目工期长、资金收受接管慢、投资结果差,造成资金闲置和浪费;其次,一些新的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但没有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滞留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反映固定资产。还有固定资产的报废,不及时处理,都会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在县医院,甚至在大城市中小医院财务操作流程,虽然医院专用物资采购的比例逐年上升,但招标采购品种所占采购设备或药品质料的总比例较少;同时存在招标手续不齐备、资历不完整的环境,乃至只经由外出考查,没有通过法定的招标流程。很多设备多年不用,已报废,但未完善记账手续;有些设备已经找不到什物,也未上缴财政处置残值;一些设备已转移到其他单位使用,但没有过户手续;房屋的部分已被删除,但这账上仍然可以反映。没有材料消耗定额管理,直接费用,没有损失,没有审核使用的备查账。因为资产管理混乱,影响了医疗质量和效益,加剧了患者承担。

(三)财政人员素质偏低,风险意识稀薄

目前,广大中小医院中的财务人员很多都不是财会专业出身,整体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了解不够,概念不完整,经济决策缺乏科学性。具体表现在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本闲置或亏欠,应收账款周转迟缓,造成资金收受接管困难,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固定资产管理忽视,没有充分发挥效益,更紧张的资金损失。恰是因为管账人员素质不高,在外加一些不确定性成分的干预,使医院财政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蒙受损失的机会和风险,医院财政活动的组织和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一个关键呈现问题,都有机会出现财务风险。很多医院缺乏相应的危害提防机制,危害认识淡薄,医院财务管理缺少竞争意识,资产结构不合理,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较大,坏账性资产长时间挂账,固定资产利用和配置效率低,鉴赏能力和盈利能力差,造成医疗资本的浪费与短缺并存,整体低效率。

(四)财政管理机制不完善

科学规范的财政管理机制是医院正常开展业务的条件。有些医院财政管理贫乏科学的财政经营机制,没有规范的财政管理程序,缺少当代管理与经营管理思维。财务人员缺少财务管理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轻视资本的时间价值和成本收益,安排资金随意性强,造成部分会计资料可信度不高。在管理过程中的材料,材料和材料存在或多或少的总分类账卡不符合,卡之类的东西不是对应的,没有采集、报废情况。使固定资产,药品,材料,账实不符。盲目购进大型装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购买等,造成资本的积存和浪费,影响资金的合理周转。

五、增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

目前我国医院性质与企业有着非常不同的观点,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的观点仍然能够引入医院的财务管理之中。如果想真正完善医院的预算管理,应当发展对预算管理的水平,应当懂得财政活动对一个单位存续和成长的重要作用。而奉行全面预算管理,则是完善医院财务管理的紧要方面。医院应该在全面阐发历史数据,在审查政策,市场条件,社会条件,地方特色,在当前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财务状况,发展一个合适的财务预算情况单位;其他财务预算应当由单位各部门的协调。

(二)完善固定资产经管

为了制止出现设备重复购买、闲置或半闲置等状态,造成资源浪费,医院应举行会合招标采购,对大型设备的购买,举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建立固定资产购买委员会,大型设备的应用效益、示范、分析“盲目购买,废物管理不严,闲置设备”的现象,从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大力提高财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人员素质不高,以及不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对医院管理工作的负面影响。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避免欺诈的最直接的目的和标准化管理,谨防过失,最大可能地实现节约。按照内部控制理论,各类企业经营者必须授权批准,并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另外应根据科学计划的指标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相应的赏罚措施。

(四)加强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新机制

财务人员要不断研究学习经济和财会理论,掌握科学的现代管理方法,对现代数学、法律、科学知识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分析预测,从经济、社会、法律和其他方面的发展金融解决方案。要想加大财务部门对医院各类经济行为的节制力度,就必须成立更加规范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一方面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通则和会计准则以及医院会计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一个符合医院要求的具备可操作性的内部财务制度,拟定一系列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还要强化医院内部束缚机制,事情层层落实,使全院自上而下形成一条彼此监督的督促网络。

在现在这个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医院抓好财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对此,医院需要在现代社会中找到自己的角色,把握好现在,认真研究医院财务管理发展的趋势,进一步改进医院当前的财务管理思路以及财务管理方法,使医院的财务管理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2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十分重要,很多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都是不完善的,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第一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和集体商议(决策)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建立,随意地进行投资决策;第二点,没有人管理项目实施后的效果,更没有建立相关的追究责任的制度;第三点,设备、药材、材料付款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容易出现纰漏;第四点;医院的各项财产也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药品、试剂、耗材的采购不规范、使用混乱,造成财务的亏空;第五点,医疗程序不够规范严格,耗费了医院过多的人力物力。

(二)成本核算不全面

医院引入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医院财务管理改革的关键。医院也是市场活动中的一部分,不仅要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目前,在成本核算上,多数医院成本核算制度不够全面,比较单一化,现代化网络的应用不够成熟,成本考核指标不够明确。

(三)没有行之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

内审机构是医院的财务监管部门,内审机构的职能有审计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参与单位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决策重大项目、签订经济合同,建立和评价内部分配制度,审计项目实施的效果,制定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审机构的作用可谓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有些医院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有些医院虽然有内审机构,但内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内审机构的医院,往往不能很好的进行医院财务的监管,从而造成财务上有很多不明确的财务亏空,账目混乱不清。有些医院的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不明责任等问题,都是由于内审机构监管不力造成的。

(四)财务体制与岗位设置不合理

同时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上也存在很多漏洞,某些医院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导致发送一些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内部牵制制度也形同虚设,缺乏机制上的约束,极易造成财务管理工作的混乱,在一些中小型医院尤为严重。在体制上,一些医院内部存在两个同级财务部门经改办与财务部,随医院改革的而产生的经改办往往是独立于财务部之外,甚至某医院经改办与财务部门平行,出现机构重复、责权不明的情况,造成一所医院两个财务中心,导致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的不便。

(五)医院财会队伍素质不高

医院的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管理观念保守传统,理论基础薄弱,对于工作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人员没有进行裁剪。医院的财会队伍缺乏创新意识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才,人才流失比较严重,财会队伍资源不足。雇佣的临时工和退休人员,增加了财务支出,并在交接工作中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和麻烦。

二、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各项措施执行的最根本的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使会计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会计核算和监督有效的进行,会计机构的建立、各种计划的制定有章可循,还可以有效地考核财务管理中各项工作的执行。会计人员应该充分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自己的工作,根据财务管理的制度来办事,不能单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办事。

(二)强化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是通过量化数字编制预算,严格按照制度安排,排除了人为因素,增强了预算的操作性和可控性;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的执行,都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来操作,不得随意更改预算,超出预算范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共同协作,以推动预算的有效执行;预算使管理工作、工作绩效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节省了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开支;通过强化预算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医院的财务安全,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正确编制预算和财务预算管理是医院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医院在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医院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通过全面预算,充分考虑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对资金流量的严格控制。

(三)强化资金管理

医院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收入和支出,强化资金管理,就是要协调好收入与支出的平衡问题。只有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下,医院才能更好地发展下去。对于医院里的收入资金,要进行系统的进账、核查,以便用于今后药品、设施、重大投资活动。对于需求量大、周期长的重大的投资、筹资等活动中,医院的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医院的.财务部门对于医院参与的重大项目,必须严格管理资金支出,对于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预算和审核。

(四)合理设置财务岗位,完善财务体制

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与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与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并可采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让财务会计人员轮换担任不同的财务工作,严格杜绝舞弊等行为。理顺经改办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其工作内容、业务范围与管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一个医院两个财务中心的现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首先应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建设,从业人员应该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廉洁奉公,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其次,财务管理工作者应该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医院对于没有会计证和新人,必须进行相关的考试和培训,只有合格者才能有资格上岗;对于已经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强化知识,拓展创新性的思维,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有效地工作,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对财务人员采用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进行提拔、加薪,授予荣誉称号等,对于工作马虎、不尽职尽责的员工采取批评教育。激励机制有助于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其自身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对于医院的各项财务工作,都需要财务监管。虽然医院已经制定了一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对医院的各项计划的实施、收入和开支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很多财务管理措施就难以执行或者出现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在财务管理的运作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财务风险,财务监管可以有效地、及时地发现实际与计划的偏差,并纠正偏差和存在的风险。对待医院里的财务要增加透明度,让医院人员了解医院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让大家来共同监督医院的财务,在实现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避免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损失。

(七)正确预测各项收入及时了解医疗市场动态,正确预测各项收入

收入是支出的保证“,量入为出”是预算的基本原则。要想把预算作得科学、准确、切合实际,就要对医疗市场行情、动态进行充分的了解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要弄清、吃透。正确估计市场形势,除国家方针政策对医院的影响外,市场动态、行情、过去的经验、医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设备增加带来的效益等,都要列入财务预测中。只有可靠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保证支出的有效落实,否则,所谓的预算将成为一纸空文,毫无价值。因此科学合理的做好预算,准确预测资金收入,对合理运用、安排有效资金的实施、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面了解医院工作,尽可能把预算做到项目上,按照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对一些大项支出做精心安排,确实无法得到落实的要向领导说明情况。确保预算的制定者要对医院需办的事情做到心中有数。编制预算的目的是控制支出,随着预算指标的下达,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改变不顾资金供给情况,随意向财务部门伸手要钱的局面。

三、结束语

医院的财务管理不仅需要引起国家、政府、企业单位的高度重视,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进行有效监督。总之,医院的财务管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才能长久、健康的发展。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财务管理在社区管理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但社区内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政策性、专业性特征,对财务管理加以强化,不仅能够促进医院经营管理效率提升,获取较高竞争实力,推动医院朝着低耗高效方向快速迈进,同时还是保证医院资金科学利用,发挥资金效益的关键。

一、社区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医院财务工作者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油田的改革和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已经成为了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在多元化经济下,培养一批素质高的财会人员对于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运行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众所周知,社区医院属于非盈利的机构,导致财务管理处在偏离的位置上。并且,也没有安排专业、资质高的财务人员,特别是在社区医院的财务岗上,中、高级的财务管理人员十分匮乏。社区医院财务管理实践中,缺乏一套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严重削弱了工作质量及其效率,致使社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难以有效树立的运行。

2.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当前,社区医院进行财务管理时依旧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下,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职工均普遍存在认识不足的情况,忽视了财务管理给医院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财务管理的定位不清晰、职责分配不清楚、管理力度不够,不利于现代社区医院的实际发展需求,所以,必须培养全体职工正确的财务管理意识,结合医院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资金流转速度与具体额度来明确医院的效益。

3.拨款不足,财政支持力度小。在社区医院中,其收入通常涵盖以下三种:财政拨款、医院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但是,纵观社区医院现状,其发展规模通常不大,看病的患者也不多,药品收入也随着零售差价的推行也递年减少,所以,仅凭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来加快油田社区医院的快速发展几乎不可能。而且,国家给予医院的财政补贴也不多,多数财政资金也无法准时有效的`落到实处,最终阻碍了社区医院的前行步伐。

二、解决社区医院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提高社区医院财务人员的素质。具体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进行:一方面,提高财务人员的财务技能;首先,对社区医院在岗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培训,鼓励财务人员扩大视野,扩大知识面,除了提高财务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学习其它相关知识,如:统计学、企业管理等;其次,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财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工作中的财务软件,从而有效开展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工作,促进财务工作顺利发展。另一方面,培养财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财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所以,要求财务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技能,还应积极主动的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实践工作中,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也至关重要,必须有清晰的原则、有效监督、加快生产、准确预测,以推动财会工作有序运行。

2.完善社区医院财务管理机制。一套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对社区医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社区医院要树立新的理财观念,构建切实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促进社区医院管理工作有序运行。首先,构建完善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医院资源的优化配置。社区医院财务部门必须对预算资金的支出予以有效控制,不断强化财务记录与核对,提高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其次,健全成本核算管理体制;社区医院发展过程中,做好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不仅能合理节约运行成本,而且还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制定相应的成本核算体系,以保证医院成本核算与报表有据可依。此外,构建资产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有部分社区医院存在资产流失、财务账目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医院缺乏合理的资产管理意识,也没有设立专门的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职责权限分配不清晰,最终导致医院资产出现了严重流失。所以,社区医院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

3.加强社区医院财政支持力度。首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医院发展科技创新;有条件的社区医院,可依照程序申请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评审确定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给相应的经费支持。其次,社区医院承担的社会职能给予补偿;当发生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时,社区医院应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同级财政根据其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社区医院对医疗救助对象给予救治的,经审核给予相应补助。)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健全社区医院的财务管理并非一蹴而就。所以,实际运营过程中,应始终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好医院的财务活动,医院全员要积极配合协作,加快推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实现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财务管理效率,从而满足医院持续发展的要求,制定适应于现代医疗市场的发展目标。

最新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医院应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有关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资总额和管理费用支出比率等控制指标。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成本管理

第二十六条、成本管理是指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和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措施,降低医疗成本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成本管理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医院成本信息,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成本核算是指医院将其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过程。

成本核算应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按实际成本计价、收支配比、一致性、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核算对象的不同,成本核算可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一般应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核算对象,三级医院及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在以上述核算对象为基础进行成本核算的同时,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应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开展医院全成本核算的地方或医院,还应在医疗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第三十条、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科室成本的过程。

(一)科室区分为以下类别: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等。临床服务类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的科室;医疗技术类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的科室;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的科室;行政后勤类指除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和医疗辅助科室之外的从事院内外行政后勤业务工作的科室。

(二)科室成本的归集。

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支出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形成各类科室的成本。成本按照计入方法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科室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支出。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支出。

(三)科室成本的分摊。

各类科室成本应本着相关性、成本效益关系及重要性等原则,按照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进行分摊,最终将所有成本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

先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管理费用向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再将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人员比例、内部服务量、工作量等。

最后将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工作量、业务收入、收入、占用资产、面积等,分摊后形成门诊、住院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是以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支出,计算出各项目单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和医疗辅助类科室的医疗成本向其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摊,分摊参数可采用各项目收入比、工作量等。

第三十二条、病种成本核算是以病种为核算对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归集相关费用计算病种成本的过程。核算办法是将为治疗某一病种所耗费的医疗项目成本、药品成本及单独收费材料成本进行叠加。

第三十三条、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第三十四条、为了正确反映医院正常业务活动的成本和管理水平,在进行医院成本核算时,凡属下列业务所发生的支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范围。

(一)不属于医院成本核算范围的其他核算主体及其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二)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三)对外投资的支出。

(四)各种罚款、赞助和捐赠支出。

(五)有经费来源的科研、教学等项目支出。

(六)在各类基金中列支的费用。

(七)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医院应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对照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采取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分析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把握成本变动规律,提高成本效率。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

医院应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制度、费用审核制度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差异,

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收支结余管理

第三十七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包括: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当期各类收支结余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支结余+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医疗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医疗支出-管理费用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

第三十八条、业务收支结余应于期末扣除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后,结转至结余分配,为正数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转入未弥补亏损。实行收入上缴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超过规定控制指标的部分应上缴财政,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统筹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发展和绩效考核奖励。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医院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和执行中需追加预算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安排使用。医院动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报批程序。

第七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四十一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医疗款、预付账款、财政应返还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

年度终了,医院可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

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存货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购入的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物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明细账,对各类物资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反映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要建立健全自制药品、材料管理制度,按类别、品种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材料按成本价入库。

第八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四)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十六条、在建工程是指医院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按规定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医院除按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工程概、预算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四十七条、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或审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四十八条、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十九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医疗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医院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第五十条、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十一条、医院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者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

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五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在医院开业时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四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购买国家债券或以实物、无形资产等开展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为长期投资。

第五十五条、医院应在保证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六条、医院投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按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投资成本。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五十七条、医院应遵循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等原则,对投资效益、收益与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十九条、医院应加强病人预交金管理。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六十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按规定计入其他收入。

第六十一条、医院原则上不得借入非流动负债,确需借入或融资租赁的,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

医院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和借款具体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章、净资产管理

第六十二条、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未弥补亏损。

(一)事业基金,即医院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包括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非财政专项资金结余解除限制后转入的资金等。

事业基金按规定用于弥补亏损,用于弥补亏损的最高限额为事业基金扣除医院非财政补助资金和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净值。

医院应加强对事业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二)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设置、提取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等。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业务收支结余(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医疗风险基金是指从医疗支出中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发生的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赔偿的资金。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院应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对于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其他专用基金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待冲基金,即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

(四)财政补助结转(余),即医院历年滚存的有限定用途的财政补助结转(余)资金,包括从业务收支结余转入的基本支出结转以及项目支出结转(余)。

(五)科教项目结转(余),即医院尚未结项的科教项目累计取得科教项目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留待以后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制的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

(六)未弥补亏损,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三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医院发生撤销、划转、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医院清算时,应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清算机构负责按规定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一)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一)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二)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三)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四)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先按照规定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六十六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第六十七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时,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六十八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情况表、基本建设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成本控制情况、负债管理情况、资产变动及利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医院应通过相关指标对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参考指标详见附2。

第七十条、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十五章、财务监督

第七十二条、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医院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第七十三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的监督、收入管理的监督、支出管理的监督、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负债管理的监督等。

第七十四条、医院的财务机构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

第七十五条、医院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监督。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医院举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七十七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八条、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八十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字[1998]14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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