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制度(优推14篇)
内控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风险控制与合规运营,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管理效率提升,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内控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内控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促进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检查、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第二章内控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内控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
具体分类(略)
第四条根据内控制度内容分类:
1、制度基本内容: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
3、制度操作表单。
第五条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章程、条例、职责、守则、办法、制度、规定、细则。
第六条公司制度按其效力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在集团范围内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级:限于总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和子公司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级:总公司本部各部门内部、分公司各部门内部、事业部各部门内部、子公司各部门内部及项目部内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条内控制度建设的归口部门为审计部(内控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及外部监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定期在审计工作和专项内控建设工作中对各项内控制度进行评价、梳理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议落实等。
第九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十条综合部负责制度文件编号、发文、整理建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培训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二条证券部负责再次审核及发布需要对外公告的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第三章内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十四条内控制度编制的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起草初稿→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的意见)→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审计部或内控部)初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第十五条内控制度的修订流程: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六条各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每年定期于12月末依据流程对由本部门负责的制度进行检查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以贯彻执行。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必须事先确定后试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室或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内控制度的废止流程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审计部(内控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室或董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第四章内控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八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部门各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内,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
第十九条制度的培训:制度下发前,制度责任人要编写制度培训教案和培训计划,填写制度培训计划单,并提交到总公司审计部(内控部),在制度下发的15天内,审计部(内控部)牵头会同制度责任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的执行:各级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各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在本单位执行情况时,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检查执行情况的原始纸质记录,且记录一定要真实、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迹”,以作为检查、督导和明确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制度执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认为制度脱离实际难以落实时,要及时与制度起草部门或审计部(内控部)书面沟通,如无异议就要对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负责。
2、制度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情况确实不能按制度执行的,制度的执行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履行请示报批程序,经制度责任人及以上层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灵活处理,并要对此过程留存纸质档案备查。
第二十二条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
1、前两个月,制度责任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每月都要进行检查;制度下发两个月后,制度责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需形成相关报告
2、审计部(内控部)在开展一年一度的各机构内控审计或内控建设专项工作的过程中,将视需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上市监管标准和制度的差异、制度与实际执行的差异)
第五章内控制度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定期评审:每年12月初,审计部(内控部)组织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以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四条不定期评审:发生下列情况时,审计部(内控部)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审活动。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重要法律法规实施、竞争对手的.竞争态势发生变化等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改变时。
2、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3、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
4、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事项发生时。
第二十五条制度评审结果的运用
1、识别并确定公司制度建设的需求。确定公司有关内控制度的培训、编制、修改、执行中止、废止等事项;确定公司制度管理改进创新的空间和实施措施。
2、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评估报告。审计部(内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应根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评审结果,结合制度日常检查和有关数据与信息的情况,编制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3、将制度评审的结果作为公司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依据。
第六章内控制度的存档管理
(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所有内控制度的解释权均归制度制定部门,本办法由审计部(内控部)负责起草和修订、培训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内控管理制度 篇2
一、企业资产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缩减人力开支,在岗位设置上实施一个或几个保管人员同时管理和维护多个设备。保管人员一般也只是监督和管理设备的完整性,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的一些设备往往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对自身拥有的资产掌握不够,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就不知资产的去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缩减存在漏洞直接相关。
二、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程序
企业资产的内控管理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资产金额的预算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购建。在整个购建工作完成之后,验收部门还要再次检测资产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使用资产时,企业要注意维护资产,安装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折旧计提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领导对盘点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批复与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实际资产与账务记录情况相符,杜绝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环境
企业资产内控管理需要在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企业领导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构建财务部门、验收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机构,确保每个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内控管理准则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对资产内控管理的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则应当进行详细的制定,明确各关键岗位的内容,例如不同岗位的选聘标准、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道德标准以及关键岗位的概念与范围等。此外,企业领导还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作出相应对策来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
企业在进行资产内控管理时,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细则进行下传,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记录工作,领导应严格审核各项财务记录状况,确保企业资产状况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在财务信息中,对内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人尽其用,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内部监管制度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弥补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经营管理中获取最大效益。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资产内控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企业资产内控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不断总结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补救漏洞,避免出现较大的损失。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
内控管理制度 篇3
完善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别是确保医院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也是实现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与业务活动合法合规的关键保障。然而,现阶段,我国医院在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监督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与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提高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1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分析
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在管理中各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而在内部管理中采取的一系列制度管理措施。对于医院而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院的货币资金控制管理。主要是通过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岗位制约、职务权限划分等一系列的制度管理措施,对医院的现金收支、存款、流动资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等进行的控制管理,以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对医院内部的大型医疗设备、器械等固定资产从采购到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的控制管理,以确保资产安全可靠,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3)药品及耗材采购支出控制。重点是对医院的耗材、药品等在采购、领用等环节的控制管理,避免管理环节中出现漏洞,确保合法合规。
(4)收入控制。收入控制主要是为了确保医院各项收入的真实可靠,而对医院的票据、账务、退费等进行的内部控制管理,以保证医院收入的安全完整。
(5)债权债务控制。主要是通过采取清欠核查、账款催缴、清理、欠费管理、债务授权审批、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制度,以加强医院的债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医院的应收账款。
2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有的医院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管理重视不足,尤其是未能在医院内部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有的制度也存在着执行不力的问题,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流于形式。
(2)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有的医院不按照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核算,有的甚至存在着账簿设置不合理、记账凭证不全等问题,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性也得不到保障。
(3)内部会计控制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内部会计监督力度不足,内部审计未能有效开展,造成了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发现解决。
3 加强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管理的措施
(1)科学的设置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应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阶段在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中需要有效应用的会计控制制度主要有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批准控制、会计凭证与账簿控制、财务报告控制、会计核对控制、全面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风险控制与信息技术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2)提高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提高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在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医院的财务现金业务授权审批管理,确保每一项财务收支手续合法完整。其次,应该加强医院的票据管理,通过核查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规范使用。同时,还应该加强医院内部现金、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盘点核算,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中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此外,为了提高医院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在财务会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
(3)加强医院内部会计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对提高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内部会计控制管理体系的设计方面,应该重点加强设计工作。首先,应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一定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内部审计部门,常态化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次,在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该重点加强绩效考核审计,检查医院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财务收支的规范和理性。
内控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规范本院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的使用车辆,做好本院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本院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严格遵守本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1.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驾驶技术,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增强工作责任感。
2.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专员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车辆的证照,保险统一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管理,驾驶员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油、电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调整。
3.车辆由办公室专员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进行台账登记。
4.车辆实行专人专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外人驾驶,行驶里程每月进行台账登记,驾驶员私自驾驶车辆出行,造成车辆交通,机械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5.本院车辆加油统一使用油卡,每次加油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车辆人员一同前往定点加油站,油卡由办公室管理人员保管,不得私自转交到驾驶员手中,每次加油后,分别进行台账登记,并将加油小票复印后附在台账本上。
6.车辆需购置附件及物品,由驾驶员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待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采购专员负责购买。
7.各部门使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车辆管理员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填写派车单,不按规定填写派车单的,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派车,不得私自出车。
8.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修理之后分别进行台账登记,并附机关维修清单。
9.车辆进行严格下班入库制,下班之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内控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行政负责
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年度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的安全性、规范业务操作,努力防范风险,明确各自职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内勤会计出纳工作:必须按时签到、签退,离柜必须暂退,柜员卡严禁串用,密码不能泄露于他人。
2:新开户必须核实客户真实身份,身份证必须是18位数字的新身份证,登记真实地址。办理福祥卡必须留有本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大额现金支付必须查验取款人真实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并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实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外地取款必须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是否属本人支取。
4、挂失必须是本持身份证,留有复印件方可办理。
5、出纳员按时上班,实时授权,保管好自己的柜员卡与密码,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仔细查业务传票,以免出现支付当存入。坚持票面登记,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保管好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
6、实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双人分管,库款实行双人碰库。
7、严格凭证管理制度,借据、收贷收息等重要空白凭证由会计上锁保管。收贷收息由会计经办,严禁外勤人员经办,以此避免少息、减息、收息不入账的现象。出现问题、案件由会计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8、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必须坚持“四坚持”“四核对”“五不进账”的原则,严禁信贷员自带凭证外出办理业务。
“四坚持”:坚持借款人本人到场,本人持身份证,持授信材料,需担保的,担保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订好担保合同。
“四核对”:内勤必须对对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身份证、授信材料、印鉴进行核查,对借款人的由内勤会计监督签字,没有印鉴的统一按借款人右手拇指指摸,并将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借据下。
“五不进账”:非借款户本人未经办的不进账,超权限的不进账,无批准人和责任人未签字的不进账,借据要素不齐全的不进账,抵押担保手续不健全的不进账。内勤人员违反规定不认真审查所发生案件损失的,内勤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损失赔偿。
9、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必须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审核其内容再录入,加强监督与管理,相互复核,账务必须达到“五无、六相符”,账务做到日清月结。强调每个季度会计人员要进行一次账据核对。
10内勤会计、记帐员要按日、按月、按季、按年末分别打印有关资料,将会计凭证、资料及时整理、装订、保管入档。
11、严格实行“双人押运制度”,不是双人押运的总社不予接受。
12、严格用电制度,营业终了必须做到“人离电断”。
内控管理制度 篇7
第1条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 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 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 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 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10条 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1条 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并报销售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2条 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3条 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4条 合同办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5条 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销售副总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内控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医院采购工作,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强化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平度市公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大型医用设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按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医院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二种形式。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医院党支部会负责研究确定医院采购活动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方式变更、大额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及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实行“统一领导、分类负责、归口管理”,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管小组。
(一)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
(二)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医院物资采购科室包括:设备信息科、总务科、办公室、护理部、药剂科。
物资采购科室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材料的质量、固定资产的调配和物资材料出入库的审批。医疗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设备信息科;非医疗设备及耗材的主管部门是总务科;办公用品的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第八条采购科室职责
(一)负责主管物资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提报采购预算、采购计划,负责编报项目绩效
(三)负责提报分散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提出采购方式选择意见,参与编制、审核、论证并确认采购文件;
(四)负责自行采购及网上超市项目供应商的选择及比选,提出或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意见;
(五)负责采购合同签订、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等;
(六)按合同约定申请付款;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备案;
(八)负责采购项目资产按规定流程办理登记;
(九)负责对因采购需求等原因引发的询问、质疑或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十)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
(一)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报;
(二)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采购流程办理;
(三)负责采购项目付款资料复核并按规定办理付款;
(四)其他应负担的工作。
第三章采购前期工作
第十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主管采购科室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科室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科汇总,形成医院政府采购预算,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计划编报。采购科室根据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科复核,由财务科提报市卫健局。
第十二条提出采购需求。采购科室根据采购项目拟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院支部会或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需求内容应当包括拟采购物品和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规格、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涉及软件开发项目还需提供预计工作量等。
第十三条选择代理机构。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采购小组根据代理机构服务质量高低、执业能力强弱等因素,集体研究从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年终考核名单中优良等次以上的机构中推荐1家代理机构。
第四章分散及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四条我市无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实行分散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分散采购通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知为准。
第十五条分散采购可以分为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分散采购程序
(一)采购科室提出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选择意见;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由采购科室提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提交院支部会研究后,需单一来源采购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实施;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采购科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完善并确认;
(五)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公告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六)采购科室办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材料的保管等事项。
第十七条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分为网上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和二次竞价四种采购方式。
(一)网上直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未选择最低价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竞价。采购科室根据业务需求创建网上竞价项目,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在满足竞价商品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等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未选择最低价供应商的,应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三)定点采购。采购科室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和服务评价因素,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需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初定供应商,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网上公布的优惠折扣率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折扣率,允许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谈判协商。
(四)二次竞价。采购科室从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选择3家以上有意向参加二次竞价的供应商,并提出采购需求和评审指标,由监督监察科监督采购处室组织二次竞价,根据二次竞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自行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及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特殊项目由医院自行参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第十九条自行采购程序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科室牵头成立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以下程序采购。
(一)采购小组根据采购需要,制订技术参数,设置控制价、制定采购文书。医院采用发布公告征集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邀请或选取3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
(二)通过评审,选出成交供应商,在医院发布成交公告,通知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医院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三)采购信息、流程、结果应当在医院进行院务公开。医院组织职工代表和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四)以上采购程序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特定媒体广告公告、培训等不具有竞争性或情况特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科室提出采购需求及初步确定的供应商等方案,由采购科室或牵头科室提交医院支部会研究确
第六章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采购科室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市司法局按程序审核,2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需经单位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备案。采购科室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财务科进行合同公开备案。
第二十三条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项目验收与资金支付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采购科室负责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原则上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运行情况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采购项目特殊或专业性比较强的,由采购科室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一同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形成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资产登记。财务科应及时做好资产登记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项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属于软件开发等涉及无形资产的项目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资金支付。采购科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办理资金支付等事项。办理资金支付需向财务科提供供应商开具的收据或发票、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采购资料。
第八章采购档案保管
第二十八条采购档案保管。采购科室负责采购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自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采购档案包括院支部会或办公会研究意见、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专家、响应供应商、评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报告、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网上超市、自行采购供应商比选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九章采购监督
第二十九条医院成立物资采购监管小组,物资采购监管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医院工会组织相关科室,采取集中监督随机抽查方式,对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二)政府采购审核或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抽取及采购文件论证情况;
(五)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医院应当接受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采购活动发现疑点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等,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 篇9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10条发货的审批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1条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并报销售副总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4.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2条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3条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4条合同办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5条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销售副总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9-02客户信用管理制度第1条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2条营销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3条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负责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4条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客户分类表客户类别销售情况客户其他信息A类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B类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规模中档、信誉较好C类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D类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第5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供货为限,回款回收期以不超过一个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6条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销售副总汇报。
第7条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8条客户信用调查渠道。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客户信息项目主要内容基础资料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客户特征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业务状况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交易现状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第9条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销售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副总。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
增加信用保证金;
交易合同取得公证;
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
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0条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11条交易开始。
3.交易开始时,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2条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9-03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风险。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合同办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纺织销售部门按样板标准自行打印。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副总、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现款现货的业务,客户未返回销售合同的,销售部在订立的销售合同上附收款凭证复印件。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存档。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合同办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14条空白合同由销售部保管。
第15条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5年以作备查。
第16条销售合同保存5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9-04发货、退货管理制度第1条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4.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4条填写发货通知单。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六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回执、运输结算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
第5条备货出库。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安排出货。运输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发货通知单》安排出货。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由快递公司承运的货物,由销售部每月一次汇总发货物品数量传真或邮寄给客户,经客户签章确认后回传(现款现货除外)。
第7条开具发票。销售部执发货通知单、货物出库单及客户回执单给财务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8条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副总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第10条仓储部负责清点退回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写退货接收报告单。
第11条销售业务员根据退货接收报告单对客户的退货进行调查,确定客户索赔金额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将调查结果及意见记录在退货接收报告单上,提交给销售经理及财务部作为最后审核的依据。
第12条销售经理根据退货接收报告、调查结果及意见,填写退货理赔意见书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后,最终予以确定。
第13条财务部根据退货理赔单据和凭证,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并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等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9-05货款回收管理制度第1条为了规范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确保销售账款能及时收回,防止或减少企业呆账、坏账的发生和不良资产的形成。
第2条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第3条未收款的处理程序。
1.财务部应于每月20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至销售部。
2.销售部将未收款明细表及时通知相应的销售业务员。
3.销售部将未收款未能按时收回的原因、对策及最终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继续向该客户供货。
第4条销售经理负责每月督促各销售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第5条此货款被列入未收款后的一个月内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此应收货款为催收款。
第6条催收款的处理程序。
1.销售经理应在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的5日内将其未能及时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副总批示。
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销售经理应于15日内督促相关销售业务员收回货款。
第7条货款被列为催收款后的20日内仍未收回,企业将暂停对此客户供货。
第8条财务部应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将货款列为准呆账。
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破产迹象明显。
2.客户因其他债务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可能。
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客户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5.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存在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第9条企业准呆账的回收以销售部为主,由财务部协助。
第10条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准呆账时,以合同办为主力,由销售部、财务部协助。
9-06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1条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2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人员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0日内仍未收回的,应及时上报销售副总,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款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或提交发货申请交销售副总审批同意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人员应于次月20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副总。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5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7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9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0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1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2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3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4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
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5条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6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9-07销售回款奖惩制度第1条目的1.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99%。
2.激励销售业务员销售积极性,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3条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1.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完成目标95%以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货款回收率达100%的,且老欠款未有坏帐、呆帐,给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回收率低于100%—98%,给予销售业务员%提成奖励;
回收率低于98%,取消提成奖励;
低于95%以下,对销售业务员按未回收额的%进行挂钩处罚。
3.对拖延1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每月应接受%的扣罚。
4.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5%—6%。
5.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5%—6%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9-08问题账款管理办法第1条为维护本企业与业务人员的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问题账款指本企业销售业务员销售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所涉账款。
第3条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货开票日起,满3个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业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
第4条问题账款发生后,销售部门应于5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依序呈请销售经理查证并签注意见后,呈报营销副总并转请合同办协助处理。
第5条《问题账款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销售会计填写;
账款发生经过、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
第6条合同办应于收到报告书后5日内,与经办业务员及销售经理、财务部经理了解情况,了解情况后拟定处理方案,呈请营销副总批示。
第7条“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业务员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并请求协助处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业务员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8条销售会计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销售经理疏于督促经办销售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使经办销售业务员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9条经核定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合同办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协助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7天内,按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业务员。
第10条销售业务员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
第11条销售业务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9次)。
第12条销售业务员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呈请批准。
第13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财务部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超过1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提交“坏账申请书”时,应将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填写清楚,并将申请事实及理由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销售经理、营销副总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财务部处理。
第15条财务部负责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由财务经理负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草拟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并报有关各方备案。
9-09应收票据管理制度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鉴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因背书不符,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视情处理。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等均应登记应收票据明细帐。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办理承况手续。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内控管理制度 篇10
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及内容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寿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业务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综合。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主体是指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承担直接和间接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公司领导层、内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的所有员工。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寿险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保证寿险公司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识别、计量、控制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过一些单独的、狭义的管理制度来达到,而是一个涵盖寿险公司经营各环节的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制度体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整个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遵循合法、全面、有效、系统、预防、制衡、权责明确以及激励约束的原则。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五个要素构成。根据这五个要素,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执行、监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统,每一个系统又包括许多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一)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持续经营等目标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寿险运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国外寿险业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后,充分认识到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性,因此,寿险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成为寿险公司风险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1.政府监管促进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从国际上政府监管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关系来看,保险监管者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从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一个层次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涵盖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投资等保险经营的全过程,其中重点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财务、资产、负债、费用、法律以及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
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在其有关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单独的一项原则提出,该原则指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可以监管经董事会核准和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时要求其加强内控;可以要求董事会进行适度的审慎监管,如确立承保风险的标准、为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确立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监管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适当地控制和谨慎地进行各项工作。在欧盟,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一个相当普通的要求来实现的,即要求董事和管理者进行“良好而谨慎的管理”,而“适当的控制”则包括保险公司设立识别和控制承担风险和再保险的各种衡量指标。
随着加拿大和美国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ynamicsolvencytesting,DST)的发展,促进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动态财务分析包括监测保险公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负面不利变动情况的抵御能力,这些是通过分析在许多种假设组合下对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预测得到的。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financialanalysis)报告由保险公司指定精算师负责,此报告被视为指定精算师与董事会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样可以使风险更明确,并且有利于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减少和管理风险。而且这一专业报告的特点是由指定精算师个人签署,并以个人的专业责任对其负责。指定精算师有责任从专业角度保证报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师协会制定精算实践标准,以提高这些报告的一致性,确保重要的事项包含于报告中。英国的监管部门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的指定精算师(在专业指导中)对该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并且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动态财务分析结果。
2.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
国外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相应的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管理。通过对比分析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可以看出,两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国泰人寿则采取了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式。两种模式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从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尽管不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机制来完成的。
内控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保障本单位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本单位合同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本单位办公室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本单位内部承办部门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合同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拟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参与本单位特殊合同、重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五)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七)负责合同的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五条 承办部门合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二)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三)负责按照本单位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按时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授权签章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超越权限范围所签订合同无效。
第七条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单位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交由本单位法人代表批准。特别重的合同由局党组会批准。
第三章 合同编制与审核
第八条 本单位根据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选择合同对方。
第九条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应先对合同对方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方面:
(一)对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对方技术和质量指标保证能力;
(四)对方市场信誉、产品质量等
对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一般由本单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单位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
由对方起草合同协议的,本单位承办部门和办公室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内容准确映本单位诉求。
本单位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示范合同文本,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实行合同会审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组织召集有合同条款涉及的部门人员参加,对合同进行会审,其审核要点是:
(一)经济性。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可行性。签约方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具备签约资格;资金来源合法,担保方式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明确。
(三)严密性。合同协议条款齐备、完整,文字表述准确,附加条件适当、合法;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合同协议有关附件齐备,手续完备。
(四)合法性。合同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协议订立的'程序符
合规定,会审意见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齐备。
第十二条 本单位对外招标合同,签约人员不得更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
第四章 合同订立控制
第十三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协议,除即时清结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等。
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办理补签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单位正式订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购合同外,一般应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单位办公室存档,一份由本单位财务部据以办理结算,一份由承办部门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条 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由本单位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统一登架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全的合同、协议,办公室应当拒绝盖章。
第十六条 对于重要合同协议,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企业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在合同协议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根据规定有些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公证后才能生效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凡涉及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合同,有关知情人应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条 合同签订后,本单位应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本单位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本单位利益严重受损,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总经理报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扩。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对原合同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本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对方发生违约情形,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可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违约情形,合同承办部门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合同归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订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有关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会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控管理制度 篇12
一、资金的管理
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 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 ,方 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 ,各部门应提前 1-3 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 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 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 2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 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
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
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 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 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 (身份证上的地址要 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 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 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 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 ,不得 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 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 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 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 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 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 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 ,领料单要标 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 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 按规定时间(每月 1 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 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20xx 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 , 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 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 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 20xx 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 ,应先办理入库, 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 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
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 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
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 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然后清楚的填写 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有超标准支出的, 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 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 9 0 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 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 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 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 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 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 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 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 1 点-4 点(手机费每月 15 日) 。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 得自行留存。
13、 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 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 50 元-100 元罚款。
内控管理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活动,强化监督、节省开支,防范采购活动中的廉洁风险,根据我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有关精神,决定在招标采购公用物品活动中实行以下规定:
一、招标采购公用物品适用范围
1、未纳入或不适合集中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零星、小额的后勤总务用品、办公用品和低值耗材的采购。
2、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实施集中招标采购的.物品。
3、预算外小额度开支的奖品、礼品、纪念品、宣传标识制作等相关物品的采购。
4、公务接待、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的定点选择。
5、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的定点选择。
6、其它物品和服务用品的采购。
二、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方法
1、“三家参与”:有关物品、服务用品的采购实施时,由使用部门(科室)、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共同参与。
2、“货比三家”:有关物品、服务用品的采购活动过程中,要经过三家以上供应商或商家的询价调查,从质量、价格等方面综合比较进行取舍。
3、“三人同行”:所有招标外采购实施时,必须是三个人以上共同经办。
三、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实施
1、招标公用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向管理部门填写《***医院招标物品购买申请单》,说明采购名称、数量、不经过集中招标的理由,由院长批准实施。
2、医院招标采购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财务科等部门。物品主管部门持院长批示,由院纪检监察室视情况安排相关监督部门参与采购监督活动。
3、物品使用部门与管理部门为同一单位,或物品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为同一单位时,院长批准后,由院纪委指定相关科室人员一道参加实施采购。
4、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活动完成后,要有采购经手人和参与人共同签字,才能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招标公用物品采购的检查考核
1、医院纪检监察室、审计科负责对“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财务手续,每年对相关采购活动进行一次抽查。
2、对违反“招标公用物品采购”有关规定的科室、人员,按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内控管理制度 篇14
一、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现存不足
当前,我国县级公立医院在在国家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下,坚持了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以及适应性原则,在不断对医院财务管理具体业务细节梳理过程中,建立了针对性的医院财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财务内控管理方法、财务内控管理标准等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虽然各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当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理念缺失
当前,依然存在较多县级公立医院运用传统经验型管理模式对医院财务进行管理,管理过程中习惯于以行政方式来管理,而缺少内部控制管理意识,使当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先进理念基础。在这种缺乏先进理念基础的管理模式下,虽然财务管理人员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却忽视了医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衡性和适应性原则,必然会导致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使一些有章不循的财务管理行为滋生。
(二)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体系不完善
虽然,国务院颁发了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准则,且县级公立医院制订了相关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方面的制度,但由于当前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人员缺乏内控管理的知识体系,导致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缺乏一定的可行性,再加上当前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人员设置相当不合理,也导致县级公立医院相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实行过程中缺乏执行力。
(三)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投入不足
财务管理的执行效果会随着内控部门的设置而逐步显著,但设置内控部门无疑会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行成本,如信息化办公及后续监督均会不断增加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成本,因此大多数县级公立医院不愿意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投入大量资金,直接导致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的`刚性效用下降。
二、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在思想意识上:强化管理人员内控意识
要不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全员对财务内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内控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科室及个人,在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实施过程中做到全员参与,进而促进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在良好的氛围中实现其效果。
(二)在体系构建上: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的内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是县级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建设内容,只有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才能协调公立医院的经济运行中的收支平衡,才能实现对医院财务监督的目的,因此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控管理程序,在医院中实施钱帐分离,并建立医疗物资责任管控制度,才能促进县级医院各部门的财务内控管理,发挥财务内控管理的现实意义。
(三)在业务执行上:加强日常收支业务监督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是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及现代经济管理等众多管理有机融合的产物,因此,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财务管理基本职能在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的重要性不容小觑。县级公立医院不仅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收支账务核算等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医院财务运行情况,做好医疗器械、医疗物资、医疗科研项目资金等医院内日常资金的流向监督,以避免医院资产的流失。
(四)在成本管控上:实现自身节约成本效益
加强医院成本管控是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一定要完善費用成本开支标准,尤其加强药品成本、科研项目成本、公费报销、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成本管控,以期实现自身节约成本,从而提升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效果。
(五)在监督审计上:强化财务审计的执行力
财务监督审计是县级公立医务财务内控闭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应定期实行药品成本、科研项目成本、公费报销、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审计,以便随时发现医院财务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从而扬长避短,强化财务审计的执行力,在医院中形成良性而优质的财务内控管理。
三、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创新举措
(一)管理结构创新
县级公立医院应在财务内控管理中严格管理人员岗位授权,严格管理人员职能分工,坚持审计监督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岗位相分离原则,不断对会计职能岗位结构进行优化,实现管理岗位轮换制和回避制,从而在管理结构创新方面为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管理制度创新
内控管理本身就是对一项管理制度进行有效执行,但仅仅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相关制度的有益补充才能彻底改善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执行的环境。因此在加强完善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基础上,还应加强药品、器械、科研项目、公费报销等制度,从而全方位完善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执行。
(三)资产保护创新
资产保护与医院财务管理密切相关,是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县级公立医院资产保护主要包括药品器械的采购、验收及领用等,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只有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才能保障医院资产的完整性,才能确保医院资产各尽其用,才能做好资产保护这个县级医院财务内控管理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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