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最新15篇】

楼上 分享 时间: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借阅流程,确保图书资源合理利用,促进读者遵守借阅规定,维护良好借阅环境,如何提高借阅效率呢?以下小编整理的图书借阅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是我校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本室报刊仅限在室内阅览,陈列的'报纸、期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2、本室期刊、报纸实行开架自助阅览,期刊按类排序,请保持原架位,阅毕放回原处。一次一份,切勿多拿。

3、当期期刊、报纸不外借;各种逾期刊物,只供教工借阅,每人每次2本为限,如遇有特殊需要,本室有权提前催还。

4、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报刊,不得撕页、涂定或损毁,违者照章赔偿。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朗读、大声议论或喧哗。

6、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乱丢纸屑杂物,起座后应把椅子放回原处。

7、阅览室应文明借阅,礼貌待人,提倡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作风。

8、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9、注意室内安全,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提高每位同学的阅读、写作水平及综合素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特建立了年级图书角。希望大家利用课余时间,捧起书本,与书为友,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一种生命需求。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年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年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班级图书管理人员:

由各班语文老师负责本班图书管理,可下设图书管理员四名帮助管理图书借阅。

二、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1、借阅图书时间是周二至周五下午。班级轮换制,每天一个班,三周一轮。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3、学生借阅图书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或排队取书,保持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同学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借书时要现场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该借书人负责。

4、书一经借出,中途不得转借他人。所借图书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阅读者可以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有违反将取消借阅资格。

5、借阅图书要爱护,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赔偿,重为年级书架补充一本相同版本的图书或等价的其他图书,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6、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及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还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并在管理员处登记好归还时间,如有丢失要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7、若利用上课时间看借来的书,被任课老师发现没收的,借阅者要对书负全责。

8、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9、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老师讲课时,不看图书;作业未完成,不看图书。

10、班级将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如“阅读之星”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

11、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12、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13、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14、图书角不向其他年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年级主任同意后借阅。

15、请严格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以共建班级良好的读书氛围。

最后,愿图书角能带给大家快乐、充实的每一天!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3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二、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在室内逗留、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三、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50-13:30)和下午(16:10-17:00),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四、不得替他人借书,也不得转借他人,不能随便放在家里。每人每次限借1本,借书期限5天,若未能读完及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元。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七、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八、未经管理员同意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图书室的,以窃书论处。

九、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十、本制度从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4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2.学生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5天。

3.非本校人员借阅图书,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4.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5.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6.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学校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加保管,不得擅自将图书供给他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5

1、本校教职工凭借书卡借阅。非本校正式职工,凭有关证明文件,交纳100元押金,方可借阅。

2、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借阅范围:除孤本、工具书、特藏书、珍贵过刊之外的所有馆藏图书(含过刊资料)。孤本、工具书、特藏书、珍贵过刊只限在图书馆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不外借。

4、借阅方法:读者通过入库查找或利用图书馆读者查到所需图书资料后,凭借书卡或相关证明办理。

5、借阅数量及期限:本校教职工限借10册,区县党校教职工限借5册,其他符合借阅条件人员限借2册。借期为3个月,到期未阅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

6、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严禁涂画、撕页或其它损毁。

7、逾期、遗失、污损图书赔偿处理办法:

(1)借阅图书逾期1年,经催还仍不归还的,停止其在本馆的借阅权。

(2)遗失图书的,须购回与原书相同版本或再版的`图书作为赔偿;无法按规定购回图书的,一般性中文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成套图书、杂志丢失一本按整套书刊价2倍赔偿,其余各卷仍归本馆;珍贵或无复本的图书,按市场价10倍进行赔偿;读者赔偿后又找回图书的,将原书交还图书馆后所赔款项如数退还。

(3)圈划、污损图书但不影响其内容完整,能继续使用的,对使用者进行批评并酌情处理;撕页、剪裁或污损严重,影响书刊完整和阅读的,按遗失处理。

8、发现窃书的,除追回所窃书刊外,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报警处理。

9、教职工调离、学员离校,必须将所借书刊还清。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6

一、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7

1)每人能够借阅图书或合订本期刊一册,单行本期刊不得外借,但能够复印。

2)凡本室原版图书或重要书籍除经理以上借阅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外借。

3)借书期限为一个月,能够续借一次,逾期不还,暂停借阅。

4)借书需详细填写借书证和书卡,字迹必须端正清楚,还书需当面注销借书证和书本,以免差错。

5)爱护图书、期刊、报刊等,遗失或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8

1、学生凭本人校园卡/借书证借书,校园卡/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借。

2、教科书最长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学期结束前应主动办理还书手续。

3、每人每次限借一本社科或小说类图书。社科或小说类图书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月。

4、借书时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

5、必须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或撕页,对所借图书未读完时,要夹字条,不得折角。阅读过程中,不准圈点、评论,不准剪裁或撕走插图及单页,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6、爱护图书,对图书上所贴的书标、条码号,不得涂改和损坏,否则以损坏图书处理。

7、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高三毕业生要在毕业前一个月内还清所借书刊。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转学或退学手续。

8、不得携带书包和其他书籍进入学习资源中心,可以携带笔记本和笔。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9

1.无特殊需要每人限借5册、借期原则为14天,如超过期限、册数,计算机将拒借,请读者给予配合。

2.本室的工具书、内部读物无复本的贵重图书以及现期书刊、只限在本室阅读,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急需,应经相关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借期不得超过二天。

3.读者应爱护书刊文献,不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如果丢失或严重污损应赔偿原书,不能购到原书者,按有关书刊资料赔偿规定执行。

4.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享受与本校人员的`借书权力。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借书老师应先到管理员处领取借书登记本,然后借书,请牢记自己所借书刊的柜号、层数,以便归还上架。

7.图书归时还请老师自己归位上架,方法:先找所借图书的柜号,然后找书柜第几层,最后按图书侧面的分类号归位上架。

8.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参加集中读书活动,不在室内做无关事项,做好笔记,保持卫公书院内整洁、安静、有序。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 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 、期刊、杂志、相关学术著作及光盘等。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法,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来源与购置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 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第六条 需购置图书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员工们的意见,由部门经理提出 申请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办公室验收归档,并由图书保管员 在单据上验收签字后,方可按正常流程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九条 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 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中。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第十条 图书保管员在图书上加盖公司办公室专用章,专用章应盖在图书扉页正 中心及书的侧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图书由图书保管员编制图书表供员工查阅。

第十二条 图书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 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六章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 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一般报刊杂志可以随意阅览,图书保管员登记后将杂志报刊放 至相关部门,员工阅读完毕后归回原处,图书保管员一个月后将其收回办公室归档。员工不得擅自带出公司或裁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员工所借之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限与册数

第十八条 借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九条 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条 借书册数以一册为限。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表,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然后找图书管理员取书。

第二十二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保管员收讫,由图书保管员检查有无破损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员工须办妥还书手续后方可再借书。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四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拆散、剪贴、涂改,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原图书版本够赔或照原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 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公司领导论处。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1

为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丰富业余生活,扩大知识面,公证处设立图书阅览室。图书阅览室中的藏书是公共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偷窃书刊者将受处罚。为方便图书杂志的管理和借阅,特做以下几点规定:

1、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本图书,每本书最多可借阅15天,请借阅者尽量在借阅期内归还。若到期不能归还者,请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借阅者将被处以每册1元/天的罚款。

2、借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发现有污损、残缺或里外不一等情况,应即时向管理人员指出,并记录在案以分清责任。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者不得对书籍进行任何的圈划、批注、涂改、影描、撕刻等,一经发现将处以5元/处的罚款。

4、借阅者不得任意损坏图书。情节较轻,经修订后不影响内容完整并可继续借阅的,赔偿2元修订费;情节较重,影响内容完整和阅读的,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抵赔。如抵赔原版本图书确有困难时,按书价并根据出版年限赔偿(出版几年赔几年),最低不少于2倍,最高不超过5倍。

5、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若撕割书刊其中部分占为已有,每张罚一本书的'原价,多页依次倍增,但每书最低不得少于10元:如有丢失,单册书籍照价赔偿;成套书籍则按整套赔偿。

6、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携带出室的,须主动说明原由,否则将按偷窃书刊处理。对偷窃书刊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公开书面检讨,并处以书刊价双倍的罚款。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对单位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文学、传记、历史、社会科学、哲学与宗教、政治与军事、心理学、健身与保健、烹饪美食与养生。

三、图书借阅对象

只供本单位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借阅时间为每天(工作日)的08:30—17:00;借书时间为每天(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限借漂流图书一本,借阅期限为7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若逾期未归还,则暂停其借阅资格10天。

3、每本图书都配有一张图书专用卡片,员工借书时应先到图书管理员处填写《借书登记表》,登记借阅信息,并领取读书专用卡片,写下自己的读后感言。

4、员工还书时应先到图书管理员处填写《借书登记表》,登记归还信息,并将读书专用卡片一并归还。

5、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以购回相同书籍或购买同等价钱的书赔偿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3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所共有的财产,首页有书的编号,末页处贴有“阅读漂流卡”,稍后并盖上能代表我们班级的个性化印章。要好好爱护书籍,不能撕去漂流卡或涂画编号和印章。

2、每位同学每周五的阅读课前均能从你前一学号同学的手上获漂两本课外书,获漂的同时你要把你保管阅读了一周的'那两本书亲手交给你下一学号的同学(即,学号是1号的蔡静茹同学每周五都把已经看了一周的的两本书漂到2号陈红诗同学的手上,陈红诗在获得“新书”的同时要把“旧书”亲手交给自己下一学号的陈稀……如此类推。而最后的谢彦君同学则把漂书漂到1号蔡静茹同学手中。)

3、每次获得漂书后别忘了在末页处的“阅读漂流读书卡”上做好登记,记下书的漂流足迹。漂书可放在家里利用空余时间进行阅读,但一定要于每周五把书带回校进行再次漂流。因为只有人人都把书带回来才能保证人人有书看(没带回来的同学则等于放弃了本周漂流的机会。)。

4、漂流所剩的书籍将放在班级图书角,同学们可在课间进行借阅。但借阅图书时应自觉排队,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拥挤或大声喧哗者取消本次借阅资格。借阅的图书应尽快阅读完后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

5、如在漂流或借阅过程中发现书本有丢失或故意严重损坏行为,或者在课堂上阅读所借图书(老师允许的情况除外)被老师收缴,则由当事人买一本新书作为赔偿。若发现偷窃图书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6、提倡亲子阅读。因为孩子们识字量不多,即使是绘本也未必能很好地理解。所以,请家长陪伴孩子一起阅读,并鼓励、帮助孩子把自己的阅读经历、阅读感受以小日记的形式发到博客上与大家分享。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书(刊)的借阅流通,充分利用纸本书刊资源,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图书的借阅管理

第二条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个人物品。

第三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无证不得入库。如有违反,将没收凭证并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四条读者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书位牌,选好图书后到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办借阅手续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要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五条读者还书须到借阅处办理还书。

第六条图书续借,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如有图书逾期未还时,不能续借。

第七条凡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借阅处者,按偷窃图书论处,除批评教育外,按学校有关治安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一)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5册,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180天。

(二)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第九条离校手续办理。

(一)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并持一卡通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职工因调出、退休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持一卡通和人事证明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条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校企合作的相关单位人员、成人教育学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可办理临时图书借阅手续,并凭临时一卡通借阅图书。

(二)读者长期到外地实习时,应在实习前还清所有图书,否则按逾期处理。

第十六条借出书刊如遗失损坏,读者须购买相同版本赔还。若无法购得相同版本,则按不同书刊性质不同进行赔款。

(一)遗失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十年以上、1987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1986年年底以前出版图书按原书价5-10倍赔偿;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绝版的书籍,可按原书价的20倍以上赔偿。

(二)成套(多卷)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册,要按整套(多卷)价格赔偿。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第十八条对拒付赔款、罚款者,停止借阅。

第四章阅览室的管理

第十九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方可进入阅览室。

第二十条阅览室公开陈展的图书报刊资料,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放还原处,不准携出室外。若有违者,停止其阅览权,并按学校治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资料,不得撕、割、涂抹污损,违者将按照本办法中的“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要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要求仪容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十三条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涂抹刻画,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馆内设施。

第二十四条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每一位工作人员和读者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5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45 3989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