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制度【热选15篇】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借阅流程,确保书籍安全与归还及时,促进阅读文化发展,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是否能更好满足读者需求?以下小编整理的图书借阅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
1)每人能够借阅图书或合订本期刊一册,单行本期刊不得外借,但能够复印。
2)凡本室原版图书或重要书籍除经理以上借阅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外借。
3)借书期限为一个月,能够续借一次,逾期不还,暂停借阅。
4)借书需详细填写借书证和书卡,字迹必须端正清楚,还书需当面注销借书证和书本,以免差错。
5)爱护图书、期刊、报刊等,遗失或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2
图书卡或一卡通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
一、图书借阅
(一)所有师生凭图书卡或一卡通办理图书借阅手续,且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一经发现首次扣证两周、两次取消借阅资格。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领证人自负。
(二)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在开学或节假日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假期前到期的图书,若超期归还假期均含在内。
(三)读者可在OPAC中登录“我的图书馆”查看图书借阅、超期罚款、预约等信息。
(四)借还书地点: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
借还书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5:40
周五8:00—11:30
12:30—15:40
周六8:00—11:30
12:30—15:40
(五)城市学院在职的教职员工每人限借30册图书,借期限为180天。
(六)学生每人限借15册图书,借期限为90天。
(七)所有师生应注意保持图书的完整及页面的整洁,不得在书中划线、涂抹或污损。如有损坏,按图书标价赔偿。借阅图书时,若发现图书已经被污损,一定要由借还书处工作人员做相应标记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否则,还书时污损书刊的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八)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按规定收取超期罚款。
(九)所有读者在毕业或离校前必须按规定还清所借图书和缴清所有超期图书罚款,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毕业离校前,图书清退按班统一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退手续。未办理图书清退手续按学院规定处理。
(十)下列图书不外借:
1、教师阅览区的图书;
2、辞典、索引、文摘类工具书;
3、独本书;
4、中、外文期刊、报纸;
5、其它不宜外借的`图书。
二、续借图书
(一)续借可在网上登录图书馆主页进入“我的图书馆”自助办理。
(二)小说类图书不能续借,其他类图书均可续借一次。
(三)续借在图书到期前30天内办理,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四)续借的借期自到期日算起,教工续借期限为90天,学生续借期限为30天。过期图书不能续借。
(五)借阅证中有超期未还图书或超期罚款超过限额不能续借。
(六)借阅卡存在违章记录不能续借。
三、预约图书
(一)读者登录图书馆主页进入“我的图书馆”,即可预约。
(二)预约服务仅限于同一种图书全部借出时才可以办理;文艺小说类图书不能预约。
(三)同一种图书如被多个读者预约,系统将按读者预约的先后顺序自动排序;
(四)最大预约册数为2册;预约申请有效期20天,预约到馆图书保留5天,之后预约记录自动删除或转至下一位读者。
(五)读者通过图书馆OPAC查询预约图书已到馆信息后,请尽快到馆办理外借手续。
四、超期罚款规定
超期图书按每册每天元进行处罚。
五、遗失赔偿
(一)如果图书丢失,需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号相同的版本或高版本的新书赔偿,同时交纳技术处理费、人工费元;赔书后找到原书不予退赔。
(二)无法赔偿原样图书时,应视如下具体情况予以赔偿:
1、小说类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2、其它类图书复本五本以上时,按原价的5倍赔偿;
3、五本以下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4、图书原价不足元时,均按10元赔偿;
5、多卷书或成套图书,赔偿时以整卷(套)图书而论;
6、工具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6-10倍;
(三)赔款后在本学期内找到原书可以退赔,超过本学期则不予退赔。
图书在赔偿处理时,如有超期记录,则需同时缴纳超期罚款。
六、随书光盘
(一)光盘申请、下载
读者在图书馆的OPAC中检索到对应的图书,如果已经上传,在该下即可下载;如果尚未上传,可以点击“申请开放”进行申请。我们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的光盘上传到网上。读者在提出申请三个工作日后还不能在网上下载光盘,则是由于光盘容量太大等原因不能上传,我们将提供手工借阅。
(二)光盘借阅
读者需检索并记录光盘所对应图书的索书号,凭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押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借阅。
借阅期限:3天,超期归还,超期罚款1元/天/张。光盘损坏,赔偿20元/张。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提高每位同学的阅读、写作水平及综合素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特建立了班级图书角。希望大家利用课余时间,捧起书本,与书为友,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让读书成为一种生命需求。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班级图书管理人员: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图书管理,可下设图书管理员一名帮助管理图书借阅。
二、班级图书管理制度:
1、借阅图书时间是每天中午。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3、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或排队取书,保持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同学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
借书时要现场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该借书人负责。
4、书一经借出,中途不得转借他人。所借图书最长时间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阅读者可以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如有违反将取消借阅资格。
5、借阅图书要爱护,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赔偿,重为班级书架补充一本相同版本的图书或等价的其他图书,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6、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及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还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并在管理员处登记好归还时间,如有丢失要及时处理赔偿事宜。
7、若利用上课时间看借来的书,被任课老师发现没收的,借阅者要对书负全责。
8、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9、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课堂上严禁偷偷阅读,如有在课堂上偷阅图书的现象,发现一次取消一个月的借书资格。老师讲课时,不看图书;作业未完成,不看图书。
10、班级将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如“阅读之星”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
11、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12、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13、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14、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15、请严格服从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以共建班级良好的读书氛围。
最后,愿图书角能带给大家快乐、充实的每一天!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图书(刊)的借阅流通,充分利用纸本书刊资源,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图书的借阅管理
第二条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个人物品。
第三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无证不得入库。如有违反,将没收凭证并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四条读者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书位牌,选好图书后到借阅处办理借阅手续。办借阅手续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要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并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第五条读者还书须到借阅处办理还书。
第六条图书续借,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如有图书逾期未还时,不能续借。
第七条凡未办理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带出借阅处者,按偷窃图书论处,除批评教育外,按学校有关治安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借书数量及期限。
(一)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5册,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180天。
(二)学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寒、暑假不计入30天借期内)。
第九条离校手续办理。
(一)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它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并持一卡通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二)教职工因调出、退休等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清还,持一卡通和人事证明到借阅处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条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校企合作的相关单位人员、成人教育学员,以及本校离、退休人员均可办理临时图书借阅手续,并凭临时一卡通借阅图书。
(二)读者长期到外地实习时,应在实习前还清所有图书,否则按逾期处理。
第十六条借出书刊如遗失损坏,读者须购买相同版本赔还。若无法购得相同版本,则按不同书刊性质不同进行赔款。
(一)遗失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十年以上、1987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1986年年底以前出版图书按原书价5-10倍赔偿;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绝版的书籍,可按原书价的20倍以上赔偿。
(二)成套(多卷)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册,要按整套(多卷)价格赔偿。
(三)杂志单行本按原价的2倍赔偿,合订本按本期刊全年价赔偿。
第十七条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其交还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可退还赔偿金,限定在遗失当学期内办理退赔手续。
第十八条对拒付赔款、罚款者,停止借阅。
第四章阅览室的管理
第十九条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方可进入阅览室。
第二十条阅览室公开陈展的图书报刊资料,读者可自行取阅,阅毕放还原处,不准携出室外。若有违者,停止其阅览权,并按学校治安相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爱护书刊报纸等馆藏资料,不得撕、割、涂抹污损,违者将按照本办法中的“图书(刊)逾期、损坏、遗失赔偿的管理”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阅览室是公共学习场所,读者要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要求仪容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
第二十三条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涂抹刻画,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等馆内设施。
第二十四条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对违反规章制度者,每一位工作人员和读者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图书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5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3、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4、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
二、借阅规则
1、学生以集体借阅的形式借书,每班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借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0本(一年级—四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0本(五—六年级),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0本(七年级—九年级),期限为一周(寒暑假除外),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教职工每次借书不得超过15本,期限为三个月,到期须续借。
2、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赔偿。
3、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放假时,应在临走前还清所借图书。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1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图书室是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图书管理人员应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二)规范执行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衣冠整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接待读者热情诚恳,耐心细致,急读者之所急,想读者之所想。
(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尊重读者,不恶语伤人。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6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让同学们有秩序地借书,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班级图书管理员李雨虹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或班主任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书名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时间不能超过一周,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果发现1次,失去1天借阅的资格。
4、如果借阅的书籍被轻度撕毁,借阅人要粘贴书籍,并向书的主人道歉;如果借阅的书籍被严重撕毁或丢失,借阅人要买一本新书赔给书的主人。
5、借阅图书要认真地看,能做到边看边思考,能做到摘记更好。
6、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7、借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课间,上课时间不准学生借阅图书角里的书籍。否则发现1次,失去1天借阅的资格。
8、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9、图书角每天整理一次。
二(8)班
20xx年10月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充分利用班级图书,进一步深入持久的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全体同学把人生最美好的时间用在读书上,同时为了加强班级图书管理,特制定本借阅制度:
借书须知
1班级图书借阅的对象为全体老师和本班全体学生;
2借阅班级图书的.每一个人,必须经过图书管理员签写好借阅手续,不能私自乱动乱翻图书;
3自己借阅的图书未经过图书管理员不得转借他人;
4对借阅的图书要及时归还,并在图书借阅记录本上签好归还日期;
4借书必须在上课前完成,打铃后不准在书架前逗留。
读书须知
1除规定读书时间外,不得在课上阅读,如有发现,取消班级借阅资格。
2爱护书籍,不能随意撕毁,或在书籍上涂写、批注、点评等,应原样归还给图书管理员。建议读书时包书皮、使用书签,若破损严重,应予赔偿。
管理须知
1、图书管理员将图书编号,便于整理、分类和进行借阅记载。
2、负责记录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架。
3、图书管理员对借阅的图书要及时进行登记,登记表要填写规整。
4、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
5、图书管理员要认真负责,每天对班级的图书进行整理,对图书的借阅情况了如指掌
6、期末前两周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主人
班级学生应积极借阅班级的图书,班委会和管理员要对学生借阅图书的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并定期办理读书报。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8
工程书籍是工程人员查阅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公司工程书籍的`完整、有序,特制定本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司工程书籍的定义:
公司工程书籍是指由公司购买供员工查阅的书籍。
二、需求与购买
(一)一般情况:
公司人员可以通过个人需求把自己要买的书籍写下,之后汇总,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
(二)特殊情况:
若急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先自己垫付,后凭发票到公司财务报销。
三、书籍的存放与借阅
(一)书籍的存放
1 公司工程书籍应存放在书籍存放专用柜;
2 新购图书和影像资料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二)书籍的借阅
借阅工程书籍时,首先向书籍管理人员说明图书名称及分类,填写工程书籍借阅登记台帐后方可。
四、工程书籍的分类
按专业可分为十一类:电气、土建、线路、通讯、概算、经营、经法、招投标、典设方案、设计手册、学习资料、其他。
五、奖罚办法
1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2 借阅人因疏忽大意造成书籍丢失应照价赔偿,不予赔偿者当月进行考核。
六、其他说明
1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2 公司图书由相关管理人员编制卡以供员工查阅;
3 借阅权限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
4 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5 技术部门用书,可以办理长期借阅登记,并妥善进行保存;
6 正常办公工作时间都可以办理借阅手续。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阅证的发放
(一)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二)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借阅证,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三)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二、借阅证的使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一)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二)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四、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0
1.无特殊需要每人限借5册、借期原则为14天,如超过期限、册数,计算机将拒借,请读者给予配合。
2.本室的工具书、内部读物无复本的.贵重图书以及现期书刊、只限在本室阅读,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急需,应经相关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借期不得超过二天。
3.读者应爱护书刊文献,不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如果丢失或严重污损应赔偿原书,不能购到原书者,按有关书刊资料赔偿规定执行。
4.在本校离退休人员,享受与本校人员的借书权力。
5.教职工因工作调动,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满,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借书老师应先到管理员处领取借书登记本,然后借书,请牢记自己所借书刊的柜号、层数,以便归还上架。
7.图书归时还请老师自己归位上架,方法:先找所借图书的柜号,然后找书柜第几层,最后按图书侧面的分类号归位上架。
8.结合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参加集中读书活动,不在室内做无关事项,做好笔记,保持卫公书院内整洁、安静、有序。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对教职工借阅图书做如下规定:
1、凡我院教职工,需要借阅图书馆图书,必须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无证者,一律不允许借书。
2、凡借我馆的中外文图书必须按期归还,图书借期为三个月,如需续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三个月,(只可续借一次)。超期不还者,图书馆有权催还,并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3、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凡我院教职工可凭“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入库查找所需图书,但必须严格遵守书库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导,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将书带走。
4、图书馆所藏工具书和样本图书一律不外借,只供教学、科研人员在馆内查阅。
5、教职工因各种原因调离本院时,必须还清在图书馆所借图书方可离院,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教职工借书权限:高职12册;中职以下10册。
7、教职工所借图书如有污损、丢失,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
关于学生借阅图书的管理规定
1、凡我院学生(包括成教学院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办理“承德医学院图书借阅证”手续。借阅证须贴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2、学生需凭本人借阅证借阅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代借、代还图书,借阅证遗失后应及时到流通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方可去图书馆办公室补办。如借阅证不及时挂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3、学生毕业离校(退学、休学、入伍)前,比须将所借图书一律归还,将借阅证交还图书馆。
4、学生借阅图书每人限借6册(留学生8册),借期为2个月,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期为2个月(续借可在查询机或图书馆网站及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自行办理,也可在借阅处办理。借阅处办理须带续借书籍及借阅证。
5、借书前请检查图书是否勾画、污损,如有此情况,须当面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标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本人负责。
6、图书馆书籍为公共财物,不得勾画、标注、涂抹、污损等。
7、图书丢失,请到借阅处按规定赔偿。
8、馆内不得私自使用一切用电设备,禁止吸烟,违者重罚。
9、文明借阅,禁止不雅行为。
图书馆关于遗失、污损、丢失书刊的处理规定
为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增强读者爱护图书意识,凡我院读者借阅图书馆的`图书,必须爱护,不得遗失、污损、勾画、折页、裁剪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须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本馆书刊,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
二.遗失多卷书的一部分,需按整套书刊赔偿,遗失剩下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三.书刊污损勾画严重的,须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被污损勾画的图书赔偿后,仍归图书馆所有。
四.遗失、污损书刊限期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以图书馆通知时间为准)。
五.丢失图书需购买同版本正版书10日之内赔偿。毕业生离校前拒不赔偿,图书馆有权协调教务处扣发毕业证及学位证,直至履行完赔偿手续。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2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二、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在室内逗留、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三、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50-13:30)和下午(16:10-17:00),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四、不得替他人借书,也不得转借他人,不能随便放在家里。每人每次限借1本,借书期限5天,若未能读完及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元。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七、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八、未经管理员同意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图书室的.,以窃书论处。
九、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十、本制度从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3
1、本校教职工凭借书卡借阅。非本校正式职工,凭有关证明文件,交纳100元押金,方可借阅。
2、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借阅范围:除孤本、工具书、特藏书、珍贵过刊之外的所有馆藏图书(含过刊资料)。孤本、工具书、特藏书、珍贵过刊只限在图书馆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不外借。
4、借阅方法:读者通过入库查找或利用图书馆读者查到所需图书资料后,凭借书卡或相关证明办理。
5、借阅数量及期限:本校教职工限借10册,区县党校教职工限借5册,其他符合借阅条件人员限借2册。借期为3个月,到期未阅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
6、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严禁涂画、撕页或其它损毁。
7、逾期、遗失、污损图书赔偿处理办法:
(1)借阅图书逾期1年,经催还仍不归还的,停止其在本馆的借阅权。
(2)遗失图书的,须购回与原书相同版本或再版的图书作为赔偿;无法按规定购回图书的,一般性中文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成套图书、杂志丢失一本按整套书刊价2倍赔偿,其余各卷仍归本馆;珍贵或无复本的图书,按市场价10倍进行赔偿;读者赔偿后又找回图书的,将原书交还图书馆后所赔款项如数退还。
(3)圈划、污损图书但不影响其内容完整,能继续使用的,对使用者进行批评并酌情处理;撕页、剪裁或污损严重,影响书刊完整和阅读的,按遗失处理。
8、发现窃书的,除追回所窃书刊外,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报警处理。
9、教职工调离、学员离校,必须将所借书刊还清。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4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卡(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卡(证)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不得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加强对单位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文学、传记、历史、社会科学、哲学与宗教、政治与军事、心理学、健身与保健、烹饪美食与养生。
三、图书借阅对象
只供本单位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借阅时间为每天(工作日)的08:30—17:00;借书时间为每天(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限借漂流图书一本,借阅期限为7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若逾期未归还,则暂停其借阅资格10天。
3、每本图书都配有一张图书专用卡片,员工借书时应先到图书管理员处填写《借书登记表》,登记借阅信息,并领取读书专用卡片,写下自己的'读后感言。
4、员工还书时应先到图书管理员处填写《借书登记表》,登记归还信息,并将读书专用卡片一并归还。
5、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以购回相同书籍或购买同等价钱的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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