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纪律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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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新变化及考场纪律要求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三级考试将于2012年6月16日、17日进行。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新变化
1、试题实行一省多套试卷清样,每个考场有多套试题;
2、试题册封底增加条形码粘贴条、姓名及准考证号填写栏;
3、答题卡2增加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框;
4、考生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试题册封底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5、考生完成粘贴条形码后,须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方便监考员检查填写情况),考生有意错贴、不贴条形码或未按要求放置、提前翻阅试题册作为违规处理;
6、听力考试时长35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摘掉耳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2004年5月19日发布,2012年1月5日修改)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
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综考[2012]12号
四、加强考风考纪
5、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如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状态也不可)带进考场,未放置指定地方的,发现后视为违纪。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在粘贴条形码过程中不得翻阅试题册,否则按违规处理。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摘下耳机,否则视为违纪。
请通知学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请提醒学生,不要相信骗子机构发送的答案,多套试题,用条形码,无人知道本人使用的是哪一套。
考场纪律2
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在试卷密封线外书写姓名、学生证号、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等;
(二)漏写姓名、准考证号、学生证号、座位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辩认;
(三)用非黑或蓝色笔答卷(规定用铅笔答卷除外);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考场,或开考不到60分钟,不听劝阻强行退场及随意出入考场;
(五)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强行调换座位或未在指定座位就考;
(六)留考隔离期间与场外人员接触;
(七)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
(八)考试时间终止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继续答卷。
二、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或舞弊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停考一次,并在校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本科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一)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材料;
(二)偷看事先写在身上、文具或其他物品上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三)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
(四)传递、暗示答案或偷换试卷;
(五)带走或撕毁试卷;
(六)使用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
(七)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屡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八)阅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
监考工作守则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四、监考人员要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完成监考任务。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九、接受巡考考的督察和指导。
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流程
考 前
(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员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工作指示。每考场监考员两名,分组领取任务后,监考员及时核对时间,佩带监考标志牌。
(二)监考员领取试卷,仔细核对试卷袋封面的科目名称、课程代码、考核形式和试卷份数,检查试卷密封是否完好。查验无误后办理试卷领取手续,直接带试卷到考场。
(三)考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四)组织考生有序入场,对号入座。检查考生所持考试通知单、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考试通知单上的考场号、考试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相吻合。
(五)监考员务必做好考前清场工作,严禁考生携带书刊资料、夹带、通讯工具、危险品等一切违禁品入场。对随身携带上述物品者,令其立即存放在指定地点;警告不听者,当场予以没收。
(六)宣读《考生守则》、《考场纪律》及其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七)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核对试题科目是否与考试课程相符,检查份数、页数及答题卡是否准确。
(八)需使用答题卡的考试,监考员应于考试正式开始前先行下发给考生,督促考生正确填涂姓名、学号、课程名称、课程号、座位号、试卷号等。
(九)发放试卷,提醒考生填写姓名、学号,看清试题和答题方式。
考 中
(一)开考信号传出后,宣布考试开始,通知考生当场考试结束时间。
(二)检查考生试卷和答题卡上填涂的姓名、学号、课程号及其它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三)再次全面清场,做好有关违禁用品的收缴清理工作。
(四)监考员须密切关注考场纪律,对考生违纪舞弊行为要及时制止;警告不听情节严重者,监考员要如实记录。
(五)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以任何理由入场;对要求提前退场的考生,须核对其试卷份数、页码、答题卡及草稿纸等,确认无误、无缺损后方能允许其离开考场。
(六)考试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上级领导和巡视员的临场检查应积极配合。
(七)考试中遇考生突然病痛,且短期内不能缓解,无法继续考试,应立即设法救治。
(八)终场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做好交卷准备。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宣布考试终止,令考生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迅速离场。提醒考生不要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考 后
(一)监考员验收试卷和答题卡,检查考生填涂项目是否有遗漏。对未参加考试的缺考生,应按规定在其试卷、答题卡和有关记录上作明确标记。
(二)监考员收齐试卷和答题卡,依序分别单独密封、装订、入袋,贴好密封条,两人分别签名后交回保密室。
(三)写出书面考试总结提交主考。
城投面试考场纪律要求3
城投公司面试考场纪律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考场。
3、面试考场内要保持安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区域。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考场。
4、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5、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罗城县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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