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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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制度1
一、网格划分和队伍建设
根据社区网格、单元网格“二级网格”的划分要求,社区网格按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即每一个社区为一级网格。单元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任务相当、无缝覆盖、管理方便、责任明确”的原则,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依据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合理设置单元网格,原则上每个单元网格以200-500户为宜。
网格管理服务队伍按照一个网格一支服务管理工作团队的原则,进行组建。社区网格服务管理队伍由网格督导员(由挂社区乡镇领导担任)、网格管理者(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网格管理五大员(管理员、信息员、警务员、宣传员、服务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担任)构成。单元网格服务管理队伍按“3+X”模式组建,“3”即网格长(也是网格管理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协管员(由居民小组长担任)、网格督导员(由镇挂居干部担任),网格长和网格协管员实行“一格一员”,网格督导员实行“一员多格”;“X”指的是警员、调解员、治安员、党小组长、中心户长、楼长、志愿者等。
二、网格服务管理队伍职责
(一)网格督导员职责:
1、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2、受理网格内的疑难问题,并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调解决,对于超出职权范围且无力解决的,提交上级部门解决,并积极协助参与;
3、督促做好网格内各类数据、台帐的汇总、上报和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工作;
4、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各项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和考核、奖惩。
(二)社区书记(主任)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全面工作的开展,对网格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建立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
3、组织召开网格周例会,研究分析本社区各网格的各类信息、社情、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4、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5、上情下达,协调县、镇单位处理网格上报需处理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情况;
6、每半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测评,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网格长工作职责:
1、每日至少1次到网格内开展巡查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社区;
2、对网格其他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社区不能处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处置工作;
3、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熟悉本网格内居民的基本情况;
4、重点关注本网格内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解决;
5、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已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复核确认,建立好台帐;
6、将网格内的巡查走访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记入《社区社情民意调查记录簿》,同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四)五大员工作职责:
1、网格平台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对采集、排查的各类信息进行审定并上报信息平台;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承办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传下达的业务工作;通过工作例会等形式通报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网格警务员工作职责: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掌握列管重点人群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指导治保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督促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3、网格宣传员工作职责:及时把上级的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把上级的决策、决定变为居民自觉行动,驾起政府联系居民的连心桥,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当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
4、网格信息员工作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台帐的建立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处理及时,台帐明晰规范,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本社区各网格动态管理情况。
5、网格服务员工作职责:对居民提出的要求服务的项目内容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计生办证、申请低保、困难救助、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民政优抚、残疾人服务、下岗失业、就业服务、年检办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整治、卫生防疫、户籍等服务项目提供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信息。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
1、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网格管理者、网格长、网格五大员。会议主要内容:
(1)网格长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或意见;
(2)网格管理者对上周巡查中发现问题和解决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解决等工作;
(3)对上周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挂社区领导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月例会制度。由乡镇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各社区网格指导员、网格管理者、网格长,乡镇社区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计生、社会保障、、民政、信访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
(2)通报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
(3)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二)网格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学习社会管理创新知识,熟悉网格管理基本原理、各类基础信息采集与事件排查处置的方式方法、网格管理的工作技巧与信息平台操作技能;
(3)各业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
(4)网格工作人员文明规范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2、学习培训方式。
(1)采取自学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网格服务管理培训;
(2)采用灵活多样方式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如讲课、召开座谈会、外出参观学习等。
3、学习培训要求。
(1)以会代训方式由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办)或各社区组织;
(2)参加培训的网格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需事先向召集培训的领导请假;
(3)培训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网格化管理制度2
1、各村网格员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信息管理员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信息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村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网格管理站站长,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村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5、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管理站有效信息,切实做好村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网格化管理制度3
为提高村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市、区、街道网格化管理文件。
二、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师资力量和培训教材资料等。
三、参与学习培训的对象为所有参与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五、培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六、培训工作要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务求实用”的原则,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专业技能。培训内容主要是为了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及针对解决群众诉求所需的。相关知识。
七、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组织的培训学习外,还必须自我培训学习,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工作程序方法、专业技能等知识。通过自我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网格化管理制度4
一、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责任网格内的家属楼院、公共单位、市场、学校、工地等区域进行全面走访、巡查,全面掌握网格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类活动;
二、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责任网格内人员密集场所、特种作业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三、三级网格长要紧密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有侧重性的对网格进行走访、巡查;
四、三级网格长要每日对网格内党员群众和志愿者进行对接,及时了解网格内活跃人员和重点监控人员情况;
五、三级网格长在每日的走访、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到充分了解,认真记录、填写民情日志,保留文字和照片资料,同时,要建立问题台帐和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销号,始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
区下派职能部门人员工作制度
一、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按照《区直单位下派人员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辖区内自身业务管理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础保障四大类二十项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定期与街道相关业务科室及村(社区)二三级网格长沟通联系,指导其开展日常工作。
三、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积极协调解决分包网格内发现的问题,对属自身业务和职权范围的,及时处理解决,并自觉接受网格责任人的监督,及时反馈结果。
四、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对自己职权之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实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在问题得到解决后,要及时反馈结果。
五、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通报三级网格长或上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并实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
六、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区直部门或市级执法部门对街道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给予支持。
七、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联席参加周例会。
八、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责任社区,并参加责任村(社区)组织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
网格化管理周例会制度
一、街道一级网格长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周例会,推动辖区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各级网格长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必须联席参加周例会。
四、周例会中,二级网格长要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并研究解决本周内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职能部门解决或者需要联合执法的问题由一级网格长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办。
五、周例会中,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要对本周内巡查及联合执法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和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向一级网格长进行汇报,并对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给予办理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执法等工作。
六、周例会中,要对上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由一级网格长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的彻底解决。
七、周例会中,一级网格长将对本周内三级网格长、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一周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进行部署。
网格化管理职能部门集中联合执法制度
一、联合执法的区直单位: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管理局、卫生局、地税局、国税局、执法局、质检局、安监局等25个执法执纪部门。可根据辖区实际存在的问题,由涉及的部分区直单位实施专项联合执法。
二、区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责任区,与网格责任人一起深入楼院、门店、市场、楼宇、工地等,了解掌握网格内的各种情况。
三、联合执法行动根据周例会的决定开展工作,主要对村(社区)能力范围内解决不了的各类重大疑难问题。
四、二级网格长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区职能部门应积极参加各二级网格长组织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
五、区直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各自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实施联合执法互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发现违法行为超出本单位的查处职能范围时,应立即与相关区直单位取得联系,相关区直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区直单位应服从安排,主动配合责任村(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救护等其他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和回避。
八、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要指派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复工复产方案5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北碚大田煤矿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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