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律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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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律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护会议秩序,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例会和特别会议。

第三条归口部门

行政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会议纪律

1、参赛者须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人员应提前连接投影设备,并准备好相关数据文件。

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3、因故不能参加员工会议,应提前半个工作日到行政部备案,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

4、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5、发言人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不准跑题。遵守发言时间。

6、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先征得主持人同意,不需要八卦、骂人、发泄个人愤怒或恶意攻击。

7、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8、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9、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坐姿端正,不要随意走动,不要打瞌睡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0、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秘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12、违反会议纪律者,公司根据情节的轻重做出乐捐处理(见附表)。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备注:捐款时限一周7天,提前主动交清的额度减半,到期交的保持原额度不变,不缴的从工资扣的在原值基础上翻倍。

会议内容:【第二篇】

1、传达杭州市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确定学校安全工作重心为维稳工作。

2、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分析和总结,确定学校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内容。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和表扬,同时也指出不足之处。再次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尤其是大门口的进出人员以及夜间的巡逻。

3、严格排查校园和周边有无邪教分子活动的迹象,坚决抵制和严防邪教活动进入校园。

4、做好高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和制定好安全预案。

5、安排暑假期间行政值班和职员值班

6、全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设施安全检查。

7、布置保安开会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安全工作重点是防范火灾和盗窃,确保暑期学校安全。

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员纪律观念,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加强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会范围,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在外学习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所在部门要提前将人员名单报会议组织部门。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到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要自觉签到,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因故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之《会议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结合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以良好的会风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部门自身建设。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会议纪律制度【第四篇】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在电子政务我的检查栏写出检讨。

2、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3、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4、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5、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6、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7、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8、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9、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会议纪律规定【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对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务活动和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各县市、各部门、各参会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的完成。

二、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体会议,政府组成人员和列席单位的正职必须到会,因故需派副职到会的应事前向政府秘书长报告。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正职或主管副职领导参加,代表本单位发表意见并贯彻落实会议确定事项。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应按时列席会议。严禁与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半天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政府办公室,由会议工作人员汇总后,于会前报会议主持人。要求到会的领导不在家需由其他领导参加会议,以及参会领导需带助手的,均应提前同会议组织者联系。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向秘书长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断参加会议处理其他事务。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出席、列席州人民政府会议人员的发言必须坚持时限,具体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不超过10分钟。

五、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凡涉及面广、需要协调的,会前应由分管副州长负责协调或委托分管的副秘书长协调,在各方面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再上会,并向会议如实汇报协调情况,以提高会议质量。

六、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各类会议,凡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必须经自治州州长或常务副州长批准,具体由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把关。由分管副州长召开的专业会议,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由主管领导参加。受分管副州长委托,由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召开的专业会议,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七、凡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一般不要邀请州领导出席。对涉及面广,确需州领导出席、讲话的会议,必须按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主办单位提前七至十天提出具体方案,报州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不要直接向州领导发送请柬、通知。

八、州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对会议确定需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办理。办理结果须书面形式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政府,重要事项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政府。

九、各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举办的对内对外有较大影响的各类活动,需请州领导出席时,可请州人民政府一位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主办单位提前五至七天向州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州长或常务副州长确定。邀请一律采用书面打印的邀请书。严禁一会多请,一事多请。

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会客,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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