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汇编14篇】
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与使用,提高财务透明度与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如何实现更好的预算管理?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预算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预算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4、《关于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个性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状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xx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进行综合平衡,构成预算草案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5、组织业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计划对同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调整;
6、将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单位预算分解细化后的预算指标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业务部门;
7、跟踪、监控、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状况,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8、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追加调整申请,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9、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10、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相关绩效评价报告,开展决算分析工作,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对外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11、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成立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以下以业务部门代指),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利用分配到的经济资源开展业务工作,完成工作目标。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带给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提出预算推荐数;
2、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对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及相关岗位;
3、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预算及相关规定执行预算;
4、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工作计划的调整及单位的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
5、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预算的'综合平衡和执行监控,及时按要求解决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执行其他相关任务。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预算编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原则、资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编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业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本部门或本岗位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和经济活动资料,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合理测算,提出预算推荐数;
(二)业务部门提交的预算推荐数,根据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资金额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后,上报财务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对各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是否贴合人员定额、实物定额等标准、是否贴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等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构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四)财务部门将预算草案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应按要求对业务事项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计划的科学性及金额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立项评审。
第十一条: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草案,由财务部门在“一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同级财政部门在“一下”阶段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进行分解,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在控制数额度内对需要进行压缩或调整的项目重新细化调整,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调整后的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草案在“二上”阶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十四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批复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改变资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实施进度及批复的预算,编制本部门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报归口管理
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
(一)财务部门重点对月份资金使用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范围内、是否贴合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是否贴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是否提交相应的文件和单据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业务部门按批准后的用款计划组织经济活动和项目建设,需要办理xx采购和投资评审的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关手续。财务部门在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限额内按单位财务制度的具体规定支付资金。
第十六条:由于外部环境、xx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或根据实际需要务必增加的支出,应办理预算追加调整。
(一):业务部门提出预算追加调整申请,详细说明追加理由、推荐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及所带来的影响等资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二)报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构成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透过后,由财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本着勤俭节约、确保工作需要的原则,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经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群众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财务部门应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重点通报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状况。预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预
算执行分析会议,审议预算执行阶段性报告,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五章: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和单位实际经济业务进行年终决算,编制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决算编制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决算编制完成后,应由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对决算报表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与会计账簿的相关数据是否一致、与财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带给的对账数据是否相符、是否贴合报表间、报表内各项目间的逻辑关系。审核人员审核后要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加强决算分析工作,重点分析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资金和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各项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项目支出是否到达既定的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推荐,构成分析结果报告,报送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和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根据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各自的职能分工及项目建设状况,思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门具体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实现预算目标的需要测算资金投入、编制预算,财务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随同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各业务部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业务部门开展各类业务事项均贴合预算要求,并依据相关工作计划和定额标准严格执行预算。
第二十四条: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并将预算执行的效果和效率纳入业务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和奖惩范围。财务部门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结果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按要求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业务部门,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给予优先思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业务部门,应进行整改,并对以后年度的项目立项和预算分配从严把关和控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预算业务工作流程图
(一)预算编制流程图:
(二)预算批复下达流程图:
(三)预算执行环节流程图:
(四)决算和绩效评价环节流程图:
预算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兴隆供电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参照承德供电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根据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采用价值形式对分公司经营活动进行预测、决策和目标控制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1、确定分公司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2、明确分公司内部各个层次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3、对分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四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目标控制,分级实施;
权责明确,科学管理;
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检查分析,严格考核。
第二章预算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进行预算控制。
第六条分公司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负债预算;
2、损益预算;
3、现金收支预算;
4、资本性收支预算。
第七条资产负债预算反映分公司预算期末资产、负债总量及其结构变动情况。
第八条损益预算反映分公司预算期内的利润目标及各项构成因素。
第九条现金收支预算反映分公司预算期内现金流入、流出总量及其结构。
第十条资本性收支预算反映分公司预算期内固定资产购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还贷等资金来源及其支出。
第三章预算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分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预算管理体系,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为预算管理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分公司设立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预算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查、平衡预算草案,并将审查、平衡后的预算做出决策。
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领导和财务、用电、生产、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预算指标承担归口管理职责。
分公司各职能部门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财务科是公司预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固定费用及资本性收支预算标准定额的制定工作,以及在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预算的基础上,对各部门预算的审批、下达、调整、检查、分析、考核等工作。
2、用电科负责提供预算期售电量、购电量、线损率等预算指标,并负责经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确定的预算指标的完成。
3、生产科负责提供预算期分公司生产大修理项目、一般修理费的资金需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及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定额,并负责经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确定的生产大修费预算的完成。
4、办公室负责提供分公司办公费用和低值易耗品预算指标定额,并负责经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确定的预算指标的`完成。负责编制并提供预算期工资计划、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劳动保护费等预算资料、并确保预算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在此基础上提供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并负责经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确定的预算指标的完成。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公司预算编制依据是:
1、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分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3、分公司经营目标;
4、分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5、分公司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6、分公司其他重大经营事项安排。
第十五条预算编制程序是:
1、分公司于每年十月中旬下达下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2、主管经营工作的经理组织,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研究本单位预算编制目标,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建议。
3、财务部门对收集的预算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平衡后编制预算草案。
4、各单位预算草案经本单位审定后形成建议预算,于十一月上旬上报财务科。
6、财务科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平衡,并据此编制分公司预算草稿;十一月中旬将预算草稿提交分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根据审定意见对预算草稿进行修改,形成正式预算。
第五章预算下达与调整
第十六条二月中旬,分公司根据承德公司下达的预算,经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将有关预算指标以文件形式分解下达至各单位或责任人。
第十七条除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和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定及制度出现重大调整等情况外,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做调整。
发生需调整预算事项的单位,要及时将调整原因及调整额以文件形式上报分公司,分公司财务科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确需调整的,经分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下达调整预算。
第六章预算执行、监督、评价、考核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预算分析报告制度,按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实际与进度预算之间出现的差异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要在经济分析报告中说明书。
第十九条、坚决杜绝无预算开支,特殊情况,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预算管理委员会请示。
第二十条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主要指标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农业和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单位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切实管理好有限的预算资金,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
2、局计财股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编制县财政拨给局各项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时反映各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3、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恪守财经纪律,不断学习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资金的使用用途分类核算各项业务,使财务结算规范化、程序化,严格遵守公务卡开支要求,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建账设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资金,一切开支均按规定报销,对不符合财经政策的坚决不予报销,财务人员如不按规定给予报销,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按《会计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收入的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三、支出的'管理
(一)审批权限
1、机关财务审批制度
局机关所有财务支出票据都要有经办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10000~50000万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2、专项资金审批制度
局各项专项资金必须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在资金使用实施前,作出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包括资金来源),1~5万元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万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一般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报账制,在报账时须提供资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据和资料如工程税务发票,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决算单;工程物质、政府采购表、发票、入出库单,人工工资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工程预决算等。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需经会议研究的由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二)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及报销。办公用品由各股室统一填写采购清单向办公室申报采购计划,办公室根据需要汇总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购置用品及设备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才能购买。所有购进办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库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账物相符。股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账。
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公章的购物清单。发票上未具体写明商品名称或未附清单等一律不予以报销。
2、车辆费用报销。机动车辆外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出公务车辆由司机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县车改方案补贴及时报销,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的,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费用由司机承担。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结账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换配件或维修的需经分管领导认同,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机动车保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投保。严格按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3、差旅费报销。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如单位派车则不再另报销差旅费。借支差旅费的人员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察和调研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和发票,按审批权限审批。
4、招待费报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县镇内工作往来按一般招待,上级和外地、市来人,确需招待的,由经办人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接待,由经办人结算后回单位报销,但事先必须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报销招待费时一般要提供原始点餐凭证,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复核后方可报销。按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
5、干部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报销,干部职工探亲路费由人事股审核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
6、凡符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并具备使用公务卡结算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和计财股根据各股室申报计划,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购置。大型和数量较多固定资产购置,由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固定资产需实行招标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
2、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和财务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账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财政局。办公室和财务有权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固定资产以股室为单位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人为损坏,不得丢失。调出人员使用的公物,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预算管理制度 篇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应该完善自己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建设,它是现代管理发展的趋势,可以有效避免事业单位预算部门在单位内部管理、外部的经营风险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
一、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与内控制度的联系
事业单位是代表政府面向社会行使政府多项公共事务功能的窗口单位,同时事业单位在很多领域参加经济建设,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费主要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财政拨款等组成,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就是财务人员对核算的不稳定因素做合情合理的判断,目的是控制成本,做到对单位未来阶段性资金的收支、经营成果和分配等经济活动做具体安排,而内控制度则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权责分工和程序方法进行详细的规定,其中内控制度不仅完善了事业单位内部组织机构,同时也是本单位进行筹划、调控、管理的基本组织。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有利于保障预算管理的准确、科学的在单位内部实施,做好预算管理和内控相互制衡、相互约束,有合理完善的奖罚制度,定期考核预算目标的完成情况,以此为基础完成预算目标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和内控制度现状
(一)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重视度不高
事业单位良好的内控意识是保障内控制度在本单位顺利实施的前提,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领导对财务上的内控工作认识不清,只简简单单的认为预算只是会计个人的事情,忽略了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合理性,有财政机构和审计监督机构的审查,使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敷衍塞责,徒有其表。
(二)财务预算管理内控机构是空架子,用来敷衍审查机构
健全的财务预算管理内控机构是事业单位必不可少的,有些单位领导人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更谈不上内控机构的构建,有些单位即使有也是徒有其表的空架子,没有机构内人员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临时调其他岗位员工来顶替工作的现象。
(三)事业单位内控制度领域有待加强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方面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很少,财务部下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范对象主要是企业,不过这里面的内控思想、制定原则、制作方法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也同样适用。在实际情况中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却不尽人意,有的单位可能只是用一般性的财务规章规范来当做内控制度去执行,对单位的各项业务流程的控制有些过于随意,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可能只是依照过往经验和惯常做法,没有正确的内控制度可遵守。
三、完备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和措施
(一)预算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应遵循的原则
1、首先是合法性原则
事业单位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内部建立合乎法律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依法定程序走的步骤看起来可能是稍显繁琐,但是实际上在规避不法行为的作用上举足轻重不容小觑,所以严格遵照合法性原则建立完备的预算管理内控制度是必要的
2、第二要遵守协调性原则
主要是依据指国内环境、政策导向、单位自身的发展来制定或修改财务内控制度。协调性原则对外是指合法性原则,也就是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钻法律漏洞,也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致的、协调的,对内部就是要协调适应本事业单位财务的内部控制工作,和本单位的发展情况是互相协调的,不能存在内控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实况不适应的问题。
3、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性原则
内部控制一经制定,单位从上到下都要严格执行,对于严格执行到位的,要给予表彰,对于没有做好严格执行的,要给予处罚,以显示内控制度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和权威性,对于位高权重者偶尔犯错、或者是普通员工出现的小错要本着防微杜渐和一视同仁的态度正确处理。
(二)完备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1、提升事业单位一把手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视程度的认识
建立健全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提高事业单位领导人对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程度,可以组成内控制度建设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监督主持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责成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进行工作,保障预算目标在各部门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2、其次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建立清晰准确的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因此我们除了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度之外,还要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事业单位的领导应该亲自莅临到统筹预算编制的制定工作中去,遵循合法性、协调性、权威性的准则来制定预算编制工作,力求预算编制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对事业单位的具体收支标准要做到详细规定,另外还要准确标出各项资金支出的用处和去向,能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要力求具体化、细致化,各部门在完成具体的预算目标过程中要做到严厉的自我约束,严厉禁止随意添加支出项目,超出预算范围等等行为。
3、区别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
部门预算的编制应该严格依照本部门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自身的`财力进行编制,把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按重要程度标示出来,在严格保障重点性支出需要,从严对待一般性支出,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详细的要包括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无巨细,方方面面都要编制到。
4、对事业单位物资财产要做好内部控制,力求内部控制做到对每个员工的行为进行约束
对事业单位的各项物资财产要做到定时按期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和会计账目进行对比,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找出原因,追查责任,将责任要追踪到具体的人身上,不能办糊涂事做糊涂账,防止有不法分子中饱私囊的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资产损毁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领导报告,经领导核准后才能核销。对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账目要力求做到清晰明白真实有效,需要严格的授权审批手续,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授权审批手续才能完成,务必准确明示部门员工的权限和义务,做到内控制度对每个员工的行为做到约束。
5、完善内部制度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共同努力
完善内控制度要做好统筹成本控制和单位效益的协调关系、财务内控制度和会计自身职业素养的之间的关系、旧式的内控方法和新颖的适合单位发展的内控方式之间的关系,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对以上三对关系的正确处理,就可以使内控制度的优势在单位内充分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共同努力,尤其是单位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做好对预算部门内部控制的监察,财政部门主管内部控制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财政部门除了要提高对预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的构造和领导,还要不断促使预算部门提升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充实和完备。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除了做好平常的监察监督外,还要定时不定期的对整个预算机构的财务内控制度以及执行度进行监督审查,以督促其健康良性发展。
6、对内做好内部审计,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
内部审计是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除了加快完善内审工作制度、提高内审人员的工作地位之外,还要做到建立内审复查程序,即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再核查内审结果的执行情况。同时,内审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对内控制度的执行和实施的重要作用也不言而喻,内审人员要具备高质量的管理能力、丰富准确的法律知识和熟知本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这几点同时具备才能更好的监督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四、附则
预算部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提升本单位财务管理效率的有力手段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控制度的建设将提升预算部门的内部管理、规避运营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等等方面的作用,尽管如此,预算部门建立内控制度还存在了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希望本文能够抛砖引玉,使单位领导加大对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建设力度。
预算管理制度 篇5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工程计价政策和价格信息。
二、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初装工程量清单,进行入网费用的预算编制。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标底的.初步计算,为项目投资计划、招投标活动及施工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草拟并签订施工合同,协同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为项目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五、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和进度款的合理支付。
六、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制度 篇6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发展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对高校制度的改革也不断地深入,预算管理作为高校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制度也越来越引起重视,高效预算管理制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乎到高校未来的发展,所以对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也迫在眉睫,本文简要介绍了高效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对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些许建议。
关键词:高校;预算管理;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改革的涉及面也越来越广,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且是非盈利性的,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各高校资金的使用状况都与预算管理工作直接联系,高校预算管理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影响着高校的发展情况。
一、高校预算管理
高校预算管理制度隶属于公共组织预算管理,高校预算管理制度质量的提升,可为相关部门提高资金利用的准确性,也是对政府、财政部门的更合理的拨款提供可靠保证。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改革中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即为预算管理,作为高校资金流动和财务活动的指向灯,预算管理的质量同高校发展直接挂钩,那么如何做好预算管理,在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又要注意些什么呢,是当前高校科学健康发展应当着重注意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将高校预算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在学校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理应引起重视,直接关乎到高校各项活动的资金状况。而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当中,从形式方面对高校预算管理进行了改革,取消了原有的预算管理形式,明确了新的执行办法,即“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新的高效预算管理制度,要求高校直属管理部门及高校都应找准自己的定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完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的健康科学发展离不开各项法规制度的支持,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高校中的管理也是如此,建立高校内部相适宜的预算管理制度,高校的直属管理部门应对高校预算管理的内容、执行情况和上报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内容应主要包括高校的收支情况,执行情况。要保证收支平衡且如实汇报,上报时间同样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一旦高校在预算执行中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切忌私自处理。
(一)预算管理岗位责任制。现阶段高校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已经初入轨道,但却少有高校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所以,高校预算管理制度应注重责任制的确立,使得部门及个人都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使得各部门中的人皆对自己行驶的权利负责,充分发挥其工作能力,确保高校运行有质有量,以此有效的实现在管理中监督。
(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为了实现高校自身的发展,高校资金的获取也应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同样社会发展形势也日趋发杂,高校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应有规避各种风险的能力,所以风险评估机制也是高校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高校的收与支进行考察,对高校预算中要进行的各项活动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风险解决策略。
(三)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是一种以预防为主的制度,主要是通过内部管理防止内部人员的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高校预算管理制度同样应注重内部管理的'建设,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管理行为和程序。通过对高校内部人员的管理以确保高校运营中预算的良好执行,从而可以降低风险。
三、健全高校预算管理制度
领导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同样高校内管理层也是高校运行的核心。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管理层的支持。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优化,要从高校预算管理组织机构抓起。(一)成立预算委员会。高校预算管理委员会一旦成立,即行驶高校内财务预算活动的最高权利,对高校内的各项活动、资金的收支具有最终决策权,并对整个高校的财务状况有一个整体的掌握。(二)成立高校预算工作领导小组。由高校内部门负责人组成。该领导小组是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也离不开该领导小组。预算控制办公室的建立也是健全高校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控制。(三)成立预算审计机构。高校审计机构的作用主要是定期对高校内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保证各项活动都在预算内进行,出现偏差及时纠正。另外,可以完成对高校全年的预算管理成果的检验,为高校的下一步的预算编制的制定提供参考。
四、完善高校绩效评价体系
高校绩效,即高校的办学效益,办学效益有内外效益之分,高校内人、财、物所能发挥的效益即为内部效益,而外部效益主要指的是高校毕业生能否满足社会的需求,能否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制定高校绩效考核体系。高校的直属管理部门应以我国高校预算管理现状,为我国高校定制专门的绩效考核体系,衡量各高校预算的完成情况。以定制的量表考核高校预算执行的质量,对不同高校的管理,可以实行绩效公开制,对预算高效完成者予奖励,完成不好的可适当减少经费拨款以示惩罚,通过奖惩制度提高高校对预算管理的重视度。
(二)高校内部的预算绩效考核。高校内部的预算绩效考核是对预算的制定、执行及完成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各高校也应为自己量身定制一套考核标准和相应的制度,部门绩效直接与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相连。为了使预算考核制度作用最大化,高校必须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且按标准执行。同高校绩效考核类似,高校内部的预算绩效考核也应有奖惩制度,执行力度好的予以奖励,执行力度差的予以批评和适当惩罚。以此形成高校部门的“自主管理、自我激励、自我完善”。
五、高校预算执行管理
(一)将预算管理细化到每一天各部门按年初批复的年经费预算制定。当月的预算并交于财务处,财务处审批通过后下达月预算,部门内可将月预算进一步精化到日预算,然后严格执行。专项经费建立专款专用预算原则,以防止项目进行过程中的资金流向不明或高于原支出标准。财务部门需要定期对各部门的预算及执行就行考核,以保证预算管理正常有序进行
。(二)严格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对预算管理的全面分析包括事前预算分析、事中预算控制和事后结果分析。事前预算分析就是要对高校内资金使用状况有大揽全局的概念,事中预算控制,是在高校各项活动或项目中做好监控管理,防止偏差出现或有问题及时纠正。事后结果分析则是对预算管理执行的结果评价,分析执行过程中的优缺点,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提供基础。预算结果分析关系到下一年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适用,执行过程中好的方面要沿袭,而不好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和补救。
(三)加强预算监管力度。任何一项工作的高效运行都离不开合理的监管,高校预算管理制度也是如此。高校预算委员会以及审计、财务部门,都有对预算工作执行的监督责任。对预算管理的监督,应抓住执行过程这个重点,核查执行过程中是否按着预算进行,是否经费使用透明合理,是否出现谋私利行为,是否有违相关法律法规等,一旦出现及时扼止。
六、将高校预算与发展战略相结合
高校作为非盈利事业单位,同许多企业一样,应制定自身的发展战略,高校的发展战略即是为高校谋发展,指明了各部门的大方向,使其明白哪些事是必须做的,而哪些事又是无关紧要的。将高校发展战略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高校发展的必经之路。
(一)制定高校战略目标。高校的发展处于整个社会中也存在着竞争,高校应认清竞争中所处的位置,制定高校发展目标,目标的制定要切合实际,要有长远的眼光。明确的目标就像灯塔,照亮着高校中每一个部门前进的路。
(二)制定高校战略管理模式。为了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高校中各部门都需为之付出努力。同时,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应与预算管理制度相结合。各执行部门按照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全年的人、财、物的预算,并与之相应的制定预算考核制度。高校的预算管理部门则需要结合高校的发展战略来考核各部门的预算情况是否合理及是否予以批准。
七、总结
高校预算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成分,对高校的发展以及各项活动的展开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作用。总而言之,只有从源头上做起,提高高校直属管理部门对高校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上行下效,高校内才能加强重视,预算管理才能真正的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只是停留在了理论方面。通过借鉴以上措施,理应会对高校的发展及预算管理制度的进程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政策的不断落实,我国高校预算管理制度定会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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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黄湛阳.浅谈新形势下高校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制度的构建[J].会计师,20xx(14):27-28.
预算管理制度 篇7
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
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3、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其他收入按节级科目分项填列,见表三)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包括基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按规定暂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按规定进行处理,除经批准由单位留用的外,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作为单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预算。由财政专户拨付给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列入收入预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独立核算后勤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收入等,应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单位应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即在保证人员支出和开展公务活动必不可少的开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应在保证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应有详细的说明。
二、行政单位预算的核批
1、财政部门在收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或一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行政单位预算后,应进行审核,对符合预算编制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有主管部门的行政单位预算,财政部门一般只核批到主管部门,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核批到具体单位。
2、财政部门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时,应按照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核定行政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收入预算,应明确核定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核准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指标。
对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必要时应核定到工资、补助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重点支出项目。
3、财政部门在核定行政单位预算时,财政拨款标准应根据以保证行政单位基本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确定。
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应根据收支统管的要求,与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一并核定,统一下达。其数额应根据行政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及按规定实行结余上缴专户或按规定比例留用不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数额确定。
财政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指定用途的,财政部门在核批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时,应予以明确。
三、预算执行
行政单位预算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批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行政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及时入帐,不得坐支。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要及时足额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单位收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要督促催缴。
2、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开支。
四、预算调整
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正式批复的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行政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2、行政单位的其他各项收入预算需要调整时,可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调整收支预算,但必须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3、收入预算调整后,要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五、预算报表格式
根据以上规定,随文附发《中央级行政单位预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单位的预算报表格式,由地方财政部门参照该预算报表格式制定布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通知要求,一并填报。
六、请各部门、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单位预算报财政部门主管财务司
单位概算可参照预算报表格式在上年预算年度结束前(12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主管财务司。
预算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挂钩;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绩效问责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四)干扰或者阻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预算绩效管理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预算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管理
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液化气支出、招生宣传费、学生活动及、交通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独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等事业开支由校务会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学校预算执行的管理制度3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项目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计划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办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绩效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计划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督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
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
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计划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则掌握使用。如有违反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计划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六、基建费支出的审批程序:
(一)、基建预付款由校长审批。其《合同》送档案室存档备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时,必须经质检部门签出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审计的意见,报校长审签后,由报账员执行支付。
(二)、基建决算款须经审计后,由校长签字认定才能支付,并将决算情况报校长及校务会。
七、大小型维修的修缮费。其经费预决算先由报账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审(同一项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现场又搞预审),然后报校长审签。
预算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
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 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 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 部处、直属单位。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八条 学院、直属系。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岗位设置和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编制其人员经费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在与各院(系)沟通的基础上,报主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给学校财务处汇总编制。学院、直属系的公用经费部分,由财务处根据学院人数等因素,综合核定后汇总编制。
第九条 其他或专项。人力资源处编制全校人员经费的支出预算;教务处编制本科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本科教学支出等预算;研究生院编制研究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研究生培养支出等预算;学生处编制全体学生住宿费收入预算,本科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等有关支出预算;“211/985”办公室编制“211工程”、“985工程”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编制科研项目资金的收支预算;基建部门根据教育部立项批复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决议编制基本建设预算;资产管理处编制学校产业、资产、住房补贴、修购项目的收支预算;后勤保障处编制学校后勤保障的收支预算等。
第十条 学校财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指导下,负责汇总形成校级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预算草案,其中专项预算须符合国家下达该专项经费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财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负责对综合预算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形成学校全口径预算初步方案,并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收入预算的来源要落实,没有把握的收入,不得列入预算,不能把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视为学校自有资金。支出预算要从严,坚持统筹兼顾、支持发展、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的预算要力求科学、规范、合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经费足额、及时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因发展需要或新增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负债运行时,应由有关部门提出详细贷款、融资、还款方案,根据“三重一大”原则和有关规定分别报请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列入预算。
第十三条 为应对学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按校级综合预算支出总额的1%设立学校的'总预备金。需动用总预备金时按预算外立项程序审批,并从严控制。总预备金缺额时应及时补足。
第十四条 学校于每年11月开始编制下年度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当年1月完成本年度的预算草案的编制,年度正式预算于每年春学期开始之前或之初下达。
第十五条 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预算初步方案应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形成正式预算方案,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部门预算在校级综合财务预算和有关专项预算的基础上由财务处编制,由校长审核签署上报。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领导、部门均应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 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主持下,校财务处按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将预算划分为校级和校内各部门、各院(系)的二级预算执行方案,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支出预算执行模式,并分解到有关校领导。校领导对其所分管范围内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各职能部处的预算中如果涉及到分配给各院(系)或其他部处的经费,须由其在学校预算下达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预算分配的标准、项目、金额等及时下达预算执行计划。
第二十条 校财务处应做好预算执行中的各项指标的分解、下达计划等工作,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向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季度报表及紧急情况报告,及时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结合决算情况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一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已经列入预算的支出,各部门要精打细算,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超支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对确因情况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调整预算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以上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意见。其中:单笔经费调整在2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经费调整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及以下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原则上不受理预算外立项申请。确因特殊原因需在预算外立项支出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并落实经费来源或出处。其中: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及以下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3、需动用学校总预备金支持预算外立项的,按照上述原则和程序执行,但应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211工程”、“985工程”等专项经费的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者,必须按照专项经费下达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审核。专项经费调整的额度和审批权限参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决 算
第二十五条 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在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编报年度决算草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编制决算草案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帐表相符、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应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款拨款数字;检查各类会计事项处理情况,确定年度收支范围;清理往来款项;检查各项税金计算及缴纳情况和专用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做好年终对帐工作,清查货币和各项资产实际结存数。在做好年终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年终结帐和转帐工作。不得以估计数字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年度决算的有关数字。
第六章 预决算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七条 在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监督和控制,并按第二十条的规定向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对预决算的完整性、合法性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并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第二十九条 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颁布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上海交通大学综合预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篇11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规范目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做到透明、公平、科学、严谨、统一标准、控制得当,以最低及准确的成本,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
规范内容:
预算管理
第一条:预算的划分
100万元以上(成本管理部完成):桩基、主体土建及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楼、塔楼或栋号)。属招标工程范围的预算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底的编制,报建设局的造价审查处进行核定,作为开标的标底。由成本管理部组织中介机构、中标单位的预算核对工作。
1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部完成):桩基、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排水、天线、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煤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初(详)勘、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程序及预算的确定: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成本管理部完成)
第一步:需对预算的编制单位进行筛选,签订编制预算的合同,各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并同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第二步:跟踪中介机构编制情况,按抽查法对标底的第一稿及与承包商核对后的确定稿分别找出变化理由,确定合理性及调整后,作为总包预算。
第三步:核查及统一承建商及中介的图纸后,组织双方工程量的核对。
第四步:甲方调整合理的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第五步:确定后的预算返回项目经理部与其交底。
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具体组织人员为预算师)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单价
项目范围:桩基(含预制)、幕墙、绿化、土方、道路、围墙、基坑支护、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操作方式:发招标书,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投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包工单价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总价项目范围:
电话、供电(临时及永久)、室外排水、有线电视、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直饮水、变频供水、背景音乐、煤气、机房降噪、闭路监控、门禁及楼宇监控、道路、园建、小品、永久围墙、人防、基坑支护、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营销活动设施、零星工程、零星拆除、改建及打凿等项目。
操作方式:(前提:全部图纸及具体做法完整):发招标书,收标书及开标,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总包造价。
其余工程按双方核对预算,按实际竣工量结算。
项目范围:消防、供电、室外给水等项目。
操作方式:第一步:项目经理部工程专业人员通过招标结果的经济及质量综合性,确定材料及设备的型号及品牌(资料存档)
第二步:项目经理部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后,进行各细部逐一计算的预算编制。
第三步:进行双方工程量及价格的核对,必须由专业人员及主管2人共同签字,确定预算。
第三条:预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根据项目的总工期制定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的预算编制计划
2、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按提供齐全图纸后3个月内核对完毕
3、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按提供齐全图纸后15天内核对完毕
4、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全部按内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实行单价及总价包干。
5、预算必须作到预算做的早、审的快、定的准
6、选择投资大或工期紧的预算先审及确定
7、核实图纸的完整性
8、正确熟练使用预算定额及预算软件
9、编制说明要详细,含图纸编号、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不包含的项目、不清楚而暂定的项目等。
10。编制及审核确定的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11、预算存档编号
第四条:预算的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招标文件、计费标准、
第五条:工程量的确定
1、按详细的施工图及甲方确定的方案计算
2、根据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及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3、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按分部分项的顺序逐项计算及汇总
5、要求计算细致,核对无误。核对后的差异必须建立记录备忘,便于结算。
6、100万以上工程需委托中介编制部分,要求必须提供计算后的预算及与承建商核对后的预算,并同时提供与承建商工程量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要求细致,成本管理部必须逐项核实确认。
7、干挂大理石及铝板幕墙的外墙面按墙面砼结构尺寸,柱面干挂大理石及异型铝板幕墙按实际尺寸计算。
8、图纸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的问题在标底预算中注明,在确定预算前,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要主动发现及解决,及时落实及调整工程量,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成本。
第六条:预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单价包干项目按招标确定价结算(不含税金)。
2、进口材料设备的安装均套用国内同类品种的预算单价计费。
3、选用的预算单价与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相适应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施工超定额损耗的由万创、工程及预算人员一同确定损耗量并签字)
6、甲供材料及三方采购合同范围的超定额用量的材料扣款直接在二号标书中扣出,节约一定的税金。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设备费不计取税金。
第七条:进度款的核定
1、乙方报价———项目经理部工程人员及监理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定———项目经理部预算组核实(按预算、确定方法执行)进度预算及编制当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报成本管理部核定(2天完成)——项目经理部作单付款。
2、为加快核定每月的进度预算及保证准确度,项目经理部预算专业人员首先在成本管理部确定预算后
15天内,对确定的主体预算进行分类计算(结构、批挡、铝合金窗框及扇、地砖、墙砖、安装布管、穿线、插座及开关、设备安装等),按建筑面积或套计算单位造价后,按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计算。
第八条:土建的预算分类:
总分类要求:分专业,分地下室、裙楼,塔楼
结构部分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补贴、挖地槽、凿桩头、回填土、砼及钢筋砼结构,砌体及墙板,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建筑部分包括:铝合金门窗,幕墙、内墙乳胶漆及墙砖、外墙涂料及墙砖、厨房及卫生间墙地砖、各类吊顶、楼梯栏杆、屋面砖及其它装修安装部分包括: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的布管,布线,安装灯具、插座、洁具及各类设备等结算管理
第九条:结算的依据
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挡案的甲方移交确认书、预算、材料设备限价、合同及补充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等
第十条:编制程序(项目经理部完成):
第一步:编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计划。
第二步: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部预算组必须对原预算及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成本部联系,成本部有必要进行关于前期预算编制问题的结算工作协调及配合。
第三步: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承建商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第四步:工程量的计算及与承建商的核对
第五步:预算单价的核对。
第六步:单列清理甲供的预算工程量及承建商超领用量的扣款表(见附表)。
第七步:确定结算造价后,10万以上工程报成本管理部进行核定(成本管理部三———五天完成)。
第十一条:结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预算组负责全部工程的结算;
2、主体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2个月内核对完毕(总体结算按竣工验收后5个月内完成,配合销售办房产证);
3、其它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10—30天内核对完毕;
4、先提前选择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工程结算,便于承建商配合客户入住的四通;
5、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
6、编制说明要详细,含竣工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7、编制及审核确定的结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8、结算必须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2人及成本管理部2人相互交叉审核后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9、项目经理部建立与乙方的结算报送及审核情况登记台帐,便于时间的掌握及责任的界定。
10。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必须建立三方及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的原件进行存档,便于结算扣减。
11。填写竣工结算前需具备完善手续
第十二条:结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
2、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3、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即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6、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的二号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十三条:结算造价的确定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2、预算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人工补差+材料差价+增加项目=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
3、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扣除甲供材料的多用材料费(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预算实际用量的差量乘甲方订货单价)
5、扣除预算中的未施工项目的造价
6、材料价差严格按项目部的材料限价调整
第十四条:结算分析
1、从施工全过程及各部门的管理中,项目经理部预算组完成第一稿,成本部完成第二稿。分析到位,值得总结,完善管理。
2、后附:预算、结算审核封面,预结算编制说明内容,竣工结算前需完善手续会签单,特殊工程预算招标履行表,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用量的扣款表。
附表9: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领用量表
附表10:工程预算招投标履行表
预算管理制度 篇12
为保证二级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管好用好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结合我局经费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只适用于局所属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财务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财务活动纳入正常的计划管理,按预算计划开展活动,尽量减少临时性支出,杜绝无计划支出和一事一议。节约的公用费用报局长批准后可用于改善本单位职工福利。局规财科具体履行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和指导,对二级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三、二级单位实行收入与支出彻底分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入支出计划根据局党组讨论确定的数额为准并以责任状形式下发各单位。收入以银行存款为主,直接由付款人汇缴银行专户,现金收入由财务人员当日(原则上不能超过次日)缴入银行专户,现金收入不得截留用于单位支出。如有截留、坐收坐支现象,一经发现,停拨该单位下月所有经费,并对该单位一把手、财务人员通报批评。二级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规财科管理。支出个人部分(包括工资和各种福利)按人事部门核定金额,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列造工资发放表,填写拨款申请书并付单位负责人审签的工资发放表报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规财科根据审签意见加盖财务专用章。支出公用经费由二级单位财务人员按年初责任状要求的收入进度、支出计划填写拨款申请书,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上报局规财科,由规财科及局分管财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规财科根据审批意见在支票上加盖财务章。公用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局规财科负责办理各二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业务。负责二级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根据财局要求负责编制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年终决算、固定资产年终报表等工作,配合物价、审计等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审核各二级单位经济活动和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规范做好各单位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据实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五、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和资产日常管理。根据市财政和局下达的经费指标编制全年用款计划,办理各类收入的缴交和支出票据的缴销,审核归集原始凭证,负责各单位职工工资造表、发放和日常财务收支,到财局办理本单位拨款事宜,协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单位财务监督。
六、严格费用开支审批程序,确保开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二级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参照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重财务事项实行申报制度,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内的由法定代表人审批、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批。每次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并说明用途。局规财科严格对各单位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和超计划费用部分一律退回原单位。
七、严格专项经费的管理。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单核算。专项经费的.`支出,按照核定的开支范围和规定的用途、标准按实际发生数额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并报局长审批。
八、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和额购置须先由单位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意见,报局长审批后交局规财科组织实施,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各单位的固定资产以及上级配置的能力建设方面资产应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侵占、挪用。
十、局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应每月公开一次账目,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局规财科每年7月、次年元月对二级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严格现金管理。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入账入库,严禁坐收坐支。各单位的财务账目日清月结,及时报账、记账,做到账面、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二)严格票据管理。局规财科负责二级单位票据的管理。未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违规发放票据。二级单位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票据的监督使用、日常管理、回收工作,并配合局规财科到财局办理本单位票据的领取、更换。
(三)未尽事宜参照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篇13
预算编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体现在:
1.规划经营:预算为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财务支持,指导资源分配。
2.控制风险:通过预算,可以预见到潜在的'财务风险,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提升效率:明确的预算有助于优化成本,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4.业绩评价:预算作为业绩衡量标准,有利于激励员工和部门达成目标。
预算管理制度 篇14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结合管理服务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年度的管理服务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二)预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单位可以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单位预算管理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预算的调整
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报经原预算审批机构批准。
(五)预算分析与考核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与考核环节的控制,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审计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确保预算分析科学、及时,预算考核严格、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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