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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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和员工考勤的规范管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支配。

三、实施方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状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准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消失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17 / 34

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托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马上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头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章 加班管理【第四篇】

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未在规定有效时间内完成则不按加班计算。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加班分为周末加班和平时加班(即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两种。加班须超过4小时及以上方可提出加班申请,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休。如果加班4至8小时者,可申请补休1天;加班超过8小时,但不足12小时的,可申请补休2天,以此类推。晚上加班超过22点以后的,次日上班允许晚到1小时,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实行值班制,由人力资源中心安排轮流值班。因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对工作时间作临时变动安排的,由公司另行发文通知。

第十七条 特殊项目或重要临时突发事件,公司有安排加班的权利。

第十八条 对于加班,员工如申请调休,需填写《补休审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方可补休,否则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申请补休,一次不可超过3天,次数不可超过2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并报执行总裁审批后方可补休。

第十九条 员工在一年内的加班时间可以进行等量补休,如在次年1月1日前仍未补休完,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评核中予以考虑其奖金待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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