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绿色通道制度优质5篇
卫生院绿色通道制度旨在为急需医疗服务的患者提供快速通道,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救治效率,是否能有效缓解医疗资源紧张问题?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卫生院绿色通道制度优质5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一篇】
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 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 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一、绿色通道救治范围(开放标准)
各种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危及病人生命。
1、急性脑血管病(急性脑出血或急性大面积脑梗塞)
2、急性心血管疾病(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心肌梗塞等);
3、严重呼吸困难(急性左心衰、哮喘持续状态、气管异物、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肺栓塞等);
4、急性大出血疾病(大咳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凝血机制障碍致组织或器官大出血、外伤性大出血等);
5、急腹症(需紧急手术的);
6、急性休克、昏迷;
7、严重急性中毒;
8、抽搐、癫痫持续状态
9、其他经专家认定属于急诊抢救范围的病情。
二、急诊绿色通道的程序
1、病人到达急诊科后,由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立即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 、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2、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二先二后”(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抵押,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处方上盖“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在药局、检验、放射线、收款处急诊窗口办理,各相关科室凭“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办理,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查治疗项目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麻醉科提供手术平台,注“急诊绿色通道”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通知单上盖有“急诊绿色通道”专用章,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确认“三无” 病人, 所有经费经审核后报医务部和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不扣相关科室成本。
3、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急诊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 不得推诿病人,或对“急诊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对干扰“急诊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4、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总值班协商解决。
5、接诊科室遇到重大急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同时报告分管院长,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6、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特大突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医院医务科及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 协调安排, 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三、 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三) 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 病人到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可以是口头报告)。
2、 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 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 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 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
4、 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四) 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 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到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
(五) 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红色“急诊绿色通道”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
(六) 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七) 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急诊绿色通道的服务要求 【第二篇】
为了适应现代急救医学的发展,提高患者在急诊室中的抢救成功率。应制定规范科学的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从绿色通道的三大要素(人员保证、设备保证、其他基本设备保证)入手,做好绿色通道的建设。为抢救患者争取时间,提高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成功率,提高护士的急救意识和综合素质。绿色通道服务的目的:畅通、高效、规范。落实在急诊护理中,应突出一个“急”字;在护理管理中应突出一个“畅”字;在护理服务中就突出一个“效”字
卫生院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篇】
为挽救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本院设立急危重孕产妇生命“绿色通道”,在抢救过程中为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使急诊“绿色通道”更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绿色通道的对象
1、危重孕妇、急产孕妇等高危孕妇的急诊处理。
2、无家属陪同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3、无法确定身份(如弱智且无人陪等)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4、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孕妇。
5、其它应当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况。
二、绿色通道的操作流程
1、孕妇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2、在抢救过程中,如需进行各项检查,必须由医生或护士专人陪送。
3、各有关临床科室(外科、内科、儿科)、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急诊收费处等)凭检验单上的“绿色通道”字样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需急诊手术孕妇应在抢救室做好术前准备,护士通知手术室后立即送入。手术后产妇可转入病区继续治疗。
5、本院无法处理的急诊孕妇,立即联系120转上级医院治疗,等待救护车的同时,积极作相应的对症处理,转院途中要有医护人员陪同。
三、绿色通道的制度
1、急诊科建立“绿色通道”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由急诊护士填写,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核查。
2、接诊医生应及时向医务科、行政总值汇报抢救孕妇情况,并向行政总值请求人员、设备、后勤物资的协调。
3、由医生、护士和医技科室配合提供相关抢救收费依据,由收费人员在“绿色通道”病人信息表上做好登记,并做好催款和交接班,属于“三无病人”要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与报送。
卫生院绿色通道制度 【第四篇】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第五篇】
目的:加强急诊手术的管理,确保急诊手术及时顺畅开展。
(一)各部门人员职责:
1、医生: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二)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六)工作制度及要求
1、急诊手术权限:病房急诊手术由病房医疗组组长或科主任决定,急诊室病人由当天值班最高级别医生决定,并遵照《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执行。
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3、急诊手术流程:
4、治疗医生发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示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5、决定手术后,立即通知手术室、麻醉科。
6、由急诊室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术前准备。
7、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8、由手术医师、急诊科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9、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2)同时有二台以上急诊手术,对于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应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台,原则上由本科室接台、病人等待手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急诊病人所在科室应在手术室安排手术台后半小时内将病人送至手术室。
(七)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特殊情况下(如需立即手术),手术室可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由当日最高唤值班医生负责确定,经治医生在联系手术时应予以说明。
5、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台,造成后果由该主刀医生承担全责。
6、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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