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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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合理规划和控制资金使用,确保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利用,以支持组织目标的实现,如何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与透明度?以下小编整理的预算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 篇1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总务处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并进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总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总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建立专账,专人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账目清查并签字。

(二)、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即收支票有原始凭据或经办人的印件,且由学校报账员主管会计统一收缴,统一管理和使用,坚持批款一支笔,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含罚款或公物赔金)不入账作污挪用处理(除给予纪律处分和全部追回外,另罚金额的25%)

(三)、报账员必须做到报账及时,且账据、钱相符,日清月结。对漏收的要负责追回,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和增收节支的责任。

(四)、行政经费不准借支和挪用,特殊情况,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长批准,但借支时间不得超一个月,否则按2%计算月息。

(五)、学习辅导资料必须由学校统一征订,即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确定资料,教研处、勤办谈价,分管教学和后勤的校长审批,最后校长签字付款。若有个人私自征订,学校拒付资料款。

(六)、出公差的费用按有关文件报销,若有超出文件规定范围款项,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6、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规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学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四条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滚动预算管理。

第五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学校预算两种。部门预算指是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侧重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预算文本。学校预算与部门预算在收支口径和总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条学校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和二级预算,一级预算主要是指学校层面预算,二级预算主要是指二级单位根据一级预算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的预算。学校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采用合理方法科学、及时编制预算方案。

第七条经国家和学校批准的预算,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条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

第十条预算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年度预、决算草案,重大预算安排和调整等事项须提交学校校务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向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一级预算,指导和监督二级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其管理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编制预算、决算草案;

(二)组织和监督学校预算的执行;

(三)提出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务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各预算单位(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其职责包括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本单位的预算收入,提出本单位预算支出建议;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和监督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第三章预算的收支范围

第十五条学校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款,包括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二)教育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科研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地方配套经费、资产盘盈收入等。

第十六条学校预算支出包括人员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一)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工资、津贴、社保、购房补贴等)、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工资、补贴、抚恤金等)、福利费、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学生奖助学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学教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项目经费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有规定用途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财政专项、科研专项和校内自筹专项。财政专项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教学工程、统筹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建设经费等。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七条学校预算应当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本年度收支进行预测,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预算。

第十八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九条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学校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财政政策相衔接。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合法合规组织收入,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二十条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统筹兼顾,在保证学校事业发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处理或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学校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条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部署,包括预算布置,单位申报,调研、分析与汇总,专题论证,编制预算草案等五个阶段。

(一)预算布置。计划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学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向全校各单位布置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单位申报。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预算申请,将预算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划财务处;

(三)预算调研。计划财务处对各二级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类别进行分析和汇总;

(四)专题论证。对于基本建设工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事项,应组织项目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额合理性等论证,必要时应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五)编制预算草案。计划财务处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对各二级单位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在学校一级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第五章预算审查、批准和下达

第二十四条预算审查和批准。计划财务处向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草案,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对预算编制与执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加强预算监督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按有关规定提交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二十五条预算下达。预算审定后,由计划财务处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通知。预算通知应明确经费额度、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积极组织预算收入,计划财务处要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学校,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各单位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预算收入。

第二十七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方案未经批准前,计划财务处按上一年度同期预算支出的数额安排本年度必须支付的支出预算。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未经批准列入预算或超预算的支出,一律不准预支。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质及相应政策,将学校可统筹部分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按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可列赤字,并应当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第二十九条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学校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预算执行与绩效奖励挂钩,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建立盘活财政存量、统筹自筹专项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一条财政专项结转和结余资金按国家规定执行,自筹专项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按预算申报计划或时间节点任务情况,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可结转下一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学校收回统筹安排。

第七章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学校预算一经确定,当年内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在预算年度内遇到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或因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涉及学校全局的临时事项等情况,必须及时增加预算的,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动用预备费。

第三十三条计划财务处在每年10月底完成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预算调整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

(二)需要调入预算调节基金;

(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

(四)支出结构、用途变化;

(五)其他调整事项。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追加预算的,应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追加经费理由、额度并编制详细支出预算,加盖部门公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研究分析提出初审意见,单笔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单笔金额在30至100万元(含)以内的项目报校长审批,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学校校务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审批。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编制决算草案。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计划财务处组织并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七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

第三十八条决算草案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审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规定报校务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九章预算监督及绩效考评

第三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下列内容: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五)其他与决算有关的重要情况。

第四十条审计处对学校和各部门的预算执行与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下列内容:

(一)预算编制管理情况。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审计处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

(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关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控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评价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尤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审计,评价项目绩效,促进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条审计处将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列为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自觉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预算绩效奖惩制度,将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的情况作为各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南大学预算管理制度》(中大财字〔20xx〕20号)同时废止。

预算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预算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一、概念

预算管理就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预算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编制范围

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控制。

三、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2、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3、机构明确,多级实施;

4、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四、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3、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

4、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融资制度。

五、编制内容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时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收益和收益期限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其内有关公司的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表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公司总经理是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公司副总及分公司、子公司领导对所主管的业务预算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3、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其负责的具体业务开展全面预算工作

(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财务部,负责处理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子公司要制定专门的预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预算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预算管理委员职责。

1、决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

2、审议并通过公司预算方案;

3、协调解决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完成预算的'目标。

(二)财务部的预算管理职责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平衡、上报、下达、分析、控制、考核、报告等。

3、具体指导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工作。

4、负责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管理职责。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是预算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专项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公司预算的综合平衡、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负责公司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的预算并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

2、采购部负责材料物品采购的预算管理。

3、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气体、设备配件、工具、量具、刃具、电力、设备修理等预算管理。

4、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的编制;各分厂、外委外协加工计划的预算管理。

5、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技术使用费、技术开发费的预算管理。

6、质管部负责公司质量监督、检验器具的预算管理。

7、武保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的预算管理。

8、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工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的预算管理;负责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考核兑现工作。

9、规划发展部负责基本建设、绿化、排污以、审计费用、运输费用的预算管理。

10、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的预算管理。

11、各分厂负责制造费用的预算管理。

12、库管中心负责发货及仓储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及方法

一、预算编制一般遵循“全员参与、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程序进行。

二、预算编制方法

1、由预算委员会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预算必须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提出预算年度内要实现的预算指标,如:产值、收入、利税等。

2、财务部根据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预算原则和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分解关键指标并下达具体的预算编制办法、时间和要求。

3、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根据分解后的关键指标,按照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编制办法制定本部门的预算。

4、财务部负责预算的汇总、审核、平衡,并将汇总后的公司年度预算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5、预算管理委员会对上报的公司年度预算进行讨论、审核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

6、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下达公司年度预算。

三、预算编制主体与预算编制内容对应一览表

预算管理制度 篇5

一、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绩效存在的问题分析

财务管理绩效也就是财务管理的成绩与效益,对企业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主要是对企业内部的企业架构、经营管理成绩、抗风险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目前,一些企业在财务管理绩效方面还存在着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企业的财务绩效管理方面不完善,详细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现阶段有的企业财务绩效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了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尤其是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缺少相应的指导,因而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财务核算、账目核算不准确等问题,这在多层级公司中特别突出,甚至出现账目混乱的现象,等总公司或上级公司财务发现问题时往往问题已非常严重。

(二)企业的财务绩效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财务绩效管理不完善也是影响企业财务绩效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缺少科学的财务绩效评价方法,影响了财务绩效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财务绩效评价指标选取不合理,不能准确的评价企业的财务绩效。

(三)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加强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是确保企业的.财务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尤其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于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规划约束作用,因此是提高企业财务绩效水平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仍然存在着较多不足,甚至有些企业都没有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或全面预算管理形同虚设,影响了财务绩效管理。

二、改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绩效的具体实施措施

(一)建立现代化的企业财务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的财务绩效管理体系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绩效的关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应该科学合理的设置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现阶段一般企业的财务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类:盈利性指标,主要包括资产回报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净利差、成本收入比等指标来评价。安全性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评价。流动性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存贷比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等指标。成长性指标,主要包括存、贷款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财务评价方法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分析采用层次分析法、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计分卡、主成分评价法、因子分析法和熵值法等财务绩效评价方法。

(二)完善企业财务绩效管理制度与财务绩效考核办法。在企业内部实施财务绩效管理,首先应该健全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财务绩效考评制度等,为财务绩效管理实施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其次,应该完善财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重点:明确财务绩效考核重点环节,确定绩效考核周期,可以将考核内容分基础、业绩和奖罚绩效等几部分,明确全年财务考核指标,细化目标任务。同时,在财务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注重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尽可能的以预算管理系统和资金监管系统为依托,及时跟进财务工作进度,发现财务问题,督促有效改进。此外,财务绩效管理部门还应该及时汇总核实相关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行最终绩效评价,保证考核准确合理,并以考核结果信息反馈为依据,不断改进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是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绩效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在全面预算管理方面,首先应该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预算目标,并采取增量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等几种预算方法,完成企业全面预算的编制。同时,应该重点加强对企业全面预算的执行控制管理,定期开展全面预算执行偏差分析,以确保企业全面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以我们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运行情况来看,没有两三年的严格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很难做到理想运行。

(四)完善企业的财务绩效管理保障机制。在财务绩效管理保障机制方面,重点是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通过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措施,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以确保企业财务绩效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此外,还应该注重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重点是通过内控审计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对各业务领域的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独立检查和评估,对企业财务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改进,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预算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关法规,结合我校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程。

第二条我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务预算。综合财务预算的内容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研经费、各种基金、

基建投资和其他专项经费等在内的全部资金预算。预算管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

2.统一领导,公开透明,综合预算,刚性约束。

第四条我校部门支出预算经费根据部门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实行总额包干、以收定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预算指标根据学校收入完成情况,分期下达使用,预算执行实行项目账实时控制。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从每年的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议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执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和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审查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学校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是学校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研究论证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2.确定预算调整方案

3.根据年度决算进行经济考核、评价

4.审核批准超预算支出项目和学校预备费经费开支

第八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下列职权:

1.具体负责编制学校预算草案

2.具体负责学校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3.定期向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预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发挥其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财政经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的规模,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坚持应收尽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在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学校经费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人员经费、水、电、暖刚性开支和基本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开支;有计划地安排必要的修缮、设备费用等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最后根据财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还贷资金。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可按照学校资金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预备费资金,用于解决学校预算执行中预料不到的特殊开支及学校各部门确需追加的资金。

第四章预算的确定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草案经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证,报经学校党委会议批准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计财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编制校内明细预算。原则上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调整,个别确需进行微调的预算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的预算执行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财务的校领导、项目分管校领导和院(处)领导分级负责,计财处负责审核把关并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具体执行。

第十六条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

1.年度内学校预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规经费,如:工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社保经费、临工工资、丧葬遗属补助、水、电、暖、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开支,经各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直接执行。

2.学校预算分配到各部门业务费和各类项目开支,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院(处)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经院(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经院(处)领导、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学校预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话费、福利费等项目开支均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经各业务管理部门编制审核无误后,报分管业务部门校领导审批。

5.学校预算安排的维修项目开支,经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由校长审批;15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审计处出具的维修工程审核定案书后,方可支付。

6.经营单位的经费开支用于维持正常成本费用(含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等),由所属部门领导审批,其他开支均按照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预备费资金开支在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资金,提交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各部门创收基金的开支均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按照学校创收基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审批。

第十九条学校科研经费(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开支,应严格按照课题属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执行;5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的开支由该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报科研处处长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和科技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科技处处长,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后,由校长审批。

第二十条学校党费、团费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仍按照原资金审批权限执行。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有关事项的审批程序

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须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工程预、决算必须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

2.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以及追加、追减预算,应由基建部门提出方案,经资产处、审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计财处根据资金性质严格把关,认真监督,确保资金合法有效运行。除政策性常规经费和维持正常成本费用的开支经费,按本法规执行外,其他各类资金,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开支,由计财处严格按照财务审核程序执行,2万元以上的开支由计财处处长审核执行。

第二十三条实行独立预算、核算、决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属于学校二级预算单位,可不按此规程执行。日常工作由所属部门管理,资产处负责经济目标考核,审计处负责具体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年度内的各项开支,必须先从本部门的预算中支出,如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部门预算不足需要追加预算时,按照追加预算的程序办理。

第六章决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决算,由计财处汇总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基建财务决算由计财处单独编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年度决算在报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程规定,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程由计财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新疆医科大学财务预算管理规程》补充规定与本规程条款相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预算管理制度 篇7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规范目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做到透明、公平、科学、严谨、统一标准、控制得当,以最低及准确的成本,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

规范内容:

预算管理

第一条:预算的划分

100万元以上(成本管理部完成):桩基、主体土建及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楼、塔楼或栋号)。属招标工程范围的预算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标底的编制,报建设局的造价审查处进行核定,作为开标的标底。由成本管理部组织中介机构、中标单位的预算核对工作。

100万元以下(项目经理部完成):桩基、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排水、天线、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煤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初(详)勘、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程序及预算的确定: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成本管理部完成)

第一步:需对预算的编制单位进行筛选,签订编制预算的合同,各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并同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第二步:跟踪中介机构编制情况,按抽查法对标底的第一稿及与承包商核对后的确定稿分别找出变化理由,确定合理性及调整后,作为总包预算。

第三步:核查及统一承建商及中介的图纸后,组织双方工程量的核对。

第四步:甲方调整合理的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第五步:确定后的预算返回项目经理部与其交底。

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具体组织人员为预算师)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单价

项目范围:桩基(含预制)、幕墙、绿化、土方、道路、围墙、基坑支护、零星拆除及打凿等预算的编制。

操作方式:发招标书,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投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包工单价

按投标方式一次包干总价项目范围:

电话、供电(临时及永久)、室外排水、有线电视、保安对讲(智能化系统)、直饮水、变频供水、背景音乐、煤气、机房降噪、闭路监控、门禁及楼宇监控、道路、园建、小品、永久围墙、人防、基坑支护、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营销活动设施、零星工程、零星拆除、改建及打凿等项目。

操作方式:(前提:全部图纸及具体做法完整):发招标书,收标书及开标,通过规范的工程报价招标及评标(按招标规范执行)确定合理的总包造价。

其余工程按双方核对预算,按实际竣工量结算。

项目范围:消防、供电、室外给水等项目。

操作方式:第一步:项目经理部工程专业人员通过招标结果的经济及质量综合性,确定材料及设备的型号及品牌(资料存档)

第二步:项目经理部专业预算人员进行专业图纸的核查后,进行各细部逐一计算的预算编制。

第三步:进行双方工程量及价格的核对,必须由专业人员及主管2人共同签字,确定预算。

第三条:预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根据项目的总工期制定项目经理部及成本管理部的预算编制计划

2、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主要指主体工程)按提供齐全图纸后3个月内核对完毕

3、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按提供齐全图纸后15天内核对完毕

4、1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全部按内部招标方式确定造价,实行单价及总价包干。

5、预算必须作到预算做的早、审的快、定的准

6、选择投资大或工期紧的预算先审及确定

7、核实图纸的完整性

8、正确熟练使用预算定额及预算软件

9、编制说明要详细,含图纸编号、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不包含的项目、不清楚而暂定的项目等。

10。编制及审核确定的'预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11、预算存档编号

第四条:预算的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规定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招标文件、计费标准、

第五条:工程量的确定

1、按详细的施工图及甲方确定的方案计算

2、根据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及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3、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按分部分项的顺序逐项计算及汇总

5、要求计算细致,核对无误。核对后的差异必须建立记录备忘,便于结算。

6、100万以上工程需委托中介编制部分,要求必须提供计算后的预算及与承建商核对后的预算,并同时提供与承建商工程量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要求细致,成本管理部必须逐项核实确认。

7、干挂大理石及铝板幕墙的外墙面按墙面砼结构尺寸,柱面干挂大理石及异型铝板幕墙按实际尺寸计算。

8、图纸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的问题在标底预算中注明,在确定预算前,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要主动发现及解决,及时落实及调整工程量,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成本。

第六条:预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单价包干项目按招标确定价结算(不含税金)。

2、进口材料设备的安装均套用国内同类品种的预算单价计费。

3、选用的预算单价与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相适应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既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施工超定额损耗的由万创、工程及预算人员一同确定损耗量并签字)

6、甲供材料及三方采购合同范围的超定额用量的材料扣款直接在二号标书中扣出,节约一定的税金。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设备费不计取税金。

第七条:进度款的核定

1、乙方报价———项目经理部工程人员及监理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定———项目经理部预算组核实(按预算、确定方法执行)进度预算及编制当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报成本管理部核定(2天完成)——项目经理部作单付款。

2、为加快核定每月的进度预算及保证准确度,项目经理部预算专业人员首先在成本管理部确定预算后

15天内,对确定的主体预算进行分类计算(结构、批挡、铝合金窗框及扇、地砖、墙砖、安装布管、穿线、插座及开关、设备安装等),按建筑面积或套计算单位造价后,按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计算。

第八条:土建的预算分类:

总分类要求:分专业,分地下室、裙楼,塔楼

结构部分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补贴、挖地槽、凿桩头、回填土、砼及钢筋砼结构,砌体及墙板,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建筑部分包括:铝合金门窗,幕墙、内墙乳胶漆及墙砖、外墙涂料及墙砖、厨房及卫生间墙地砖、各类吊顶、楼梯栏杆、屋面砖及其它装修安装部分包括: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的布管,布线,安装灯具、插座、洁具及各类设备等结算管理

第九条:结算的依据

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挡案的甲方移交确认书、预算、材料设备限价、合同及补充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等

第十条:编制程序(项目经理部完成):

第一步:编制项目结算审核工作计划。

第二步:1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部预算组必须对原预算及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成本部联系,成本部有必要进行关于前期预算编制问题的结算工作协调及配合。

第三步:收集及整理分项工程的材料设备限价价格表、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涉及造价的会议纪要、图纸部分未施工项目的记录、付款及待垫款、甲供材料设备的领用清单、承建商的结算报价等结算依据。

第四步:工程量的计算及与承建商的核对

第五步:预算单价的核对。

第六步:单列清理甲供的预算工程量及承建商超领用量的扣款表(见附表)。

第七步:确定结算造价后,10万以上工程报成本管理部进行核定(成本管理部三———五天完成)。

第十一条:结算编制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预算组负责全部工程的结算;

2、主体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2个月内核对完毕(总体结算按竣工验收后5个月内完成,配合销售办房产证);

3、其它工程项目按乙方提供结算后10—30天内核对完毕;

4、先提前选择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工程结算,便于承建商配合客户入住的四通;

5、核实竣工图纸的完整性;

6、编制说明要详细,含竣工图纸名称、套用的定额、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7、编制及审核确定的结算封面及编制说明必须采用万科地产的标准格式(见附表)

8、结算必须项目经理部预算人员2人及成本管理部2人相互交叉审核后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9、项目经理部建立与乙方的结算报送及审核情况登记台帐,便于时间的掌握及责任的界定。

10。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必须建立三方及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帐,对领用单的原件进行存档,便于结算扣减。

11。填写竣工结算前需具备完善手续

第十二条:结算定额单价的确定

1、以预算、合同及招标价为主

2、同预算项目相同的分项,单价必须相同,不得调整。

3、增加项目的结算单价按相应的定额单价套入。

4、设计中的分项工程做法在定额上即不能换算又不能套用时,必须编制补充单价

5、除定额说明容许换算外,其余不得任意调整

6、土建部分的甲供材料需安装的项目计费直接在预算的二号标书单价中扣出,不计任何费用。

7、安装部分的甲供材料、设备需安装的项目不计取税金。

第十三条:结算造价的确定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类计算并当月结算

2、预算造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人工补差+材料差价+增加项目=结算造价,要求分项计算并编制分项汇总表。

3、确定现场的实际情况、土壤的种类、运距、放坡坡度、运距等

4、扣除甲供材料的多用材料费(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预算实际用量的差量乘甲方订货单价)

5、扣除预算中的未施工项目的造价

6、材料价差严格按项目部的材料限价调整

第十四条:结算分析

1、从施工全过程及各部门的管理中,项目经理部预算组完成第一稿,成本部完成第二稿。分析到位,值得总结,完善管理。

2、后附:预算、结算审核封面,预结算编制说明内容,竣工结算前需完善手续会签单,特殊工程预算招标履行表,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用量的扣款表。

附表9:三方签订及甲供材料超领用量表

附表10:工程预算招投标履行表

预算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部门预算的构成

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XX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第二条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

三、真实准确的原则。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条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计划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条各项支出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组成

基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过程

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由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编制过程如下:

1、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人事财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做好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核。

2、按照区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所属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区财政局。

3、区财政局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机关财务部门执行。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单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项目支出计划。按编制内容可分为:经常性专项、一次性专项;按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分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专项项目、专业职能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其他项目;按预算申报时间分为:年初预算项目和追加项目。

(一)项目预算的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供给的方向、范围。

2、符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规划。

3、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项目预算的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项依据。

2、要按照项目库的管理要求填报相应项目申报文本,并附相关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明晰。

3、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

(三)项目预算的申报方式

项目预算报送采取以集中报送为主,集中报送和随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时,由申报部门结合年度工作选择报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预算中的专项项目预算。

(四)项目预算的管理职责

我局项目预算管理涉及:项目部门、财务部门。

项目部门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部门;财务部门是指专业负责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指负责对某些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的部门。在对项目预算的管理中职责如下:

1、项目部门应根据上级要求对项目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建立单位项目库,结合工作规划申报编制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拟写和上报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数据上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财务主管局长审阅,经局长办公会审批;

批复预算后,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制订专项资金管理、支出计划,合理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汇集并审核属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报告。

3、财务部门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年度财力状况提出项目预算安排意见,并依据资金审批权限有关规定报批;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审核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对项目申报、项目库管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预算执行报告等提出规范性要求予以落实。接受财政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对审批确定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查。

预算管理制度 篇9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工程计价政策和价格信息。

二、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提供的初装工程量清单,进行入网费用的预算编制。

三、负责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招标标底的初步计算,为项目投资计划、招投标活动及施工合同的签订提供依据,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

四、草拟并签订施工合同,协同相关部门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为项目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五、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和进度款的`合理支付。

六、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管理制度 篇10

摘 要:预算管理是将企业决策目标、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经营目标的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考核与激励的管理控制系统。它有利于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支出控制,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本文就实行预算管理的意义和如何有效实行如下探讨。

关键词:预算管理 企业 应用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大多数企业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摸索运用预算管理方式,在探索、实践中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在我国逐步建立。国家经贸委、财政部颁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地位,有力推动了企业建立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意义

1、重视过程控制,努力实现发展战略

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组织,管理层希望通过运用各种管理措施促使它不断发展壮大,必然会作出一个长远发展战略。而发展战略又从年度工作规划体现,这就要求工作规划以发展战略为导向,才能促进发展战略目标逐步实现。年度工作规划是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前提,通过充分市场调研与分析来确定的,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市场的不断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资源配置的实现,影响产出结果。如产出结果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那生产价值就不能得以实现,经营目标也不能实现。这就要求企业能根据市场变化并作出合理预测,及时调整年度的预算指标,加强过程控制,以使预算能适应市场行情。

2、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促使企业规范运作

降低和回避财务风险是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财务预算作为全面预算的一部分,其核心是现金预算。通过对现金持有量的合理安排和运作,根据资产运用水平决定负债的种类和结构,使企业保持较高盈利水平。企业要回避财务风险,就必须努力搞好财务预算,预测未来现金流量,尽早统筹安排,确保现金链畅通。充分考虑财务风险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通过预算合理安排好资金使用,根据应收帐款回收情况和生产情况合理预测,可规划付款日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降低企业流动资产的拥有量,减少不必要的长期融资,抑制现金滥用,达到有效降低财务风险的目的。

3、有利于加强考核,促进激励机制实施。

全面预算是生产经营计划数量化和货币化的体现,为进行业绩评价提供了基础和标准,便于对各部门实行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措施,通过实施考核和奖惩措施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企业顺利完成预算任务,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二、扎实推行全面预算,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1、建立组织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发挥预算管理成效

为切实发挥全面预算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必须健全组织机构,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中发挥应有作用,预算管理机构应包含预算决策机构、编制机构、执行机构,通过交流、协作、制约,达到合作、制衡的目的,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作用,规范经营费用和管理支出,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从而增强单位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要强调的是预算编制是全员参与的活动,是全方位的整合管理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反复研究,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在预算编制中先急后缓、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以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为基础,以经营方针、目标利润为前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层层分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编制预算。

2、规范并细化全面预算内容。

作为对单位经营和管理费用全面规划的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销售预算、产量预算、采购预算、成本预算、现金预算和总预算。可选用弹性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围绕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的理念,将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尽量做到每个环节疏而不漏。预算编制时,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依据翔实、确凿的材料,根据发展规律,进行严密计算,不能凭主观意识随意编造。

3、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是指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根据生产和发展特点及对市场信息的分析,提出财务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财务决策,使财务管理活动从被动应付和机械算账转变为事前控制和科学理财,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控,提高经济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设定预算管理体制,发挥预算部门和责任单位的作用,对预算期内全部投入产出所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逐级编制预算,分级控制并进行严格考核,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样使财务管理事后反映变为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考评,变结果控制为过程控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控制,形成内部控制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点联动,使经营活动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4、建立控制标准,强化成本管理

成本是决定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影响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是预算控制的重心。实行预算管理应把成本控制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建立以成本控制为手段的管理制度。目前部分单位存在一些该计提的不计提、该分摊不分摊以实现企业短期经济效益,粉饰经营业绩的.现象,这造成了企业潜亏隐患,长此以往单位会陷入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为继的境地。因此必须重视成本预测,编制合理的成本预算,通过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认识到降低成本是提高经济效益、求得生存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各部门和责任人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政治待遇、经济利益相挂钩,以激发员工参加成本控制的热情,促进成本的降低,从而增强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管理目标。

5、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预算层层分解到各分厂、车间、部门、落实到每个员工和每道工序,使大家围绕预算目标,为实现生产经营目标而努力。同时必须根据规定,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将月度、年度各预算项目实际发生值与控制计划值差额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如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导致支出超出年度预算、月度预算差额控制比例的项目,须由开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原批准机构审议通过后实施。同时要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断调整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廖明凤.全面预算管理对现代企业管理的作用与对策 中国外资20xx(7).

[2]张振刚.浅谈全面预算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现代会计20xx(5).

预算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我校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

1、编制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预测学校的全年收入,尽量避免赤字隐患。

2、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学校各室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的具体任务,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年度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学校财务室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单位综合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报学校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学校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学校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4、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校长表态,副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5、财务室于每学期末在教代会上汇报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预算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和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资金由中央、省、区财政分级负担,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四条中小学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部门预算原则。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初中、小学为预算单位。

(二)综合预算原则。中小学预算包括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安排。

(三)突出重点原则。依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支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统一管理原则。中小学预算资金由区“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五条中小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六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中小学在编制预算时,按照区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将学校通用的耗材和仪器设备等符合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商品和劳务,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九条中小学预算一经批复,严格执行。在预算未确定前,区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中小学月均实际支出情况,按月预拨公用经费,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

第十条区级财政部门应按时、足额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区“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要及时拨付到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滞留和挪用学校预算经费。

第十一条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需调整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预算执行中新增事项,除国家统一调资和突发性事件可申请预算追加外,其余一律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

第十三条学校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有结余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可留归学校统筹使用;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决算编制

第十四条决算要求数字真实,内容全面、准确,编报及时,不得估列代编,不得漏报、瞒报,虚列支出。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财会人员参加的'“经费预算小组”,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学校预算经批准下达后,要将预算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推进财务公开,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完善内部财务管理约束机制,加强资金管理,自觉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及时向教育部门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的工作目标与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绩效管理释义

第一条绩效管理是对全县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等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改进、绩效沟通辅导、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县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绩效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绩效管理意义: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县的战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群众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三条绩效管理目的

1、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全县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既“做正确的事”,还要“正确做事”,推动全县绩效的整体改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系统思考能力和系统执行能力,推动全县整体绩效的迅速提高。

2、本制度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并且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为干部职位晋升与培训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公职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县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公务员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单位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3、指导全县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干部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绩效管理的定位与目标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六条绩效考核的基本目标

1、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通过绩效考核帮助每个员工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实现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与辉煌,同时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依靠制度性的规范与约束,建立起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4、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团队氛围,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5、通过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促进其实现业绩的改善与提升。

第七条、绩效考核的考评范围

根据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乡镇、党群综合部门、经济发展部门、管理服务部门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具体单位为:

第一组乡镇(11个)

迭部县电尕镇、益哇乡、卡坝乡、达拉乡、尼奥乡、旺藏乡、阿夏乡、多儿乡、桑坝乡、腊子乡、洛大乡。

第二组党群综合部门(20个)

县委办(含相关办公室)、人大机关、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信访局、老干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残联、党校、档案局(馆)。

第三组经济发展部门(14个)

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住建局、粮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供销社、招商局、国土资源局。

第四组管理服务部门(21个)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局、司法局、审计局、环保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统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物价局、体育局、扶贫办、城管行政执法局、药监局、广部电视台、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章绩效考核体系

绩效考核体系综述

第八条绩效考核体系定义

1、绩效考核体系是由一组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较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考核指标组成的评价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评价各部门、单位工作状况,是进行考核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考核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2、考核指标是能够反映各部门、单位工作执行状况、目标完成情况的数据,是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单位。

绩效考核体系的结构

绩效考核体系强调各部门、单位绩效与组织绩效的统一性。第九条绩效考核指标组成表由考核指标、考核周期、权重、指标定义、评价标准、信息来源、指标得分和备注八项组成。

第十条选出最重要的5—8项工作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指标。第十一条各部门、单位暂定为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权重:根据组成某部门、单位的5—8个业绩考核指标对部门、单位业绩影响的大小确定它们各自的权重,业绩指标考核权重随着不同阶段工作重点而进行调整,为了使部门、单位员工投入更多的资源开展某项工作,可以加大该项工作的权重。

第十三条指标定义:对选出的考核指标内容给予定义和说明。

第十四条评价标准:考核指标最终得分的计算公式或衡量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的依据。

第十五条信息来源:考核者为指标打分时所依据的信息内容的提供部门。

第十六条选择评价指标的原则

1、少而精原则:业绩考核指标应能够反映出部门单位工作的主要要求,简单的结构可以使考核信息处理和评估过程缩短,提高考核工作效益

2、细分化原则:业绩考核指标是对工作目标的分解过程,要使业绩考核指标有较高的清晰度,必须对考核内容细分,直到业绩考核指标可以直接评定

3、界限清楚原则:每项绩效考核指标内涵和外延都应界定清楚,避免产生歧义

绩效考核体系内容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是对部门、单位当期履行职务职责或对工作结果的考核,是相对公司部门、单位工作贡献程度的衡量和评价,直接体现出员工在企业中的价值大小。

第十八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部门工作目标和绩效方案为基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部门全员参与的,对部门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分解和细化。以建立对部门目标及全县目标如期实现的有力支撑。

第十九条员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成说明:

1、考核项目的选择: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表中的考核项目效管理的核心精神。

2、员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成表:【月度考核】

3、考核项目的权重:根据考核项目对工作绩效影响的大小可确定指标权重,可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的变化进行调整,例如,公司为了引导职位员工投入更多的`资源开展某项工作,可以加大该项工作的权重。

4、考核项目指标计分采取百分制,但对于加分与扣分指标,则根据实际的计算方法,有可能超过100分(最高120分,低于60分以0分计)

确定考核体系时的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核指标值

1、确定指标值须参考历史数据。

2、确定指标值需要考核人与被考核人进行充分沟通,不应由考核人单方面决定。

3、确定指标值可以根据业务流程与特点,通过将公司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的方式获得。

4、指标值应切合实际,不宜太高和太低。

5、每年年初由公司决策层依据公司总体经营状况确定公司当年度总体绩效系数(一般在—之间),各部门年终考核加权平均值不得高于此系数。

第二十四条确定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

1、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应尽量细化。

2、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应公开。

第二十五条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

1、关键指标权重可以加大,其他指标权重可以减小;

2、重点有待加强的指标的权重可以加大;

3、量化指标的权重可以加大。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考核期内换岗的员工,其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1、如果到考核期结束时,该员工换岗不足2个月的,主要按照原来职位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人为原来的直接上级,但考核人需要听取该员工目前直接上级的意见。

2、如果到考核期结束时,该员工在新职位已经超过2个月,则主要按照目前职位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人为目前的直接上级领导,但考核人需要听取该员工原来直接上级的意见(考核人应制订该员工的新岗位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七条对于在公司内部兼任数个职位的工作的情况,公司应主要对该员工的核心职位进行考核。

第三章绩效管理流程及实施

绩效考核的时间及流程

第二十八条绩效考核的时间

1、月度考核定于每月25日启动,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级升降、评定奖罚和人员优化的依据;

2、季度考核定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启动,当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级升降、评定奖罚和人员优化的依据;

3、年度考核定于每年12月25日启动,当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级升降、评定奖罚和人员优化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绩效考核流程:具体详细流程表详见《绩效管理细则》

绩效管理评估

第三十条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各项指标的评估要公正、公平,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发现一处视情况扣1—5分。

第三十一条对于绩效考核表中的加分项和扣分项,公司决策层有权进行抽查并要求考核人提交相关数据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5人以上的部门,在绩效评估结果中“绩效考核分100分及以上”的人数比例应不高于部门人数的10%。

第四章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三十三条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上年度绩效考核分(百分比)第三十四条年度绩效考核分超过100分按实际分计算,低于60分按0分计算

1、岗位绩效工资

2、上年度绩效考核分

3、本年度实际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公式4。 100分及以上

4、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5、 80—99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70—79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60—69分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60分以下

6、岗位绩效工资标准×0

第三十五条绩效工资在年度考核结束之后,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分数计算分配一次发放。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内单方违约者不享受年终绩效工资。

职位绩效工资的调整

第三十七条年度综合考核分100分及以上者,将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上浮二级,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办公室审核,公司决策层批准实施。

第三十八条年度综合考核分80——99分者,将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上浮一级,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办公室审核,公司决策层批准实施。

第三十九条年度综合考核分低于60分者,将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下调一级,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办公室审核,公司决策层批准实施。

职位调整

第四十条职位晋升

年度综合考核分数80——100分以上可作为公司提升员工职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换岗或者辞退

绩效考核分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期低于60分的员工,公司给予3个月的留用成长期或换岗、辞退。

第四十二条职位增减

办公室根据绩效管理数据资料,分析各岗位饱和度情况,为年度优化组织结构提供依据。

员工培训

第四十三条员工培训

办公室应将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形成分析报告,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20天内,参考绩效考核所反映的员工能力素质状况制定全体员工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五章绩效管理制度修订第四十四条修订议案的提出任何对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有疑问的员工都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绩效管理制度修订提案,提案发起人必须将修订建议的书面报告提交给办公室。

第四十五条修订议案的受理办公室负责在平时随时收集员工关于绩效管理制度的任何修订议案。办公室负责将议案妥善保管并审核,确认需要修改时,在年度考核时提交公司决策层审议。

第六章绩效考核申诉

申诉条件

第四十六条申诉条件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应先与考核人沟通,沟通无效后,有权在考核期间或考核结束5天内直接向公司决策层申诉。

申诉形式

第四十七条申诉形式

1、公司决策层授权办公室负责受理和记录员工申诉。

2、员工申诉应提交书面申诉报告。

申诉处理

第四十八条申诉处理

1、办公室在与申诉人沟通后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

2、因考核人对绩效考核操作不规范所引起的申诉,办公室有权让考核人按照规范的绩效考核流程重新进行考核。

3、因被考核人对考核内容有异议所引起的申诉,办公室应会同考核人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如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则办公室须向公司决策层汇报有关情况,由公司决策层进行处理。

4、因考核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所引起的申诉,则办公室负责进行调查,如经办公室确认属实,则由公司决策层决定对考核人进行适当的处罚。

申诉反馈

第四十九条申诉反馈:办公室在申诉评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在10个自然日内未向办公室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办公室将视作申诉人接受申诉评审考核结果。

第七章绩效考核文件使用与保存

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方法与期限第五十条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方法

1、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绩效考核文件,考核结果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存档,在聘员工考核结果原则上保存三年,解聘员工的考核结果保存到被考核人离职后半年止。

2、在每次绩效考核完成后15天内,办公室应将所有参加考核的员工的绩效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3、各部门留存的员工绩效考核表等相关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统一整理保存。

绩效考核文件查阅权限

第五十一条绩效考核文件查阅权限

1、为便于相关员工查阅文件,绩效考核文件设定查阅权限,查阅权限分为查阅和复印两种。

2、公司决策层有权查阅、复印公司全体员工绩效考核文件。

3、分管副总经理有权查阅本系统员工绩效考核文件。

4、办公室负责人在公司决策层授权下有权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核文件。

5、为了解下属员工历年绩效考核情况,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其所属部门下属的考核资

预算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全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意见》(云政发(20xx)69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立核算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129个县(市、区)(下同)所辖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站所已上划县级管理,其工作经费原托乡镇财政所代管的,维持原管理方式不变。

第四条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实行“预算县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在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代行县财政的相关职能。主要职能:

(一)承担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以及资金的解缴;

(四)负责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兑付;

(五)负责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

(六)负责村级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

(九)负责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六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

(一)预算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乡镇编制年度财务综合收支计划,审核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2.管理乡镇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3.制定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业务费等支出的标准和定额;4.审查和批复乡镇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5.提出乡镇发展经济、节约支出和化解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6.统一办理乡镇预算调整事宜;7.审核乡镇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及工资统发数据;8.监督检查乡镇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二)国库股的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2.指导乡镇财政所会计业务;3.统一管理乡镇各类资金的银行账户;4.负责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入库管理,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5.按月分析乡镇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股室对乡镇预算内外资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6.会同票据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乡镇财政票据的使用;7.负责组织乡镇部门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第七条乡镇财政所设统管会计、专户会计和资金会计。

(一)统管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基本账户、收入汇缴专户和村级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收支月报、会计报表及财务执行情况分析;2.负责乡镇财务综合收支计划编制和预算调整工作;3.负责乡镇财务预算指标管理,办理与县财政的`会计结算事项;4.编制乡镇分月用款计划,办理经费的请拨事项; 5.组织办理年度乡镇政府部门决算编审、汇总和上报工作;6.其他应由统管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二)专户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按月编制会计报表;2.负责预拨报账制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3.负责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和使用管理;4.办理已开票据的录入工作,负责清算和解缴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及其他收入;5.其他应由专户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三)资金会计职责:1.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现金收付、缴存和日常报账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2.及时将所经手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分类整理汇总后,定期移送统管会计或专户会计;3.办理工资统发的相关业务;4.负责银行账户的对账工作;5.其他应由资金会计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乡镇财政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九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实行综合预算,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预算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统筹安排。

第十条县财政局按照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制定乡(镇)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乡(镇)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和乡(镇)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编制的标准和办法。

第十一条乡镇财务收支综合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

(一)收入预算包括: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预算外收入;3.政府性基金收入;4.使用财政结余资金;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其他自有资金。

(二)支出预算包括: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维护社会稳定支出和村组支出等;2.项目支出。包括乡镇财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支出;3.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基本支出由乡镇按照预算定额标准和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乡镇基本支出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支出由乡镇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可行性论证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的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县财政局在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纳入乡镇的年初预算。

第十四条乡镇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日内召集乡镇有关负责人会议,通报财务收支计划编制的依据和有关测算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确需调整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后,经乡镇长审查签章后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进行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代表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执行。年度执行中需调整的预算,由乡镇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县人常会审查批准。

第四章账户设置与管理

第十五条乡镇及所属各部门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由县财政局国库股统一规范账户的开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在各乡镇具有开户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各乡镇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乡镇,由县财政局国库股为各乡镇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以及“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缴专户”。

第十六条“零余额账户”或“基本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映乡镇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收支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基本支出明细账和项目支出明细账,项目支出与乡镇单位日常预算经费须分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县级各职能部门向乡镇拨付的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等。

第十八条“村级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和映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村会及村组干部的补助通过银行卡直接拨到个人账户;村会公用经费由财政所按照有关规定拨入“村级资金专户”;在各村会和村民小组实施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一律通过“基本账户(零余额账户)”或“专项资金专户”核算和映,不得拨入“村级资金专户”。

第十九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该账户存款除向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缴款外,只收不支。缴款时使用《云南省财政收入缴款书》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缴款书》,严禁使用支票支取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款。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乡镇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所有收入应及时结账,并在取得收入的2日内解缴县财政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其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国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入,严禁将应缴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第二十一条乡镇预算单位从上级拨入或领回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取的押金等往来款项的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纳入乡镇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乡镇,除应纳入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外,其他资金纳入乡镇基本账户管理,建立往来款项明细账。

第六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财政收入票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存量控制、限量发放、规范填开、及时录入、对号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乡镇财政所向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提出财政票据领购申请,县财政局国库股根据票据使用及缴款情况,对领购票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县财政局票据监管部门通过票据管理系统将票据的起止号码录入计算机后,方能将财政收入票据领给乡镇财政所。

第二十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建立票据登记台账,责任明确,妥善保管票据。严禁私自印制、买卖、转借、违规使用、串用、涂改、伪造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乡镇财政所应每月定期清理乡镇预算单位领用的票据,及时办理收入结算,票据缴销,并将已缴销的票据存根联报县财政局票据监管机构查验,同时办理新票购领审批手续。每年4月底前,对乡镇财政所上年度财政票据的领购、保管、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年度审验。

第七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乡镇应根据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日常零星支出由乡镇财政所长审核,报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宗支出时,须经乡镇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财务集体会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种津贴、补贴严格按照规范津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开支范围;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补助;或者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第二十七条筏资性支出业务发生30日内,支出凭证持有人必须办理财务报账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已审批的支出凭证90日内未报账的,须重新报批;审批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岗的,从宣布离岗之日起,审批的所有支出无效;已审批未及时报账的凭证,由新的分管财政领导重新审批。

第二十八条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对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县级有关部门凭专项资金审批单将资金直达乡镇“专项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建立明细账分类核算。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和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乡镇财政所要严格实行公告、公示制度。

第八章政府采购

第二十九条乡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按月申报采购计划,采购支出纳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

第三十条实施采购时,由乡镇财政所填写《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经乡镇分管财政的领导、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审批。支付采购资金时,乡镇财政所需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随同申请支付的原始单据通过网络传送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后,通过县财政国库拨付或支付。

第三十一条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落实相应的资金来源,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县政府采购办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实行公开招标。

第九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二条资金支付程序:

(一)乡镇上报计划。乡镇财政统管会计根据该乡镇年度综合预算,于每月5日前编制《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经乡镇财政所长审核,乡镇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审批后,通过网络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审核。特殊性突发事项的用款,实行临时用款计划申报。

(二)县财政局审批计划。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根据预算指标,对乡镇上报的《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按照进度进行审批,资金使用超进度的用款计划,须报分管国库的领导审批。

(三)资金支付。县财政局国库股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结合国库存款情况,根据审核后的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乡镇每月的工资性支出由县财政局国库股按工资统发的有关规定,直接拨付职工个人账户。

第十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加强乡镇债权管理,限期清收单位或个人借款,将债权视为乡镇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之一。乡镇应将所有债权项目于每年6月或12月全面清理,并书面催收一次,取得借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借款人签收的回执单,同时将清理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第三十四条认真清理核实乡镇单位债务,通过查合同、凭证等原始依据,对原有负债进行重新认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债权债务会计核算制度,按债权人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并对乡镇清理后的债权债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控,清收债权、偿还债务必须在网络上映。并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偿还。

第三十六条乡镇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举借债务。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股等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财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账户资金和相关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

第三十八条乡镇擅自变更预算,改变预算用款方向或性质,造成财政性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乡镇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套取、骗取财政性资金。凡采用虚报、冒领、挪用、虚列、编造、多领等手段骗取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凡违实施细则有关预算管理、账户设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第四十一条有关工作人员在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5、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依法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财务预算、决算是学校合理配置资源、实施有效管理、规避

财务风险的重要形式,财务预算、决算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建设目标和年度发展计划,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满足日常运行的财务需求。

第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贯彻“支持发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入须落实,支出应从严,不做赤字预算,保持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学校财务决算贯彻“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预算的执行和各项财经活动情况。

第三条 学校财务预算分为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部门财务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专项财务预算等。学校全口径财务预算为学校所做的全部收支预算,包括学校运行财务预算和全部专项财务预算等;部门预算为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所做的收支预算;学校运行财务预算为学校可直接支配财力的收支预算;专项财务预算为在某段时间内为完成某项特定任务或其他特定需求而编制的预算。与此对应的有全口径综合财务决算、部门财务决算、学校运行财务决算、专项财务决算等。

第四条 学校全口径综合财务预决算,在校财经领导小组领导下编制,并由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学校财务处是学校财务预决算实施编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维护学校财务预决算的严肃性,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得开支。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学校根据章程和发展规划,明确下达下一年度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与要求,据此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第七条 部处、直属单位。学校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按岗位职责和本单位承担的任务编制收入与支出的年度需求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校财务处汇总编制。

第八条 学院、直属系。学校人力资源处根据各院(系)的建设目标、岗位设置和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等任务编制其人员经费的收入与支出预算,在与各院(系)沟通的基础上,报主管校领导确认后提交给学校财务处汇总编制。学院、直属系的公用经费部分,由财务处根据学院人数等因素,综合核定后汇总编制。

第九条 其他或专项。人力资源处编制全校人员经费的支出预算;教务处编制本科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本科教学支出等预算;研究生院编制研究生学费收入、有关办学收入及研究生培养支出等预算;学生处编制全体学生住宿费收入预算,本科生奖助学金、学生活动费等有关支出预算;“211/985”办公室编制“211工程”、“985工程”专项资金收支预算;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编制科研项目资金的收支预算;基建部门根据教育部立项批复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决议编制基本建设预算;资产管理处编制学校产业、资产、住房补贴、修购项目的收支预算;后勤保障处编制学校后勤保障的收支预算等。

第十条 学校财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指导下,负责汇总形成校级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预算草案,其中专项预算须符合国家下达该专项经费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财力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负责对综合预算草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形成学校全口径预算初步方案,并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收入预算的来源要落实,没有把握的收入,不得列入预算,不能把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视为学校自有资金。支出预算要从严,坚持统筹兼顾、支持发展、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经费的预算要力求科学、规范、合理,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经费足额、及时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因发展需要或新增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负债运行时,应由有关部门提出详细贷款、融资、还款方案,根据“三重一大”原则和有关规定分别报请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列入预算。

第十三条 为应对学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按校级综合预算支出总额的1%设立学校的总预备金。需动用总预备金时按预算外立项程序审批,并从严控制。总预备金缺额时应及时补足。

第十四条 学校于每年11月开始编制下年度全口径综合财务预算,当年1月完成本年度的预算草案的编制,年度正式预算于每年春学期开始之前或之初下达。

第十五条 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预算初步方案应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形成正式预算方案,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部门预算在校级综合财务预算和有关专项预算的基础上由财务处编制,由校长审核签署上报。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领导、部门均应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完整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十八条 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主持下,校财务处按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方案,将预算划分为校级和校内各部门、各院(系)的二级预算执行方案,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支出预算执行模式,并分解到有关校领导。校领导对其所分管范围内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各职能部处的预算中如果涉及到分配给各院(系)或其他部处的经费,须由其在学校预算下达后的一个月内,按照预算分配的标准、项目、金额等及时下达预算执行计划。

第二十条 校财务处应做好预算执行中的各项指标的分解、下达计划等工作,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向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季度报表及紧急情况报告,及时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结合决算情况向学校党委常委会一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已经列入预算的支出,各部门要精打细算,遵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杜绝超支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 预算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对确因情况变化或特殊原因需调整预算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以上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意见。其中:单笔经费调整在2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经费调整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因特殊情况提出的20万元及以下财务预算内调整的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预算外开支,原则上不受理预算外立项申请。确因特殊原因需在预算外立项支出的,按下列原则和程序执行。

1、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以上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财经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校财经领导小组给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并落实经费来源或出处。其中: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须将审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决定;单笔预算外申请经费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者,须将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2、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确因特殊原因提出的'10万元及以下的预算外的立项申请,由其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总经济师共同审核决定。

3、需动用学校总预备金支持预算外立项的,按照上述原则和程序执行,但应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211工程”、“985工程”等专项经费的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者,必须按照专项经费下达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审核。专项经费调整的额度和审批权限参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决 算

第二十五条 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在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及时编报年度决算草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并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编制决算草案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帐表相符、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应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款拨款数字;检查各类会计事项处理情况,确定年度收支范围;清理往来款项;检查各项税金计算及缴纳情况和专用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做好年终对帐工作,清查货币和各项资产实际结存数。在做好年终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进行年终结帐和转帐工作。不得以估计数字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年度决算的有关数字。

第六章 预决算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七条 在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校财务处负责对学校各级预算的执行、监督和控制,并按第二十条的规定向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对预决算的完整性、合法性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并对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第二十九条 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制定、修改、颁布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上海交通大学综合预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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