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参考3篇】
强调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推动政策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公众健康与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1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是省局在春节过后召开的第一个业务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为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短一简”的有关要求,我在年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小结时讲过,系统一般性的业务会议,原则上我不参加。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今年总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安办主任张勇同志和总局局长周伯华同志均到会并讲话。我们这次会议也特别邀请省食安办的领导参加,我是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以应该参加会议。首先,我代表省工商局对省食安办长期以来对工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过去一年全省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和今年工作的具体部署,冯伟副局长会前与我商量过,我都赞同。等会他将作工作报告,希望大家按要求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
一、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监管这根弦
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是工商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也是工商系统履职问责的“第一风险点”。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扎实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积极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为确保全省食品消费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许多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总局周伯华局长、王东峰副局长在不同场合肯定了我们的工作,湖北日报、中国工商报均在头版对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大篇幅宣传报道。全省工商系统20xx年查办的食品违法案件数量在全国工商系统位居前列,食品质量抽检批次占到全国工商系统总批次的近十分之一,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依托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广覆盖、高频次的食品质量抽检,推动组建了全国首家省级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在全省实施了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制度。宜昌市局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社区管理和群众监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作法,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可喜可贺。全省工商系统规范基层食品监管行为的作法,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得到周伯华局长的肯定。冯伟副局长代表省局在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工商系统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广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辛劳付出和汗水的结晶。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为过去一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而欣喜的同时,我们务必保持清新的头脑。虽然全省流通环节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但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仍在高发期,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仍心存疑虑和担忧,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更高,工商部门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更重、任务更艰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决不能自满,更不能松劲,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强化危机意识,时刻绷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弦。要把“安全不出事故,监管创新亮点”作为全省工商系统新一年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基调,强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无事故,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食品市场秩序最优、消费最安全的地区。
全省各级工商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食安办的协调下,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全力抓;各相关职能机构要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紧密协作,合力强化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隐患早防范、早消除,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信息管理,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流通环节与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相比,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食品经营者数量多、成分杂、覆盖广、问题多、隐患大,是食品进入消费的关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总体部署,做好今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省局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农村市场、节日市场、批发市场、现场制售食品门店(摊点)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整合食品流通许可、电子监管、质量监测、舆情监测、经营者自律、购假先赔、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能、制度和机制,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强化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完善“食品购假工商先赔”机制等工作,纳入省局今年1号文件,作为全省工商系统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紧扣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把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关于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部署、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和各项专项行动清查、清缴、销毁工作到位,违法案件查办到位,日常监管防控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和追究到位。这里,我强调一下散装食品监管,特别是现场制售食品监管问题。
散装食品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危风险点。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散装食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省局提出的“五个一律”严管措施,强化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主动排查、有效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是去年省政府赋予全省工商部门的一项新职责,是散装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的58号文件,按规定推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到位。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退缩推诿的理由,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作为或不到位就是失职。同时也要把握好工商部门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的边界,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按照《湖北省工商系统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规范》,重点引导、监督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每日加工销售台账、产品质量定期委托检验和添加剂使用公示等“四项自律制度”,落实现场制售食品质量送检义务,积极推进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履职到位。
三、要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效能建设是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今年工作主题。省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喜迎、争创新业绩”,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商履职尽责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怎样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总局周伯华局长指出,“效能”包含效率、效果、效益、能力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就是我们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设的着力点。希望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把提升监管效能作为新一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主要途径来抓。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在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上下工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严格按照省局制发的《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工作方案》,以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十率”(监管责任落实率、流通许可规范率、主体资格合格率、巡查到户率、监测覆盖率、电子监管应用率、主体自律制度执行率、“三无”及过期食品检出率、问题食品处置率、食品案件数量占比率)为重点,以考评促落实、促规范、防风险、提效能。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在食品经营主体、客体和行为的全面有效监管上下工夫。在主体监管上,重点把好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关,依法分类治理食品无证无照经营,以经营主体的规范保障食品安全;在客体监管上,着力加强和改善食品质量监测,增强针对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在行为监管上,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把“靶向式”整治思路贯穿始终,研究和把握食品安全违法活动的规律,实施精准打击,使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产生最大的治理效果。
三是在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持续强化日常监管防控的结合上下工夫。在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注重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巡查和行政指导,建立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发现、制止和查纠食品质量违法和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要提高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心、媒体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消费热点问题,有效防控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是在食品安全自律和他律的结合上下工夫。要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同时,加大食品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建设力度。更加有力地引导、监督食品经营主体落实法定义务、履行社会责任和提高诚信自律水平,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自觉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内生机制,提高上市食品的质量安全度和诚信度。各地要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食品经营主体增强自律意识,落实自律责任。
五是在内部协作和外部协调的结合上下工夫。要在加强内部食品监管、消保、登记注册及监管、市场、商广、执法办案、法规、督察等相关机构协作的基础上,加强外部协调。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加强与质量检测机构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沟通合作,重视发挥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氛围。
四、要进一步打造工作亮点
近几年,经过全省工商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全国工商系统可以说是有特色、有亮点、有位次的。但创先争优没有止境,省局提出力争各项工作要进入的“三个前列”,也是一个动态的标准。今年,我们要在已有的基础上,在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工作的深化和创新工作的推进上,再鼓干劲、再加措施,力争有更多的亮点凸现。省局要充分发挥自有法定检测机构的优势,进一步总结完善省市县工商局定期分层抽检与工商所每周快检有效衔接的食品质量监测机制,增强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探索实行“季度食品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制度,提高监测信息的利用率,推动构建具有湖北工商特色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机制。要进一步深化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强化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放大制度效应,将其打造成为工商部门的“民心工程”。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都要重视和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特别是监管防控制度、机制、做法的梳理和提炼,加以整合提升,从整体上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着力抓好重点工作落实、难点问题突破、特色亮点创新,以点带面,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倍努力工作,主动顺应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障食品安全的殷切期待,依法履职尽责,为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市场秩序最优、消费最安全的地区而努力奋斗。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2
同志们:
这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安排部署迎接省、市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瞄准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维铎局长通报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分析了各项人口指标运行情况,提出了今后的工作建议,请大家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去年10月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严格按照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依法行政“两条底线”不出问题的要求,着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我县再次荣获市委、市政府人口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并被国家“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示范点”。同时,我们探讨总结的村计生主任职业化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市计生委推介,在全省得以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生育愿望和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仍比较突出。党员干部和富裕群体违法生育抬头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非婚生育、再婚违法生育和以违法生育为目的的假离婚、假迁移等现象时有发生,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二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外出躲生和在流动中超生问题仍比较突出,对外出躲避超生对象追找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得力,尤其是城区离岗、下岗职工违法生育有抬头趋势;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比例偏离正常范围。部分乡镇、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尤其是二孩性别比居高不下,违法生育现象严重;四是工作进展仍然不平衡。乡镇和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不平衡;五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村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街道对失职、渎职的村干部责任追究不力,个别部门履行人口计生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仍然存在政策不兼容、资源不共享、执法不协同的问题。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去推进,做到人口警钟常鸣、人口问题常议、人口发展常抓,努力把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是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关键和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加强薄弱村帮促和城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群众自治、责任区责任、法定代表人责任制”三块基石。针对各乡镇、街道的流出人口,要保持不间断地联系,随时掌握其婚育情况。在农村,要着重抓好《计划生育合同》落实,强化村级管理责任。在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不管是离岗、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还是口袋户口、空挂户口,只要户口在,各责任单位就有责任和义务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二)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反弹。要紧紧围绕控制人口增长和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从源头上、根本上控制违法生育。要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能简单粗暴。要严格违法生育处理处罚,对违法生育人员,坚决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绝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开口子、送人情,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尤其是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富裕群体和人员,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该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该按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实际收入征收,切实维护生育公平。
(三)坚决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既有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问题,也有利益驱动、医疗技术管理问题。实践表明,只要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真抓、治理措施对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完全能够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全能够降下来。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县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督查整治力度,依法严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私自做计划生育手术、开具假节育手术证明和违法销售流引产、排卵药物等行为。卫生等部门要严格B超准入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有效推行。凡是未经批准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的,一经查实,坚决收回《生育证》,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四)大力开展社会化宣传服务。要把宣传教育放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首位,作为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构建经常性、公益性、社会化的大宣传格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形成有利的舆论环境和导向。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宣传生育、节育、奖励、处罚等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当前,要紧紧抓住《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机遇,广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做出的重大贡献、创造的丰富经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面临的形势,全面、深刻地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再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水平,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要不断强化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室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技术力量,继续大力开展优质服务, 提供优生优育宣传咨询,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程度和优生保健意识。
(五)强化人口信息管理。要实行统计岗位和相关责任人统计质量追究制,今后,凡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切实加大人口统计信息瞒、漏、错报查处和日常统计核查力度,引导基层说实话、摸实情、报实数,坚决从源头上遏制“当年瞒,来年清”、“边清边瞒”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搞好信息对接,实现民政初婚、卫生接生和防疫、新农合档案、公安出生落户及流动人口、暂住人员、户口迁移等信息共享和定期通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跟踪管理,提高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准确率和上报及时率。县计生、工商、公安、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全面开展城区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做到边清理、边登记、边宣传、边规范、边管理、边服务,认真搞好相关数据核对,发现出生漏错报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省、市考核无统计问题出现。要切实改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按照“公正对待、正确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与外市、外省相关部门探索建立跨区管理服务协作机制,落实流动人口的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六)统筹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不限制政策外出生婴儿落户”的规定出台后,出现部分违法生育人员想借此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等现象。对此,各级各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把握,正确处理违法生育人员普查登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关系,坚持公安、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灵活措施和有效手段,扎实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凡是违法生育人口在人口普查中已落户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为人口普查创造良好环境。公安、民政、财政、卫生、统计、工商、计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搞好信息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对称,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口普查不重登、不漏登,实现人口普查与人口计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既可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一项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政策标准,切实抓好《无棣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棣发〔20xx〕12号)的贯彻落实。要落实和运作好计划生育公益金,对特困计划生育户实行救助。对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县统筹解决,通过金融机构以“直通车”方式进行发放。坚持属地管理和“费随税走”的原则,落实好困难、改制、破产企业人员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实惠。
(八)充分做好迎接省、市考核准备工作。当前,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做好省、市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省、市、县《考核评估方案》要求,查缺补漏,列出详单,细化责任,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件抓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该兑现给群众奖励的及时兑现,在考核刚性指标上,决不能出现无谓扣分;要严肃纪律,认真对待,决不能心存侥幸,决不能有出生瞒报、漏报、错报现象,在这个问题上省、市都有明确规定,这是硬指标,是“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不管哪一级、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在考核中出了问题,县委、县政府都将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追究责任,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营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环境
人口与计生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开创全县人口与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亲自调研督导、亲自协调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紧盯紧靠、及时协调、跟上指导,既要当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参谋助手,又要当好人口计生部门的坚强后盾。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大检查督促,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纪律,确保人口与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算总体账、算长远账、算未来账,逐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逐年稳定增长的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将政策性奖励落实到位。会后,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迎接省、市人口与计生考核工作抓紧进行动员,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将迎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要凝聚共向合力。人口与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坚持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县人口与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尽快建立起纵向垂直负责体系和横向协调配合机制,真正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县卫生部门牵头,计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共同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攻坚战;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人事、计生部门参与,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处理处罚力度;县计生、民政部门对新婚漏报、非婚生育、假离婚、假抱养等问题,要共同研究对策,合力防堵。同时,各有关部门对暴力抗法的违法生育人员要严厉打击,坚决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高度出发,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关心他们的生活,关注他们的成长进步,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的人口与计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支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基层是难点、是关键,必须把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抓教育培训、抓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对乡镇、街道计生干部,要做到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按规定落实好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进一步激发他们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计生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强化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为实现“确保低生育水平不反弹、确保依法行政不出问题”的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市考核,不断开创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xx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和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建议作个发言,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履行地灾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了“两个到位”,取得了“两个明显成效”。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地灾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制定下发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成员单位密切协同,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研判会商和分工协作,对各地组织防灾工作起了积极作用。各地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预警、转移工作。“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进一步健全。
二是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强化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严密组织好汛前巡查、汛中排查、汛后调查工作。20xx年汛期,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了10个督查组,赴各地开展汛期防灾工作督查,8月下旬~10月上旬,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联合组织开展了矿山和水电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全年组织对全省272处重要隐患点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共派出巡查组1355个,排查点数24374个,落实群测群防点23372处,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近7万张,基层防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2480起,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成功避让地质灾害69起,紧急转移群众1282人,避免人员伤亡1200余人。各地共投入地灾防治资金亿元,治理79处地质灾害隐患,移民搬迁受威胁群众2921人,消除地灾隐患点2947处。与20xx年相比,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数增加了509%,但是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减少了20%,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明显。
四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前完成全省山地丘陵县高标准“十有县”建设任务进行了部署。20xx年度全省共有16个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达标。全年围绕强化防治体系建设,抓住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培训演练、监测预警、主动避让、综合防治六个关键环节,科学统筹各项防灾措施的协调运用,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建议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趋于活跃,集中性、连续性强暴雨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地质灾害也相应出现频发多发态势,且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有抬头趋势,地灾已成为汛期人员伤亡的主要杀手。如:20xx年,陕西商洛山阳发生的山体滑坡致64人死亡失踪,浙江丽水莲都区雅溪镇里东村发生的山体滑坡导致20多栋房屋被埋、38人遇难,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的工程余土滑坡导致76人失联,我省“”、“”等强降雨期间,安福等地发生的多起地质灾害伤亡事件,都很触目惊心。今年以来,主汛期还没有到,我省部分地区就已经发生了多起地质灾害并造成5人死亡,形势不容乐观。根据气象分析,今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面临更为复杂和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时刻绷紧防灾这根弦,牢牢掌握主动权。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立足防大灾、抗大险、应大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好防大灾的准备,做好防大灾的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到人。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加强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真正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要重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应对地质灾害,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害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要突出重点,把城镇乡村等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高发区、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防范的重点,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体系。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与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当好当地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二是抓全面排查,彻底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各地要结合年度防治方案,确定汛期防范重点区位和重点时段,深入开展排查、巡查。在汛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意见措施;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早预防、早监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是抓预警预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技术培训和基本装备配置,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网络。对危险性高、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仪器专业监测,逐步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国土、气象、水文等多部门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短临风险预警技术攻关,提高预报的精准度。
四是抓监督检查,保障制度执行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再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还要检查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预警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检查防灾预案是否合理、各项防灾措施是否有效到位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志们,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特别是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防灾责任,全面提升防灾能力水平,为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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