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方案 优化乡村治理方案心得体会范文实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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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方案【第一篇】

为了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进程。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求,结合x村建设实际,按照示范统筹布局,科学规划,经济合理,效益明显的原则,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全村紧紧围绕“三园一寨”(生态富硒茶叶园,药材观光示范园,柑桔体验采摘园,乡土文化香浓寨)总体规划,以三园产业发展为主体,“乡土文化香浓寨”品牌市场为核心,打造香浓寨观景平台,带动特色民居改造,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观大山风景、游田园风光、住特色民居,购生态产品的农旅有机结合。

xx年实施香浓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观景平台打造,巴鹤省道路边经济带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集中连片特色民居改造试点。

x县x镇x村美丽乡村建设。

1、基础设施建设:

(1)香浓寨观景平台至易迁安置点连接道路加宽800米。

(2)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至药材观光园游步道6000米。

2、产业配套建设:香浓寨易迁安置点路边经济门面房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提升人居环境:新建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及公厕1处。

x村有得天独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目前发展现状,具备稳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民思想开放、民风淳朴,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可以辐射周边农旅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既巩固了扶贫成果,又推进了乡村振兴。

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打造该村农旅结合的产业发展试点,同步引进市场主体,建设观景平台及特色民宿酒店,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及劳动就业,带动易迁民宿产业发展。

2、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可以推动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民居家环境质量,改变农民依靠传统农耕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农旅结合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3、产业配套建设可以引进市场主体形成路边经济集结带,开发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带动易迁配套产业、就业,便捷乡村旅游消费,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建设内容、标准、概算:道路改造长度800米,宽度6米。香浓寨观景平台20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建设40平方米。游步道6000米,宽1米,路边门面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建设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

3、投资概算:400万元(道路改造40万元,观景平台100万元,停车场及公厕20万元,游步道60万元,门面房250万元)。

4、后期管理:项目实施后明确村民委员会为管护主体,督促村委会制定管理制度,实行市场主体及受益居民进行日常使用管理,管理经费由村民委员会自行统筹安排。

省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县财政美丽乡村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投入义务工5000个),市场主体投入运营配套资金。

1、组织领导:成立x县x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项目办、村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及x村村支两委干部。

2、建设程序:根据该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设计,分项预算,采取挂网招标确定施工单位,选派业主代表,聘用专业监理进行质量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竣工决算审计拨付。

该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利于促进x村旅游产业发展,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旅产业经济,推动农副产品销售市场,具有巩固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引领作用,真正能够实现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双重效益。

乡村治理方案【第二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治理方案【第三篇】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六安市目前共有13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一级站14个,二级站55个,三级站63个,每个站每年免费开放经费5万元。综合文化站面积300-500平方米不等,一般为一栋独立楼房,多为20xx年左右建设,中央、省投入40万元,部分地方政府有配套资金。乡镇综合文化站一般编制不少于2人,内设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排练室、培训教室等功能室,主要承担乡镇级文化功能发挥,组织开展文化活动。

2、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截止6月份,六安市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592个,建成率为88%。六安市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追溯到20xx年,分为三个阶段。20xx-20xx年,安徽省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从我市金寨县南溪镇发源。南溪镇门前村农民文化乐园利用旧祠堂进行改造,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标准高标准建设农民文化乐园,以后省委宣传部在全省推广。3年间,六安市共建设农民文化乐园169个。20xx-20xx年,中宣部在全国国贫县推进“百县万村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按“七个一”标准,中央、省、地方平均每个点筹措30万元左右资金,共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121个。20xx年以来,省厅明确提出要加快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到20xx年末各地要达到所有行政村70%覆盖率,到20xx年末实现95%建设覆盖率。目前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以“八个有为标准”,即:有文化活动广场、有文化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化活动队伍、有特色文化活动。

1、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一是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服务效能督查。20xx年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的关注。20xx年8月-11月,市文旅局对全市所有综合文化站进行了全覆盖摸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二是定期进行文化站长培训。文化站长是文化站工作的灵魂。从20xx年开始,市县两级每年都举办文化站站长、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文化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2、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自20xx年8月以来,我市建立“三项机制”、发挥“四个作用”,积极推进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建设试点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突出业务技能、兼顾知识结构,特别注重选聘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全市共招聘185名文化协管员和47名文物保护员。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月薪1000元左右,做到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和文物保护单位“有人保护”问题,增强基层服务活力。

3、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20xx年按照“爱农村、有特长、会组织、人品好”的要求,全市共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482人,发挥了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有效的壮大了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力量。选拔“村级文化带头人”,是在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由“送文化”到“种文化”的有益探索。

4、扶持文艺团队,培养人才队伍。出台《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对于促进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的可持续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市委宣传部每年拿出资金,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分成一、二、三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物质奖励和相应的精神奖励,促进了全市群众文艺表演团体健康、可持续发展。20xx年共计投入万元,扶持乡村(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63支,奖励群众文艺表演团队领头人28人,激活基层文艺力量。

在农村广泛开展“美丽乡村行 文化乐万家”活动。一是到新建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送戏演出。20xx年—20xx年,在全市121个新建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送一场演出。演出包括地方戏、曲艺、歌舞、器乐、杂技和农民文化乐园题材新创节目等,适当穿插当地相关创作表演节目或特色节目,每场时长90分钟左右。每场演出按照1场5000元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二是“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民生工程。近年来,六安市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民生工程。每年通过县级政府招投标,每场次按不超过4400元标准,在所有行政村每年演出一场戏曲演出,20xx年六安市共计演出1869场,极大的丰富了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各级政府围绕中心工作、节庆日自主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这类活动主要依靠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包含乡村春晚、节庆活动、广场舞大赛等形式,20xx年全年全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传统节日、建党、建军等主题开展活动共计500余场次。

早在20xx年8月,市文旅局就下发了《关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与评价反馈机制的通知》,在我市初步布局公共文化服务群众需求与评价反馈机制。近年来,各级文化馆(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常态化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开设服务专线、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了解群众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到了文化活动开展有的放矢。

一是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总体不足。二是文化投入经费短缺。虽然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大对文化的投入,但文化领域的支出的速度还是明显赶不上财政增长,县、乡、村三级普遍存在文化经费紧张的状况;三是人才队伍素质不高。专业文化人才不足,乡镇文化站站长岁数偏大,后备人才缺乏等。同时,乡镇文化站存在文化站人员管理问题。由于实际工作中各个乡镇文化站的人员都直接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个别乡镇文化站人员被抽调去做中心工作,影响了文化工作的正常开展,不能保证他们一心一意的干文化工作。四是活动质量不高。由于资金、人才、设施等因素限制,文化活动总体水平不高。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县区政府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文化事业支出与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同步。争取多下拨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并且要不断提高额度。

三是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乡镇文化站人才队伍为主体,辅以基层公益性文化岗位、村级文化带头人、文化志愿者等各级各类文化人才,保证专职专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文化人才队伍引领作用。

四是提高活动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活动质量,以满足群众需要、满足乡风文明建设需要、满足乡村振兴需要为前提,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

乡村治理方案【第四篇】

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乡村治理在一些地方存在一些问题。要优化乡村治理方案,必须积极探求实用性、科学性、可行性,确保方案的实效性。本文就乡村治理方案优化做出以下的分析和总结。

乡村治理方案,是指乡村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多方面,涉及到多个行业和部门。优化乡村治理方案是指,对乡村治理方案进行合理化、科学化和完善化的修改与调整,提升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一、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

任何的治理方案,都需要对人民群众的需求,特别是民生方面的诉求作出响应。提高民生水平,解决实际问题,是农村治理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乡村治理方案优化的一个关键在于,要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并将反馈和建议融入到改善方案的制定中,实现与实际需求的衔接。

二、聚焦乡村发展的特点

乡村与城市发展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乡村的发展是具有自身特点的,要注重乡村发展的不同,针对乡村现状和发展历程,设计合理的治理方案。比如,要注重改善基础设施,发挥政府与社会力量的作用,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并投入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让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注重多元化治理

乡村治理的手段和方式必须多样化,通过运用不同的手段,实现改变和升级,比如,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素质,同时完善网络普及率,推广农村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提高关键信息的呈现和传递等。

四、注重顶层设计

要优化乡村治理方案,就必须把握政策导向和顶层设计,将国家的政策和规划,落实到乡村治理工作中。同时要注重成果评估,从实际效果出发,不断调整和改进方案的具体实施,让方案真正落地,实现治理目标。

综上所述,乡村治理方案优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多方参与和共同努力。唯有在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民生需求,遵循多元化治理,加强监督机制,从中择优,我们才能够切实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增强民生福利,让农村发展走上更加稳步、健康和可持续的轨道。

乡村治理方案【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以整脏治乱、完善设施、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建设清洁美丽海南、全面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根本目的,全面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村镇人居环境,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整治依据。

(略)

(三)整治目标。

利用两年半时间,对全省乡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普遍改善乡村环境面貌。着重抓好“五整治”、“五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破损道路及建筑、农业废弃物,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净化美化水平、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乡村环境管理水平、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主要目标: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得到弘扬,美丽乡村建设彰显海南地域特色。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乡村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村镇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管理,规范引导村镇科学建设,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具体指标:

20xx年年底前,乡村存量垃圾得到全面清理。

20xx年年底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全省规划建设的124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村庄收集设施设备、收运保洁人员配备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xx年,建立起合理的村庄、乡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机制,乡村环境垃圾卫生实现常态化管理。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一)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

发动村民、村委会、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等,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二)建立村、镇环卫清扫保洁体系。

一是配备垃圾清扫收运保洁人员。全省所有村庄,要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收运保洁人员。

二是推行“村规民约”管理。乡镇政府要通过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对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以及污水排放和处理等进行约定,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参照“门前三包”管理,乡镇政府分别与村里的学校、企业、商店、农贸市场、娱乐室以及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单位、村庄、村民(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明确要求村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投放。

三是推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户清扫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目标。

(三)加强乡村生产生活污水治理。

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或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南渡江流域、万泉河流域、松涛水库、一线海岸线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水源保护地、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规划布点“乡村游”、“农家乐”的村庄,原则上应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

(四)配套建设完善村镇基础设施。

村庄要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将“村村通工程”向村道延伸,硬化村庄道路;安装路灯;建设停车场、活动室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配套给排水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渔港公共厕所建设。乡镇所在地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在乡镇配套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结合客车停靠站、货车临时停车点,综合建设停车场。在镇区建设排水管道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建立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要求,规划建设垃圾转运设施、购置清运设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配建公共照明设施,基本做到“有路就有灯”。

(五)抓好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整治。

各相关管理单位要组织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改变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景区、景点的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加强景区旅游公厕建设管理,按星级标准配建,并实行全日制保洁;旅游景区、景点的宾馆、饭店、饮水摊点的卫生实行责任区三包管理,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障游客饮食安全;认真治理在景区、景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六)抓好通道环境卫生整治。

一是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通道作业特点,将公路沿线两侧用地范围的垃圾清扫收运工作纳入公路养护班组工作职责,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路沿线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沿线卫生整洁。

二是结合“绿化宝岛”行动要求,采用观花、观叶树种及乡土常绿树种为主,建成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海南热带风光特色的绿色景观长廊,特别要做精做美旅游线路沿线的生态景观绿化。

三是全面加强清理村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小广告(含乱张贴),确保铁路、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两侧广告牌无破损,画面干净清晰。

四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杜绝占道经营,确保市场周边通道的卫生整洁。

(七)抓好水域的环境卫生整治。

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水域作业特点,在江、河、湖、水渠、渔港、渔排、海岸线水面和岸上可视范围内建立起卫生保洁作业机制,确保水域干净卫生。沿海市县政府要组织沿海村民结合海岸线防护林带建设,大力种树植热带树种,建设具有热带椰风海韵风光特色的环岛海岸线景观防护林带。

(八)抓好中小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要加强中小学生、学前幼儿卫生文明素质教育,加大校园卫生、教室卫生及环境整治力度,创建花园式校园。学校厕所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公共厕所管理的卫生标准和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厕所全日制保洁,提高我省中小学校厕所整体服务水平,保证广大学生的基本如厕环境。各市县、各单位要对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43号)的建设任务要求,全面完成计划建设任务量,并根据发展需要按标准同步配套建设新的公共厕所。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厕所的规范管理,在优先落实保障景区景点、加油站、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厕所保洁服务的同时,全面提高公共厕所整体管理水平,确保每座厕所有专人管理和经费,每座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文明卫生。

(九)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实施村镇绿化工程。

村庄绿化要充分发挥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气候条件优势,组织村民在村边、房前屋后、路边、水边植树造林,大力推进“百树户、千树组、万树村”和村道绿化。同时,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全省村庄增种树木、花草,消灭黄土露天,改善、美化村庄环境,建设花园村庄,形成“村边树林茂密,村内花果飘香”的乡村美景。乡镇要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建设镇区公园,为乡镇居民提供休闲娱乐锻炼场所;结合特色旅游风情小镇建设,每个镇重点建设一条特色风情街;根据乡镇资源特点,利用园林绿化打造乡镇特色景观。

(十)加强村镇交通秩序管理。

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现象进行整治。在固定区域、固定地段进行划线停放管理;对交通量小的道路,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可考虑设置限地段、限时间的临时停车位。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提高设施服务水平。

(十一)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各市县要力争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2542个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的规划编制,确实有困难的要保证在20xx年完成。要尽快发挥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认真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对乡镇、村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施工报建管理,坚决遏制和打击村镇违章建筑。

(一)动员部署,开展垃圾大扫除活动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整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保障措施和考核办法,在全市县村庄组织开展垃圾大打扫除行动,清扫、清运、处理垃圾,切实解决“垃圾围村”问题;为确保此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20xx年年底前,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检查、考核等形式督促市县抓好第一阶段工作落实。

(二)建章立制,建立整治常态化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市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按照方案,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整治常态化机制,在自然村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将乡村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所需经费列入市县经常性财政预算,并建立完善通道、景区景点、水域的卫生保洁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三)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开展评议和考核,进行表彰和问责。完善提高,实现长效化管理,稳步提升乡村环境质量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建设国际旅游岛、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省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增加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升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因此,要把不间断的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健康深入地发展。

(三)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开展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从实际效果出发,以解决问题的基点,作为突出整治的重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要舍得投入,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是设置足够的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中转站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村巷,疏通排水管沟,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五是安装路灯、种植花草树木,亮化绿化美化环境;六是着力整治乡村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破旧建筑物,有条件的抓紧做好乡村街景立面改造工作,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并举,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村规民约,逐步建立和形成一套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乡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机制。

要建立多层级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20xx年、20xx年将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整治任务将农村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环境卫生作业机构人员工资、作业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经费列入本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到位。省直各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市县财政的各项涉农资金要整合使用,争取最大化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全省统筹,地方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全省实行统一目标、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市县政府负总责抓实施,相关部门按职责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环卫、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综合指导和检查;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交通秩序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县及乡村道路沿线通道环境卫生整治,“村村通工程”和村庄道路硬化建设的监督指导。

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明行为方面的标准、宣传画和宣传录像的制作、宣传发动、教育和监督指导;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万村绿化”工程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国土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镇污水集中处理和乡村水源保护区村庄垃圾处理的监督指导,做好全省医疗垃圾,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处理的服务监督指导。

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库、河道、沟渠等水域垃圾收集和处置,配合国土环保部门做好村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监督指导。

卫生(爱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以乡村除“四害”、改厕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景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商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商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督指导。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和中小学校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统一制定我省中小学校厕所管理规定,将校园卫生与厕所管理纳入考评学校工作的内容。

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海洋渔港环境卫生、海岸带高潮线以下区域生态环境的监督指导。

农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农场(生产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服务监督指导,配合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参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各林区(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监督指导。

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六)建立层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实行问责制。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一是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各系统、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评,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市县、部门和单位的负责领导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要启动行政问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各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效纳入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三是要建立全民参与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鼓励群众采取“随手拍”等形式进行监督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制造“脏乱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群众举报的“脏乱差”问题,在海南主流媒体上设立“曝光栏”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及时启动问责。

加强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我省农村环境面貌,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各市县、各部门要秉承真抓实干的作风,全力推进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谱写出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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