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文集读书心得(汇总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杨绛文集读书心得(汇总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一篇】
。
著名作家、翻译家杨绛先生去世的消息传来,心头一沉。这个噩耗既有点意外,又是意料之中,毕竟是一百多岁的老人了,什么时候走都是可能的。
或许相对于杨绛先生的丈夫钱钟书先生而言,她的名声略逊一筹。但没有杨绛先生,可能也就没有了后来的钱钟书,为了成就钱钟书,她付出了太多太多,当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在钱钟书眼中,她是“最才的女,最贤的妻”,这对于她来说,是当之无愧的。著名作家夏衍先生就曾经这样说过:“你们捧钱钟书,我捧杨绛”。她的博学、睿智、宽容、韧性在女性中是罕见的,在她身上尽显名媛风范。这样的人就够得上是真正的精神贵族。她和钱钟书半个多世纪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一直为人所称道。在一些人看来,杨绛的出名是借了丈夫的光,在我看来,杨绛先生是靠自己的实力成就了自己,相反,钱钟书的成就中,含有她的贡献,可谓是“军功章中有你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杨绛先生不是“攀援的凌霄花”,她是钱钟书先生身边的一株木棉,做为树的形象和他站在一起。他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他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借用舒婷《致橡树》中有关用词,我觉得很是贴切。这就是伟大的爱情吧!
在钱钟书先生去世后,杨绛先生一个人生活了十八年。在这十八年中,她就完成了其他人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她在九十二岁那年出版了散文集《我们仨》,九十六年那年出版《做到人生边上》,在一百零二岁那年出版了八卷本的《杨绛文集》,一百零三岁那年出版了《洗澡之后》。这是她自己的著作,这些作品甫一出版,都是风靡中外。难能可贵的是,在她最后的十多年,以她的病躯之身,精心整理钱钟书先生遗留下来的大量的笔记。要知道,光是《钱锺书手稿集?中文笔记》的原稿就多达一万五千页。这是多大的工作量啊!
早在上海“孤岛”时期,她就在无意中步入了剧坛,赢得了文名。当时她创作了《称心如意》、《弄真成假》、《游戏人间》、《风絮》等。这些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观察力和艺术创造力引人侧目。借用柯灵先生的话来说:“她的《称心如意》和《弄真成假》,是喜剧的双壁,中国话剧库中有数的好作品”。
杨绛翻译的西班牙文学中的经典——《堂吉诃德》的译本被公认为优秀的翻译佳作,据初步统计,迄今已累计发行70万册。
_以后出版的《干校六记》,展示了一位老作家的赤子之心和善良的情怀,这著作的文笔淡雅细腻,语言诙谐幽默,具有“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格调,值得反复诵读。
杨绛先生无愧于“最才的女,最贤的妻”的说法。她的为人为文值得后人敬仰。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二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经过自我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今日网友就为大家整理了(*),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向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我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貌的野心,但必须以往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我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应对着自我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感情观相悖。但都之后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我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我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我,没有人理解自我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仅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我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贴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明白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仅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终他在监狱里研究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应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我的心。
但好多职责,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上天赐给他了漂亮的脸蛋和出众的才能,却忘了给他地位与荣耀。在这个时代,能让他飞黄腾达的就仅有两条路,一个是穿上红色的军装,另一个是披上教士的黑衣,即红与黑。
从远处看,他是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害羞、内向,苍白的脸上偶尔泛出些红晕。可如果你走近,看着他漂亮的黑色眼睛,你就会发现里面闪烁着与众不一样的东西——燃烧着的火焰般的热情,还夹杂着浓浓的轻蔑与不屑。
他是于连·索莱尔。
有人说,《红与黑》是讲一个麻雀想爬上枝头当凤凰却失败的故事,他们大错特错了。与践踏着灵魂与感情的嘉莉妹妹不一样,于连有一颗高尚的心灵。他所觊觎的不只是金钱,因为他不仅仅拒绝了有大笔遗产的爱丽莎的求婚,也拒绝了朋友富凯与之合伙经商的提议,他口口声声地说自我想要的是“飞黄腾达”,可内心真正渴望的是荣誉,是英雄事业,更是征服。出身低微的他疯狂地崇拜着拿破仑,因为“这个卑微的人凭着一把剑就成为了英雄”;他当过市长的家庭教师、侯爵的秘书,却从未向他们摇尾乞怜,从未阿谀奉承、虚与委蛇,而是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仇恨他们,即使是最全面的礼节也遮不住他轻蔑的眼神,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
足了这两个条件。
又立刻为自我的感性感到生气,质问着自我:“他们会怜悯一个第三等级的人吗?”在收容所所长的聚会上,他又心疼起关在隔壁的乞丐们来,对贵族卑鄙可耻的丑恶感到恶心;无论是在市长家里还是在侯爵府上,他总是虚伪地掩饰自我的真实内心,用心计报复这些贵族们,可他无法玷污的纯洁与高贵的心灵总是打破他的计划,让他不断暴露在肮脏的封建社会中被鞭笞、折磨,到头来,他也只可是是个十九岁的孩子啊。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所以,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欢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欢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活力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应当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可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终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梦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这一段趣味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终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齐,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以往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以往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确定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经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一样。随着于连对自我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到达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构成鲜明比较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终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证明自我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能够挽救,可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我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我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能够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能够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我的英雄情怀,自我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杯具,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可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终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明白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先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以往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感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一样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感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我强的对象的征服欲,并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终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可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终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我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境,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终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可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当摒弃的部分。我们应当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我的梦想。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三篇】
。
大多人羡慕杨绛,能遇到钱钟书这样志趣相投的人,可我不羡慕。杨绛曾对不想结婚的女儿说:“将来我们都是要走的,撇下你一个,我们放得下心吗?”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杰作——女儿,她竟会走在自己甚至是老伴儿前面。回忆想来,只怕如梦般遥远。
钱媛去世后第二年,钱钟书也跟随而去,落下杨绛一人独自一人存活于世。在这短短两年之内,杨绛竟承受了两次失去至爱之痛。或许是杨绛的命太长,但绝非钟书的命太短。他已陪她度过了60余年,可惜的是他们的女儿,钱媛。
钱钟书和杨绛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的离去却无能为力,悲痛欲绝而又无可奈何。更可悲的是,钱钟书此时也是病倒在床,这意味着,杨绛在悲痛之余还要照顾自己的老伴儿,未来的一切都是不可预料的,或许,或许明天,杨绛就要面临老伴儿的离世…果不其然。杨绛一人独自过完了剩下的18年。
也许杨绛余后18年存活于世,并非只为爱情,更为她的事业(杨绛翻译了《堂吉诃德》);或许,她不是独活,她在用她余下的光阴替他们一家三口一起看这繁华的世界,待到她死去那天,便能了无遗憾。
但我只是一个平凡又俗气的人,没有那么伟大的目标,更没有那么坚强的内心,所以,如果同样的事降临在我身上,我可能只会一蹶不振,既舍不得了解生命,也不愿过此般暗无天日的日子,整天浑浑噩噩…因此,我打心底里佩服杨绛先生。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四篇】
。
冰心,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在我们的学习中常有出现,我第一次接触冰心奶奶的作品是:《繁星春水》,看习惯了阿拉文库的我,突然来看诗集,觉得有些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老,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的“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奶奶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冰心小弟弟呵!我灵魂中三颗光明喜乐的星,温柔的无可言说,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体现了冰心与他的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她充满童真的渴望与幸福。后来她出洋留学,一去就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抒发自己的思念之情,迫切希望能够早一点回家,背井离乡离开了母亲,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着冰心,支持着她写作,支持着她学习,的原动力。
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首小诗:“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首小诗只有短短三十几个字,但我却深深地领悟到了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冰心的短诗,给我了千万的感慨,她的诗没有丝毫的虚伪,都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后,久久不能平静,无法用语言来表达那时的心情了。
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书中的乐趣,书中自有黄金屋!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五篇】
小说《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代表作,作者以19世纪末期美国家庭生活为背景,根据对自我的家庭及成长过程的回忆,讲述了马奇一家四个女儿由少女成长为成熟小妇人的岁月经历。今日网友就为大家整理了(*),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小妇人》是奥尔科特的一本自传体小说。整部作品没有此起彼伏的情节,但是其中温馨的生活和纯真的情感深深地感动了我,让人读起来倍感温暖。
作品讲述了父亲离家从军,四姐妹与母亲相依为命、艰难度日的故事。在和家人、朋友、邻居的友好相处和互帮互助中,姐妹们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苦和温馨,使她们逐渐长成了一个个成熟的“小妇人”。
四姐妹性格各不相同,但她们共同的特点是互助互爱、自强自立,一齐支撑起困难的家庭。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乔,她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孩,也很懂事,当她得知父亲生病住院时,把她珍爱的漂亮的长发卖来换钱,将钱交给父亲。虽然钱不够,但却表现了她能勇敢地担起家庭的职责。我也想期望自我像乔一样,为了自我的梦想,为了身边爱我和我爱的人,勇于担当职责和追求幸福。
这本书教给我即使在困难中也要充满自信和期望。期望我能够真正长成一位合格的小妇人,像书中的四姐妹一样,得到幸福的人生。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明白自我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好处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明白,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样说她会失去原先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就应怎样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明白该怎样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期望自我的孩子透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感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职责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一样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一样的性格四个不一样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之后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我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我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职责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状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状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齐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我的形象,她能够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明白怎样让大家喜欢自我,她拥有很高的交际潜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状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明白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我爱的人和爱自我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我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能够理解,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理解。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财富是什么?我想有人会说:“是金钱。”那么真正的财富又是什么呢?真正的财富就在你我眼前,那就是职责。
小时候,大人们常说:“你此刻的职责呀,就是好好读书。”也许,那时的我们对此话并不是很了解,可如今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无形中就在默默履行职责。
20世纪,美国的一位意大利移民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的积累最后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意外变动使他破产,储户也失去了存款。当他拖着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要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件事你是没有职责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但在道义上我是有职责的。我就应还钱。”偿还的代价使他和家人过了39年的艰苦生活。当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道:“此刻我最后无债一身轻了。”
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汉水完成了他的职责,却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职责,始于生而最后死,它涵盖了人们生命历程的全部。一个人从生到死无疑是在承担职责中生活。职责使人生绽放光彩,是一个人生命价值的体现。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都有职责的由来和产生。
特迪,亲爱的,我真期望能……”我将这些对话都圈划了下来,总是想回味一下,之所以觉得这本书值得推荐,是因为《小妇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至深处的东西。看着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能够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感情,感受一下同龄人的喜怒哀乐,感受一下人性美,书中的事也都发生在我们周围。关于爱,其实很复杂,有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敬爱。这本书将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它们,并且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它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我想《小妇人》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具备了,此篇读后感的写作者王闻洲也拥有了。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那里开始——如四姐妹,每个人的目标最终也要在家中落脚。期望读到此书的人都能在生活的一刻中驻足,体味它的美。
阅读,总是能够带给人感悟,思索,享受阅读,使你的人生多了一份平静,合上手中的《小妇人》,心中感慨万千,回顾起这本书叙述的故事,竟是如此引人入胜。
书中主要叙述马奇太太一家的简朴生活,美国的南北战争在书中仅是一个淡淡的背景。马奇太太的丈夫马奇先生参加了战争,为祖国的和平战斗。他们有四个女儿,大女儿梅格十六岁,风姿卓越,一头褐色的头发,皙白的皮肤,性格温婉。十五岁的乔,黝黑的皮肤,高挑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乐观调皮,希望能够成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岁的贝丝,缅甸又善良,志向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总是默默地为家人付出着,别无他求;而小艾米,极有绘画天赋,是一家人的宝贝,天性乐观的她去想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淑女。这四个姐妹在一起快乐地生活,互相爱戴。她们的邻居是个十五岁的男孩——劳里,爱开玩笑,性格开朗,虽然只有十五岁,看起来却有十七岁高大的身材。他们在一起玩耍,圣诞节时在一起表演乔的话剧;夏日一起去河边:劳伦斯的营地“野餐”;创立于“匹克威克俱乐部”与他们所属的邮局,尽显童趣的美好,在他们那个小镇里,尽情的欢乐。
书中处处洋溢着爱,圣诞节早上,他们得知贫穷的赫梅尔一家人饿了几天,便将自己早餐全部都送过去,自己饿着。然而这事被她们的邻居,劳伦斯先生知道后,却为她们送来了极其丰盛的晚餐,这就是善良的馈赠吧。
孩子们的爸爸虽已过了参军年龄,却依旧当做随牧师上前线。虽说是自愿的,但马奇太太心里也十分担忧。但有一次,马奇太太与一位老人聊天时,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个孩子,两个已经战死,一个被俘,另一个生病躺在华盛顿医院,老人为国家,几乎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马奇太太对这位老先生肃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线,她觉得牺牲了许多,而老人牺牲了四个儿子,却无半句怨言,马奇太太终于放宽了心态。书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贝丝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照顾小孩,被感染上猩红热而不幸夭折。劳里爱着乔,乔也爱着劳里。但乔误认为生病的贝丝也爱劳里,在亲情与友情中,她选择了亲情,她拒绝了劳里的求婚,事后知道真相之后,她又搓和劳里与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六篇】
《我们仨》这本书为我们平静地讲诉着一个家庭的故事,两个人,三个人,一个人,最后他们都“回家”了……下面是本站网友给大家分享的“杨绛文集读书心得(汇总8篇)”,希望能帮到大家!
《我们仨》由钱钟书先生的遗孀、作家杨绛所著。本书分两个部分,一部分以“梦”的形式隐喻情感,一部分记述现实。现实部分,从1935年伉俪二人在牛津求学写起,一直到1998年钱钟书去世,半个世纪的悲欢离合,最后都化作一位百岁老人对家人绵绵的思念。作者所思念的,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学者家庭,妻子杨绛、丈夫钱钟书、女儿钱媛,一家三口都是单纯的文人,不沾是非,不涉政治,任世事浮沉,不改做人本色。但在中国20世纪风云变幻的大背景下,“我们仨”依然饱经战火、疾病、政治、生死的洗礼,难以独善其身。
在“我们仨”中,女儿钱媛无疑是处于最中心的位置。在杨绛的眼中,女儿懂事、聪慧、好读书,是自己“平生唯一杰作”。钱家家长(钱钟书之父)“得意非凡”地宣称:“女孙健汝(钱媛)”是“吾家读书种子也”。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可造之材”,却多病多难,生不逢时。“上高中学时背粪桶,大学期间下乡下厂,毕业后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其间的遗憾憋闷,溢于言表。
杨绛先生为女儿的才华惋惜,但杨绛她自身何尝又不值得惋惜。在钱钟书的眼中,杨绛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诚然也。钱钟书虽然才华横溢,学贯中西,但有得必有失,于生活计,几乎百无一用。杨绛在牛津“坐月子”时,钱钟书不时地在家做些“坏事”,将桌布染黑了,台灯砸了,门轴弄坏了,均束手无策,唯有苦着脸向妻子杨绛求救。杨绛一一安慰“不打紧”。出院后,她逐一“搞定”。钱母感慨这位儿媳,“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钟书痴人痴福。”而这对于一个惜时如金的学者来说,是幸也,亦或不幸也?杨绛在翻译上的造诣颇深,她翻译的《堂吉柯德》,至今为止依然是中译本外国名著中的经典之作。
“我们仨”中最“宝贝”的自然是钱钟书。钱钟书是一个纯粹得近乎单纯的文人,他将毕生精力都投入到学术事业中。中国的文人,不论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在几千年的政治文化熏陶下,无非分两种,一种当了官的,一种是想当官而不得的。即使隐士如陶渊明者,早年的愿望也是“大济苍生”,他几次挂冠而去,均是迫于无奈,不是因为嫌官小,就是因为不“合群”。而钱钟书却是一条漏网之鱼,是一众鸭棚中诞出来的一只天鹅蛋,是文人中的“病梅”,异类中的异类,几千年以来,仅此一枚。朱家骅许他一个联合国科教文卫的职位,他辞谢了;晚宴要和“极峰”(蒋介石)握手,他趁早溜回来了;收到国宴的请帖,他请病假;即使是社科院文学所的一个顾问衔,他也力辞得免。
钱钟书一生所爱,唯有他的书、他的家。在书里,他是学问的宠儿;在家中,他是精神的领袖。这两个地方,自由、美好、安全,符合他全部的慧心与童心。他或许会以为,这两个地方都如英国哲学家洛克所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可这句话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田家无四邻,独坐一园春”终究只是古代文人的美好奢望。1966年,钱钟书和杨绛都被革命群众“揪出”,成了“牛鬼蛇神”,被批斗,被“洗澡”,杨绛还被人剃成了“阴阳头”,苦不堪言。他们凭借平和的心态以及对学问的执着,挺了过去。但是,女儿钱媛的丈夫王德一却因不堪受辱,愤而自杀。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碎”。90年代中期,病床上的“我们仨”开始分头写作各自的《我们仨》。不久,钱媛病逝,次年岁末,钱钟书亦离世。“剩下的这一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此中辛酸,难以向人道也。四年后,唯一完本的是杨绛版的《我们仨》,此时杨绛已是九二高龄。书中,一个个残碎的梦境,一件件细碎的小事,在黑白间杂的夜幕下,如一粒粒星辰,以爱作线串起,熠熠生辉。
无论悲欢离合,家庭都是人生最后、最好的庇护所。如果你爱家,就读一读《我们仨》吧。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先生的文章,情感总是平和的,我很是喜欢;先生的为人更是让人肃然起敬,我很是佩服;先生的爱情,更是让人羡慕。
老爷子和先生于二十四五岁结婚后,直到一九九七年老爷子去世,他们一同度过了六十四載的时光。过去人的爱情总是含蓄的,书中从未提及过“爱”字,但无一不传递着“爱”,他们之间的爱,是相依相伴,是互相懂得,“钟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它地方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能和钟书对玩的人不多,不相投的就会嫌弃钟书刻薄了。我们饿不相投的人保持距离,又好像是骄傲了。我们年轻不谙世故,但是最谙世故、最会做人的同样也遭非议。钟书和我就以此自解”。这些无不透露着,先生对老爷子做人做事的懂得,欣赏他所擅长的事情,理解他所不擅长的,甚至偶尔他做下所不擅长的事儿,她便会大加赞赏,由衷的开心。谁不爱这样的女人呢?这样的爱,是自由,是包容,是理解,是尊重。这样的尊重还体现在他们有矛盾的时候,“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遇事两人商量。”在教育女儿方面,他们也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孩子自己决定,不予干涉”,这样开明的教育方式,培养出了一位优秀的女儿。
她这么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这就是,我们仨的意义。
说几点,自己额外的思考:
1、他们当年便能出国深造,而,八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中的大多数依旧没有能力出去。钱钟书和杨绛均出生书香门第,在他们家族中成材成器的兄弟姐妹、叔伯姨舅很多,而普通人家的子女,想要达到他们这样的成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以,纵向看看,还是有些感触的。
2、假使他们俩要为了生活奔波劳碌,会不会还是如此的平和、谦虚,甚至拥有较高的人格魅力呢?当然,这只是个假设,我想说明,一个人的品性和他的生活状况有一定的关系,但至于有多大,还是不知道。像,《走在人生边上》所说的那样,人是有肉体和灵魂构成的,生活是由物质和精神构成的,提升自己的物质能力和精神水平、灵魂深度,同样的重要。
观别人的一生,矫情点说,像自己活了一次,或许对生活能更理解些,更从容些。愿此刻的自己和此时的你都能安然幸福。
高一语文课上,听老师讲起杨绛先生,然后回家翻开《堂吉诃德》——哦,果然是她翻译的,1978年,邓小平曾把中译本《堂吉诃德》作为国礼送给来访的西班牙国王——肃然起敬。
杨绛(1920xx年7月17日—),原名杨季康,是著名律师杨荫杭之女。擅长于翻译、文学著作、戏剧等。著有剧本《称心如意》、《弄假成真》、《风絮》等,翻译了《一九三九年以来英国。
散文。
作品》、西班牙著名流浪汉小说《小癞子》、法国勒萨日的长篇小说《吉尔·布拉斯》等。然而,她的身份,更让我们感到熟悉的,是钱钟书之妻。六年后再读《我们仨》,仍觉得这是一本开卷便不忍放下的作品。《我们仨》是92岁的杨绛先生在女儿、丈夫去世四年后的回忆录,全书共三个部分——《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前两个部分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生活情感,笔法独特也有些晦涩难懂;第三部分占据全书大部分篇幅,从1935年她与钱钟书刚结为夫妇赴英留学开始,在牛津喜得爱女,回忆了一家三口63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和更多感人至深的温馨画面,语言从容、简洁,看似平平淡淡,却闪耀着经过漂洗的朴素生活本来的绚烂多彩。
1935年,初到英国,这对自小被仆妇照顾的新人开始在跌跌撞撞中过日子。为了做早饭,他划了生平第一根火柴;为了满足馋嘴的他,她学会用雪利酒文火做红烧肉;他们把店里送来的扁豆剥壳又一面嫌弃壳太厚豆太小,剥了好多才醒悟过来“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而每天早晨一大瓯牛奶红茶,也成了他们一辈子戒不掉的习惯。她不再是当初不识柴米油盐的苏州小姐,他也不再是古月堂前吟诗作赋的无锡少年,然而日子却像搬入新居的第一个早晨钟书给她端到桌上的早餐,有果酱、蜂蜜,那般甜蜜。
挤在北师大的宿舍,“阿瑗不用担心爸爸妈妈受欺负,我们也不用心疼女儿每天挤车往返了。屋子虽然寒冷,我们感到的是温暖。”这是豁达的一家人,也是默契的一家人,内心的相互支持让他们捱过这个特殊时期受到的特殊待遇。然而日子再难熬,我读杨绛先生的文字,感受到的只是她内心的平静、沉定,她没有诉说饱受的委屈,她回忆的只是钟书哮喘发作时一个妻子心中的焦灼和戏称之“呼啸山庄”来带给丈夫略微宽解,她回忆的只是地震时期外文所年轻人和女儿女婿给他们的帮助与关怀。这期间,他们依旧不辍笔耕,她译完《堂吉诃德》八册,他的《管锥编》初稿亦已完毕。
1977年,文革结束,他们搬进现在的三里河寓所,生活开始苦尽甘来。之后20xx年的生活,平平淡淡无阴无晴,实则阴晴隐于其中,只是这位耄耋老人已尝尽人生百味,参透悲欢离合,无一句控诉无一句抱怨罢了。然而,1997年女儿钱瑗去世,1998年丈夫钟书去世,再参透,她仍旧是想念女儿和丈夫的,于是20xx年这本《我们仨》出版问世。在卷尾,她引用白居易的《简简吟》——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读到这里,我仿佛看见她的心上多添的几只饱含热泪的眼睛,又绽出的几个血泡。
“我们仨,却不止三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钟书是我们的老师。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就是这样的一家人,相扶相伴跨过半个地球,走过半个世纪,让孑然一身的漂泊者也为他们感动,也想找个能相知相爱相惜的人,感受家带来的温暖与支撑。家,已然不是一处寓所,简简单单地容纳我们仨,而成为一个意象,成为这一辈子身心的港湾。
。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七篇】
活着这本书中,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今日网友就为大家整理了(*),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很久前就知道《活着》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才了解,今天才翻这本书,让我获得不少感慨。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不死”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杨绛文集读书心得【第八篇】
前几日在咖啡馆里读完了《杨绛传》,不知到底是作者文辞真诚,还是杨先生和钱钟书的爱情、品德叫人敬仰羡慕,只花了小几天,加起来不过几个小时,就看完了。
其实并没有刻意煽情,现在也不是会被刻意煽情所轻易感动的人。但阅读过程中,多次被杨先生一家的情、智、德,所感动。同时,这些人内心深处的本质所在的也更加让我触及内心最接近真相的问题:
我是要追寻人生的价值,还是金钱带来的乐趣?
此前小半生,一直在这个问题中纠结,做了很多并不让人内心快乐且坚定的选择。若是选择前者,我应当做的,便是去做自己想做的,若还不是很清楚这事到底是什么,就去探索清楚若是选择后者,我就该认真择一份业,十分投入其中,不再自我怀疑,不甚坚定。
而其实一直以来,我所忧心的,都只是让自己落入了这俗世的俗套。人的一生何其短暂,快乐的方式很多,但能让你内心强大、坚定、幸福的,一定不多。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也许没有那么多琳琅满目,却也更容易认清真实,坚定自我。如今我们生活在这个信息爆炸、享乐主义盛行、倡导提前消费的年代,选择太多,诱惑太多,物欲也太多,更难看清楚真实是什么。杨父说,起居家用,够用就行。不耽于外物,才能将全部的身心投入自我的修养,修身是自我提升的辅助之路。
杨、钱先生在战乱、流放……这样兵荒马乱的生活中,还能学好多门语言,做好学问。而现在,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的我们,却还不能做到自律克己地去学习,真的很羞愧。好在读书使人明志,既已逐渐清晰自己内心的真实,就当该清晰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如何去做了。
这几年,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学会了、懂得了一些,但仔细想去沉淀,却发现没什么真实的内容。细思起来,太过浮躁,其实学的都很浅显。粗略地读写评论分析,看几篇文章,几本书,就以为自己懂了。却没有细致地沉下心去学这些文字背后的基础是什么。前一年一直想要自己形成系统的、逻辑的思维体系,其实就是发现了一些自己学的肤浅的证据。看过的,无论多少,都是别人的。如果自己没有潜心去学习系统的基础知识,没有形成逻辑的思考总结,我将永远不会有自己的东西。
所幸现在清晰了一点,就是发现自己的物欲其实不会太高。这些年,我有很多时刻常独自面对自我,勺布斯说,“当身边的声音消失之后,内心的声音会被放得很大。有好,亦有坏。坏的是,再小的欲望,也会因为这样的安静,让你感到刺耳。好的是,当你学会了克制,就会将内心之中,真正的声音听得更清楚。”在与自己独处之时,内心最细小的纠结,深剖下来,就是最自我的欲望。能逐渐认清自己,明白内心的真实,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欲望自然降低,方向更集中,生活亦将更有力量。不需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去自律,因为,这本就是你生活的样子。
我一直记得大学有个学长说过的一句话:了解自己,进而能对自己有办法。其实就是格物而致知之格自己。但格物是一生的作业,永远格不完的。永远做个心态上的小学生,保持谦卑和进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一篇:古诗望庐山瀑布教案【最新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