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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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度,定期培训员工,强化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安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

年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11

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4

年度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3

年度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6

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3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41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45

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52

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0

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督查检查工作计划 66

工业园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72

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81

区水务局(海洋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85

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91

市XX区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98

市XX区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03

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08

市XX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115

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21

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26

22.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31

23.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37

24.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45

25.市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50

26.市供销社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157

27.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59

28.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164

29.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69

30.县教体系统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73

31.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78

32.县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82

33.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86

34.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90

3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193

36.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01

37.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6

38.乡2023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11

39.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13

40.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19

41.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 222

42.应急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26

43.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计划 229

44.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35

45.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40

2023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及时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农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饲料兽药、渔业领域、农田工具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不发生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一、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XX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XX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方案》要求,切实构建市镇两级农业领域职责,层级分明、到岗到人的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按照我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镇、村渔船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包船到人,按照六个100%(出海渔船100%检验、出海船员100%持证上岗、安全检查100%实施、安全规程100%执行、防台要求100%落实、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要求,确保"七个不出海"(不安全、不出海;证不齐、不出海;无保险、不出海;不报告、不出海;不跟帮、不出海;危险天、不出海;有隐患、不出海)。二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机制,在册渔船100%实施监督检验,逐步解决渔业船员缺配等问题。加强渔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广东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处置办法》等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捕捞、海钓等行为,加大从事非法活动的涉渔"三无"船舶扣留、拆解力度。加强对乡镇涉渔"生计"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实施防御台风期间渔船回港柴油补助机制。按程序及时发放2022年防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

(二)开展渔业养殖常态化检查。一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养殖户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二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育苗车间、用电、电线线路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开展检查。三是检查用于水产养殖的发电机、增氧机、抽水机等机械设备,渔业过冬棚,设施大棚保温和充氧、供暖、加热、照明设备等是否存在漏电隐患。四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工作人员涉水安全防护、生产用船配备救生设备及人员落水救助措施情况,养殖场配备灭火器、救生器材等情况。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水域周围有无安全警示标志。五是督促养殖单位在销售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搬运装卸安全,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机械设备。注意防火、防盗,严防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六是不定期组织水产养殖基地(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教育培训,多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

(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加强媒体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座谈会、横幅、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在渔区和渔港,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商渔船防碰撞、"不安全、不出海"和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等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在休(禁)渔期间,对渔船船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在日常检查中,向渔民群众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加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商渔船防碰撞宣传教育,推广"商渔船长面对面"交流活动等经验做法,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渔民群众参加渔船船员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持证率。加强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风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实施"平安渔港创建达标"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XX市平安渔港创建达标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安全,打通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指导沙田镇、虎门镇编制本镇渔港、渔船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先锋、新湾渔港建设。

三、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老旧残拖拉机牌证注销和报废工作。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等有关规定,动员使用年限超过10年、已达报废条件的老旧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申请注销和报废。在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集中公告3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拖拉机,限期参加年检,仍未参加年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注销其牌证。二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二)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组织开展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严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拼装改装,特别是逾期未检验、反光贴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完善微耕机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要继续完善属地微耕机监管台账,落实镇村(社区)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微耕机作业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巡查日志保存和统计工作,严防安全措施不全的微耕机作业和使用,教育使用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开展农机年检和示范村构建。一是开展年检服务。全年分4期开展检审上门服务,为当地农户办理拖拉机登记注册和年检及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证培训,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计划现场发放宣传单张、播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录像、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等知识。二是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按照《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活动。

四、督促、指导畜禽屠宰、农药生产经营、兽药饲料、有限空间、农业设施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屠宰企业安全监管方面。一方面,结合屠宰行业特点,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尚未清理无害化处理池的镇街,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快清理工作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屠宰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予以整改,确保我市屠宰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我市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要求在场区显眼位置粘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组织全市定点屠宰场安全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演练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方面。组织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按照生产企业高、中、低风险等级,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镇街对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不同频次检查,其中被列入高风险企业的,镇街每月检查至少1次;被列入中风险企业的,镇街每季度检查至少2次;被列为低风险企业的,镇街每季度检查至少1次。市级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检查至少1次以上,适时对中、高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三)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化(储)粪池、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等领域安全监管方面。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种养结合企业和家庭农场内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化(储)粪池、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进行彻底排查,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入手,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种植业安全监管方面。制定完善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清单,重点开展厂房式种植、农药生产经营、设施农业、肥料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农时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台帐,逐一对照,反复查验。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跟踪落实整改,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五)其他领域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休闲农业等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安全实施。强化农田工具房监管,严禁违规住人。

五、切实加强局系统下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一)对局系统检测机构(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并细化各类危险化学品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台账记录,不超量存放,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对局系统办公楼和宿舍等进行全面的消防隐患排查登记。

(三)加强对局系统代管物业包括企业、工厂、商铺、出租屋以及其他"三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3年,工贸行业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月底前,聚焦冶金建材行业钢结构筒形仓、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20项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和"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继续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对铝加工、涉氨制冷、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持续深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指导检查,增加对涉及污水处理等重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检查,对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企业危险工艺、场所和重点安全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体检诊断,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一般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督促企业规范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二是对已经建成投入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项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没有设计的要补做设计,从本质安全上防控风险;对已建成的非高危小微企业项目,督促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推进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精细化管理。强化抽查核查,严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

(五)加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中小微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抓实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制度落实。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七)提升工贸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适当加大对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班,强化对工贸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八)严格规范执法。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相关专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依靠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

(九)开展工贸企业基础状况全面调查。组织对全区工贸行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艺设备等重点调查。全面核清工贸企业底数和台账变化情况,督促企业核实完善平台基础信息,从抓企业信息填报率向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高质量过度,全面掌握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动态。

(十)强化工贸企业"互联网+监管"。坚持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两条腿"走路,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及应用,增强监管实效。加大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力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中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和零售经营点(148家),共266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的实际,基础科、危化科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具体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表1、附表2)。综合科、执法大队负责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尾矿库(磷石膏堆场)汛期防溃坝漫坝、地下矿山汛期防治水、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大型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火灾、爆炸、透水、顶板冒落、井下坍塌的和通风不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的燃爆泄露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

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2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7人。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

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91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250天-1239天-1096天=1915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一级监管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每次最低2人参加。一般检查工作日13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重点企业每年检查至少2次。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215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39天。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15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

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

4.实施行政许可:90天。

5.参与及事故抢险救援:50天。

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

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70天。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240天。

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天。

11.中介机构检查:50天

12.临时性其他执法任务:89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096天。

1.应急值班:306天。

2.学习、培训:408天。

3.参加党群活动:204天。

4.年休假、病假、事假:178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重要铁路和公路;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企业数量、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118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尾矿库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列入我局重点检查名单,对这些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物的安全状态,人的安全行为,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表1、附表2。

(三)执法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5.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计划检查企业148家次,检查(复查)企业222家次(含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74家次)。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综合监管

配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综合督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七、年度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一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三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档案,做到规范、完备。

(二)调整程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局备案。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严格执行执法计划。一是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对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按时上报执法周报表、月统计表;三是每季度对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及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查找解决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权限,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四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三)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实行精准监管执法。执法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检查;二是建立"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实现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化;三是涉及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检查,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四是推行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四)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2023年度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范围

开发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及规模重点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

三、检查方式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突击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2、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场所,对检查情况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4、检查人员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2023年度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3年是"十四五"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直接监管工作重点,兼顾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XX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与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零事故、零死亡"为总体目标,以组织专项和重点执法监察为突破口,以日常执法监察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警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群防群治事故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日常巡查责任

(一)及时整改,严格督查。对检查中发出的整改(停工)通知书的项目,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及时上报。尤其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持绝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二)对标对表,提前自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对号入座,严格对标对表,提前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四)从严执法,强化联动。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和多部门联合互动,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形成对施工工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提高整治效果。

四、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力度

(一)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责任各方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重点围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以及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市场行为情况;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预防及治理情况;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质量;电线电缆等材料的质量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批及施工组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工程,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在2022年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成果,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形成一套管用、实用的施工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推进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主动报告工作。各项目开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监督机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对全市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专项整治,每季度开展一次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等五类危大工程进行,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较大事故的发生。

重点检查以上五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内容是否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方案审核、审批及论证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根据要求,开展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有无出现方案和实际不符的"两张皮"现象;监理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是否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企业;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检查危大工程所用材料进场的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抽样复试报告。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依法停工整顿;发现未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核、审批和实施专项方案的企业,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项目参建企业存在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或存在野蛮施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的,一律依法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发现项目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且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依法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预拌混凝土等强制措施;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一律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

(五)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保、检测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我局将持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抽检,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有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对全市在建受监项目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前期检查已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起重设备进行抽查复检。

(六)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实施重要时间节点提级管控制度,督促指导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编制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清单,有针对性地实施管控,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要时间节点要执行危大工程、涉及城镇燃气管道的工程非必要不施工;督促继续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全时段在岗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

(七)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保险公司配合参与安全管理,协助投保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估、防控等事故预防工作。我局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确保全市建设项目应保参保率达100%,实现我市建筑施工领域保险体系完备、服务覆盖全面、事故防范能力和现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八)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我局将重点整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分包等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没有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将其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用焊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风险。

督促施工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工地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临时用房、仓库等要布局合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标识醒目;严格规章制度,预防发生中毒事故。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及火灾等事故。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火灾发生。

重点针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和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未进行防火分隔、临时建筑构件和金属夹芯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标准要求、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自查自纠不落实、存在问题未整改的单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十)工人工资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专项整治。施工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将施工合同、《三方协议》和专用账户开立凭证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并将专用账户相关信息录入"韶关市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监管系统平台"。我局将进一步核验施工单位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情况,并视情况联合人社等部门动态监管施工企业建立工资专户及建设单位拨付工资性工程款等情况。

组织若干次"回头看",确保集中行动的成效。重点对存在工人工资支付问题的企业采取约谈、训诫、限期整改等措施,挂牌督办。对未建立专户或不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资金的单位责令限时整改或依法依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责令项目停工整顿。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并制造社会影响等工程总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劳务负责人、分包负责人、班组长等将列入行业失信人员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允许在我市从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建设、施工、监理等建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用工实名制管理责任,组织并督促本单位的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切实到岗履职。我局将每月定期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进行检查,对考勤率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管理人员进行量化计分,并建立量化计分整改台账进行跟踪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人员到岗履职率,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人员岗位行为责任,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企业自律,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重点检查采购单位是否向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生产企业采购混凝土;是否对混凝土进场进行交货验收;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取样、制样、养护、送检;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的进场、取样、制样、养护、送检实施监管。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是否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在资质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混凝土试验室;是否按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进行管理;是否存在挂靠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提出整改的,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视情况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十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整治。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并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重点对执行绿色建筑专业会审制度和相关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及验收,保障绿色建筑相关技术要求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提升绿色建筑施工质量水平;严格实施绿色施工的政策措施文件和技术标准,推进建造方式、技术和管理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强化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高绿色施工水平;推进绿色建筑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

(十三)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指导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韶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要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对进场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标牌喷涂等工作,并履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核查验收职责,核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和二维码采集卡,实现"一机一牌一卡"。同时,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严控工程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

(十四)加强各项管理系统和监管平台的应用与监管。各参建单位要及时将建设信息上传至有关平台,我局将持续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信息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通过"广东省新版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检测、使用、顶升、拆卸、备案注销等重点业务流程网上审核办理以及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远程监管等;通过"韶关市建设领域工资分账管理监管系统"摸清我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用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情况,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监管,同时推动根治欠薪工作。

(十五)不定向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如联合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配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配合道路运输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整治行动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四)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坚守发展决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分类分级和重点检查单位固定式全覆盖,一般检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原则,严格落实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推动XX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执法检查的范围和方式

除纳入XX市市执法检查范畴以外的所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执法频次按重点单位年度全覆盖的原则,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对乡域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执法频次为一季度一次,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进行检查,对抽取的单位全年检查一般为1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顺利实施。本执法计划仅限于乡安委办开展的年度日常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对列入执法计划中的单位开展检查前,应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并报经市应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履职尽责,建立权责一致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谁检查、谁复查"责任制度。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加强信用监管。

(三)严守纪律,维护法制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地位和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交通运输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3年,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效率,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稳定。

局属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做到全年"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安全巡查)累计不少于2次,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

三、分级分类监督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交通执法大队、农路所等单位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市运输中心(地方海事处)

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按照省运输中心及泉州市运输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检查道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货运、危运、水运、机动车维修、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培训等重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名称与频率;负责对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督检查;负责内河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

(三)市交通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对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厅执法监督局级泉州市局执法支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具体确定开展监督检查数量和频率。

(四)市农路所

负责对群养农村公路安全养护施工、新、改、扩建施工、病危桥改造等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重点、方法

监督检查应当对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采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以市运输中心为主,局运输科配合,道路、水路(内河)经营场所的检查以市交通执法大队为主;群养农村公路施工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交通执法大队为主,局规划建设科配合;群养农村公路建设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由农路所牵头,局规划建设科配合。

明察暗访,抽查交通运输企业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检查频率。

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企业,要督促企业将风险管理、隐患治理、信用管理等相关数据及时填报、录入"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对企业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核查,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综合性、专项整顿检查要发出检查通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指定专人落实整改。

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2016〕14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以"控大事故、 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持续深化 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弱问题,将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日常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本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具体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实施主体与对象

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安全质量站),具体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以及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四、执法检查时间测算:

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有10人。

1.总法定工作日:10人×251天=2510天

2.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96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1126天,包括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议36天;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举报投诉处理共计90天,参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0天,开展机动巡查执法450天,案件办理300天。

4.非执法工作日:42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0天;病假、事假共计50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44天。

五、具体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查。安全质量站根据受监工程实际情况,采取计划检查方式,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对含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以及2022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可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安全质量站负责对我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工作计划》,平均每季度随机检查不少于10家建筑施工企业。

(二)综合监督检查

3.县住房城乡建委大督查大执法(含负面清单专项治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和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需要,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由县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带队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体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等开展综合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4.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县住房城乡建委派出飞行检查工作小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结合"双随机、 一 公开"和差别化监管等有关要求,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根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可增加检查频次。重点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危大工程管控、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文明施工等工作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落实情况。(时间安排:全年)

(三)专项监督检查

5.危大工程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 实施及验收等情况,安全质量站每年对辖区受监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市安管总将站结合飞行检查等方式,适时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时间安排:全年)

6.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如我县无项目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将不开展该专项工作)。安全质量站将根据全县房屋市政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情况,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维护保养和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时间安排:第二、三季度)

8.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执法支队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检查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及市场行为情况。(时间安排:第三季度)

9.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质量站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方式检查受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责任落实、消防疏散通道、 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器材配备、应急演练等情况。(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六、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一)项目参建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县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情况。特别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检查。

(二)项目参建单位在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检查情况以及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三)项目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落实、"安管人员"配备、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标准》等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学校、医院、农村老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卡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等情况。

14.对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情况,包括对外来单位从业资质审核等情况。

1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上报备案情况。

17.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和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安全检查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是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检查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按月细化检查任务,做好检查准备,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做好月度计划与专项计划衔接,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必要时可以采取联合执法、专家检查的方式,从基础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3.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检查人员要掌握监督检查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程序合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实施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备案、归档。

挂钩检查干部因人事变动的,由接任者承接挂钩检查任务,不再另行发文。各组检查时间由各组挂钩领导、干部自行统筹时间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但应确保每年度到挂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月度安全检查与专项检查以实际安排为准。

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及安全生产监察职责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监管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监管职责范围。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30家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纳入直接检查的有加油站8家、工贸行业企业9家、烟花爆竹经营1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

(二)监管检查对象。对列为执法检查对象的30家生产经营单位,按本身生产经营危险程度,划分为A、B二类(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及频率

A类企业至少一月一次检查;B类企业至少一季度一次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监管执法检查。

四、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检查方式

监管执法以"四不两直" (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为主,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集中行动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检查等。检查方法主要采用一听、二查、三看、四问、五评议、六反馈的方法进行。

运用湖南省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软件进行执法。

(二)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

XX镇应急管理办现有执法人员3名,每次参加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人侧重负责档案资料的执法检查和执法文书的填写,1人侧重负责生产现场的执法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现场处理措施;

3、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自收到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要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执法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对逾期未整改、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分别提报镇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4、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作出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行为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并应当依法制作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四)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管控、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实施指南(试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控高处坠落专项治理若干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图集》《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通知》《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等文件、标准贯彻落实情况。

(六)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可根据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检查计划。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措施、检查重点,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住建部、市建委等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适度调整,确保监督检查效果和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将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作为有关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2023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建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2023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围绕"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强化思想引领,狠抓责任落实,突出风险防范,规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综合运用 "四不两直"、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加大 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监管实效,防止滥用 职权。按照工作计划在全县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严格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有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确保建筑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执法检查基础工作。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全县受理安全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为开展有序执法奠定基础。

3.规范提升行政监管效能。 强化依法监管,落实执法计划,坚持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三、工作任务

1.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3.严格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4.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及专项执法检查;

5.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6.对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督办率达100%;

7.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8.督促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做到"六个百分百"。

四、执法工作重点

2023年执法工作的重点为:全县范围内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6.依法依规提取及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

7.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和有关培训考核制度,是否建立风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管控机制等;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9.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10."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 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

12.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措施落实情况;

13.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4.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情况;

1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1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五、执法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

(一)执法检查

1.常规性执法检查

日常监管全县范围内受监工程项目,全年至少组织执法大检查2次,全县工程项目全覆盖。

2.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包括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沟(槽)、脚手架等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其方案制定、落实情况。

(2)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落实情况、保障措施实施情况和应急措施完善情况。

(3)开展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县安委会安排,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计划检查全覆盖。

(4)开展建筑行业的"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包括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

(5)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结合九月学校开学,年底民工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县人社局对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实名 制管理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公示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3.机动性执法检查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突发性特点,为了及时完成好国家、省、 市、县部署的阶段性任务,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力保按计划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考虑工作实际,在"两会""清明""五·一""杭州亚运会""十·一"等重点节日和敏感时期,局领导带队深入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检查,全县工程项目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按照县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2.争创抚州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1个以上。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宣讲活动,营造全社会"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环境舆论氛围。

2.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及监理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在全县建筑行业及施工企业建立健全 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确保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

2.加强应急演练。针对安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特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应急演练工作。

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县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备案。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查找普遍性、规律性和关键性问题,探索有效的 控制、预防措施,做好行业监管,将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规范事故调查及信息报告程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安 全生产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 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 全县建筑业安全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开展;要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 服务大局,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水平。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驶正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执法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总结执法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改进执法效能,着眼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高服务意识,把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帮助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3.加强考核,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并作为单位和个人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奖惩。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行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保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核心,以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和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新要求,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实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教育培训使县通运输行业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组织能力,监管人员执法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明显减少,筑牢安全生产"人防"底线,安全发展的认识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教育培训对象

主要培训本单位和行业内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人员;各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三、教育培训形式

(一)加强行业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行业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与机关内部普法教育相结合,主要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例会、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普法学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行业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实现全体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2.积极参加行业安全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举办的公路与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风险分级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安责险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3.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一是结合"三抓三促"活动,县局拟于4月份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二是拟于8月份举办一期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安全生产培训班,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开展一次培训;三是县局安全监督股利用QQ、微信、钉钉群等,适时向行业监管人员推送一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网络链接、专家释法及近年来行业内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重点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交通强国、科技兴安等有关安全监管新理论新思想新举措进行宣传和培训。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以自主培训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要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方法要灵活方便,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强化对分包单位和一线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组织资质符合要求的安全培训机构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教育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关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厅和市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2.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解读,《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学习研读,建设交通强国安全管理新思路、新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典型做法的学习交流。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等。

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和经验做法。

4.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职业健康有关知识和要求。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急救援与管理相关要求。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

7.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责险有关政策要求、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等。

8.公、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桥梁防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

9."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和信息系统"应用培训。

五、教育培训要求

(一)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各股室、各企业要根据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必须达到100%。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生产需要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加强沟通联络,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资源目录中培训资源,把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降事故、保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严格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各股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要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及时开展教育培训督查检查。各股室、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对所属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单位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

2023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督查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确保部门和企业"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2023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警钟长鸣"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严格执行市委《延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延市办发〔2015〕14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督促商务相关行业的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监督检查制度化、有序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水平,严厉制裁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商务系统单位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平安生活,确保全市商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建成"三大环境",达到"六不"要求、实现"三无"目标。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达到在控可控。全面掌握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得到全面检查整改提升。

3.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检查企业数量,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全部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事项和督查检查范围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充分、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治情况。

2.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小商品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商贸场所未健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及其维护、检测不符合技术要求;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应急预案未制定或不完善,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不经常未全员覆盖等问题整治情况。

3.成品油零售行业,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违规操作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二手车交易市场未建立车辆交易登记台账,对车辆交易的来源、质量情况不清楚,登录应用系统逐车、实时、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不及时;营业场所和车辆存放场地逃生通道不畅通,车辆进出通道不畅通;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械配备不到位及器械使用功能不完好等问题整治情况。

5.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回收车辆登记不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弃物处理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废弃物流向情况不清楚;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处置不符合技术规范等问题整治情况。

6.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不严格;企业登记信息不彻底不完整;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建立台账、未限期整改;未获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收集处理废弃物等问题整治情况。

7.重大商贸活动未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未对活动安全风险作出评估和防范安排;活动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齐备、安保人员配置不健全、巡查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整治情况。

8.各单位要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电梯等设施的配套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9.对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整治存在的问题。

10.对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要及时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防火、防烟设施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1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和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2.从业人员接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按计划采取对本系统企业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检查的企业采取预先通知、企业内部自查整改、行业督查提前约定时间检查。监管检查实行持表检查,采取"一听(情况介绍)、二查(档案资料)、三看(生产现场)、四指(隐患问题)、五定(整改方案)"的具体方式进行。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和复查。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严重危及职工及企业财产安全的,按照法律法规立即采取要求停产停业等相应处置措施,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新光;副组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晓霞;成员:韩明谕、刘娟、蔡德勤、杨会民、党峰、张军民及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市场运行科,办公室主任由张虎兼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7091148)。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排查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彻底整治可能发生隐患的角落和细微之处,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2.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按本计划要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又要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继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3.坚持严格监督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检查综合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的事前预防,积极开展专家上门服务指导,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在设备管理、行政许可等方面安全工作做好服务。

4.坚持联合监督与落实责任相结合。要积极协助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推进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5.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使单位安全工作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6.加强值班管理,确保生产经营井然有序。各单位要制定好值班安排,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和危险源,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随时掌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XX工业园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计划。

请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中明确的任务目标,抓紧完善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实施2023年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切实维护园区安全持续形势平稳。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上海市消防条例》;

(七)《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八)《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九)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根据辖区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努力为XX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顺利实现北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及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

2.保持高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过罚相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安全为关注、以减少和消除事故为最终目的,对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3.强化检查。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保证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的频次与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分工及事故隐患查处整改

(一)监督检查方式

配置不少于9人的现场检查队伍,并聘请社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园区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检查应将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或相关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若企业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则上报区相关职能部门,由其依法处理,形成闭环。

(二)监督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调查询问进行检查;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和重点事项中以非随机方式开展的检查,根据区有关职能部门安排来确定检查内容;非计划内的专项检查,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四)监督检查分工

监督检查主要由园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等事项的,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应根据计划安排和实际需要共同参与;涉及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防办等部门对重点时段和特定专项等重点检查时,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1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20.上级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计划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行为,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及《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嘉应急字〔2023〕2号关于印发<嘉祥县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服务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县分类分级执法的安排部署和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省、市、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重点、XX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积极践行"严真细实快"要求,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工作要求,分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服务"工作专项行动,为促进XX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落实XX镇党委争先进位工作要求,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力催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位列全县前茅。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原则。按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XX镇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法定职责,依法履职,深入开展XX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公正。

2.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规定,确定镇级检查企业,按照分级分类执法检查要求编制执法计划,提升执法效能。

3.坚持精准执法原则。在分析省、市、县三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执法检查内容,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减少和消除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企业实施"双随机"抽查,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抽查检查公开、公示等相关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

依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履行执法职责,XX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实有在岗执法人员2人(髙忠诚,执法证号:15080697038;张诗义,执法证号:15080697242)。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的共2人。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实际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为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共计498个

249天×2人=498个工作日

(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总法定工作日)

以上执法工作日按照之前年度测算,根据上级部门和XX镇实际情况,在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

三、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293号)、《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计划内执法检查企业2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实际采取"双随机"方式抽查一定数量的一般企业,确保检查企业数量符合要求。

(二)执法频次

按照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具体频次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应急厅制定的相关行业执法人员检查标准,主要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在具体执法中,要结合实际,在突出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情况选择重要工序部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聚焦党的二十大、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开展各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活动,采用镇街异地执法,帮扶式执法等方式,杜绝人情执法,拓展执法视野,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执法薄弱的镇街开展帮扶式执法检查活动,转变帮扶式执法方式方法,将"帮着干"变为"示范干"、"指导干"、"督导干",切实加强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

(二)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检查效果。针对近几年事故直接原因类型,将外包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作业、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作为执法检查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向小微企业延伸。XX镇将密切配合县局工作,做好扩大宣传,持续营造违法必究的氛围,提升震慑力。

(三)扎实做好上级活动的参与配合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执法计划,统筹做好上级执法活动的配合工作,认真制作文书案卷,向上级推送优秀典型案件,并积极配合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检查合力。

(四)积极推动地震执法工作。继续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研究,根据先应急管理局工作指示精神,在XX镇深入推广地震执法工作,查办一批地震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地震执法力度和水平。

(五)创新执法模式,夯实执法基础。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推进线上线下结合执法。XX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将以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夯实执法基础,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确需要调整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积极配合县局落实好执法计划,采取"执法+服务"的方式进行检查,对危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放心的薄弱环节和企业重点部位,要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探索,举一反三。XX镇将"执法+服务"专项行动的重点落在服务上,结合本辖区内行业领域特点,精心聘请专家,检查出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让专家专家提出解决隐患问题的合理建议,采取指导整改、督导整改等方式,为企业服务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以严格的执法手段,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落实闭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全过程规范执法要求和"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向企业反馈,指导企业整改提升。能够立即整改或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要现场完成整改或采取现场紧急处置措施,需要限期整改的,要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依法高限实施处罚,不得减轻处罚或久拖延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化,确保所有执法检查全部实现闭环管理。

(四)强化工作作风,树立应急执法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关于"纪检应急双融合 纪律作风保平安"联合行动的方案》(济应急党委〔2021〕32号),对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应急执法人员良好执法形象。

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使我镇经济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XX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法定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敦实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有效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范围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加油站、建设工程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紧盯安全生产条件较差、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群众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

四、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审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检测的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危险岗位技术交底和交接班情况。

三、监管执法方式、对象

(一)监管执法方式

监管执法以计划执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结合,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管执法。

(二)监管执法对象

XX乡应急办重点监管对象为工贸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危化品行业、非煤矿山、"九小场所"、敬老院、养老院等。

四、监管执法检查主要事项

纳入监督检查计划的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五、监管执法计划实施和检查要求

(一)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执法工作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处置措施。

(三)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和程序,按照管辖权限,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监管执法其他事项

(一)乡应急办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特点等制定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三)乡应急办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各企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在执法检查中,对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大举措。

(二)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

充分做好监管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监管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对检查计划有重大调整的,要将调整后的检查计划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安委会备案。对不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的,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检查中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逐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使用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进行记录和处置处理。

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我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请各村(社区)、各单位(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本村、本单位、本企业生产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行为,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全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监督检查全乡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保证监管检查覆盖率为100%。杜绝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及其它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恶性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式向好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细致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三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有力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四是结合本乡实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六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机制。

四、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村、(社区)、单位、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

3.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本村(社区)、单位、企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做好本村(社区)、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解、落实,并定期检查、监督;加强对群众的安全生产经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户、单位、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报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5.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措施,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定期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组织治理。

6.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力量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其初步调查处置情况。

7.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种专项行动,按时上报各种安全信息。

五、执法对象

(一)检查对象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对本乡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

(二)综合监管对象

对本乡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农机具、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督促各职能站所、乡直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检查频次

1.对辖区内工贸行业和危化企业检查乡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

2.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校园安全、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每1月不少于1次检查。

3.对未按要求规范安全措施和及时整改落实的企业加大"回头"或重点监督检查力度频次。

六、工作要求

1.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3.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要求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应急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将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公示如下: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

(二)监督检查企业

1.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区应急分局计划检查企业106家。其中,冶金行业企业1家,机械行业企业42家,轻工行业企业19家,纺织行业企业2家,建材行业企业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5家,一般化工生产企业10家,加油站12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经营)3家,危化品经营企业(不带有储存设施)10家。

2."双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园区、街道、镇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五)事故隐患查处整改

1.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依法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指令期限届满后10日内应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于拒不履行整改义务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做好归档工作。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总体原则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及专项检查。其中,常规检查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的方式,按本计划规定的常规检查范围和重点,对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通过对列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聚焦企业隐患、危险因素、及突出隐患问题,不定期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抽查的方式,根据区职能部门的部署及本地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性检查。

(二)常规检查

通过突击(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常规检查。

1.危险化学品单位检查。检查重点:危险品临时中转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等的安全可靠性,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人员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标志,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档案管理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种类、条件、方式等。

2.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重点: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劳防用品按规定发放并登记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

1.重点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园区286家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一),区级28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见附件二)。

2.开展粉尘涉爆工贸企业监督检查。根据《关于2022年XX区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园区《2023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依托现有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对2022年末辖区内新一轮排查掌握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专项检查

结合重要时段节点、季节特征、行业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检查。

1.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进博会"及其他重要时间段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等。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3.物流运输企业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使用的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检测、持证上岗情况、电气线路敷设规范情况、库房货物堆放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情况等。

4.洁净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第一季度)。检查重点: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

5.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特种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特种设备及周边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作业等。

6.火灾隐患重点区域专项检查(第二季度)。检查重点:未批先建、违章搭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灭火救援窗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仓储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缺少安全出口等11类突出风险等。

7.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8.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危化仓库存放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9.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第三季度)。检查重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逃生通道畅通情况、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日常巡检人员和巡检记录等。

10.建筑工地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安全责任书签约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建档备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及持证上岗情况、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情况、职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等。

11.有限空间、地下空间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地下空间内用电情况等。

12.规模性租赁场所专项检查(第四季度)。检查重点:公寓设置作坊和仓库情况、公寓设置独立安全疏散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正常使用情况、房间内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超负荷用电情况、房间内电动车或电瓶违规充电情况、房间内使用和存放液化气钢瓶情况,非纳管公寓不得对外出租使用。

五、其他检查监督及重点任务

(一)监督指导村委安全检查工作

督促、指导两村委对辖区内企业、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委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其做好年度、季度、月度检查工作和统计报送工作。

(二)加强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能力,精细化落实辖区安全监管全覆盖、全过程、分层分类管理体系,分层分类梳理辖区地块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初步形成园区安全隐患清单,逐步完成隐患销项工作。

(三)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重点对丙类厂房仓库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设置办公室、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集中整治,目标年底厂房仓库"重大类"安全隐患全部清零,"一般类"安全隐患总数大幅度下降。

(四)规范厂房仓库分割出租要求

建立厂房仓库分割出租备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厂房仓库底数清单,有效管控厂房仓库随意分割出租现象,配合园区清退低效产能企业。

(五)推进"园中园"微型消防站建设

在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下,试点推进10家企业园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企业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XX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成效,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总体要求,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主要任务

确定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执法检查的频率和次数,明确开展执法检查的内容和工作要求。

三、检查安排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

2023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为船舶修造企业、水产制冷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机械企业。

(二)执法检查频率和次数

我街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108家次,(2023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单位名单附后)。

四、检查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月度和专项整治、检查计划方案,可选择上述一项或多项确定具体的检查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要制定月度执法检查计划及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内容。

(二)检查过程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入现场,真实反映受检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对涉及技术性内容的安全检查,可以邀请其他部门人员或聘请相关专家一同进行,依据专家的书面建议,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四)检查后要及时评议受检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形成统一的执法检查意见,实事求是地向受检单位反馈,对需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XX区水务局(海洋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2023年全区水务(海洋)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水务(海洋)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区水务(海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要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健全组织,落实行业监管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重要的议事日程,健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职能、责任、经费"四落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和完善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细化到岗、深化到人,层层压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监管融入到全领域、全过程;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的闭环销项,切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机制,将专业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督促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各类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四)加大安全生产警示问责力度。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问责体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信息不填报等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督办、通报、约谈、警示教育、处罚的力度,切实用问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坚持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治本之策,局属基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XX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XX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试行)》等安全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领域,要结合具体实际,持续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衔接,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充分制度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考核方面,要进一步抓实系统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推进局属基层各单位严格落实"一计划两报告"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将安全考核工作纳入局年度评价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三、排查防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五)强化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规范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行为和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啄木鸟"春夏秋冬四季综合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及消防用电、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现场各类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落实安管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

(六)强化水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在水利河道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强对区管河道、农桥等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提升建管水平;在河道养护上,严格落实河道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保持水上作业设施和人员安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行业防汛应急保障综合能力和水平。

在堤防水闸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堤防险工险段维修加固,严格执行病险水闸降标运行制度,保持设施运行稳定有序。落实水闸和堤防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病险水闸、薄弱堤岸的日常观测、监测,实时掌握设施设备动态信息。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处置高效。

在泵站、市政管网长效安全运行管治方面: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排水管网,推进道路塌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

在水文、海洋监测管理方面:加强水文和海洋野外、出海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单位内部管理方面:明确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食品卫生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员伤亡、中毒事故发生。

(七)强化水安全执法查处。严格查处本区水务基础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做好防汛检查、"三违一堵"专项检查、施工临时排水专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长江采砂执法巡查、行政审批事后监督,切实加强风险梳理、防控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务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八)加强宣教培训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海报横幅、"XX水务海洋"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富有成效。

(九)全面编制修订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安全风险科学防控能力,系统编制修订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评估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十)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优化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安委会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为主线,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镇立足"早"字,全面落实省市区委要求,坚持"一手抓复工复产,一手安全生产",加强企业安全检查和人员安全思想教育,落实各方责任,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总体目标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区安全办和党委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

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森林防灭火方面。重点检查国有林场及各村(社区)森林消防组织、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在进山路口、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宣传是否到位,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森林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落实是否到位、扑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值班制度是否到位、节假日期间易发森林火灾地段巡查等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二)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三)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要深刻汲取年初以来我国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完善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安全管理,严格开采程序,提高开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滥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面。深入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别是加强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和零售点的安全监管。

(六)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在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七)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消防、食品、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活动,加强学校上下学道路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应急避险演练,努力提升学生的安全素质。

(八)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方面。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九)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整治方面。狠抓水上交通安全,尤其是渡口码头和乡镇自用船舶的监管,按照每月例会制度、考核制度总结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特种设备、农业等部门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整治方面。利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大辖区内食品药品销售、加工企业、小作坊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坚决整治突出问题。

(十一)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整治方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城市燃气安全的指示、批示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排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老旧小区、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摊小贩等,着力解决城乡燃气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宣传教育薄弱环节,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用气常识。

三、坚持预防为主,着力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落实部分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部分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的职能。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布置安排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办法。严格按照"两书一函"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四、强化打非治违,着力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二)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以容易出现非法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生产、矿山非法盗采和越层越界开采等为重点领域,以城乡结合、邻村结合、边远偏僻等监管边缘部位为重点地区、以无证或证照不齐、未经许可的生产、贮存、运输、经营、建设等行为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乡镇政府"打非"责任制,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全年拟安排4次全镇性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公开事故查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

五、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体制

(一)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重点岗位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逐步建立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气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工作。

六、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达标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大安全基础投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达标。坚持从基础环节抓起,推广安全达标建设经验,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搞好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行安全责任制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完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安全生产形势月公告、季通报制度。

(三)大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紧扣"创先争优""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业务培训。

七、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根据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单位安全生产执法重点,积极推进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督检查制度化,科学性量化安全生产检查,将执法重点从事后查处、事故处理向日常监管、现场监察转变。同时,要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打造专业型、学习型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XX市XX区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结合行业安全阶段性特征,科学安排监督检查(执法)时段和内容

1-3月,突出元旦、春运(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开展应对客运量阶段性陡增、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和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4-5月,突出春季踏青出行、清明节返乡祭祖、五一节短途旅游和汛前准备,紧盯思想松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应对法定节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统筹部署防汛减灾平安度汛有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从严从细抓落实,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与实施情况等。

(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政策、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三)安全人员配备及教育培训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

(四)安全投入及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基础设施、重要设施、特种设施建设情况;对危险源的风险辨识、分析监控、防范预警情况。

(五)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六)隐患排查、整改、分色管理情况,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三、监督检查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分行业领域对辖区内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等进行督导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一乡一档"安全生产台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必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现场处置。发现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改,并上报乡安办,乡安办按规定时限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上级部门处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督促各村督导员做好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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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始终坚持以"查隐患、保安全",严格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前综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为工作重心;继续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治理念,切实加强检查效果,全力打造"平安XX、和谐XX",推动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乡建筑施工、企业、烟花爆竹、学校、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乡政府各科室、辖区各村(社区)和企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XX乡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四级标准化创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新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化企业,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

2.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和实施"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

4.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持证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一般员工培训。?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执法

1.对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主要负责人、安管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在烟花爆竹经营(库管和零售)、汽车维修等几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4.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6.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项行动。

2.开展用电安全专项行动。

(五)倡导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搞好安全文化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的"四进"教育活动。应用乡村两级广播和各类宣传、告知标牌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曝光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道。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调各村(社区)、各企业充分利用和整合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汛期来临前,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对全乡重大危险源申报、备案、评估、定期报告和监控的执行率达100%。

四、主要内容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的生产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五、安全生产概况

重点监管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3家(液化气2家、加油站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3家(酒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7家;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1家;中小学和幼儿园2所;工贸企业6家(水电站3家、制砖厂2家、制沙厂1家)。

六、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装备

2023年乡应急办在岗人员4人,编外人员1人;装备:现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综合执法车辆1辆及2020年应急局统一配备物资。

七、监督检查工作日概算

1.总法定工作日(1000日)

乡应急办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日×4/人=100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概算(778日)

其中:学习、培训(4人×20日=80日)考核(4人×7日=28日)、会议(4人×20日=80日)、检查指导村(社区)人员工作(1个安办×60日=60日)、值班补休日、执法人员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100日)、参加党群活动(80日,以每人每年20日计算)、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制等工作以及镇、县应急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350日)。

3.监督检查工作日概算(222日)

其中:配合实施行政许可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等。监督检查工作日=1000-778=222日

我乡负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单位共计22家,结合行政执法人数及监督检查工作日核算,可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

今年,乡政府将根据网格排查出来的有隐患的企业纳入每月重点检查范围,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确定重点监察单位量不低于全年监察量的30%,同时对所有重点监管的执法检查对象全年至少安排执法检查4次以上,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乡长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各行业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并结合实际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3至4次监督执法和检查。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

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加强监督,提升意识

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现象。

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对全乡纳入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

(一)重点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重点检查方案,主要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八大工贸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 ? ?

(二)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针对XX县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事项。 ?

(三)随机抽查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按自治区安全生产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执行。?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7.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

四、监督检查的对象、行业、数量?

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八大行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县应急管理局从上述行业领域中,确定2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7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规模以上企业6家)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县局2023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象。在此基础上,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县局重点监督检查以外的工矿商贸企业44家(主要涉及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查,作为县局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对象。对工矿商贸领域内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五、有关要求 ?

(一)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监督检查活动结束后,按"一企一档"及时归档。 ? ?

(二)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检查对象存在重大隐患的,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一定要复查;发现检查对象存在一般隐患的,可以责成检查对象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按不低于被检查对象60%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检查对象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要依法进行案件调查,全面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撰写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经案审程序审查决定后予以处理,并由应急管理局统一行政处罚决定的编号。发现检查对象存在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要及时报告,按《自治区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办理移送;不得压案不报告、压案不移送。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对检查对象实施查封、扣押、代为治理、停止供应措施的,需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三)依法推进执法公正、监管能力提升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检查责任单位依法公开。

(四)依法开展案件核查。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随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编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特制定县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防范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执法范围及频次

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一)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烟花爆竹经销部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遇销售旺季每周检查一次。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三)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不低于40%,实现闭环管理。

(四)规模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近三年被行政处罚企业

量化执法: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以及闭环管理。

(五)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园区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燃气企业、棉花收储企业、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六)其他专项检查

根据地区和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针对县安全生产阶段性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确定检查范围、检查事项。 ?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3.安全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10.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7.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

五、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结合"互联网+执法"平台,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县的安全状况。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

乡2023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我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6-9月,突出成都大运会和主汛期,开展应对成都大运会、端午小长假、汛期突发性极端天气、公路和在建项目地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0月,突出国庆长假和后汛期防范,开展应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和后汛期极端天气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11-12月,突出岁末枯水雾季重点时段,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二、突出行业重点,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

(一)交通运输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新《安全生产法》及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履职情况。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安全生产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清单制及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计划、方案并开展,是否开展企业自身风险辨识、评估及落实管控措施情况,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档案台账,是否落实各项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是否按规定对重大风险进行了登记报备并确保防控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5.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

岗前、日常及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6.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7.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行业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是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明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否及时向上级报送资料和材料,是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及厅、市、区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开展本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其开展情况,其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2.责任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厘清并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执法机构及发展服务机构的职责。是否执行日常安全监管各项制度措施,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宣传、教育、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4.安全监督工作基础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及经费。

5.安全督察检查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情况问题是否进行跟踪处理。

6.预防预控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否落实重大风险登级报备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7.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准备落实情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开展情况。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决定。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计划。各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督检查的原则,结合单位人员组成和工作量的实际,以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单位年度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范行为。监督检查(执法)应按计划进行,文明规范执法。要在主要看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注重痕迹管理,书面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三)严明纪律。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四)落实责任。要落实闭环管理,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跟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XX市XX区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全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统筹好"三年大灶",继续推进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服务安全发展的能力,加大对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平安XX建设作出气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气象部门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依法履行社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雷电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减少雷击伤亡事故,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加强充气升空物施放活动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调整、充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细化、完善《XX市XX区气象局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位、重点管理岗位,调整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3、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全局干部职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4、围绕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气象部门工作特点,制定《XX市XX区气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XX市XX区气象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5、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全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充实应急保障队伍。

6、更加完善车辆运行、水电保障、安保消防、防雷安全、气象业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强化制度的执行。

(二)加强部门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要时段检查督查,确保生产安全

1、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端午、中秋与国庆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局领导带队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重要时段生产安全。

2、进行重点监管部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X波段雷达安全检查、维护保养4月底前完成;气象业务系统及运行保障汛前全面检查工作4月20日前完成;办公区水电(含应急电源)、消防、监控设备检查3月底前完成;对人工影响天气设备与弹药库房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

(三)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继续推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各部门按照《XX市XX区气象局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按月向综合管理科报送安全生产总结并对总结的真实性负责。

2、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对自查不严、隐患不报、整改不到位的追究责任;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限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3、结合重大天气过程保障、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并作好分析、总结,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4、加强职工岗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深刻分析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宣传传达上级机关、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宣传力度。

5、加强安全生产台账、档案、资料等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系统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6、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和学习。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扎实开展全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履行社会监管责任

1、明确总体要求和进度要求。把履职尽责作为专项整治的政治要求,把问题导向作为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把制度创新作为专项整治的最高要求,全力抓好气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年左右的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治理水平。要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对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防雷技术服务市场监管、规范防雷行政审批、施放充气升空物以及气象部门内部安全管理等进行专项整治。

2、通过年报形式加强对全区充气升空物施放单位的管理,组织对全区充气升空物施放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执法,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继续对市区充气升空物施放作业条件进行审核,对施放活动进行现场日常巡查,建立巡查档案。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运用气象影视节目、""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气象科普、防灾减灾、防雷安全、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意识。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防雷隐患拒不进行整治、未经防雷设计审批擅自进行施工、违法施放充气升空物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的行为,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坚决阻止违法行为后果发生,以确保公共安全。

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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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XX安委办〔2018〕2号)和《XX市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XX安委办〔2023〕7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事属地原则,实现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督促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环节的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日周月"制度。确保计划执行完成率100%,检查、复查率100%,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零"死亡,确保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全年对重点检查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一般单位全年全覆盖至少进行1次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

截止计划印发之日,街道涉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部门(食药监除外)在岗在册人数总共36人(其中应急办6人,经发办5人,文服中心4人,民社办5人,规建环保办8人,社服中心3人,物业服务中心5人),纳入计算的安全监督检查及行政法人员数量为:36×=29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9人×249天=7221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221天)-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2186天)-非监督检查工作日(2672天)=2363天。

(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186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四)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672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病假、事假、检查指导社区安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等。

六、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136)家:应急办42家,经发办28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5家,文服中心13家,社服中心7家,规建环保办15家。

(二)第二季度(150)家:应急办41家,经发办30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58家,文服中心20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

(三)第三季度(148)家:应急办33家,经发办40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28家,文服中心20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

(四)第四季度(142)家:应急办28家,经发办38家,物业服务中心6家,民社办38家,文服中心11家,社服中心6家,规建环保办15家。

七、监督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方式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以重点检查为主。

(二)重点检查范围: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清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八、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科室对企业和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本月开展检查提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等;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及随机抽调的检查执法人员。

(二)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行政执法文书。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各责任办公室(中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措施。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五)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充分释法说理,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

XX市XX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要求,结合XX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思路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狠抓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坚持重点执法与常规执法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延伸执法内容,加强事中事后依法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三、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严肃依法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力实现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目标。

四、主要任务

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和重要时期的安全执法,通过严格的执法监察、事故查处等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察执法,对工商贸企业及其他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察执法检查。

五、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数量

XX市XX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编制人员13名,实际在编人员6名,在岗执法人员6名。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3年度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6人,总法定工作日共1500个(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人员数量=250个工作日×6人=150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参加省、市组织的一般性和专项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完成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根据前3个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平均值,按照每人每月11天,共792个工作日(6人×12个月×11天=792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镇(街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根据前3个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平均值,按照每人每月6天,共432个工作日(6人×12个月×6天=43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2023年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76个(总法定工作日1500个-非执法工作日432个-其他执法工作日792个=276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单位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等因素,按每次2-3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3-4天(含复查),重点检查企业按照50%可能进行二次检查测算,2023年度全年监督检查企业23家(监督检查工作日276个÷3人÷4个工作日=23家)。按照重点检查比例不少于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14家,一般检查单位9家。

(一)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

(6)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频次

全年安排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4家,占年度监督检查单位总数的%。其中,非煤矿山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工贸企业7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按计划进行一次检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方式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9家,占年度监督检查单位总数的%。其中工矿商贸企业5家,其他行业领域4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

七、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规范执法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做到事实证据充分,使用法律法规准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二)严格执法

实现执法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彻底消除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强化监察执法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XX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2023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安全发展"红线"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管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活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计划执法,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高效性、针对性和重点性,着力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救援保障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任务为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强化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企业抽选实施监督检查;在重要时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加强对上一年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举报和非法违法典型案件。相关业务股室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对分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20项主要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重点确定。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及分项计划

2023年全年365天,共53周,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共250天。

依据有关规定,局机关各股室和执法大队列入执法计划人员共6人,全局列入执法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天。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为400天。主要指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为450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预计为650天。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等。

(四)承担安全监管执法任务的股室和执法大队执法计划由我局专项制定。全年计划对12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管执法检查,对10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单位未包含市应急管理局、区政府交办的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常态化工作。

五、监管执法主要方式

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

六、执法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程序证据化,执法证据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履职尽责合法化"管理。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加强交流,互通信息,整合执法,避免多头、交叉和重复执法。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游法》、《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实际,制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构建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督导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质量,不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打造稳定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生产环境。

二、执法检查对象

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组织。

三、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全面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

工作任务: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文化旅体行业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关于文化旅体安全生产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文化安全生产方面。探索风险控制与隐患整治双重管控机制,将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重点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消防安全、文化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深入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深化景区景点、星级宾馆、等级民宿、文博场馆、文娱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整体安全能力。加强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力度,确保广电安全。

(三)旅游安全生产方面。加大对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保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督促旅游企业建立游客流量监控机制,及时发布流量信息,引导游客文明安全旅游,维护良好旅游秩序,以及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尤其是完善重点景区、宾馆饭店、交通集散点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疏散、分流及救助措施,开展员工旅游安全保障技能培训及旅游应急救援演练等。

(四)体育安全生产方面。重点加大对漂流、游泳池等高风险体育项目的监管以及重大体育赛事、群体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控。

四、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游法》、《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监管执法人员的数量。

(三)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行业和企业规模与特点。

(五)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六)影响执法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五、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执法日测算

全局共有在册持证执法人员15人,选派至振兴乡村2人,按实际执法人员13人的80%计算,列入行政执法计划人员总数10人。现有执法终端9部,数码相机1台,电脑人均1台,打印机人均1台。

1、法定工作日:250工作日/人,测算依据如下:

365天/年-52周/年×2法定休息日/周-11天法定假日=250工作日。

2、总的法定工作日:250×10=2500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1100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

(1)学习(党员学习每周安排半天52×=26工作日、公务员在线学习96课时/8小时=12工作日、事业单位职称等学习=12工作日,每月政治业务学习12×=6工作日,计46个工作日)、培训(人均7个工作日)、考核(季度考核每人每季度2个工作日,应对上级机关、单位和本级部门单位检查人均2个工作日,计4个工作日)、会议(局全体人员会议平均每月1次,12×=6工作日;其他会议平均每月一次,12×=6工作日,计12个工作日),合计69工作日;

(2)病假、事假5工作日;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人均安排10工作日;

(4)党群活动按每季度一次,每次半天,4×=2工作日。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每月安排一次计12个工作日

上述(1)~(5)合计980工作日。

(6)扶贫工作12×10=120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980+120=1100工作日

4、其他执法工作日628工作日。大致分解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2×10×2=240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0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40×3=120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12=24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0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2工作日;

(7)开展局其他重点工作20×10=200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2工作日。

5、执法检查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500-1100-628=772天。

(二)具体监管计划及执法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执法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执法内容

1、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4、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5、消防安全等具体要求,相关证件齐全情况;

6、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需求情况;

7、文化旅游安全工作台账,包括检查记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情况;

8、消防安全日志、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9、安全巡查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情况;

10、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二)执法要求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地设计并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2、规范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来施实行政处罚。

3、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

4、执法人员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亮证文明执法。

5、执法人员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6、执法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作出撤人、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

7、执法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七、组织实施和考核

(一)局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有关科室、队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要求,制定现场检查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对当月未完成计划的要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全年执法检查计划的完成。

(二)旅游执法分局和文化执法大队负责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的协调工作,按照局总体部署开展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及时汇总相关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及应急管理部有关推进安全生产分级执法的决策部署,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 ?

一、工作目标?? ?

以防范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三同时"管理、现场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促进执法能力、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 ? ?

2.防雷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组织定期维护: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且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XX县气象局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县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36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执法检查率约60%。同时配合上级部门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两个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和检查场所,认真按检查表格逐项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和事故安全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加油站、油气仓储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安全监控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3.《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

四、执法检查范围及内容

1.监管范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保民生保安全的工作原则,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检查,重点抓好成品油经营场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或安全事故易发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2.监管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经营资格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规程及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6)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取得情况;

(8)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9)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10)作业场所现场安全情况;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12)依法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检查对象与监管检查任务

1.每季度实现成品油经营场所的全覆盖检查。

2.每年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限上餐饮业、各大型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组织监管执法检查一次;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直到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为止。

六、监管检查要求

1.认清当前形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机制;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规范监管行为,确保工作质量,对在整改期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加强宣传培训

一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本局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自身业务能力和监管执法水平。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对内部员工培训,做到人人都是安全生产"明白人"。三是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信息报送

(一)企业自查。企业内部全面自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并于次月5日前将检查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电子档报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二)各科室(中心)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档报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廖羿处。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影视、文物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坚持实践探索原则。

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 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6.重大文化活动事故为零。

7.重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为零。

8.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为零。

9.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为零。

10.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体系,明确分工,加强领导

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性、阶段性、可行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并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并与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局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这一总体目标,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制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安全生产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负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安全规程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及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人员要在局或本单位的组织下,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及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达100%,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到位、严抓到位、落实到位。

(四)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途径,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确保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做到、做好、做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的汇编及发放、总结及社会评估。

(五)安全检查制度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局长全年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各单位自查全年检查不得少于十二次。日常监督检查周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现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会议由局长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研究解决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创建"平安XX "而不懈努力。

(一)执法准备

1.承担安全监管执法的股室、大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全局监管执法计划安排,做好年度监管执法工作部署和安排。要根据各自执法力量和工作任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统筹处理好监管执法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监管执法的相互衔接工作。

2.承担安全监管执法的股室、大队要充分掌握监管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制定监管执法检查方案,明确监管执法重点内容,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监管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管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监管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事故隐患,应当依法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固定,并完善所有执法检查文书。

3.监管执法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立案查处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将相关文书、证据、资料移交执法大队负责调查取证,予以行政处罚。

(三)公开

行政执法工作结束后,按照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执法人员要及时将执法案卷完善并交与行权平台负责人进行录入,涉及行政处罚的信息要及时依规定上网公开。

(四)归档

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资料卷宗,由各股室、大队收集整理。行政检查文书资料由股室、大队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存放。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等相关资料应当在结案后30日内交办公室归档统一保存。

(五)移送

监管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监察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制作《案件移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制作《移送案件决定书》,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六)纪律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廉洁执法意识,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如实填写执法、行政检查《廉政监督卡》,接受监督。监管执法要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坚持做到履职和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XX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深化"打非治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应急办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编制及任职等情况

目前XX镇应急办现有工作人员7人(公务员1人,事业编制4人,其他人员2),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安全监察人员3人。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确定行政执法人员4人。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1000天=250天(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4(人)。

2.非执法工作日480天=120天(包括:学习、会议、培训、考核、病事假、法定年休假、参加党群活动等)×4(人)。

3.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包括320天= 80天(包括: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举报查处、事故案件调查、机动执法、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4人)。

4.执法工作日测算:200天=1000-480-320,应确定监督检查企业数为200÷2÷2=50家次,综合考量确定76家次。

五、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要求及内容

(一)执法监察的覆盖率及频率

1.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根据人员力量情况按每人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15家次的要求确定执法检查任务;对因人员力量不足不能涵盖到所有的企业单位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包保责任制的作用,落实好对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不脱管、漏管、失控。

2.检查频次要得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其危险性特点合理安排执法次数。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办总人数的90%,监督检查企业数量每人不得低于15家,要实现危化、冶金、涉氨涉煤气等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其他一般企业两年覆盖一次。

(二)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规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特点、危险因素、执法装备、执法时间确定检查内容。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源头防控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可进行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在对每个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时,要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应涵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对所检查企业涉及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的,执法人员应同时对作出报告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报告真实性、是否向市应急部门报告从业告知书等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要将执法检查方案提前一周通知企业,由企业开展自查;在正式检查前,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企业。

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集证据,实现全过程记录,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在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停电、停止供应民爆器材、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一般执法中亮证执法、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执法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做到应罚尽罚,属于省应急厅公布的轻微情节不予处罚的,不进行处罚。三是检查完毕,要督促企业将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进行处罚的,不能以罚代改,切实起到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作用。

三是,规范制作执法案卷。1.处罚案卷要做到处罚主体合法、程序适当、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准确、证据齐全、自由裁量种类和幅度得当。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2.规范填写执法文号。

四是,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亮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复议驳回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备案

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由镇人民政府行文公布,因情况变化需要对执法监察计划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将新计划及调整变更原因自作出决定以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邹平市应急局政策法规股备案。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和《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的意见》(鲁安监发〔2015〕166号),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车辆装备情况和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因素,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市、区应急管理局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按照市、区局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三是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联动活动,提升办事处安监中队的执法能力。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拒绝配合检查、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移交区应急管理局监察大队,依法从重处罚,切实树立起安监执法权威。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标准化提升工作。按照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办事处推进执法队伍"七统一"工作,完善执法监察、联合执法、案件审理、举报核查等执法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以走出去向兄弟镇街学习先进经验的做法,以及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等方式,对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一批懂执法业务骨干。

(三)规范举报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的要求,接到举报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转办单后,按照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的要求,认真对待,迅速查办。

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现有人员6人,参加一线执法检查的人员共6人。按总人数90%测算,参与执法人数6×90%=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全年365天,全年节假日共计133天(包括法定节假日29天),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33=232个,总法定工作日232×5=1392个。

2、机动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参照近三年平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按1起事故,每起事故参加2人,每起事故按30个工作日调查和处理,约60个;

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按年查处8起,每次查处参加2人,调查和处理均按2工作日计算,约32个;

违法案件查处。按年查处6起,每次查处参加2人,每起案件按15个工作日计算,约180个;

参与办事处及其他科室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8次,每次至少安排2人参加,每次按2个工作日计算,约32个;

上级及办事处安排的工作任务。全年按40次,每次平均按2人参加,每次按4个工作日计算,约320个。

以上共624个。

3.学习培训类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上级要求或组织的学习、培训,全年按8次,每次按1个工作日计算,全员参加,约48个;办事处组织内部学习,全年按24次,全员参加,每次按个工作日计算,约72个。

迎接省、市、区政府及省、市局、区局考核4次,全员参加,每次按4个工作日计算,约96个。

年休假全员约70个。

配合上级安全监管工作或抽查监管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年按10家次,每家次至少2人参加,每次按1个工作日计算,约20个;

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区、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约30个;

灾害性天气、处置突发事件约40个;

车辆维修保养约20个工作日。

以上共396个。

4、依计划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机动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类执法工作日)=1392-(624+396)=372个。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依据、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确定的二十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二)执法方式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逐步完善以抽查为主的工作机制,可进行随机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执法方式:

1、日常检查。根据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查处。

2、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部署,对特定类型的企业或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既有计划内的检查,也有计划外的检查。

3、"四不两直"检查。根据特定的工作需要或重要时期(活动)的工作部署,对企业进行暗查和突击检查。

4、"双随机"检查。对列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不低于30%。

5、联合检查。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办事处相关科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据各自职权,分别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

(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六、督导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安监办按照制定的年度检查计划按月度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遵循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责,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做到依法行政,不越位、不错位。

(二)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从监督检查,证据收集、立案、处罚、反馈、督查等方面坚持以制度约束权力,以标准规范行为,以细节保证质量,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糊涂案、切实维护执法监察的公正、公平性。

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部9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力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二)考量因素

1.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2.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程度;

3.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

4.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应急办目前在岗人数9人,根据《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参与执法人数不得低于应急总人数的90%,确定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9×90%=8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984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106)×8=1984日。

说明:①全年365日;②全年法定假日11日;③双休日106日;④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06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开展机动执法+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200+264+136+96+112+252=1060。

说明:

①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件数×(现场核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情况回复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0件×(2日×4人+日×4人)=200工作日。

②开展机动执法:264工作日。

③参与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136工作日。

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安排:起数×(调查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处理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2起×(5日×4人+7日×4人)=96工作日。

⑤指导企业开展双体系、安全服务等:56家×1×2工作日/家=112工作日。

⑥街道办、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252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600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参加党群活动天数=128+96+136+240=600工作日。

(1)机关值班天数=值班天数×值班次数×值班人数=2×8×8=128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的确定=平均每年每人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参加培训执法人员人数=(4+2+2+4)×8=96工作日。

(3)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的确定=病、事假天数×执法人员数+法定年休假×执法人员数=7×8+10×8=136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天数的确定=参加党群活动天数×执法人员数=30×8=240工作日。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984-(1060+600)=324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

(一)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一听企业阶段性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生产内务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二)检查对象及次数

1.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

(一)重点监管行业企业24家。

(二)一般监管行业企业32家。

2.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安排:

今年执法检查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行业和规模、重点工矿商贸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4家;不储存经营企业9家;使用企业1家;加油站9家;冶金有色企业1家;规模工商贸企业19家;重点工商贸企业13家,共计56家企业。

(三)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间安排、工作日(324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带储存、不储存、加油站、使用)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3×4××4=184个工作日。

家冶金有色企业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4=8个工作日。

家工商贸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27×2××4=108个工作日。

家工商贸企业(重大危险源)每年每家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次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1×4××4=8个工作日。

家机械建材企业每年每家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次个工作日,每次4人,安排4×2××4=16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可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5.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安全管理协议、出租发包资质、协调管理情况。

13.负责人、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演练、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监督检查计划。执法人员要按时完成每月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立案处罚,做到应罚尽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检查完毕24小时内将执法信息录入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日常执法中,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等活动与年度计划有效衔接,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年度计划。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重大调整的,按规定履行批准、备案程序。

(二)规范执法流程。执法人员要按执法流程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一是执法检查前充分了解所查企业的行业类型、主要危险因素,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内容应涵盖新《安全生产法》、新《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总监配备等条款内容。对所检查企业涉及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的,一并对评价及检测检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集证据,实现全过程记录。三是检查完毕,要督促企业将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规范制作执法案卷。一是处罚案卷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适当、违法事实清楚、处罚依据准确、证据齐全、自由裁量种类和幅度得当。自由裁量标准按照山东省应急厅新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二是规范填写执法文号。监督检查文书编号不得出现空号、漏号。三是案卷要及时结案归档,结案的于15日内整卷归档。未结案案卷,承办人员要切实履行保管责任,不得将案卷再转交他人,直到结案后归档。

(四)严肃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并接受执法对象的监督,亮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复议驳回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上海XX区危险化学品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园区生产和运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和园区实际情况,编制上海XX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园区安全、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数量巨大、形态各异,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以及处置等各环节都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同时,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开展各种规模的检维修作业,涉及的风险点多、危害后果大。监督检查工作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近年发生事故企业,合理计划重点单位或重点时段检查范围。

(二)加强各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等市级职能部门、园区监管部门的检查计划衔接,保证重点单位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避免重复检查。对园区投产运行、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企业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加强与市、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对接和互联互通,推行"双随机"检查。

(三)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积极、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和典型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效果,视情采取约谈、通报、抄告、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并作为重要因素纳入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投诉、举报作用,对重大、恶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四)不断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通报、交流园区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形势、趋势,着重分析安全生产重要风险,提出管理对策措施,在重大隐患、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倾向性问题等方面聚焦解剖,不断强化和推动园区监管合力。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和《上海XX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主要分为重点督查、日常排查、联合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

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危化品灌装站和涉氯气、光气等剧毒、重点危化品,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涉爆粉尘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结合XX区建设工程实际,增加危化企业边施工边生产区域和防台防汛安全等检查重点。

(三)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主要检查内容为基础,检查企业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合规性、责任制度执行、隐患自查自纠、现场管理等情况。按照整治或治理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四)检查分工

监督检查单位、检查频次按《园区企业第三方和安监处检查频次规定》(附件1)执行,第三方按照《XX区2023年度第三方安全巡检南北分区表》(附件2)分工执行。全年第三方计划巡检1592家次,监督检查204家次。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分类检查

将一类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选取部分风险等级较高或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检查,对二、三类企业按检查频次开展巡检和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核发许可证)企业会同市应急灯部门,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专项检查

1.重点时段专项检查。结合国家或地区重大活动及国定节假日安全保障需要,开展重点时段专项检查。

2.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对具有化学反应的非许可企业开展危险XX工艺隐患清零专项检查

3.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检查。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信息化管理专项全覆盖检查。

4.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中央在沪和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开展国有企业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专项检查。

其中3、4项在市应急局统一布置下联合开展。

(三)其他检查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情况检查等,穿插在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中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工作的指导力度

加强对第三方巡检公司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第三方安全巡检工作会议,通报巡检情况、隐患整改率等情况。督促第三方及时登录网站输入隐患信息,对第三方机构的巡检计划、执行和巡检频率、巡检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和聘用依据。

(二)持续推动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主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结合标准化建设开展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分级动态监管,构建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督促央企、地方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集团公司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

会同市和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型国企和外企(含中外合资)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3.学生上学、放学组织良好,无交通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事故;

4.加强学生的防溺水管理和宣传教育,无溺水安全事故;

5.学校内部食堂、小卖部管理规范,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6.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防"(人防、物防、技防)以及护学岗设置到位,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7.学校无重大传染病防控事故和学校医务室医疗责任事故;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有效。

8.查封危及师生安全的危险校舍,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校舍、楼梯、护栏整改100%,防坠楼装置安装达100%,当年在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安全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

9.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出现群体性事件和聚众越级上访事件;

10.师生无参与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活动。

11.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确保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学生不受骗、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不参与两卡违法犯罪。

四、监管的方式、措施

1.强化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局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主要领导是全县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县教体系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XX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文件要求,做好并监管所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和所挂学校(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局年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县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会同县委政法委、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消防等部门,?以"四进""四看""四查"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四进"即进传达室(保安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四看"即看校园"三防"落实情况、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看安全教育宣传档案和安全疏散演练预案及相关材料、看外来人员登记表和各项安全制度;"四查"即查"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校园周边安全,查防火、防溺水安全,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情况,按照相应检查表的内容进行督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组织召开XX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建立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排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交通问题、食品卫生、违章建筑、流动摊点和非法(违规)网吧、"三室两厅"?(电子游戏机室、录象室、台球室、歌厅、舞厅)、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健康书刊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开展安全工作督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学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自查与集中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学校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的安全督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XX县安全生产三张清单要求,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方式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确保整改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县政府对安全生产非常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按照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通知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农业工作实际,现就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基层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监督不力、安全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树立"安全先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

二、狠抓重点,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到位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到位,现将局各站股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如下:

1、做好低温阴雨雪、冰雹、泥石流等灾害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危害,防范及大田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责任领导周国振,责任单位:农技站。

2、及时加固蔬菜设施大棚,强化南丰蜜桔采后和储藏保鲜剂使用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责任领导季海城;责任单位:经作站。

3、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领导季海城;责任单位:土肥站。

4、强化农药管理,抓好农药各个环节的安全指导和管理工作。责任领导邱应峰;责任单位:执法队。

5、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对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实验室危险物质的安全储藏、使用和监管,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责任领导季海城;责任单位: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6、加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的安全防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生产环节、在建项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生产指导。责任领导杨国华,责任单位:经管站、产业化办

7、抓好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户用沼气建设生产方面的安全排查监管和生产指导。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责任领导季海城,责任单位:能源办。

8、加强在建农业项目工地建设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项目建设指导;责任领导周国振,责任单位:粮油站、种子局。

9、抓好本单位执法车辆交通安全,并抓好办公场所、检验检测区和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水、电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对出租房屋、财会及档案室、用电线路、用气管道以及危险物质等检查,加强对办公室、检验检测室、餐厅食堂、施工工地、出租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消防、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责任领导杨国华;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室。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要通过深入排查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加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并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凡是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关停取缔。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

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各单位、各行业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危涉险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防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安全督查

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全局信息畅通,及时、规范处理各类突发问题,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够按程序迅速启动,有效防范,确保及时应对。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分类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责任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分别下到乡、村、企业。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措施的督促和落实。

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科(站、股、室)要具体落实,周密部署,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查事故原因,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县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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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17〕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县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县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二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17〕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一)专项执法

1.对企业贯彻落实省政府2号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

2.对特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二)"双随机"执法

1.第一季度对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2.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联合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对加油站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3.第三季度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4.第三季度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运行情况、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情况、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三)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行动。

六、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执法检查前,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执法检查时,严格遵循"谁检查、谁负责"和"谁检查、谁复查、谁负责处罚到位"的原则,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依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持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以排查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为目标,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实施全方位、高频次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改、扩、建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持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其依法行政意识、公平公正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落实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行为双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建设,严格执行省应急厅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公开力度,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四)强化执法服务,切实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举措,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一是执法与宣传相结合。二是执法与警示相结合。三是执法与指导相结合。采取对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组织观摩安全生产管理标杆企业、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本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省"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时段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突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有序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严密防范各类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编制原则

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计划统筹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统筹安排监督检查的对象、时间、频次和方式等。

方式结合原则。日常监管与安全检查有机融合、相互贯通、一体推进。

四、检查计划安排

(一)重点领域检查

1.检查对象:"两客一危"企业、公共交通、大件运输企业。

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每个企业每年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客运股、货运股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检查。

3.检查内容: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二)专项检查

1.专项类型:根据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接收的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事项等实施。

2.检查频次: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等,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

3.检查内容: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及专项整治方案。

(三)综合检查

1.监督对象:普通货运企业、维修、驾校、出租、汽车租赁等企业;

2.检查频次: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半年进行全覆盖进行检查,县局从检查企业中抽取5%进行检查;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按每月平均开展抽查。

3.检查内容: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四)重点监管

1.重点监管对象:事故企业,被约谈、通报等企业,安全生产信用D级企业,纳入信用"重点关注名单"的企业。

2.检查频次:全覆盖检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检查。

3.检查内容:参考《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

五、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23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依托年度督查计划扎实开展部门诊断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定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局安监科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本领域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强化问题整改,严格闭环管理。

(三)强化总结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及人员,畅通报送渠道,确保及时汇总传递监督检查最新进展动态。要定期总结本单位开展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上报,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县教体系统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稳定,为推进我县教体事业均衡、协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

(一)安全监管工作的对象:全县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负责辖区内的村点小、

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三)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学年的期初、期末进行专项督查,学校实行"日巡周查月报"制度,每月末由学校向县教体局报送《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月汇总表》

(四)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次数:县教体局每年对每一所学校的监管不少于4次,镇乡(街道)中心小学、XX四小对辖区村点小、幼儿园(包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每月不少于1次。

三、监管的主要事项

(一)监管内容

1.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监督落实安保人员安全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

3.督促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防能力。

4.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生物、化学实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5.建立健全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含周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二)?目标任务

1.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可靠。学校电路、电器设备运行正常,学生寝室管理良好,无火灾事故,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及特种设备、体育设备、实验仪器、药品使用无安全事故;

2.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组织有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一律按照《遵义市教体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生活、活动安全,无伤亡事故;

市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编制《XX市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科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XX加快建设更高品质"江南福地"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辖区内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企业规模、执法难度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等实际情况,按照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计划检查、专项检查、"四不两直"抽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达100%,隐患整改复查率及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无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严格落实省厅、苏州局"三级执法计划"下发名单,分类分级确定执法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领使用许可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企业;近三年发生过亡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上一年度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工伤事故多发企业;风险报告涉及重大风险的企业以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执法的单位等。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指导、协调、督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一般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二)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

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应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念,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入企检查不少于2人,制服着装规范,严格履行表明身份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所有执法活动均应使用《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制作执法文书,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强化隐患闭环工作,落实隐患督促整改的各项措施。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省行政执法系统使用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强化廉政自律意识。

(三)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精准度

紧盯重大风险、特殊企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违法行为恶劣的案件,迅速开展举报核查工作,以"检查必执法、违法必处罚"为指导原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综合分析研判企业"人员素质、工艺设备、作业环境、管理水平、风险隐患、工伤事故"等要素,狠抓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做到隐患整改到位、企业认识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找准执法薄弱点,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实行"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针对执法重难点,加大作业现场、重大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不断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装备和被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等因素,测算本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为10308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市应急管理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在册人员83名,行政执法人员71名(含8名新招录工作人员)。2023年全年共365天,其中法定工作日为249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9)×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1)=17679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和处理,举报查处,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听证复议诉讼,宣传教育培训,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机关组织的执法行动等工作所占用工作日,共计3111个工作日。按前3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859个工作日

2.事故调查处理:1013个工作日

3.举报查处:113个工作日

4.联合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675个工作日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69个工作日

6.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57个工作日

7.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225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基层监管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所占用的工作日,按照前 3 年平均数值测算,约为60日×71人,共426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7679)-其他执法工作日(3111)-非执法工作日(4260)=10308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种类范围及分工

(一)重点监督检查

结合本市企业类型、体量、风险、事故等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原则不低于全年检查企业的60%。

(二)一般监督检查

在重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依据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重点单位除外)单位、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一般监督检查,原则上全部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检查比例不高于全年检查企业的40%。

(三)其他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来信来访、"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及上级交办的举报件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强化工作闭环。

(四)监督检查分工

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由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危化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四不两直"、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巡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其他相关科室根据计划安排参与或配合,全年计划检查重点企业518家,检查频次为518家次,其中基础科检查300家,检查频次为300家次;危化科检查68家,检查频次为68家次;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150家,检查频次为150家次,年中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作相应调整。

六、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是国家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的具体要求。要充分认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执法计划的落实,确保尽职尽责。

各责任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每月对全市三级计划执法完成率、执法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当在年底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分析执法检查成效,查找不足,据此完善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

乡镇(街道),经开区,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管理局三级执法计划统一部署要求,确定本级重点企业,纳入本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三级计划执法工作。

市供销社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市社机关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搞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依据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现制定市供销社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通过经常性的实地检查,促进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领导有力、监管有效、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全年监管检查工作安排

2023年对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由分管挂钩联系单位的领导负责监管。安全检查由市社分管挂钩联系单位的领导带队,每月安排检查3个基层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抽查3个网点(见附表,检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安排市社有关领导带队开展,当月的检查计划任务可以结合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企业稳定的关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全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明确职责,认真开展检查,落实整改,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市社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登记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对每次检查的具体情况要记录在案,对企业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随时跟踪,及时整改,整改后进行销案。各单位要找准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及时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二是建立对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督办机制,确保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规定,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37号)要求和"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局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的状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坚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普法宣传,严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在对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进行测算基础上,对标找差、自加压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计划对全市200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总法定工作日(10458个工作日)

我局现有在编人员52人(含退二线人员4人、宣教中心2人、地震台5人),其中专门执法机构人员22人,去除地震台工作人员、退居二线和配合市中心工作抽调人员,其中应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42人。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1.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 365-90-26=249个工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90日;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共计26天法定假日。

2.总法定工作日=249×42=10458个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36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850个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35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50个工作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80个工作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0个工作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80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50个工作日);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50个工作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安排(7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202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00个工作日);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480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310个工作日);病假、事假(150个工作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80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07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检查安排

我局计划对138家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69%,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见附件2。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包括: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我局监督检查的一般检查单位,主要从全市化工、危化品经营、使用等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查产生。

2.检查安排

我局计划对62家一般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31%,具体检查企业名称、责任科室(单位)及检查次数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每季度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三)优化执法方式。执法检查要做到谨慎规范,推行柔性执法,坚持开展服务型执法,精准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最大程度保护企业的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以科室、中队为单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主动到企业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宣传"一法一条例",让企业知法、懂法,自觉对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奋进现代化XX新征程打造坚实安全基础。

(四)规范计划调整。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检查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应急局备案。

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依法治安,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诚信体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各项工作。以深入企业排查事故隐患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处置到位。

三、工作任务

1.对122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重点执法监察(具体名单见附件)。

2.在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中随机抽查企业80家。

3.做好上级安排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五、执法检查主要方式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执法、"双随机"执法、集中整治等形式的执法监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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