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幼儿园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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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应注重师资培训、环境优化与家园合作,提升教育质量与安全保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如何更好地实施这些措施呢?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推选』幼儿园管理的意见”,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一、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一)在园幼儿情况。目前,我县适龄幼儿有12259人,在园(校)幼儿共8016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025人,民办幼儿园5430人,小学附设幼儿班1561人),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全县有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71所,小学附设幼儿班36个。其中县城幼儿园12所,乡镇幼儿园21所,村屯幼儿园39所。

(二)师资情况。全县有幼儿园老师341人,教辅人员117人,其中公办教师84人,民办教师257人。民办教师中专中师以上学历195人,合格率76%。全县有45个幼儿园园长经过培训,执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11人。

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现状。大多数幼儿园办园方向比较明确;园务管理比较到位;办园条件不断改善;教学秩序逐步规范。所有幼儿园均按照要求征订使用教材,多数幼儿园制定了比较科学的教育工作计划、月教学重点和周教学安排等,幼儿一日室内学习、户外活动、游戏娱乐等安排比较科学合理,统筹幼儿体、智、德全面发展,教育效果较好。大多数幼儿园建立了食品采购、门卫值班、幼儿接送等制度,制订了食物中毒等应急处理预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相关部门还加强了以幼儿园接送车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县的幼儿教育工作近几年来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幼教事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县乡政府对幼儿教育工作投入不足。相对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来说,由于多方面原因,近年来我县投入幼儿教育工作的资金较少。一是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中政府应投入的经费未得到有效落实,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安排幼儿教育专项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教研活动的开展、支持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安排公办幼儿园的发展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等方面”。而我县公办的县直机关幼儿园除了教师工资和办公电话费是财政全额拨款外,其余费用如聘用教师工资和教学、生活设备的添置更新几乎全部依赖于幼儿园的收费收入,幼儿园不但要承担扩大事业规模、改善办园条件的经费,还要支付人员经费、公务费等,幼儿园的经费难以确保良性运作。民办幼儿园的运行经费都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大多数幼儿园在支付校舍租金后能保证正常运转都已经感到步履艰难,幼儿数在50名以下的幼儿园运转更为困难,由于经费来源单一,增加教职工工资、改善办学条件显得力不从心,许多幼儿园只能通过克扣幼儿伙食费、代收交通费及紧缩教职工人员编制、降低工资标准等不规范操作手段,使幼儿园得以勉强运转;二是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但我县14个乡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立中心幼儿园,多数乡镇只有中心校有附设幼儿班,教室设施陈旧,师资队伍老化,难以更好地起到乡镇幼儿教育的龙头示范作用。其余均为私立幼儿园,由于私立幼儿园是以营利为目的,与辖区其他幼儿园存在利益冲突,彼此存在着竞争关系,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很难开展。

(二)办园条件较差,独立的幼教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对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工作人员、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经费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照标准,我县多数幼儿园在各个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是除县直机关幼儿园条件稍好外,多数私立和农村幼儿园的园舍窄小,设备不达标。有的租用民房或单位闲置房,没有做到园舍独立设置;有的幼儿园宿舍光线暗不通风且拥挤,影响幼儿身心健康;有的室内厕所卫生

条件差;有的教室设施简陋,教具、玩具和幼儿读物缺乏。部分民办幼儿园安全意识淡薄,园舍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如福隆乡繁星幼儿园租用建于八十年代的原乡税务所旧楼,该综合楼宽4米、长20多米, 103名幼儿挤在二、三楼不足150平方米的几间小房里上课、休息,楼道梯级狭窄且只设有一个出口,通道狭长阴暗,两旁的民房中不仅堆放有猪牛粪便而且还堆放有易燃物,存在消防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会危及孩子的生命安全二是保教工作欠规范,部分幼儿园办园质量堪忧。包括县直幼儿园在内的各园班额超编现象严重,与此相反,相应的保教人员却严重不足,大多数幼儿园每班仅有1名教师,1名保育员,有些幼儿园甚至两个班才配1名保育员,没有达到两教一保的要求,甚至一教一保的要求也达不到。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及认知规律,要么“重教轻保”,采用小学化教学方式;要么“重保轻教”,实行“保姆式”管理,缺乏科学施教方法,幼儿智能得不到有效发展,预期活动目标难以实现。

三是幼儿园卫生、饮食质量令人担忧。部分民办幼儿园厕所简陋不卫生,流动水龙头设置数量不够,有些对幼儿也无饭前便后洗手的要求。厨房卫生条件差,许多民办幼儿园食堂生、熟食不分区摆放,没有配餐间,“三防”设置陈旧,部分幼儿园为幼儿提供的伙食品种单一,营养较差。有些食堂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有的干脆就是办园者的家属担任,无健康证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四是幼儿教育管理体制还存在缺失,行政执法方面软弱无力。全县72所幼儿园,36个小学附设幼儿班只配备一名幼教专干,难以应付各项管理工作,对于非法办园者无可奈何。如在新民农场有一原代课老师占用原农场小学内的一间破教室外搭一间厨房收有农场内职工的小孩23人,每人每天收费4元(其中2元是工资、2元是小孩的伙食费),23个小孩吃、住、学都在一间危房中。教育局已经下发了停办通知,但办园者说她不是办幼儿园,而是家长们自愿让她帮带小孩,拒绝签收停办通知书,许多老幼儿园对幼教专干指出的整改意见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全县幼儿教育还没有象高中、初中和小学一样形成政府部门上下联动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师资力量不足,教师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县直幼儿园在园幼儿1025人,按照常规至少编成30个班,教职工按两教一保的标准应配备110人,但目前县直幼儿园有教职工75人,公办教职工只有47人,聘请员工28人。由于近几年没有招聘名额,教师严重缺编,在县政府没有额外拨款的情况下,只靠本校的收费用于聘用人员开支,导致聘请教职工待遇偏低,难于聘到幼儿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构成幼教队伍主体力量的非公办教师,大多是原来的小学或初中代课教师,有些只有高中和中师文凭,没有经过幼教培训就上岗,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的技能。加之绝大多数就职于民办幼儿园,缺少学习交流的机会,缺乏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必要条件,素质很难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不高,月工资在600元至750元之间,聘用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普遍没有解决。幼儿教师对其职业缺乏认同感,造成好教师留不住,优秀幼师毕业生不愿应聘的局面。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不利于幼儿园教学水平的提高,严重影响保教质量。县直机关幼儿园教师集资筹建的宿舍楼于6年将要竣工投入使用时,因种种原因被通知停建,四年来,该园多次书面向县政府请示恢复重建却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教师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解决,直接影响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幼儿教育发展不均衡。具体表现在幼儿园布局不够科学,各乡镇的村屯闲置教学点因生源不足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民办幼儿园多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如硕龙镇除了中心小有一个附设幼儿班外,只有1所私立幼儿园,辖区内的多数适龄幼儿集中到这所幼儿园上学,现有幼儿160名,教职工14名,边远村屯幼儿上学主要靠三辆面包车接送,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岩应村距离硕龙镇有8公里且路经十九峺,山高路险,有时多达 20名幼儿挤在一辆核定座位只有十座的接送车上,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偏远地区农村幼儿入托难,加之群众对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意识淡薄,因此少数群众在幼儿就读一年级之前只送去上一年学前班或直接上小学一年级,严重影响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

三、加快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的意见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幼儿教育整体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幼儿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重视幼儿教育的重要性,将幼儿教育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认真的谋划。

要增强行政主管意识,加强领导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协调机构,建立以政府领导统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权限,逐步形成“政府负责、分级办园、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加大对无证办园和办园中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幼教管理力量,建立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社区设立幼教专干,形成幼教管理网络。

(二)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统筹幼教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议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一是将幼儿园规划纳入我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居民区人口密度和辐射半径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从而使城区幼儿园布局趋于合理。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教事业。建议财政投资,扩大县直机关幼儿园办学规模,在城区筹建第二所县直幼儿园,使公办幼儿园切实起到全县幼儿教育的龙头示范作用,乡镇要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创建和常年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起到骨干、示范性幼儿园作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各乡镇要抓住当前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契机,按照各乡镇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创建中心幼儿园。建议各乡镇充分利用中学闲置校舍,把小学六年级学生转移到中学,腾出小学校舍创办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县闲置的教学点有104个,可推行联村办园的思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教学点办园,这样既解决农村幼儿入托难的问题,又减少了幼儿接送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幼儿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四是建议政府给予民办幼儿园政策支持,增加幼儿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引导硬件设施好、办学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兼并条件较差、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对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的民办幼儿园(如昌明乡新民村的新星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支持其做大做强,优胜劣汰、特色发展、整体推进,使我县幼教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三)依法保障师资待遇,保障幼儿教育蓬勃发展。建议公办幼儿园实行通过考试选拔、竞争上岗,对从事幼教一线多年的教师给予转正或职称评定等相应待遇;按幼儿园入园人数和班额限制,逐年增加公办幼儿教师编制以达到《纲要》两教一保的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聘任和录用尽量在教育部门注册合格的教师中选用,逐步解决聘用教师良莠不齐问题;定期进行有效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支持与监督,使公办、民办幼儿教育沿着合法、科学、规范的轨道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素质。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及配套规章,做好幼儿教师的资格过渡及认定工作。切实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二是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评优、晋级、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幼儿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和水平。尤其是对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要研究制定保证他们的工资和待遇的实施办法,如监督民办幼儿园聘任教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以解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在职教师的业务培训。对尚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应采取措施限期使其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具备教师资格的应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要有计划地逐步使大专以上学历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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