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推选意见 单位综合推选意见精选5篇
【导言】此例“单位推选意见 单位综合推选意见精选5篇”的公文资料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以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单位推荐意见【第一篇】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提任人选;
(二)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提任人选。
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的领导职务名称见附件。
第三条民主推荐提名的基本程序
(一)职位空缺公告。当民主推荐提名范围内的领导职务需要配备时,由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告职位空缺情况及职位任职条件。
全委会成员可以根据县委组织部提出的参考人选名单进行推荐,也可以另外推荐他人,每一拟任职务可推荐1—2名。推荐表由推荐人署名,不署名的无效。推荐表应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县委组织部。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与,否则结果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全委会成员本人可以电话或者口头方式推荐,县委组织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该记录与书面推荐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三)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委会民主推荐提名结果,部务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票数靠前、且票数基本接近的人选,要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得票数少于三分之一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遇领导班子换届等大规模调整干部时,县委组织部根据推出的领导岗位职数,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提出参考人选名单。全委会成员按照不少于应推荐的职数进行推荐。被推荐人选得票数明显靠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四)讨论决定。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县委组织部应汇报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的情况。由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在作出决定后,向其他全委会成员通报推荐提名和决定任用情况。
第四条全委会成员应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拉关系、打招呼等不正之风。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手中的民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推荐责任。
单位推荐意见【第二篇】
一、民主推荐
二、组织考察
三、常委审定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程序为:(一)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制订干部任免方案。(二)县委书记办公会听取考核汇报、初议任免方案,为召开党委会作子工作准备。(三)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干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管的干部,由县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或组织部长向市委组织部当面汇报或与有方面沟通商量。(四)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县委常委应全部出席,不是常委的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常委缺席人数达到2人或书记、副书记缺席时不研究干部。县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或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对拟任、免职人选的考察情况和初步意见,与会人员对任免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为通过。票决结果当场公布。(五)除政策、法纪因素和工作急需,县委常委研究干部的会议每年举行1次。
四、任前公示
五、全会票决
拟提拔担任正科级实职、由非领导职务改任正科级实职的干部向市委推荐上报的县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均应由县委常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任免或推荐对象,提交县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县委全体会议出席人员符合法定数才能开会。纪委常委、人大、政协不是县委委员的党员主要负责人和不是县委委员的党员副县长、县长助理列席会议。全会由县委书记主持,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或常委汇报拟提拔任职的干部情况及其任用依据,委员充分讨论酝酿,并征求列席人员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与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半数以上为通过。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公布。
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干部,正式行文上报审批。须依法任免的人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如有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地方,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颁布,执行上级的新的政策、规定;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另行安排的,按此有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操作。
单位推荐意见【第三篇】
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把在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及时推荐并输送到党组织中来,是各级基层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基层团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推优入党”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团员青年及时得到培养和发展,及时为党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公司团委要求公司各级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现将今年的“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被“推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必须超过一年,即必须在20__年3月1日之前递交申请;
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入党动机端正;4、拥护改革,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勤奋学 二、“推优入党”的对象、范围及名额分配
公司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各单位团组织“推优入党”名额原则上为一名;三、“推优入党”的步骤 1、团支部首先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本单位推优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建议人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对推荐建议候选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召开团员大会(缺席人数应少于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团支部组织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建议候选人的情况,团员经过充分讨论,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的建议名单。3、由团支部填写《推优入党表》(见附表)或用其它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4、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如果上级团组织对推荐工作提出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基层团组织应当按照上级的要求加以改进并重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再向党组织汇报。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成员,经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向所属的党支部推荐。
4、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在确定推优人员的侯选名单后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团委审批。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要求:1、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推优”工作。要注意坚持和把握“推优”的有关政策,把“推优”工作制度化,注意搞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衔接,使“推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
2、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坚持推荐程序不能随意简化,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质量,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单位团组织应该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开展“推优”工作,严格杜绝简单票选,但允许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的投票决定;
4、在推优的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的青年职工、技术带头人等业务骨干及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员青年,特别是在职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大学生作为“推优”对象的重点。5、各单位团组织组织被推优团员青年认真填写推优表格并于4月1日之前送交公司团委审核。公司团委20__年3月12日
党员发展对象推荐表团支部名称: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团内职务文化程度申请入党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团支部推荐理由和意见签字:年月日二级单位团组织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所在党支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所在党委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公司团委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公司党委组织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两份,交公司团委;2、推荐理由和意见一栏应写明支部大会到会人数,有多少人同意推荐,有多少人不 同意推荐,如写不完,可另附纸说明。如果此文没有帮助到您?请浏览下方编辑准备的推荐及相关文章或到栏目中查看更多主题相似内容。
单位推荐意见【第四篇】
3月23日上午,市里召开了**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会议,会上就劳模评选推荐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为了搞好市直机关的市劳模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劳模候选人的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推荐市劳模,市里分配给市直机关3个推荐名额。其中,“一线职工”1个,“科教及其他人员”2个;企业负责人推荐名额市里不作统一分配。
“一线职工”是指在各类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作的工人、司机、营业员、服务员、工段长、中型以下企业的车间主任、农民工;
“科教及其他人员”是指企业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推荐范围:2004年以来,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工及其他人员。
评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在建设现代化强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评选推荐的原则和要求
1、对已经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个人,不再推荐;原则上从“富民兴潍”和县市区(含市直委、局、公司)表彰过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中推荐。
2、公务员及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群众认可的原则,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4、企业负责人的推荐要求: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未建立工会组织、未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欠缴工会经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参加评选。推荐企业负责人的,填报工会经费审查表。
5、推荐人选要经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
1、各基层工会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预审,并提出书面申报意见。
3、市直机关工会与妇女工委对基层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预审后提出推荐意见,再报市直机关工委进行预审,确定向上推荐的人选。
4、市评选表彰办公室初选后,报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核。
5、推荐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是企业负责人的要经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市评选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6、“五一”前夕市里进行表彰。
五、时间要求
单位推荐意见【第五篇】
同志在任职期间能认真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从事本专业工作,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究及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同时,还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专业性的技术问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在其他方面该同志能够积极同**、同事进行沟通,单位关系融洽,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为人正直,敢于承担。经单位**研究,同意参加职称评审!
单位盖章: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