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帮建活动方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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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帮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域党建活动,全面加强全市xx队伍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党委《关于开展“百名委员帮建百个支部”活动的通知》及局、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局党委决定,在全市xx队伍集中开展“局党委委员帮建支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通过重点帮建、示范引领,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巩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推动党支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制度、抓好基本活动、强化基本保障,打造坚强的基层党组织,为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帮建分工

局党委委员结合联系点分工对点帮扶联系点支部,联系人负责收集资料。(详情见附件1)

三、帮建目标

根据局制定出台的《全市xx队伍党支部“五化”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帮建工作以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达标为目标。具体为: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严格按程序要求组建和换届选举,相关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选举;支部成员明确分工并切实履行职责;支部书记、副书记空缺的,支部15天内呈报选举结果,上级党组织15天内研究批复;支部委员空缺的,15天内进行补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重大事项党务公开到位;按要求组织年度述职评议,支部书记年末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述职务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评议考核时结果在“称职”以上。

3.支部成员熟练掌握党务知识,在上级组织的相关测试、考试中,成绩在“良好”以上。

4.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要活动安排、党员发展、表彰奖励等重大问题,须经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5.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支部按照便于组织的原则,将党员分编成若干党小组,按要求落实党小组的工作职责。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6.“三会一课”按期组织,工作程序规范,机关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会议;基层支部一般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

7.支部书记按要求在年内为全体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其他专题党课任务;学习应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教育学习。

8.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根据上级确定的时间、主题和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会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进行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9.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

10.每月相对固定开展1次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应由支部提前开会研究;年度开展开放式主题活动不少于两次。

11.年内组织所属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个别谈心谈话或集中谈心谈话,做到书记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12.编入相关支部的局、大队党员领导干部,应作为普通党员积极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三)管理教育精细化

13.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按规定逐项履行手续和按必要的程序办理,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4.强化党费收缴工作,由党员本人亲自按月按规定比例主动上交,支部建立专门账目,及时统计,党员按月及时上交,支部按时向上级上缴;对困难党员给予补助应及时提出,并将下发的补助落实到位。

15.重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每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的培训和相关活动,未按程序上报党组织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教育党员认真学习,遵规守纪,培训成绩在“良好”以上。

1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纪教育,支部要敢于较真碰硬,善于使用组织处理方式对违纪违规党员予以处理。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7.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协调完成支部党建相关制度建设任务,加强宣贯确保相关制度在本支部落实落地。

18.抓好所属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任务。

19.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开展“党建+七无”创建,严格落实“七个一”措施,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确保队伍高度安全稳定。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在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及“四句话方针”、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定、党员权利义务、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按《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及时公开有关事务,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建设支部党员活动中心。

22.根据队站场地实际,在营区合适位置打造党建文化长廊,制作相关文化专栏,做好展区维护,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四、重点解决问题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重点排查整改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政治建设虚化弱化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不重视党建工作,干部不熟悉党务工作。政治建设虚化,学习教育制度不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经常、不深入。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常识、围绕“喜迎XX大,全力保安全”深化“牢记领袖训词,永做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应知应会内容不熟悉。

(二)组织设置不标准问题。党支部、党小组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未达到应建尽建、全面覆盖要求。党支部选举、换届不及时、不规范。支委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履职不严实。

(三)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规范、不经常。民主监督氛围不浓,组织生活不严肃和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四)支部议事不规范问题。重大敏感事项未经党支部会议研究。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支部议事不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五)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冲突、相脱节,深度融合不够。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凝聚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群众满意率低。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措施

2023年7月至12月。

(一)确定帮建单位及帮建安排(7月)

局党委专题研究,明确每名党委委员对点帮建支部及帮建联系人,并对帮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

被帮建的基层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填写好自查自纠表(附件2),于7月30日前报帮建领导掌握情况。帮建领导根据基层党支部自查自纠情况,先行谋划帮建措施。

(三)帮建推进阶段(8月至10月)

按照包点负责的要求,帮建领导到被帮建单位参加“六个一”活动,即:8月份底前,参加一次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一次座谈讨论会,组织一次个别谈话(上报佐证材料:1、支部会和座谈会照片;2、支部会议记录、座谈会会议记录;3、谈心记录);9月底前,开展一次问题集中摸排(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佐证资料:1、整改方案;2、整改报告);10月底前,开展一次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导(佐证资料:1、照片;2、宣传稿件)、为基层支部集中解决一次实际问题(佐证资料:附件3)。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被帮建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灵活、务实有效的帮建活动。

局将结合政治工作例会、工作考评、日常检查督导等形式,对帮建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督导推进。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11月23日前,局党委委员要根据帮建实际情况,形成帮建工作经验,并向局党委报告。局党委专题研究委员帮建支部活动情况,总结措施成效,分析问题不足,汇总“局党委委员帮建支部”活动问题查改及解决实际问题情况表(附件3),并于11月30日前报局政治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局党委委员帮建支部”活动,是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带队建、精准帮扶基层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全市xx队伍党的建设的有力抓手。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帮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抓紧抓实帮建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科学统筹,注重实效。要坚持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统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党支部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帮建支部、推进支部“五化”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帮建活动与联系点督导、课题调研、全域党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局各党委委员帮建党支部工作情况,要纳入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精准帮建,整体提质。要立足基层党建现状、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突出抓薄弱点,补最短板,强化精准帮扶指导。要把上级帮与自身建结合起来,指导基层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增强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推动人财物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加强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和基本保障。要坚持以点带面,及时巩固和推广抓点帮建成果,解决好基层党群团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推进党群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质量整体提升。

(四)严格纪律,树立形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做到“三不”:不想当然提要求,不增添基层负担,不干扰基层工作,做到勤勉务实、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形象。要充分运用“两网一微”,做好帮建活动总结宣传工作。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请及时报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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