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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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依据教学效果、学生反馈和同行评议,综合考量各项指标,公平公正地激励教师提升教学水平。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 篇1

集中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该项教学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实施,依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集中实践环节的形式和内容

小学教育专业集中实践包括教育调查和教育实习两部分。

㈠教育调查(3学分)

1、教育调查范围限于教育教学领域内,不能超出此范围的调查。

2、教育调查的方式和手段可采用访问、问卷、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3、教育调查可以个人或小组进行。但撰写调查报告时,各人分别撰写,一人一份。

4、调查报告字数不低于3000字。

5、调查报告的打印格式、字体参照毕业论文要求执行。

(二)教育实习(5学分)

教学实习内容:

1、听课。每人听课10节,学生之间听课4节,要有听课记录并上交指导教师。

2、课堂教学实习上公开课2节。要有教案作证,有评课记录并上交指导教师。

3、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有家访记录和班主任工作记录上交指导教师。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10月底前

确定指导教师,进行教育调查和实习的准备工作。

11月底前

学生进行教育调查和实习,指导教师巡查指导。

12月10日前

学生完成教育调查报告交指导教师,继续进行实习。

12月20日前

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工作,教师巡查指导。

12月底前

对学生的调查报告审核评定,对学生实习进行评价,报教务处,成绩上送市电大。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原则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期目标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 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五、奖励办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一)学业质量奖的奖励办法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__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 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六、保障措施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

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范文 篇3

为了加强对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全力做好温课备考工作,引导全校教职工树立质量意识、竞争意识、精品意识,努力钻研业务,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金兰小学教师奖励制度》特指定此办法。

一、六年全体学生均要参加7月4日县教育局基教办组织的20xx年小学六年制毕业生水平测试,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自然、思品、社会五科。

二、各学科四项等级指标为:语文、数学学科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为及格,59分以下为差生;自然、思品学科40——36分为优秀,35——32分为良好,40——24分为及格,23分以下为差生;社会学科20——18分为优秀,17——16分为良好,20——12分为及格,11分以下为差生。

三、各科统考成绩按上述指标,计算出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差生率。分别与全县参考学校(班级)对应学科进行对比排出我校各学科在全县的名次。

四、各学科任课教师得分标准与奖惩办法。所教学科四项指标其中任何一项在全县统考对应学科获得第一名记25分,第二名记20分,第三名记15分,第四名记10分,第五名记5分。满分为100分。总分达到60分以上为优秀,学校一次性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400元,总分达到50以上分奖励人民币300元,总分达到4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200元,总分达到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元。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按特殊贡献予以加400分、300分、200分、100分。

五、参考学生单科成绩在全县第一(含并列),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人民币100元。

六、参考学科四项指标低于全县平均成绩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在年终绩效考核扣10分。

木兰县金兰小学校

20xx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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