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最新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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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监测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执法力度,确保水质安全与生态保护。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区教育局对“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儿童课业负担,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睡眠管理小组:

组长:夏翠莲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及各班班主任

二、睡眠的布置与实施

1.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10小时。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2.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

3.全校班级开展睡眠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三、睡眠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学生睡眠时间的监督。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定期开展有关睡眠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四、家校合作,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制订作息时间表,学校、家庭共同指导、共同监督、共同引导,保证儿童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同时促进儿童学会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2.学校切实保障儿童午休的落实与质量。不占用午休时间,教育儿童理解午休的价值,午休时间保证校园安静,关闭窗帘降低照度有效午休。

3.回家后及时、高效完成作业,保证每天的适度锻炼有利于儿童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个别儿童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如有必要可联系老师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提高儿童睡眠质量。

4.给儿童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控制室内适宜的音量、亮度、温度,提高睡眠质量。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推进学校特色建设,是进一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提升我校品味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意在以体育特色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全面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以“培养体育特长,增强学生体质,打造体育品牌”为特色办学理念,以篮球为突破口,以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为抓手,经过一到两年左右的时间使我校成为体育特色学校,全面提升学校的知名度。

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xx、9月20xx、1月

进一步规范体育课堂教学行为,向40分钟求质量;根据学校实际选准要创建的优势项目,制定规划,初步构建优势项目的内容体系、实施途径和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大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第二阶段:20xx、2月20xx、7月

在完善项目的内容、实施途径、评价方式等的基础上,成立多个体育兴趣活动小组,并使大课间活动更科学、规范、有效,从而带动其他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使教师、学生大面积参与学校体育运动,掌握技能,愉悦身心,锻炼身体。通过教师指导、参与、比赛把学生从课堂带到操场。形成鲜明的办学风格和学校体育特色。

第三阶段:20xx、9月20xx、2月

通过一年多的打造,以点带面,从体育的崛起,使学校形成鲜明办学风格,学生有特长的基础上,将其拓展成学校的办学个性,成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最终实现特色学校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巩固特色项目。篮球作为我校的传统项目,我们要保持,要发展。一要稳定教练队伍;二要形成梯队;三要学生广泛参与。校篮球队继续要在全旗处于绝对领先位置,代表全旗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第二步,形成体育特色。在篮球的带动下,丰富和创新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学上水平,体育科研见成效,体育竞技领风骚。

第三步,创建特色学校。"体育展风采,德育提素质,智育重技能,"成为我校的办学特色。

四、创建体育特色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五、特色项目:

大课间、篮球、课外活动

六、具体实施方案:

1.加强业余篮球训练。学校成立篮球训练队,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和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积极争取班主任对体育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形成全校上下人人支持体育、人人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2.科学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

大课间活动安排在上午第二节课后,时间为25分钟。大课间操内容主要以广播体操和学生长跑运动为主,具体安排根据学校实际和季节、气候情况确定。课外活动课以班为单位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游戏、体育趣味比赛,自主活动(包括跳绳、踢毽子、掷沙包和球类)等。课外活动课由教导处统一划定活动区域,要求各班课前有教案,课中留记录,课后有反思。学校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成立大课间活动检查评比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评比细则,对大课间体育活动定期评比,定期指导,定期总结。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将大课间活动作为创建学校特色内容之一,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排入学校作息时间表。落实好待遇和器材问题,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每周按两课时计入工作量,号召每名学生自配一件体育活动器材,学校积极筹措经费最大限度地满足活动器材的需求。

3.营造浓厚校园体育文化。张贴有关体育、全民健身有关标语,利用墙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提高参加锻炼的积极性与自觉性。

4.家校结合,进一步推动体育特色学校建设。通过发告家长书、举办家长座谈会、书面联系卡等形式,宣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国家有关体育的政策法定;将体育知识的传授纳入家长学校教学计划,引起家长对孩子体育活动的关心和支持,为子女创设良好的家庭体育学习环境;邀请家长参与学校体育竞技活动。

5.认真做好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制定好体育教学计划和课时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开设体育课,以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改进体育教学,制定体育课管理办法,督促体育教师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根据学生实际,改进教学方法,努力形成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课堂教学模式。学校积极推行“学生参与法”、“师生互动互练法”、“启发探究式教学法”、“以赛代练法”等教学方式。

6.不断归纳、总结体育精神,使它成为学风、班风、教风和校风,使体育起到育德、益智、强志、健体、养性的作用,带动学校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德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任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顺利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武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太、南见昂德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协调、调度、督办各阶段重点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调动、职务变更,由接替该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各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督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开展各阶段工作。

二、总体安排

(一)排查范围。黄河干流及支流(黄河北岸多龙河、浪麻河、昨那河、多拉河、曲卜藏河、龙春河、尕让河、松巴河等8条河流;南岸暖泉河、莫曲沟河/西河、高红崖河/东河、清水河等4条河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xx年已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3月。

(二)开展监测。通过政府向第三方监测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摸清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对于呈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特征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开展分类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完成时限:20xx年8月(黄河干流排口监测于20xx年5月底前完成)。

(三)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图纸作业、科技勘测和工程机械等手段,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和排放单位,建立完善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识牌。经溯源分析,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园区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20吨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四类。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通过分析污水种类、排放量等情况确定排污口分类,溯源后仍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的,纳入其他排口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黄河干流排口溯源分析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报经州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园区企业污水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的排污口、工业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借道共用排污的排污口、雨洪灌区排口、入河沟渠以及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和管线,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整治。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指导督促排查整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水排口溯源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灌区排口、沟渠、排干等溯源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坚持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避免急于求成、简单粗暴,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实存在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开展指导帮扶;对涉及水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排污口,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对涉及防洪排涝、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三)加强执法,强化督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动态跟踪整改效果,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通过督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举措,督促有各乡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管控专班,骆露晓任专班主任。同时分设应急劝返组、后勤保障组、专班管控组。

二、应急劝返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非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涉及企业返镇人员由楼海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进行现场劝返;

其他人员由朱力牵头,抽调小组成员、村(社区)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进行现场劝返。

2、五泄籍返镇人员劝返:各村(社区)由包村领导牵头,抽调包村组成员、村(社区)主职干部成立临时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

小区由唐轶彬副镇长牵头,抽调小组成员、物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赴交通道口开展工作。如五泄籍返镇人员常住地为五泄辖区的,在规定地点落实14天隔离要求。

(三)工作要求

1、接到通知45分钟之内到交通道口接收返镇人员(值班期间由值班组长负责带队接人)。

2、外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分两类:一类为在五泄有合法房产的且当天外出往返的,工作组成员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第二类为其他外地户籍人员:一律在交通道口进行劝返,若长时间无法劝返,道口又人员集聚时,先带离道口择地进行劝返(市统一集中劝返地为米果果)。

3、本地户籍人口处置要求:对当天往返短途出行的本地人口,工作组在道口告知其需居家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接收至原居住地落实居家隔离各项措施。对其他从外地来(回)的本地人口,能劝返的就地劝返,不能劝返的告知其需在镇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取得承诺后带至镇集中隔离点隔离。

4、工作组接收至镇的人员,由各工作组落实专人第一时间报至镇指挥部范佳处。

5、处置要求若有变化以市重点人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要求为准。

三、后勤保障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

分管领导:

组成人员:

(二)主要职责

1、安置点落实: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2个安置点,其中,返镇人员集中隔离点为镇敬老院,密切接触者隔离点为康乐福养老中心。

2、物资保障:由周挺牵头,党政办、社事办负责落实应急包、空调被、洗漱用品、取暖器、热水器等物品;负责隔离区内人员集中生活期所需生活用品保障。如有隔离人员家属配送物资,须党政办接收后转交工作人员。

3、专车保障: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落实商务车为专用接送车辆(配驾驶员);如深夜临时通知,各工作组自行安排车辆前往。

4、场所消杀: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正式启用前开展一次全方位消杀;启用后按照要求每天定期消杀。同时,落实专人保洁,按要求开展保洁工作。

5、送餐服务:由丁国伟牵头,党政办负责早中晚三餐定时配送,另外按需要临时配送。

(三)工作要求

1、物资保障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2、工作人员要主动与专班管控组成员沟通了解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做到隔离点温馨、周全。

四、专班管控组

(一)专班人员

牵头领导:丁国伟

分管领导:朱力骆露晓徐辉

组成人员: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镇机关、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及宣传部下派干部。

(二)工作职责

按照市下发的集中隔离点规范操作要求,落实日常管控工作。具体如下:

1、现场管控:由丁国伟牵头,抽调人员实行三班倒,有序管理隔离人员落实隔离措施,动态掌握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关注日常生活保障情况。

2、医学观察:由骆露晓牵头,抽调五泄卫生院工作人员,对隔离人员每天定期开展3次测温、问询等活动,实时掌握隔离人员健康状态;对有症状人员及时制订工作预案,报镇指挥部决策落实。

3、突发处置:由朱力牵头,抽调派出所、五泄卫生院、安保室等工作人员,对影响隔离点日常管理、正常运行等不良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出手制止。

(三)工作要求

1、各抽调人员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合理安排好手头或分管工作,如需请假提前向牵头领导审批。

2、专班人员无缝交接好工作,工作期间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3、后勤保障组落实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设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目前中小学校舍维修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对各中小学破旧校舍改造,各学校的校舍得到了极大改善,教育资源得到了不断优化。但是当前校舍管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如:维修后的校舍较快破损,不久就出现墙体脱落、卫生间渗水、屋面漏雨等现象,维修后的校舍过了几年又需要维修。主要原因是校舍维修过程中,因大部分校舍维修都集中在暑假期间修理,时间仓促,学校没有做好质量监督和管理,影响工程质量;校舍维修后缺乏日常的管理,部分学校管理意识淡薄,重建设轻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对校舍缺乏日常的管理和维修保养,致使一校舍的使用率不高,使用效益低下等。

二、做好中小学校基建管理具体措施

1、校舍维修前期质量管理,是确保校舍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前提

前期质量管理工作有以下几方面:工程立项审批;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队伍的选择等。学校建筑除具有一般建筑的功能外,还有其必须适合教学活动的特殊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在搞规划设计时,必须满足这些使用功能,如:走廊、楼梯等交通面积必须保证人流疏散的通畅性;主体结构的牢固性;抗震功能的前瞻性以及安全防火的可靠性等,这些有别于其他建筑的特殊要求,都要在设计时考虑全面。在这一阶段,基建管理人员只要做好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工程的招投标,旨在择优选用施工单位。基建管理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导作用就在于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好关,杜绝一切循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切实达到好中选优的目的。

2、校舍维修过程中质量管理,是延续校舍使用功能的有效步骤

由于各校校舍建设年限不同,质量标准的差异以及管理保养等方面的疏漏,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老化,破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因此,校舍维修也就成了校舍建设管理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常规性工作内容。维修工程多数是规模较小,资金投入有限,项目不多,一般可以不走招标程序,而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进行。然而也正因为项目简单,程序简化,往往造成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缺失,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必然留下隐患。因此,在校舍维修工程中,教育基建管理人员的主导作用显得格外重要。对校舍维修工程,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应该从如下方面入手:在确定维修项目时,首先要做好维修方案。方案就包括维修部位、项目内容、结构形式、质量要求、施工方法、工程预算等。对重要结构部位,一定要有设计施工图。其次,要对施工队伍的选择上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承包方确实有承担本工程的实力。在维修过程中,要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实施监督检查,防止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发生。工程完工后,还要认真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做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做好工程备案。中小学校舍是义务教育必备的办学条件,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生命安全;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在校舍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管理责无旁贷。

3、加强基建档案管理,是做好校舍维修管理的重要依据

当前,学校基建档案是今后校舍维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依据,学校要把基建档案的搜集、整理、保存作为学校档案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校舍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提供专门场所,安排人员妥善保管,形成完整系统的校舍档案。基本建设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证、产权证、规划定位图及文字说明、项目论证报告及批文、“一书两证”、中标通知书;地质勘探资料、土建、水电卫配套设施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及变更手续;施工记录、质量评验记录、验收报告、质量等级证书、质检资料;项目任务书、施工合同书、预、决算书、审计结论等。

4、做好校舍维护管理,是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重要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校舍的建设、维护管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校舍的维护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总务主任等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学校须对校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每学期在开学前和放假后,由校长领头,组织总务主任,建安工程技术人员、水电安装人员等对学校房屋、建筑物及水电设施等进行一次认真仔细的检查,发现屋漏、粉刷脱落等不安全因素和危害房屋质量的现象要随时维修,在梅雨、台风、冬雪季节到来前要认真检查,发现危房要根据情况立即采取加固、封闭、拆除等措施。

为确保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支持,自觉维护有关建设法规,配合和支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禁止有关单位在学校附近建设有污染的.噪音大的工厂企业,禁止紧靠学校建有碍学校通风采光的高大建筑物。学校要带头杜绝在校园内乱搭乱建违背学校规划的设施,同时不得乱堆乱放有碍校容校貌的杂物,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校园的绿色、美化、亮化工作,创造优美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结束语

中小学校舍是义务教育必备的办学条件,它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生命安全;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社会影响大、工程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校舍安全工程既要适应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状况,又要适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既要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学校布局调整的需要,又要提高现有校舍的建筑水平,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排查、鉴定、规划、设计、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为科学设计、安全施工和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的“精品工程”。因此教育基建管理人员在校舍建设过程以及后期的维修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理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1]张德江.赵言言.我国中小学基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策略分析与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xx.(16).

[2]吴开慧,孙晓丽.潘如强.浅析如何加强中小学基建施工现场管理[J].中小学安全信息, 20xx(34).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贵德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各阶段任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顺利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总体安排

(一)排查范围。黄河干流及支流(黄河北岸多龙河、浪麻河、昨那河、多拉河、曲卜藏河、龙春河、尕让河、松巴河等8条河流;南岸暖泉河、莫曲沟河/西河、高红崖河/东河、清水河等4条河流),以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延伸范围。

(二)工作目标。20__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__年已完成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排查方案,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排查清单,实施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

完成时限:20__年3月。

(二)开展监测。通过政府向第三方监测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摸清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筛选识别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对于呈季节性、间歇性排放特征的排污口,合理选取监测时段,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开展分类监测。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确定,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完成时限:20__年8月(黄河干流排口监测于20__年5月底前完成)。

(三)溯源分析。综合运用现场查看、图纸作业、科技勘测和工程机械等手段,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和排放单位,建立完善分类命名编码,树立标识牌。经溯源分析,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园区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20吨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等四类。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通过分析污水种类、排放量等情况确定排污口分类,溯源后仍难以确定排污口类型的,纳入其他排口管理。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黄河干流排口溯源分析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四)制定方案。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报经州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核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

(五)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建立排污口整治清单,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园区企业污水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的排污口、工业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借道共用排污的排污口、雨洪灌区排口、入河沟渠以及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的排污口和管线,入河沟渠及其他排口结合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整治。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清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指导督促排查整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开展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将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水排口溯源整治;县水利局负责灌区排口、沟渠、排干等溯源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水产、畜禽养殖排口溯源整治。

(二)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坚持科学精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避免急于求成、简单粗暴,坚决防止“一刀切”。对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排污口,应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确实存在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应合理设置过渡期并开展指导帮扶;对涉及水生态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排污口,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合理制定整治措施;对涉及防洪排涝、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三)加强执法,强化督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导,动态跟踪整改效果,持续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通过督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举措,督促有各乡镇、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为美丽河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岸上和水里,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统一要求,差别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开展现有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县(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库及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水体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全面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

(三)目标任务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二、开展排查溯源

(四)统筹整合信息。全面收集各县(区)行政边界资料、水系资料、已掌握的入河排污口资料、市政污水及雨水管网资料,以及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资料,以便全面摸排工作的开展。

(五)明确排查要求。对所有排查范围,要做到应查尽查,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各种手段,确保排查无遗漏。对河流、河涌、溪流、沟渠等,要从河口上溯排查,既要了解水体位置、特征等基本情况,也要调查了解向水体排污的涉水排口。对滩涂、湿地等,既要掌握其生态环境基本情况,也要排查位于滩涂、湿地的涉水排口。对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人工开发强度大的沿河带,要作为排查工作重点,制定详细排查工作计划,全面查清可能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对容易出现的排查盲区(如水下、桥下、草丛下、码头下等隐蔽区域),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确保排查实效。

(六)组织摸底排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建立本地区入河排污口名录。排查范围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以县(区)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湖库,特别是徐家河、小元村、鳌溪等不稳定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流域为主,根据实际情况,从河流岸线进一步向陆地延伸,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重点区域以外的为一般区域,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区域。

(七)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入河排污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

(八)同步监测研判排污状况。按照“边查边测”原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对本单位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对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监督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需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重点区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及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监测方式根据实际条件,运用快检或取样检测、自动在线监测等方式,灵活开展监测工作。水质评价标准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xx)实行。

三、实施分类整治

(九)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类。按照《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将入河排污口分为4个大类15个小类,分别为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矿企业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其他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其他排污口),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

(十)明确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有序推进。按照“一口一策”原则,明确每个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编制整治方案。每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问题简单、整改难度小的排污口按照“边查边治、立行立改”原则完成整治工作;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

(十一)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十二)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各地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

(十三)规范整治一批。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入河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采取调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十四)及时完善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河段范围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后,整理完善排污口位置、坐标、溯源结果、监测结果、存在问题等信息。全省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建成后,及时录入本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四、严格监督管理

(十五)加强规划引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规划区划,要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十六)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十七)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统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水利部门负责根据河道及岸线管理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工业园区排污口排查整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排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管理,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

(十八)严格环境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五、加强支撑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职责,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巡查检查重点工作内容,在人员、资金、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衔接及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责任。

(二十)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销号,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对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市、县(区)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二十一)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总体要求

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__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石川河、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汉江干流陕西段、丹江干流陕西段等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及重要支流、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污口精准溯源。

1.全面摸清底数。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等规定,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20__年11月底前,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及渭河干流、石川河、汉江干流陕西段、丹江干流陕西段排污口排查。20__年底前,完成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20__年底前,完成全省黄河、长江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

2.厘清责任主体。各市(区)政府根据排污口排查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各市(区)政府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的,属地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

(二)实施排污口分批分类规范化整治。

1.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区)政府要依据有关工作标准和技术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通过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的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工作,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确保排污口整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整治工作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充分考虑到企事业单位实际。对问题排污口进行拆除关闭、清理合并或整改规范,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市(区)政府要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由排污口责任主体实施验收,由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予以销号,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

2.依法取缔一批。县级以上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取缔一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排污口拆除、关闭包括入河口门的永久封堵、相应排污通道沿线接口的封堵、管线内残液残渣等残留物的清理,以及其他安全隐患的消除。排污口拆除后,应采取土方回填、植被修复等方式恢复河道岸线原貌。

3.清理合并一批。各市(区)政府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接入管网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于我省黄河滩涂渔业生产区域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户设置的散排口,由县(市、区)政府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4.规范整治一批。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有序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排污单位排污口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的,要通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改进污水处理工艺或运行管理方式,提高水污染物的削减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实现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各自责任,在明确各排污口水量、污染物排放量等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将排污口排放量限值分配给各排污单位,在相关排污许可证中分别予以载明。工业企业未按规定实现雨污分流的,要通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实现对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

5.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排污口分类整治模式,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榆林市要结合城镇雨洪排口特点,探索城镇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方式,强化城镇雨洪排口管理手段,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渭南市要根据黄河滩涂渔业生产区域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户散排口特点,探索统一收集处理、规范设置排污口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汉中、安康、商洛市要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问题,积极探索陕南农村生活散排口监督管理的方法。

(三)建立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1.合理规划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应符合水功能区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规划,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实行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重大变动)文件同级审核。生态环境部相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流域局)审核范围外的排污口,跨区域(流域)存在争议的排污口设置审核,由上级审核部门负责实施,并纳入属地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对豁免或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建设项目,但需设置排污口的,由具有行政审核权限的县级部门负责实施。有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的,不应降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3.强化常态化监管。各市(区)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行业监管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利(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商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将排污口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4.严格环境执法。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查、测、溯、治”行动效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要尽快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5.加强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全省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实施“一口一码”管理,明确排污口类型、位置、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等信息,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省生态环境厅要将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流域局并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排污口排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省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加强对各市(区)的工作指导。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排污口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及时预警。对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引导公众监督。利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12345”专线、陕西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微博,鼓励公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x号)和《教育局关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保护学生视力,进一步做好预防学生沉迷网络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学生观看色情、暴力等不良视频,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且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经学校研究,特制订《x中学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望全体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一、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二、基本原则

正面教育、及时引导;教育为主、处理为辅;保护合法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强化家校共育、校内校外并重。

三、管理细则

1、原则上学校禁止学生将个人手机(含IPAD、MP4、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以下称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带入校园,严禁带入课堂。

2、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手机,或是年级教师办公室电话与门卫公用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或者通过班级微信群进行联系。学生在校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及时联系家长。

3、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将手机带入校园,需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申请书,经德育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将手机带入校园。申请书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德育处各执一份。学生入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班主任放学后交还给学生。

4、学生若要戴智能电话手表进入校园,在校时间,电话手表应设为禁用模式,可由学生自行保管。学生在上课期间,电话手表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电话手表发、看短信息,玩电话手表(如听音乐等)等均视为违纪。

5、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使用手机,班主任有权将学生手机收缴代管并及时告知家长;其他学校管理人员、任课老师、教职工发现学生使用手机,有权询问情况,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班主任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必要时请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

6、学生违规带手机进校园包括违规使用智能手表具体处理方法:第一次违规,由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要求违纪学生写检讨,并且告知家长配合学校在家教育引导孩子;第二次违规,由年级组长配合班主任,并邀请家长到校一起教育引导孩子,家长写反思,学生写检讨;第三次违规,取消该学生该学年所有评先评优,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家长一同在校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手机由学校保管至学期末,期末放假前家长和学生一同来学校领取,并且写保证书。

7、对违规手机的处理要注意程序正当。对学生违规使用的手机的.处理方式,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规定,向学生说明处理的事实依据和校规依据;妥善保管罚没的手机,避免学生个人隐私权和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同时要有严谨的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没收登记记录、领回记录等规范而具体的过程性材料,决不能损毁学生的手机。

8、教师及家长在对违规学生处理教育时要讲究方法与技巧,陈述利弊、循循善诱,并且及时关注学生在教育处理后的心理变化、使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消极抵触为积极配合。

9、因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手机进校园,手机被没收期间造成的损坏或丢失,学校概不负责,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四、保障措施

1、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x中学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识,指导家长监督学生在校外科学合理使用手机,强化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校外手机使用建议:

①使用时间:周一至周五,无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机。周末或节假日期间,可在家长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②使用内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项目,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上网内容的健康,不沉迷网游、不传播不真实和负能量的传闻、没有家长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网购或发送红包等。

③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手机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学校旨在通过此规定,防微杜渐,继续为学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活学习氛围。请您在收到并阅读完这份方案后,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携手,助力孩子们,健康生活,快乐成长。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手机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五项管理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意义

加强“五项管理"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抓手,是推动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金中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良好习惯的有效举措。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身体缺锻炼、读物需指导等问题,学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五项管理”,以实现与立德树人共融、与学校发展共振、与学生成长共行,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金中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协同育人、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五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学校专门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副校长

党委副书记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五项管理”日常工作。

各部门、级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作业管理

1、学校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学生在校期间的作业时间安排在19:00----21:35,节假日髙考科目作业时间每天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科以内,作业总量不超过小时/天。

2、学校将科学设计作业,各年级组、学科组、各班级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鼓励老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创新作业类型。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进行全批全改,不让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4、教师不用手机在班级QQ群、微信群、钉钉群布置家庭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不随意给孩子布置作业,不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睡眠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早上上课时间为7:50

2、学校和家长需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孩子睡眠管理,确保学生应达到8小时。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时间为:中午午休时间为13:00----14:00,晩上就寝时间为23:00----6:30。

3、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不玩电子游戏,养成良好睡眠习惯。建议学生在家期间不晩于22:00就寝,不早于7:00起床,保障睡眠达到8小时。

4、教师、家长要每天关注学生的精神状态,及时加强沟通。

5、学校定期对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请家长务必积极配合。

(三)手机管理

1、根据我校为全寄宿制高中的特点,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学校已为每间寝室配备有固定电话,用于学生与家长联系。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监护人同意、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备学校后方可带入。

2、学校将在各班级设置手机保管处,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节假日离校时领取归还。带入校园的手机,学生每次使用需经班主任联系监护人,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3、上课期间,如监护人要与孩子联系,可通过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师进行联系沟通,在均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可直接拨打学校每日值班联系电话。

4、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孩子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减少孩子使用手机时间,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读物管理

1、学校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非新华书店购买的课外读物。

2、学校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每天按时向学生开放,将定期推荐优秀图书给孩子阅读。

3、学校每学年参照《中小学生阅读指导》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校园、班级读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孩子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4、学校信息中心需加强对学校网络进行监管,严防非法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严禁利用电子设备打游戏、QQ聊天、浏览不健康网页。

5、学校将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教辅等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问题教辅等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要索票索证,确保所购读物为正版书籍;要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五)体质管理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每周开展2节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落实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保障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学校每学期开展体育节等活动,家长要积极支持、鼓励孩子参加学校体育活动。争取体育活动人人有项目,个个都参与,在活动中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质。

3、学校保障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定期组织孩子进行视力检查、体质健康监测,并及时将孩子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4、家长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孩子1-2项体育运动兴趣爱好。要保障孩子在家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5、如孩子存在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存在体质异常的情况,家长要及时如实告知班主任和学校,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各级部、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进“五项管理"落在实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对“五项管理”享有监督权,对存在问题的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精神,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我校特制定《附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学生手机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班主任、(保安)

二、主要原则

1、手机和智能电话手表一律不许带入校园

2、如学生确实需要带智能电话手表到校,需由家长写书面申请,说明必要原因,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后方能带电话手表进校园。

三、智能电话手表管理

1、经学校批准的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在进校门后自己用封口袋装好,贴好姓名,存放在门卫室专门的手表保管箱内,并从保安师傅处领取凭条。放学后,拿凭条领回自己的电话手表。

2、如未经申请,私自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班主任有权将其没收,并通知家长,再交还家长。如一个学生出现三次此类现象,则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

3、学校门房仅作为学生手机、智能电话手表管理的临时保管人,不承担其它责任。

四、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联系通道

1、学校门卫处外线电话,全天候向学生开放。

2、学生通过班主任和家长进行及时联系。

3、教师办公室电话对学生开放,如有急事,学生可以借用教师办公室电话联系家长。

五、其他保障措施

1、教师不用手机布置作业,培养学生自己记录当天的家庭作业的习惯。

2、教师不布置需要通过手机完成的作业。

3、家长对学生手机及智能电话手表的'使用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对违规学生的惩戒

1、对违反学校手机管理规定带手机或智能电话手表到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并和家长进行沟通。

2、批评教育达三次的学生,没收其手机或电话手表,至学期结束后发还家长,并取消其评选校优秀少先队员、校三好学生及其它评优的资格。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四项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为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20__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配合省级部门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置和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张清单”。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将纳入市、县(区)河湖长管理的河流湖库及其他不达标水体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作为排查重点区域,进一步向陆地延伸,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等一般区域,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以水质监测作为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责任主体、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名录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区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还要下岸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对于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以及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前)

(二)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三个一批”。

1.明确分类整治要求。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__)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明确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以“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为总体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整治形成最终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此前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分类、命名的入河排污口要重新命名、编码,并将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出的'城镇雨洪排口、农田退水口、沟渠、河港(涌)、排干等,纳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劣Ⅴ类水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开展整治。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市生态环境局及属地生态环境局。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要严格执行尾水申报排放制度,逐步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4.规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按照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的原则,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单位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厘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市县两级要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等规划区划紧密结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要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要严格控制新设、改设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提前书面征求河道(渠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水管单位)意见后实施,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设信息平台。市生态环境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要统筹协调经信、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资金保障,抓好目标确定、任务分解、组织动员、监督考核建立等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督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场排污口排查整治。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城市内各类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门。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及岸线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

(七)农业农村部门。督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产养殖尾水申报排放制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将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面源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地方实际,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牵头抓推进、县级具体抓落实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治责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志牌、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安工程规划内的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指学校的(新)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由市(区)教育、发改、财政、住建(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共同负责,分级管理,以区为主。

成立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工程实施,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校安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市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为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区)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及时完成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年度建设方案编制、年度建设项目报批、专项资金管理、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编制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负责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监理、竣工验收、基建财务决算等工作。

(三)督促、检查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监督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按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施工。

(四)严格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建立和管理校安工程项目技术档案。

(五)以月报形式及时向市校安办报告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六)住建、规划、环保、监察、审计、安全监督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校安工程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基建程序,开展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依据校安工程建设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及预算,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校安工程概算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工程概算一经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准的概算。各区校安工程项目实行工程造价包干。

第七条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口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海府办〔20xx〕11号)精神,对涉及到校安工程的各项行政审批同步进行或并联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对校安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等实行集中统一审批。

第八条 校安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不得将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项目造价不足200万元及设计费、监理费不足50万元的项目可按规定采取邀请招标。

第九条 承担校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条 校安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设计、招标、监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费用按规定并按保本微利实行招标或竞价谈判。

第十一条 校安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未经审查不能开工。校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实行施工,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校安工程项目原则上实行无现场签证制度。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期间,有关部门应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积累、保管好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及建设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和项目学校应将竣工图、建筑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项目前期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分年度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安工程建设。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的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市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加强监管。

第十四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校安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专款专用,保证效益。

第十五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应当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及其他专项工程资金相互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

第十六条 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校安工程专款,不能顶替原有投入,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校安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工程概算控制和工程进度核准制。各项工程款的支付应当按工程进度,由建设业主向市校安办提出申请,经市校安办审核后,市发改委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市财政部门和贷款银行依据资金拨付通知给建设业主拨付工程款。建设业主应严格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拨款取款资料。

第十八条 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应当按月将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校安办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校安办将书面材料进行汇总后按月呈报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和贷款银行,抄送市校安办各成员单位。

第十九条 建立校安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市、区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应当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建立校安工程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市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校安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校安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可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第五章 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加强安全防范,将建设项目安全纳入工作范围。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方制订施工安全规范和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校安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对校安工程质量负责,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项目重建,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第二十四条 校安工程项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应由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记录的同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五条 校安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校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组织市发改、财政、审计、住建、消防、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部门和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按相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竣工验收后,由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出具竣工结算报告报市审计部门审批,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市校安办对资金量较大的建设项目组织抽查审计。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建立校安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市校安办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定工作人员或专家,对每个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整改,坚决杜绝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十八条 建立校安工程评估机制。市校安办在校安工程实施期中和期末阶段,对每个校安工程目标责任履行、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落实与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工程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屡次评估不合格的单位,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专项经费;将校安工程实施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 建立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校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校舍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对因组织实施不力、管理不善、监督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学校危房倒塌或建筑质量问题垮塌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校安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全工程的特点20xx年,我国开办安全工程本科专业并在教育部备案的高校有68所,其中大多数高校的安全工程专业是新开办的,近4年申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有40所,比20xx年以前的总和都多,其增长速度极快。其特点是:

(1)目前我国已有11所高校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权,有32所高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不含科研院所),大多数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为普通院校;

(2)从地区分布来看,较发达的地区开办安全工程专业的高校较多,说明这些地区更需要和更重视安全工程人才;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的人文思想,进一步增强后勤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努力发挥后勤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全面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觉悟高,工作作风硬的队伍,在工作中进一步落实,确保后勤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后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学校厨房临时工的聘用

聘用方式见合同

四、后勤工作人事安排

1、事务:(初中部)(小学部)

2、勤杂工作:(初中部)(小学部)

3、仓库保管员:初中部(米仓)(油料、食品仓)(教学用具仓等)x小学部(米仓)(油料、食品仓)

4、小学部后勤分管员:

5、师生饮用水管理员:(初中部)(小学部)

五、后勤工作人员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研究。通过研究政策法规,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提高后勤工作人员自身素质;通过研究现代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掌握一定技能,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创优质服务,树立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的新形象;通过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研究,了解社会动态,了解学校工作中心和工作要求,为广大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培养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树立风雨同舟的合作意识、永不满足的创新意识、校荣我荣的主人翁意识。

(二)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后勤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1、要求后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后勤工作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后勤服务是繁琐而又平凡的工作,后勤服务的好坏会影响到整个学校教学工作的发展,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本保障。

2、进一步健全后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定岗、定责,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事事有落实。

3、树立后勤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多思考、多研究、多听反映、多听意见。遇事能做的,随时完成,不拖拉

六、岗位责任和要求

1、事务

工作内容

①、在学校总务处的安排下负责采购全校师生生活用菜。

②、负责安排师生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协调其工作关系。

③、负责全校师生用水的供应以及水塔、水井安全和维护。

④、完成学校所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

⑤、安排好全校师生的就餐,来校客餐以及指导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

⑥、负责坚持每餐的师生食品留样等工作。

⑦、每周日晚上必须将师生下一周的就餐菜谱交由总务处审核,再由总务处上报到校长室审核。

工作要求和职责

①、事务在采购行为中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纪。

②、采购的食品必须物美价廉,渠道正规,新鲜,安全可靠,并参照茶陵县教育局后勤办公室食品指导价格和遵照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③、所采购的食品必须要有三方签名,以示负责。即经手人、监核人、供货人。

④、发现问题除了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外,还应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

⑤、如果因事务自身的原因而给学校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学校会给予相应的处罚。以及经济责任。触犯国家法规则由上级政法机关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⑥、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准时安排师生就餐。

2、勤杂师傅

工作内容

①、洗好菜、切好菜、搞好厨房卫生。

②、接受学校后勤主管或事务的工作安排。

③、每天要保证厨房餐具和食品以及地面卫生,能够让师生吃得放心。

工作职责

①、坚持工作岗位,廉洁自律。

②、服从学校后勤主管或事务的工作安排

③、如果发现将学校财物据为己有或不服从后勤主管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将对其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每日总务处对食堂工作进行日评分,每期末组织全体师生(初中部和小学部分开评议)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工作不努力,民主评议较差的,综合好和倒数第一或未过半数的工作人员,向学校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

3、临时工

工作内容、要求及责任

以临时工合同规定为准

4、仓库保管员

工作内容

①、负责学校各种需库存的物品的入库,出库。

②、对库存物品的清查,报缺和报损。

③、对库存物品入库时抄好册,出库时也要记载好。 工作要求和责任

①、保管员首先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②、对于学校物品的入库和出库一定要有明细记载。

③、时常要保持仓库内的卫生,要防虫防鼠,防霉烂变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给学校总务处。

④、如果发现保管员以权谋私,私自调用物品,一经发现,则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小学部后勤分管员

①、负责安排和指导小学部师生食堂的日常工作

②、负责检查小学部的各种基础设施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上报给小学部的'分管校长和学校的总务部门。

③、负责小学部师生饮用水的发放,督促供水商及时做好对学校的饮水机进行消毒、维修等服务工作。

④、负责将小学部的学校财产统一清查抄册,并存档。

⑤、负责协调小学部后勤部门工作人员的关系。

6、其他要求:如果后勤工作人员私自打饭打菜给未经报餐的他人,学校将以每餐xx元的餐费从其工资中扣除。(学校来访来客除外)

六、厨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考核具体操作方法:

(一)正式职工考核:

1、“师德考核”(%):见学校政教处《虎踞中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考核结果。

2、“劳动纪律”(%):见学校政教处《虎踞中学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考核结果。

1.过程评估(%):

(1)学校值班行政、食品卫生监督员、各班生活委员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量化评分。期末计算总分,计入期末考核(其中值班行政占%,学生占%,食品卫生监督员占%,)。(2)校领导不定期抽查,按《过程考核细则》(附后)考核,纳入主管考核计算总分。

(3)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根据其情况进行扣分,期末直接计入“过程考核奖惩”。

2.“最终评估”( %):

(1)教师和学生各占%。

期末由各班学生代表根据《后勤工人、职员工作考核表》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量化评分,分别计算总分。

3.“奖惩”:分为“考核过程中的奖惩”和“最终考核中的奖惩”。 “过程考核奖惩”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各种奖励或出现严重师德问题、工作失误、和违反规章制度等,由学校行政研究扣分,按学校行政研究结果执行。

“期末考核奖惩”指职工在学期终结考核中获得各级奖励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等,奖惩分值按教职工奖惩加减分同等对待。

6、以上五方面考核按总务处制定考核表进行考核,均以考核分的形式得出结果。

(二)临时职工考核:

1、过程考核(%):

(1)由学校值日行政、食品卫生监督员、各班生活委员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期末分别算出总评分纳入期末考核(其中值日行政占%、学生占%、食品卫生监督员占%、)。(2)学校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按《过程考核细则》(附后)考核,纳入监督员考核算总评分。

(3)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分,期末直接纳入“过程考核奖惩”。

2、“期末考核”(%):

期末由各班学生代表按《后勤工人、职员工作考核表》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并分别算出总评分。

3、“奖惩情况”:分为“过程考核奖惩”和“期末考核奖惩”。

“过程考核奖惩”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各种奖励或出现严重师德问题、工作失误和违反规章制度等,由学校行政研究觉得应该扣分者,按学校行政研究结果执行。

“期末考核奖惩”指职工在学期终结考核中获得各级奖励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等,奖惩分值按教职工奖惩加减分同等对待。

4、以上三方面考核按总务处制定考核表进行考核,均以考核分的形式得出结果。

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

1、“政治思想”、“劳动纪律”与教师过程考核等同进入学校的各种考核。

2、该考核结果为学校后勤职工聘任、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调资、晋级、评优、绩效工资分配提供依据。

3、临时职工的考核结果作为以后继续聘任(或解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他规章制度:

1、学校服务于学生的食堂、校园商店店必须经学校同意、办齐各种证照、与学校签定《承包合同》后方可开业。

2、服务于学生的校园商店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视其情况罚款20—xx元。

4、学校组织临时组织的工作抽查或学生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视其情况经学校行政研究给予经济处罚。较大的、同样的问题每期出现三次,正式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临时职工解除《聘任合同》或《承包合同》。临时职工因违反《合同》、违纪违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与学校解除《聘任合同》或《承包合同》者,不得参与以后学校聘任(或承包)事宜。

5、全体后勤人员(正式职工)必须按与学校签定的《虎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好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省“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XX市“双减”工作20xx年督导方案》要求,结合XX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纳入教育工作重点内容

将“双减”作为20xx年我县教育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指导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和对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力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确保“双减”决策部署、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二、组织督学开展常态化督导

将“双减”列为督学责任区(校)挂牌督导年度重点任务,采取校园巡查、现场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组织责任督学点对点、面对面每月到校至少督导1次,确保对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经常性督导全覆盖,使广大督学成为“双减”工作的高级参谋、学校教育教学的“体检医生”、广大群众的贴心朋友。教育督导办公室将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开展实地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掌握各乡镇(街道)、学校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双减”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举报受理机制

设立“双减”工作县级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局直各学校要公开举报电子邮箱和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违规培训、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建立县教育局信访部门归口受理举报。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对各渠道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对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施重点督办机制。

四、建立问题预警处置机制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要总结、研判带有普遍性、方向性、趋势性的典型问题,把握时机和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警学校严格遵守“双减”规定,提醒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学生家长防范意识和能力。适时研判“双减”要情,完善问题发现、研判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建立季度通报制度

建立“双减”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重点对学校作业设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开展、课后服务水平、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的查处、“无证有照”机构重新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及风险防范、问题整改和举报查处等情况进行通报。

六、建立约谈问责制度

县教育督导机构密切跟踪“双减”进展情况,对举报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学校,进行重点督办或者约谈。凡对通报问题整改不力、侵害学生利益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以有效有力的问责,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办公行为,提高机关职工敬业精神、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充分调动机关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青年职工相互学习和交流,促进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将开展首届机关管理岗位基本功大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望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参赛人员

1、机关所属部门年龄未超过45周岁的管理岗位上的所有职工。

2、学校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年龄未超过45周岁的管理岗位的职工,经申请批准后也可报名参赛。

二、大赛项目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两项基本技能。

三、大赛程序

1、预赛

个人填写参赛申请表(见附件1)交到机关党委办公室。通过现场公文写作的预赛试题,选出优胜者参加决赛。优胜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报名参赛人员总数的20%。

2、决赛

通过现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形成电子文档)的决赛试题,评选出大赛一、二、三等奖。

四、大赛时间、地点

1、预赛时间定于10月29日下午1:30——2:30时,地点:第三教学楼202室。由机关党委组织参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试题(手写公文)。

2、决赛由校工会组织,参赛人员使用电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试题。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校园网)。

五、大赛要求

1、机关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会组织应积极响应工会的号召,组织好本部门员工积极参赛;各单位领导要支持鼓励员工参赛,为员工参赛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

2、凡符合参赛条件的机关管理人员,须参加预赛;未参加预赛的,不能参加决赛。

3、预赛、决赛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大赛试题,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评判。

六、组织机构

由校工会、机关党委等部门组成学校管理岗位职工基本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设在工会和机关党委。联系人:李智;联系电话:。

七、奖励与义务

1、奖励数额。“机关管理岗位职工基本功大赛优胜奖”,根据参赛人数奖励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奖励形式。对于获奖人员,学校将在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并为获奖者授予“管理岗位基本功大赛优胜奖”荣誉称号、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者义务。获奖的员工,有义务为机关职工推介经验。

八、报名时间、地点:

从即日起至10月25日止。将经过批准后的参赛申请表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机关党办主任李智邮箱中。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结合我校具体校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制订以下方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成立学校睡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校陈国喜校长任组长,三个校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统一要求,统一落实,教务处、德育处负责落实各项规定要求和宣传指导。设立学校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栖霞区实验初级中学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陈国喜

副组长:

成员:各校区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2.加强宣传,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3.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加强宣传,家校合作

1.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要把科学睡眠教育纳入课程体系、教师培训和家校协同育人内容中,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

2.家校配合保障睡眠时长。学校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要提高家长的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习惯,科学指导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生入睡时间一般不晚于21点30分。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睡眠管理,营造良好的家庭睡眠环境。

3.在各班级开展健康睡眠专题的主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管

1.规范学生的睡眠时间要求。学校要明确《通知》中关于中小学生睡眠时间的相关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学校通过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要求,家校共同努力保证学生的充足睡眠时间。

2.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以组织晨读等形式变相提前上课;也不得暗示或明示学生和家长刻意延后到校时间。学校要安排值班教师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要切实保障学生的课间休息、每天两次大课间活动和午休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等因素适当安排午睡时间,使学生在校时间张弛有度、科学合理。

3.指导家庭规范安排就寝时间。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根据要求科学制订作息时间表,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4.强化作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强化有效监管。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的管理,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切实提高作业效度,防止因作业负担过重挤占学生睡眠时间。

同时,对作业量做出明确规定:七、八、九三个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控制在70、80、90分钟以内,七、八年级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平时不布置回家作业,双休日可以适当布置(不超过20分钟)。

5.强化手机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手机管理具体办法,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要疏堵结合、对症下药,直面差异、分类管理,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要指导家长加强家庭手机管理,提倡家长做好榜样示范,防止学生因沉迷手机影呴视力及正常睡眠,损害身心健康。

6.强化学生体质。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制定学生体质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确保校内阳光体育1小时的落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健康睡眠。

7.加强教学研究。要不断提高课堂效益和教学质量,着力开展“减负增效”研究,各教研组、学年组教师要围绕教育新问题开展小课题研,组织教学研讨,深化集体备课,探寻精讲多练、自主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四、方案实施时间

此方案从20xx年4月29日起实施。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把口号“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学习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享受一辈子!”深入到学生心中,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重点,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工作具体落实、组织实施)。

三、实施目标:

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以及培养团结、合作、坚强、献身和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深刻领会新课程标准的教学含义,坚持“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不断加强教师的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的提高,努力营造教研氛围。在体育教学中让每个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从而充分激发学生对体育学习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锻炼意识。

2、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确保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由学校统一安排课外体育活动课,确保每个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100%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让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3、学校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学计划,每学期制订出多种多样的竞赛计划,在体育教师的协助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努力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浓厚班集体的意识。

4、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益处,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班级给予加分,以唤起全体老师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5、建立学校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氛围,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通过学校体育活动,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四、实施方法:

1、体育课由专职的体育教师授课;活动课由体育教师制定活动内容并进行巡视指导;两操活动由体育老师,班主任老师全面参与组织和管理。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练习的技术与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乐趣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2、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1)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或挤占体育课时。无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并列入课程表。活动课主要以游戏,跳绳、踢毽、田径、球类等活动项目为主。

(2)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时间,进行全校性师生体育锻炼活动。将自编操、广播操、队列、课间活动等项目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培养学生健美身体形态的同时,发展学生的节奏感、韵律感,提高综合身体素质。

(3)开展各种体育竞赛。定期开展班班之间、年级之间各种小型竞赛。

(4)搞好兴趣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体育、艺术2+1项目。让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积极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开展大众健身活动,因地制宜的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6)认真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分析工作。切实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明确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测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结合起来。

五、实施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我校体育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展示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在各个班级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掀起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新高潮。

(2)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中,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努力达到使每位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3)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展示活动,推进体育课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并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认真组织实施体育节,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长跑、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4)营造良好体育活动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等口号深入人心。

(5)加强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负全责,学校各部门及广大教师要关心和支持阳光体育活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小组扎根班级,立足校园,续深入开展学生班级体育活动。

六、保障措施

1、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经费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2、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3、为了使活动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学校制订具体可行的措施方案,就具体时间、活动项目、活动次序、安全防范等事宜做出周密的安排。每学期学校都要制订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对活动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把握发展方向,年末进行总结,保证阳光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有目的、高效率的实施。

4、严格考核评比,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情况纳入学生体育课程、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把班级组织体育活动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上好体育课,指导学生科学锻炼作为体育教师工作实绩的重要方向纳入考核。以此推动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有效开展、深入发展。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范围和时间截点

(一)排查范围。

以珠江流域的红水河、龙江、刁江、大环江等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二)时间截点。

20xx年底前,完成市内珠江流域的重点干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同时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30%的整治。

20xx年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总数70%的整治。

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所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已查明排污口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排查溯源。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林业、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6号)的工作要求,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摸清排污口底数,开展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掌握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情况,填报广西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管理系统,形成排查工作成果。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查清污水来源,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对难以明确责任主体的排污口,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按照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分析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源头污染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设施更新维护等。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排查溯源与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9月23日前将本县(区)的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分类整治。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1.对于问题简单、可立行立改的排污口,可在排查或溯源阶段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要点开展整治;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应在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对取缔、合并后可能影响行洪排涝、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污口,应避免“一刀切”做法,在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3.对具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纳条件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的排污口,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对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外的排污单位,原则上一个排污单位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厂区较大或有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应将保留理由、排污口位置和污染物排放量等基本信息报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登记备案。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4.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每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老化、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线,应采取合理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并根据日常检修需要设置必要的检查井。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每年1月3日前、7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市级有关部门。

1.市生态环境局是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和本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地理位置、行业类别等,配合督导检查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集聚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取水单位信息(包括名称、位置、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配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财政事权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费。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6.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箱涵、溢流口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排查范围内港口、码头、港口企业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8.市林业局配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中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督促指导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人民政府统筹、各县(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共同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排污口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对照年度目标及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规划引领。全市各级各类规划、区划要充分考虑排污口布局和管控要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排污口设置要求作为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排污口无序设置。

(三)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督查督导,将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等相关工作考核。对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以及在排污口监督管理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相关基础资料的保密责任制。

(四)加强公众监督。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将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教育,强化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排污口信息,及时发布排污口监督管理政策,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和参与制度。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鼓励曝光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促进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总体要求

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排查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共涉及全市12条骨干河流(见附件2),其中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具体排查范围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区等重点区域要全覆盖。同时,做好与长江入河排污口及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的衔接范围。

(二)排查对象。河流上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湖泊(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同时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部分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全面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完成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区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20xx年4月1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资料整合,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并交泰兴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参照长江排污口排查要求,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现场人工核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湿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要求(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入河(湖)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手册》等规范开展工作,20xx年7月底完成一级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

具体要求:由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业务指导。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xx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溯源技术要求开展溯源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可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排放主体、排放内容和排放途径,进一步厘清责任,为精准整治提供靶向支撑。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对涉及工信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的排污口,要开展联合溯源。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将整治责任及要求具体化、明细化,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各乡镇(街道)、园区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按照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政策措施,于20xx年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涉及重大工程的可适当延迟),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泰兴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运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应用全省入河(湖)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入河排污口电子档案,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并明确监管职责,逐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与有关部门共享入河排污口信息。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组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根据排查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查、测、溯、治”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1.泰兴生态环境局作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指导各单位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入河排污口一级排查;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带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清单,协助配合泰兴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本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资金。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市政雨水管网图、闸坝、泄洪口、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8.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泰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泰兴生态环境局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具体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各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住建、交运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建立问题排口会商机制,及时开展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及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各板块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直至问责。

(四)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谋划,申请筹措各类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全力做好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确保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班主任、授课教师

二、抓好管理、细化要求

1、作业管理

各科教师要认真开展本学科作业情况自查,除家庭作业外,不允许布置其他形式的家庭作业。布置作业要避免难题、怪题,注重学生基础训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避免因作业过多,造成学生作业负担过重,从而影响学生睡眠时间,甚至引发学生厌学心理和心理疾病。各班级要利用中午课堂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完成布置的作业,倡导作业不出校门的工作方式。

2、睡眠管理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避免占用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上语文、数学、英语,要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值日教师要加强查课,如发现有不按照课表上课的情况,如实记录,作为旷课处理。要保证学生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充足。要积极指导家长督促学生早睡早起,教育学生少看电视、少玩手机,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在8至10小时。对个别上课无精打采、精神萎靡的学生要询问原因,关心了解学生的睡眠情况。

3、手机管理

严格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教室,充分利用家校微信群做好宣传教育,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的,班主任要统一管理,待放学后再归还学生。如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联系家长的,各科教师要及时用自己的电话借给学生使用,及时满足学生的通话需求,避免因未及时和家长沟通而引发学生的心理危机。

4、读物管理

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室、图书角的作用,积极指导学生加强课外阅读,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图书室要做好图书清查,发现不适合学生阅读、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要及时清理,课外读物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为主,积极引导学生阅读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课外读物。

5、体质管理

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课表开展体育课,做到有课前设计,保证体育课的上课质量,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或者简单应付。各科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占用学生的课件活动时间。中午课间活动和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各班级不得占用,必须保证学生充足的课外活动时间。体育教师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确保学生测试达标。各班级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从作业、测试等方面减少学生身心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五项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1、x月31日至x月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关系党和国家的发展,关系祖国未来接班人的成长,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x月3日至x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各班级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发放自查表和调查问卷,充分了解教师课程作业的密度和难度,了解学生课程作业完成的数量和时间。同时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五项”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五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x月10日至x月1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全体教师要巩固整改成果,避免工作反弹。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提醒和督促整改,让五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健康发展。

四、加强工作督导,进行责任追究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好“五项管理”工作,对学校的工作安排不上心、走过场的,对工作蜻蜓点水、不认真落实的,学校将进行追责问责。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2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具体范围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各班设立读书角;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启动仪式,各年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并对表现突出的家庭进行表彰。

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一、严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校园课外读物;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存在以上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3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要求,20xx年度继续对全镇所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体检工作。为切实抓好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体检,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逐步为老年人建立健全个人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章华镇20xx年度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美云任组长,张志、严燕怀、熊金伟任副组长,姜则宠、高美绒、贺祥舜、张新蓉、罗雄等为成员,负责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健康体检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章华镇卫生院成立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技术小组,本辖区内村、社区卫生室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全面协助参与本次体检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年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含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及慢性病患者。

(二)体检机构及场所

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所属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体检为主,卫生院也开设常年免费体检门诊。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三)工作流程

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体检方式由卫生院组织人员、医疗仪器到各村、社区实施,具体场地由各村、社区进行安排,方便居民参加此次体检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居民,可以预约上门服务。该工作主要有宣传发动、登记摸底、健康体检、建立档案、信息录入和反馈等流程。

四、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腰围、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和B超。

(四)健康宣教、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五)签约服务。由村、社区医生与参加体检重点人员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使其了解并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中医药服务。由中医专技人员采用问询的方式,并根据体检结果,对参加体检的重点人员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

五、实施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日一4月5日,共计15天)

镇政府召开老年人健康体检专题筹备会,制定工作计划,准备相关材料;组织好查体技术人员,做好业务人员培训,确定体检人员、化验人员。

第二阶段:实施体检(4月6日一5月13日,共计27天)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体检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及医疗仪器到各村、社区实施,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场地,组织体检居民,参加体检活动。相关档案基本信息的填写由各村、社区的医务人员完成。

第三阶段:建档随访

体检的同时,卫生院及时做好体检人员的信息录入更新、统计和归档工作,对辖区老年人体检情况进行分析,做好特殊群体人员信息反馈及建立随访制度,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干预措施和健康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按分步实施原则,进行登记管理,落实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实行健康监测、管理。确保老年人应查尽查,同步完成体检人员的档案录入与更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进行分类筛查,做好慢性病归档管理记录。

(一)凡参与健康体检的老年人需填写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表、健康体检表。健康体检表的编号为健康档案的居民编码,未建立健康档案的,体检同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认真做好登记、告知和查体工作。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积极主动上门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做好居民基本信息的填写。明确告知老人体检时要有人陪护,空腹等注意事项,对长期卧床的老人主动上门做相应的体检。

(三)每位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医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填写健康评估表,反馈体检结果,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出具健康教育处方。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患者,建议复查明确诊断。

(四)明确注意事项。充分尊重受检对象的知情同意权和个人隐私权,体检结果除向受检对象及陪检的直系亲属告知外,决不会随意泄露。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迅速落实许勤书记巡查松花江生态保护工作讲话要求和20xx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及全省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办公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及其分布,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1.标准引领,差别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排查、溯源、整治程序规范体系,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与日常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结合本区域特点,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并组织实施。

2.全面排查,分步实施。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与整治工作,摸清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不留“死角”。

3.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

4.稳中求进,民生优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稳扎稳打,把握整治工作时度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入河排污口统筹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1.任务范围。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

2.工作对象。所有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3.工作进度安排。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跨县(区)域断面布设工作;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疑难复杂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4.材料报送安排。6月15日前,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2日前,报送排查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登记表,同时报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按照附录B编写〕及排查成果图;7月16日前,报送溯源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入河排污口溯源结果登记表;9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表。

四、技术依据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省委主要领导专门安排的集中攻坚工作,原则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上级再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由于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相关多个标准,生态环境部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目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1233-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1234-20xx)、《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四个技术规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在工作推进中,可立足本地实际,考虑排污口问题整治或审核设置的不同需求,从有利于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排污口分类,必要情况下,也可在上述四个规范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xx〕17号)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细化排污口分类。

五、工作程序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包括排查、溯源、整治、规范化建设等,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指南》开展具体操作。

(一)排查

1.开展三级排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依据辖区内水系分布特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排查范围,开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

按照三级排查模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第一级排查可视排查溯源工作实际需求,通过无人机遥感航测、卫星遥感、无人船监测、智能机器人或其他数据资料排查方式开展,通过第一级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有必要的可通过第二级人工排查予以核实。第二级排查仍无法明确的入河排污口,需要开展第三级排查,通过第三级排查对第一级、第二级排查成果进行查缺补漏。

2.监测要求

在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可通过监测确定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类型、浓度,辅助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判定,并明确入河排污口是否需要整治。

水质快速检测。入河排污口排查人员在现场需要快速确定水质状况时,可采用水质快速检测方法。水质快速检测因子包括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采用检测试纸、试剂包等方法进行现场测试。流量依据入河排污口现场条件采用容积法、浮标法等方式进行估算。样品采集为瞬时样品,应选择污水混合均匀、靠近采样断面(点)中心,并尽可能在入河排污口水质不受到河水影响的区域采样。

人工采样监测。对存在异常情况的入河排污口,实施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具体包括:水质数据异常(pH9、COD>100mg/L、氨氮>10mg/L、总磷>1mg/L)、水体水色异常、恶臭等异常情况。人工常规采样、实验室内检测分析参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3.排查成果

在三级排查基础上,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档案存档备查,并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排查成果用于后续监测、溯源、整治等相关工作。排查成果包括(视实际排查情况整理):

a.入河排污口名录包括各类排查表、影像资料;

b.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排查成果图;

c.排查工作资料包括排查方案、调研、培训、排查、会议等文件和影像资料;

d.遥感影像;

e.资料汇编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信息,基本图件(各类行政区划图、水系图、岸线图、敏感区图、地下管网图、功能区划图、其他相关图件),基本资料(行政区划边界资料、水系水文资料、历史掌握的`排污口相关资料、敏感区资料、流域断面和污染源监测资料、重点排查区资料等)。

(二)溯源

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按规定开展编码命名,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为责任主体,或由市政府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从而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

(三)整治

实施分类整治,明确排污口分类。根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其中,工业排污口包括工矿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农业排口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明确整治要求,根据具体问题类型,按照“取缔关闭一批、清理合并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四)规范化建设

排查、溯源、整治过程中,按需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对完成整改的入河排污口以及经排查、溯源、监测后无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规范化建设,并纳入日常监管。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硬件建设,主要包括监测点、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等设置,软件建设包括入河排污口台账、调查信息、申请、登记、审批、监测、排查整治、监督检查等档案资料。入河排污口台账要按照电子化存储和纸质存储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开展监测的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县(市)区及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和监测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推进,市整改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等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

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牵头市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依法取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开展沿河湖入河排污口优化整治。

市水务部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结合河湖岸线管理、灌区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运行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大中型灌区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对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堤防安全的,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追加纳入我市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作为河湖长履职及相关责任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入河排污口台账建立后,指导各县(市)区将每个排污口落实到该河段的河湖长,确保管护到位。

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指导监督抽查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雨水排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监督抽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排水许可、城镇排水管网矢量数据、排水管网报批报建信息等相关材料;牵头市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参与,结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xx〕29号)等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等设施功能及运行状况、错接混接漏接和用户接入情况等,摸清污水管网家底、厘清污水收集设施问题,开展生活污水散排口截污纳管整治工作和城镇雨水排口旱天污水直排治理工作。

市工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在信息互换、确定排污企业责任、督导问责等工作中提供必要协助。

市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完成矿山和尾矿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河流水面、沟渠、水工建筑用地、滩涂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县区行政区划矢量数据。

市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畜牧业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畜牧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结合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等工作,牵头指导监督抽查各县(市)区、省镜管委等水产养殖业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城管部门,牵头做好违法倾倒餐厨垃圾和占用道路、广场经营性清洗机动车辆或者在室内清洗机动车辆向室外排放污水行为监管工作。

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包括矿山和尾矿库数量、位置、等级、生产方式、排洪系统等基础信息。

市财政部门,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省镜管委,做好管辖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落实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

各县(市)区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各类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县、乡、村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和年度考核,将每个排污口分到具体负责包保的河湖长。明确每个入河排污口的责任单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加强支撑保障,确保完成任务。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经费予以保障。在人员、资金、项目方面,加大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强化技术支撑,可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可利用无人机航测、卫星遥感、水面航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实用技术和装备。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App和技术操作,组建专家团队,组织交流培训,为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明确技术要求,保障工作质量。建立质量控制与审核制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或专家,组成核查组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与审核管理工作。同时,在排查、溯源、整治各阶段,统筹运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方式,反复校核,不断试验摸索,确保排查整治无遗漏,信息填报无“错判”。

(四)强化督查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市、县政府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市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市水务、工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加强环境执法,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入河排污口整治过程中,要以严厉打击涉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倒逼陆域污染源治理,全面开展涉水企业及其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整改到位,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开展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将被作为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严格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六)建设信息平台,部门资源共享。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依托现有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省镜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加强公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明晰责任、严格监督;统一要求、差别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四项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置和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张清单”。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牵头,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对思蒙河、金牛河、安溪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作为排查重点区域,进一步向陆地延伸,重点关注人口集中、工业聚集、排污问题相对突出、环境风险高、生态敏感脆弱等一般区域,形成网状排查全覆盖。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以水质监测作为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全县各类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责任主体、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名录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区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还要下岸开展相关河段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流域水环境问题成因,推动实现精准治污。责任主体负责入河排污口源头治理以及监测、整治、规范化建设、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中旬)

(二)实施分类整治,推进“三个一批”。

1.明确分类整治要求。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xx)的要求,将入河排污口明确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医疗机构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参照工业排污口中工矿企业排污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以“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为总体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整治形成最终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取缔、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响防洪排涝、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依法采取责令拆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对于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内企业现有入河排污口应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外的工矿企业,原则上一个企业只保留一个工矿企业排污口,对于厂区较大或多个厂区的,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排污口的,应告知生态环境部门。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要严格执行尾水申报排放制度,逐步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4.规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按照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的原则,组织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单位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必要的监测计量设施,厘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要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明显位置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规范设置审核,严格监督管理。

1.加强规划引领。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区划紧密结合,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严格规范审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 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设、改设、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要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要严格控制新设、改设和扩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应提前书面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实施,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得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严格环境执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督促指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定期巡查维护排污管道,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建设信息平台。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三线一单”、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要统筹协调经信、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职责分工

(一)丹棱经开区、各乡镇。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设置、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必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等有效数据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

(三)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查整治。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城市内各类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运输部门。指导公路(服务区)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门。根据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及岸线保护要求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

(七)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水产养殖尾水申报排放制度,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将农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区排口等农业面源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丹棱实际,研究符合种植业、养殖业特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会同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丹棱经开区、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控制入河污染总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工作,对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通过标志牌、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6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

目标到20__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__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__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同时,加强与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开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排查。

具体排查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其中沿河工业园区、居民区、畜禽养殖等要全覆盖。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括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个部分工作内容。

(一)排查。开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各地20__年3月3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类入河排污口、河岸带、水系分布等相关信息资料,将原来分散的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信息、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网等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点,为全面排查奠定基础。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整合基本要求》,20__年3月10日前完成资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一级排查为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为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沟渠、码头、工业聚集区、城镇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现场人工核查时,可同步开展初步溯源和监测工作;三级排查针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利用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先进设备对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线工业园区河道再次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__)开展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一级排查;组织开展二级、三级排查工作,20__年8月底前完成二级排查,20__年10月底前完成三级排查。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入河排污口名录,制定排污口监测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可采取自动在线监测、人工取样监测等方式。

具体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测”的原则,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监测方案,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监测工作。有污染源当年监督性监测或者在线监测数据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监测数据。20__年8月底前完成监测工作。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溯源分析。在现场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对不能查清来源和监测数据异常的复杂排污口开展重点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要求开展溯源工作。根据现场需要,积极探索使用暗管探测仪、管道机器人、无人船等设备。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园林、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排污口开展联合溯源。20__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__)进行命名与编码。

(六)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污口问题清单,按照“一口一策”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级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逐步改善。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具体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和省有关技术指南,梳理问题清单,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政和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20__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__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建设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实现动态化管理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六、任务分工

(一)属地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市级有关部门

市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帮扶;指导各地申请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指导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关资料。指导各地开展二级、三级排查、监测、溯源。督促指导工业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协助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业企业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经费保障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等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红线内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指导相关区部门提供市区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港口码头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地相关部门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农田、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于20__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并在行业主管范围内配合工作组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个重点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南通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明确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推进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政和园林、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开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域各项工作情况,定期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开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态环境局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7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20__年以来,我区先后三次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点位由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数据提供。经现场核查,我区共778个入河排口,其中,长江干流入河排口273个(直接入江排口32个),支流排口505个。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共257个排口不稳定达标,其中长江干流排口101个(直接入长江的13个),支流排口156个。

二、整治目标

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进行溯源,对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257个排口进行整治,使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5月20日-6月20日)。组织对直接入江排污口、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长江干流和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建立问题清单,结合河流和管路分布、污染源信息等资料,基本查清污水来源。需要开展监测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分阶段开展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开展直接入江32个排口现场排查,对其中13个超标排口开展问题溯源;

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5日):完成长江干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三阶段(6月5日-6月20日):完成长江支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5月25日-9月30日)。在问题溯源的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对个别排口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应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序推进整治。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长期坚持)。完善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口一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已整治入河排污口巡查、监测,切实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郊区经开区、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超标排污口问题溯源。污染源类型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包括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田排口污染)、城市区域生活源、乡镇建成区生活源、农村区域生活源、港口码头污染源、其他,列出问题清单。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尾矿库排污口、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农田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生活污水排口、雨洪径流整治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

(六)监测经费由各属地负责,纳入预算;整治经费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分别承担。

(七)长效监管由各牵头单位和属地共同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把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好、保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抓紧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门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各镇办社区、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保障整治成效。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整治方案,分类实施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排污口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日常管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8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9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明确我校体育工作目标,提高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好“阳光体育”活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以常规教学为主渠道,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自主合作学习和创新实践的能力,提高教师的学习理论水平,让学生学会求知做人及终身体育发展奠定基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体育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各项工作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健康第一”为宗旨,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重点深化体育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体育课改教研活动,努力施行新课程标准,用新的理念来强化教育教学活动,从学生的兴趣出发,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注意加强提高学生团结协作能力,增强学生集体主义观念,树立集体主义荣誉感,培养不怕苦,顽强拼搏,积极进取的个性,战胜困难的能力,为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和激烈竞争奠定基础,使学生身心得到和协地发展。争创学校的体育特色和大课间活动特色,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有序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并使活动能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且落到实处地展开,学校成立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脚踏实地地开展活动,争取学生喜欢积极参加。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分管教学副校长)

(党建副书记)

(工会主席)

成 员: 、

职责和分工:

校长:组织制定计划和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工作研究。

副校长:组织具体实施、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成员:1、后勤保障

2、教导处和大队部,带领班主任和相关老师,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三、活动主题: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快乐每一天

四、任务与目标

(一)认真学习,转变观念,力求创新。

认真学习强化新课程标准,加深对课改工作的认识,在工作中积极实施课改要求,转变观念,用现代教育教学的新理念来指导体育工作,用创新的思维,改革课堂教学的模式,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兴趣爱好为出发点,培养学生终身锻炼的好习惯。

(二)依照新课程标准,搞好体育课改活动。

要全面开展体育课改活动。在体育课中要有新的理念,要有创新意识,在上好平时课的前提下,体育教师要在体育健康课上,力求有创意,逐步使我校的体育课正规化。让学生在体育课中得到锻炼,身心得到和谐地发展。

(三)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课堂评价。

正确评价学生能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在体育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正确的评价。评价还要从学生的自身条件出发,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积极参加、主动参与体育活动兴趣。

(四)抓好“两操”“课外体活、大课间、特色体育活动”积极贯彻阳光体育活动的实施精神

学校“两操”、“课外体活、大课间、特色体育活动”是反映学生整体面貌的形象“工程”,是学校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窗口,抓好"两操"和“课外体活、大课间、特色体育活动”也是学校管理工作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两操”“课外体活、大课间、特色体育活动”更要促进学校的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所以各班要认真抓好队列队形和广播操常态化工作,要做到人人参与,师生共练。争创体育特色和大课间活动的创新,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

(五)继续抓好业余训练,争取更大成绩

认真抓好我校体育运动队训练工作。为了全面提高我校各运动队的竞技水平,在今年的各比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校争光,近期体育组及各个集体项目训练队的负责人,将对我校各运动队全面选拔和分项强化训练。各个教练员要抓好常规训练,做到开训前有计划、中期检查及末期测试总结。各队所选队员必须要有意外人身保险、正规二代身份证,同时要做好梯队运动员选拔工作,注重培养后备运动员。各队负责人要协调好各部门工作,经常、积极、主动和班主任、家长联系,做好运动员沟通工作,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并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使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得到保证。训练时要根据学校场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训练内容和训练时间,确保运动能力稳步提高,为全市小学生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活动保障

1、进一步明确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负全责,学校各部门及广大教师要关心和支持阳光体育活动。学校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实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立足校园,深开展学生喜欢的体育活动。

2、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按一定比例投放于学校体育专项项目。

3、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体育老师和后勤部门要随时注意器材的良好和维护,充分利用场地及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4、为了使活动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下去,学校制订具体可行的措施方案,就具体时间、活动项目、活动次序、安全防范等事宜做出周密的安排。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要和体育老师一起制订学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对活动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把握发展方向,年末进行总结,保证阳光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有目标、高效率地实施。

5、严格考核评比,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情况纳入学生体育课程、综合素质多元评价的重要内容,把班级组织体育活动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上好体育课,指导学生科学锻炼作为体育教师工作实绩的重要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有效开展、深入发展。

6、为保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学校设立监督电话:。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0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是学校五育并举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效课堂的基础保障。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确保每一个孩子都享有高质量的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小学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学生的睡眠管理工作:

一、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通知》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针对有部分家长上班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将孩子送到学校的'情况,学校会提前开门,让学生能在保证自身安全、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有序的在教室内进行自主学习、自主阅读。

二、减负提质,严防挤占睡眠时间

学校将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关注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因材施教,切实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同时,学校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区加强中小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合理调控和布置学生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鉴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三、多种举措,广泛宣传睡眠的重要性

学校将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升旗仪式、班队会、校园广播、公众平台等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及学校的举措,切实将睡眠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家校合力,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为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请家长和学生合理制定在家的作息时间表,积极培养学生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减少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长,确保孩子睡眠时间充足。同时,严格控制校外培训机构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对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用眼时间以及作业时间的明确规定和以及《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睡眠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睡眠管理的具体实施

1、统筹安排作息时间。立足学校作息时间,整体考虑学生居家的作息时间,每天21:00—7:00为学生睡眠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在10小时。每天不得早于8:20上课,系统、科学、合理制定学生的睡眠计划,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形成习惯。

2、科学布置各科作业。所有教师要立足课堂提升教学实效,优化学习方式和作业设计,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3、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通过班队会、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全校班级开展睡眠宣传教育和防近视专题班会,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4、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睡眠完成情况并如实填写睡眠情况调查问卷,及时了解学生睡眠动态。提醒家长注意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家长避免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居家作息时间,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的前提下,带领孩子进行劳动、锻炼、阅读等课外活动,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家长也要做到不熬夜、睡觉前不玩电子产品等,为孩子做好榜样示范。

三、睡眠的管理与监督

加强学生睡眠时间的监督。班主任通过家长加强对学生睡眠情况的'监控,把好关,形成学生个人备案。定期开展有关睡眠阶段性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四、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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