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案例)大全【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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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一篇】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二篇】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我校在编在职(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20xx年参加高考,并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学校工会给所有助学对象每人发放一个行李箱,祝愿莘莘学子在求学的道路上扬帆启航、追逐梦想。
各级工会组织为助学对象中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一定金额的.学费资助,助力学子圆大学梦想,成为有用之才。
三、活动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教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帮扶资助:
1.已在我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经学校组织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者;
2.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无力支付入学学费者;
3.有其他特殊困难者。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基层工会要将“金秋助学”两项活动内容在本单位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摸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子女录取信息,对照通知要求,严格做好条件审核工作,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认真上报相关材料。
1.报送材料:河南大学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子女高考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中教职工本人及子女相关信息复印件;河南大学“金秋助学”活动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2.报送要求:各基层工会于8月7日—9月15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26室)。
3.校工会审验材料后,向教职工本人或子女发放行李箱;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通知教职工本人领取帮扶资金。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三篇】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015。
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
2000。
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站再次进行公示(。
网
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
第二十一届。
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网
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
网
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
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
网
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
网
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
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
提供。
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
提供。
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
提供。
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
提供。
医院出院。
小结。
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
提供。
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
领导。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
精心。
策划助学。
方案。
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
网
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xx市总工会。
20xx。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四篇】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xx),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五篇】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会帮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金秋助学”、“金秋助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即困难职工子女应届考上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列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以及已在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大学生、在校高中生。具体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2.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的就学子女;。
3.遭受突发重大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就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1.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
2.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2000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
3.在读(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含职高)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各区总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慰问标准和流程,安排资金开展助学活动,市总工会给予适当补助。
二、帮扶资金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工业园区工联会、职工服务站、社区工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各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审核、汇总。
2.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按excell格式)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3.市总工会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未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困难职工,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委将职工办卡资料统一送市总工会工会会员卡办公室办理。
三、活动进度安排。
1.基层工会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的申报资料工作于6月25日前报送到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于7月12日前完成审核及档案更新录入,汇总基层申报资料并形成汇总表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2.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依据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汇总上报并建档的困难职工数,拟订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提交主席例会研究通过,于8月20日前核拨助学帮扶资金。
3.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在9月20日前将帮扶资金发放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4.各区工会、产业工会自行安排一批金秋助岗位活动,实施“阳光就业”计划,确实推动大学生创业、就业。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以往的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情况,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对于今年新纳入帮扶范围的助学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料要完整。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申办程序予以办理,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于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内容在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严格执行“先录入,后帮扶”的帮扶资金管理规定。助学金一律通过困难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资金发放于8月20日前完成。
3.有条件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用人单位可通过“金秋助岗”方式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勤工助学、提供见习岗位、社区志愿者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减负式”帮扶,提高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创业能力,让困难职工家庭真正脱困。
4.通过各级工会网站、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发动,包括公示、助学对象、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并注重发现典型,宣传“金秋助学”、“金秋助岗”的励志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六篇】
各乡镇工委、县直各单位工会(工委)、企业工会: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己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特困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12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和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三)助学范围:
县总工会资助范围原则上为困难工会会员家庭子女;社会捐资、单位筹资范围,可放宽至非会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上级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报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期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第三阶段为讨论、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讨论、审批、核定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6、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七篇】
为切实贯彻玉工字[20xx]29号《关于开展20xx“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把该项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局党委、工会决定在全局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相关党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整合内外资源,创新助学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完善工会助学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20xx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被正式录取大专院校(二本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重点是:
1、纳入我县困难职工档案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职工子女;。
3、工伤事故、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4、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孤儿。
5、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优先资助。
活动分两个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8月15日为宣传动员、资金筹集和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阶段,8月下旬为资金发放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争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本单位挤出资金等方式筹措助学资金。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工会“金秋助学”的重要意义。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工会积极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2、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局属各单位发扬求真务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助学活动各项工作。要按照县总的统一部署,确立工作目标,做好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于有子女上学困难职工家庭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积极进行各类帮扶,对纳入工会解决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要建立回访制度。通过入户专访、入校走访、信件反馈等方式,了解掌握他们的子女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促进工会助学活动富有针对性和长效性。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第八篇】
为切实帮助辖区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现大学梦,日前,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工会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帮扶载体。
一是广泛宣传,周密部署。认真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了解这项活动,使每一名达到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都得到资助,为他们安心上学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7名困难职工申报助学。二是明确条件、严格把关。采取走访入户的形式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做到“三清”即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情况清,困难状况清。三是规范程序,帮扶精准化。要求基层工会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相关帮扶标准,将符合标准、需要帮助的职工家庭的详细信息如实上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四是注重教育,效果良好。帮扶的同时鼓励学生们克服自卑,确立正确的人生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