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委员会完善居民自治组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推动居民委员会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增强居民参与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居民委员会完善居民自治组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居民委员会完善居民自治组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选优配强符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居民委员会为重点,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力提高选人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着力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换出好面貌,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XX街道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换届选举同步推进,一般按照先居民小组长,后居民代表的顺序统筹进行,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21年1月31日完成。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政治优势和把关作用,始终掌握主导权。居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由社区选委会组织实施,居民代表的推选由居民小组长组织推选。
二是选优配强队伍。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人员职数,居民小组长按照每村民组一名,居民代表每5-15户一名的人数选举配备,选出的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为人公道正派的居民担任。
三是依法依规操作。严格遵守换届选举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法定程序。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民主意识,珍惜和维护自身权利,积极有序参与选举,保障参与面,落实参与权,提高参选率。
五是注重工作结合。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换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以换届助推各项工作落实。
六是严明换届纪律。始终坚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打击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具体实施措施
依法推选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按照每村民组一名推选,由本组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本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的居民当选居民小组长。得票过半数的人员超过1人的,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不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居民代表由居民按每5至15户推选1人为标准推选产生,每户一张选票,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村民组农户半数以上户数参加投票有效,以得票多的当选。人口较少的社区,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社区,居民代表数不得少于60人;居民代表应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女性居民代表应当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时考虑任职回避制度: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的选举,家庭成员中有现任社区干部的家庭成员不得当选;居民代表一户只能产生一名代表,同时产生多名代表的,只能得票多的一人当选。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的选举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同时要健全民主决策、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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