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适度规模经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与乡村振兴。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23年XX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强劲发展动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现场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成果,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村经营收入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策协同,细化工作举措,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探索村集体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广"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X""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X""农户+村集体+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银行保险机构"等不同的经营模式,由村集体组织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抓好规模经营示范引领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要抓好4个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试点,2023年底全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保持在800个以上,通过示范引领全面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XX市、XX区、XX县、XX县四个山区县(市、区)可根据山区乡(镇)具体情况确定规模经营试点数量。
(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2023年底,在巩固好全市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薄弱村清零成果的基础上,确保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稳定在70%以上。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含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占比达到55%以上。完成全市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2024年持续巩固提升村集体规模经营成果,稳步推进村集体规模经营的范围和规模。
三、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组织发动(2023年5月25日-6月5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议,印发《2023年XX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明确责任,6月5日前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流转,签订合同(2023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工作指导和服务,有序做好示范和带动,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要鼓励规范放活土地经营权。要因地制宜,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方式方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积极引导农户采取土地流转、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健全完善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机制和办法。二要积极做好土地规范流转有关服务。要加强宣传和服务,由村集体和农户签订统一制式合同。要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立流转综合价格及指数发布机制,规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鼓励积极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化管理水平。三要妥善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坚决避免因思想麻痹大意、措施简单粗暴、化解处理不及时所造成升级上访。
(三)规模经营,发展经济(2023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认真总结推广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做法,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路径,不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总结完善,长抓不懈(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各县(市、区)村集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专班要对当地工作认真总结,健全并执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村集体规模经营成果。各县(市、区)要于2024年6月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农办工作专班。市工作专班对全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四、经营模式
2023年要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为突破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发挥"统"的功能,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户直接提供托管服务或者委托给托管组织开展服务。结合各地成功经验案例,我市主要推广以下几种模式:
(一)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对于村集体较为富裕,具有充足运营经费,同时村干部懂技术、有经验、愿种植,由村集体充当种粮大户角色,村干部直接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实现村集体利益最大化。
(二)农户+村集体+保险机构+X。对于村集体较为富裕,具有充足运营经费,同时村干部缺乏经验、不懂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可采用这种模式,X既可以是职业农民,也可以是托管服务机构。
(三)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对于村集体发展缓慢,缺乏运营经费,同时村干部懂技术、有经验、愿种植,由村集体充当种粮大户角色,村干部直接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实现村集体利益最大化。资金来源主要是相关商业银行或XX集团等融资机构。
(四)农户+村集体+银行、XX集团等融资机构+保险机构+X。对于村集体发展缓慢,缺乏运营经费,同时村干部缺乏经验、不懂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的可采用这种模式,资金来源主要是相关商业银行或XX集团等融资机构,X既可以是职业农民,也可以是托管服务机构。
(五)农户+村集体+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银行保险机构。对于村集体自营面积200亩以上,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有意愿争取省级财政补贴的,需要由村集体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规模经营业务由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推动和实绩考核机制,定期研究开展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试点、具体抓推动。各地要依据本地实际,及时确定村集体规模经营试点,科学指导工作开展,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部门协同。农业农村、组织、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供销、银行、保险等部门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协同研究推进开展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办法和改革举措。着力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支持以村集体开展规模经营试点为重点,探索整合农村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手段,推动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更加健全。
(三)规范组织运行。优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着力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公开章程制度,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规范财务管理。村集体土地规模经营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村财乡代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对租金给付程序、种植成本公开、收益公开、收益用途及报账程序等环节予以规范,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要依托"河北省村级事务公开平台"、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集体规模经营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财务公开透明。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涉及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五)强化人才支撑。探索建立村干部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交叉任职"的奖励报酬挂钩机制,可从当年开展规模经营集体经济收入增量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收益奖励,对村干部的具体奖励办法由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制定。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培训计划,统筹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确保年内培训一遍。鼓励各地出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类人员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六)强化试点监管。市级将依托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台账管理系统、XX市智慧农经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每季度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统计调度,重点监测各地规模经营试点的发展运行状况。定期对各县(市、区)村集体规模经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对全市规模经营试点村工作进展及经济收入情况通报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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