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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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惠民惠农资金使用效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规范“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透明,促进政策落实。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有效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落实财会监督管理要求,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开展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达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2022年度中央、省、县各类惠民惠

农政策落实情况、财政补贴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整治对象。涉及"一卡通"项目的所有相关单位、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重点关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

(三)整治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补贴项目纳入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全面梳理财政拨款的各类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包括应补贴项目名称、受益群众范围、补贴标准和咨询电话等内容,重点关注补贴项目是否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是否存在应纳未纳、项目到期应清未清现象,切实按照项目纳入清理制度一年一次规范补贴项目。

2.补贴发放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各镇(办)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存在纳入"一卡通"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问题;是否存在资金分配安排应享未享、审核审批环节优亲厚友、违规享受、公示公告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逾期发放、超范围发放、发放不足额等问题;超范围发放资金是否账目明确、及时追缴、并按规定收回国库等问题。

3.其他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整治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

4.惠民卡办理及资金兑付问题:代理银行要全面自查"一卡通"惠民卡办理程序是否优化、是否为群众提供就近网点、是否执行惠民卡各项相关优惠政策,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是否未遵守资金兑付制度延迟兑付补贴资金等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夯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按照方案要求,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安排,对标整治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健全台账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开好局。

(二)聚焦重点,自查自纠。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全面排查所有"一卡通"补贴发放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解决。

(三)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帮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推动排查问题落实整改。

(四)严查典型,警示教育。认真梳理信访案件、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线索盯住抓、持续抓,加大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目标任务全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要把做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一卡通"管理,推动国家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狠抓任务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到认真、深入、扎实,严谨、细致、规范,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专项行动工作,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于xx月xx日前上报财政局;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于每月12日前,完成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统计表审核后,加盖公章电子纸质各一份上报财政局惠民办;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xx月xx日前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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