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实用3篇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全面分析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补贴政策落实,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1
有关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搞活流畅、扩展花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动,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波及面广的惠农工程。为了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我镇汽摩、家电下乡工作在万州区财政局准确领导跟鼎力支撑下,我镇领导高度器重,专门成破了家电下乡工作引导小组,并明白义务、专人负责、普遍宣传、采用切实办法,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励志电影。经由尽力,我镇家电下乡工作发展顺利,后果显明。
一、总体进展情形
在国度惠农政策的强劲春风推进下,我镇家电下乡运动掀起了热销热潮,农夫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我镇自实施补贴以来,家电汽摩下乡共计完成销售金额10080820元,共计补贴资金元,完玉成年目标任务678万元的%。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情况:年月日至月日我镇共补贴轻型载货车、摩托车、微型客车共计425辆,完成销售金额3352200元,实现补贴资金元。其中摩托车379辆,补助金额元;轻型载货车21辆,补贴金额78590元;微型载货车1辆,补贴金额3560元;微型客车24辆,补贴金额90428元。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年月日至月日,我镇家电下乡完成销售产品3779件,产品销售金额6728620元,发放补贴资金元。
二、重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定计划
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有:政府办、经发办、财政所、邮政支局等,同时在财政所设立了我镇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向各行政村下发了《家电下乡工作实行方案 》。
(二)委派专人,集中存案
我镇抽调了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家电下乡工作材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力,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三)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一是镇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发动全部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扬工作,请求相干负责部分熟习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二是利用村干部开会机会,屡次强调,踊跃宣传,使宽大村干部建立懂得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应用村里的播送体系,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进步了农夫的'知晓率。
三是充足利用百姓赶集的机遇,在集市上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征询台,解答老庶民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扩大了宣传范畴。
四是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控制家电下乡政策,我镇要求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接洽,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我镇的购买数目显著增多。
(四)增强监督,指点业务
一是每月定时不定时对本镇辖区内的销售网点进行监视检讨和常设抽查,对发明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上级部门部署网点的工作督促他们按时实现;
二是三次通过集中召开会议的情势对辖区内网点进行了业务领导,对业务工作作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对个别业务不熟悉的网点业务职员进行了一对一的辅助,保障了网点业务的畸形录入。
总之,年我镇家电、汽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看重下,逾额完成了年初上级下达的目的义务,家电、汽摩的各项工作都获得了必定的成就,为来年的工作打下了好的基本。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2
根据省家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在销售网店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重点网店进行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清理情况
1、及时通知销售网店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到位,做好迎接上级检查。
2、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点操作。我局对全市71家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店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督促网点按照规范要求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登录销售信息。督促网点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服务。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今年是实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最后一年,为保障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清理自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销售量较大的销售网点,主要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按要求建立进、销、存台账,有无抽取产品标识卡销售,擅自更换产品商标、型号、有无违反产品价格规定、有无不符合条件享受补贴、有无盗用他人资料违规销售,有无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诈消费者、有无录入虚假销售信息、有无超出规定数量销售、有无“机卡分离”等行为。对于检查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销售网点进行整改,完善措施,清理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清理自查工作成效
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总体而言能够按照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操作执行,未存在骗取套用国家补贴资金、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等严重违规现象。但部分网点存在进、销、存台帐不健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发票使用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销售网点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销售网点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二是个别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未建立纸质台帐。三是未张贴家电下乡举报电话、个别家电下乡产品专柜(专区)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
2、家电下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我局受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影响,市场监管有些力不从心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调动群众和各销售商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
3、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转发到家电销售网点,让销售网点人员学习宣传有关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不断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4、加大对销售网点监管力度。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害农民,扰乱家电下乡市场流通秩序的,取消其销售备案资格
5、继续加强经信、财政、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到位,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在我市顺利完成。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自查报告3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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