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汇总3篇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幼儿法治意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营造安全和谐的园内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xx〕5号)和省、市、区、镇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校特开展本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学生普法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二、活动宗旨
通过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同时,进一步巩固我校“枣庄市法治学校”创建成果,积极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三、参加对象
本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步骤
以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作为重点,结合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各学校实际特色,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学生普法教育。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上中旬)
1.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体教师会认真学习中关工委[20xx]5号、省关工委[20xx]32号和市、区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峄城区教育局活动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活动要求,提高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认识。
2.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3.制定活动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下旬)
1.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开展读书活动。积极订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并充分利用班会和法制课时间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并组织开展读后感交流、征文、学生普法论坛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3.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切实上好品德与生活课和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种形式地进行课堂法制教育。并要全面进行学科渗透,在教材中挖掘可渗透法律基础知识的要点,找出渗透方式,通过学科教学进行科学渗透。
4.开设法制课堂。积极配合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开展好普法宣讲活动。积极与宣讲团联系,制定具体宣讲计划,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组织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
5.观看普法视频。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专家讲座光盘和宣传片,每月观看2—3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并定期组织开展观后感的写作和评比活动。
6.积极开展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和参观法制基地(法制展览)、寻访法制人物等各项体验教育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7.组织知识竞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和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3
题目: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教学目的: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教学重点: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过程: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1.除了步行外,有的同学可能还会骑车,前几天学校统计了骑车上学的学生,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少年儿童是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仅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妨碍机动车驾
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绝对禁止将儿童随意放在车座位上,因为在急刹车或转弯时,家长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会和宝宝一样撞向前面或两侧;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3)避免把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你会因车内闷热而导致脱水或窒息死亡;好奇的同学,也有可能触动汽车的一些开关而导致危险;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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