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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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一篇】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35场,覆盖教育万人。举办法治图片展览35场次,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550人次,悬挂、张贴法治宣传标语90条,印发法治宣传单(册)《宪法修正案》等19种万多份。赠送和分发《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2600多册;向乡镇企业免费增订《法治今报》16份。
(二)律师法律服务职能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现已进入公开招投标阶段。今年来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30件。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192人次,接待的信访群众数266人次,接受律师意见建议的信访人数为63人。我市在职律师共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共72家,2020年办理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281件、行政案件52件、非诉案件20件。
(三)法律援助助民成效显现。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其中民事211件、刑事79件;律师值班接受咨询的及通过便民服务热线12348共接待咨询438件,今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492人次,参与调解纠纷960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二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最新10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xxx要求,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xx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xx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确定医疗保障决策事项,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明确决策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刚性约束。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加强对文件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进行客观分析评价,针对问题作好修改、废止、解释、制定配套制度或改进管理方式。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x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x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经办事项名称、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办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和证明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的“四最”改革目标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深化医疗保障系统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规则,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推行执法公开,在本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办好政策法规专栏,公布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
(八)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开局工作,细化普法宣传内容,优化普法宣传方式,严格落实《2020年度xx市医疗保障系统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扎扎实实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推动学法用法从认识到实践、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落实。
(九)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全面深入深刻理解法律法规内涵,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思维,维护法律尊严。创新宣教形式,实行以案释法,推行现场说法,将法律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过程。搞好培训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总体规划,人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始终贯穿于日常各项医疗保障工作之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经验、新办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医保问题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县在年内报送普法宣传图片不少于两张,普法信息不少于一条。
(三)总结提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完善相关措施,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总结和评估,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各区县分局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工作开展的影音像等资料报市局待遇保障科。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三篇】
2021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省、市、县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汉法治委办发[2021]11号)及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21]53号)文件要求,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为建设法治**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措施,组织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干群法制意识。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倡导全体干部在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1.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机关大会开展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法规,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碰触、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全体干部自觉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坚持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把机构编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法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必修课,通过领导讲、带动干部学。
2.关注关键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结合部门联校帮建,指导和协助所联平梁镇中心幼儿园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动“法律进校园”全面开展。
3.盯住重点人群,强化农村一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联村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结合民风民俗,对村三委干部、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就扫黑除恶、平安建设、321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镇综合执法等进行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新风进新村暨普法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同时积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平台、阵地、载体进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部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三、把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编制种类管理规定。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为准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依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工作,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均由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调整,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2.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2020年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组建、编制核定、人员划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面落实了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应急管理七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夯实“局队合一”工作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为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3.创新试点镇综合执法改革。为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今年以来,我办牵头组织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相关机制和大数据信息,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网格员巡查上报、村社区收集反馈相结合的执法线索发现机制,“321”民情在线、安康综治app、镇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响应调度机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指挥、相关执法机构协作配合、“三线”人员参与支持的快速处置机制。梳理并提请县政府印发了《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明确了镇政府具有管辖权的综合执法事项13项,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行政处罚事项44项,“镇呼县应、上下联动”行政处罚事项38项。通过建清单、赋职能、明边界,明确了镇综合执法队伍干什么问题。县委编委《关于调整镇综合执法试点示范镇机构设置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的通知》,厘清了镇综合执法机构与镇属职能站办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以及县直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12月6日,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现场会,为10个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发执法服装和装备,全面推动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县镇综合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发挥县镇两级执法力量的协同作用,为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探索依法治理有效途径,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圆满高效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为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确保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体制运行。我办坚持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开展调查研究和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吃透改革精神,深入调研分析我县现有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早着手谋划盘活编制资源,全面统计摸清县政府工作部门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精准评估改革前后全县行政复议工作量增减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及时制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案,将全县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由县司法局统一承担,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县司法局机关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县内统筹调剂增加行政编制2名,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编制保障。明确县司法局机关内设的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监督,理顺内部监督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为司法局机关组织招录和选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以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和工作任务相适宜。
一年来,我办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紧扣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跟踪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创新挖潜全县机构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四篇】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20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五篇】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20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六篇】
四中全会。
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达州市人民人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加强统筹、压实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开江县人民政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场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制定了《开江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连续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议题,主动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向县委汇报,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
3.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等文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作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上树标杆、作表率。同时,层层签订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
(二)健全机制、严格审查,科学规范依法行政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全年,共出具重大决策审查意见书150余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合法合规。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
3.充实法律顾问团。及时调整补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顾问团成员票决制等制度,为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4.加强备案审查纠错问题的跟踪督导。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坚持定期回访,特别是针对一些重大合同等涉及政府核心利益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严格规范合同审查备案程序,确保依法决策,有效防范法律纷争。
(三)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年共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06份,发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519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年取消不合理证明135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将19个部门208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划转比例82%。暂不划转事项进行归并整合,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发证”。全县2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大厅251项,进驻率%;333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274项,进驻率%。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
督办考核均统一归口至县综合执法局,形成了管理、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督、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文体旅游5大领域的执法事项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开江县任市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4项。
(四)公正文明、严格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验审和申办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及时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府院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个案协调,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年共发出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比赛,随机抽查执法案卷,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参加评查比赛、集中交流,提升执法水平。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开展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专题培训,扩大审核主体、拓展审查内容、创新审查方式,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开江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五)健全机制、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1.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认真落实“清单制+责。
任制”,针对12个重点领域和8类重点人员等特殊敏感群体,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2件,成功化解2816件,化解率达98%。探索创新“三人四级矛调机制”“五访四谈三结合”“有事情找我”等典型经验,切实为群众搭建民生服务、意见诉求和矛盾纠纷的解决平台,真正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顺得了气。
2.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审批通道,设立“1234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接待法律咨询7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20个,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基本建成。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在县政府官网开辟依法治县和法律服务专栏和链接,线上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疑问140余人次。
(六)强化意识、示范带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认真开展乡镇、部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乡镇、部门开展会前学法300余场次。
2.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300余场次,参与群众三万余人。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加强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实现动态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提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力度,推动司法所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依法执法。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
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丰富人民调解组织结构。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实施“法律七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
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七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简政放权,我区进一步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精简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相近的行政权力事项。我区积极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促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推动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完善信息共享和部门核查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失信惩治机制等衔接配套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推进。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制定。
我区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指导各部门对xxxx项行政权力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绘制流程图、提供材料样本,确保通过办事指南完整体现权力事项信息,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自由裁量权。目前,我区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已纳入x省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确保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3、不断拓宽“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
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工作稳步推进,全面理清受理、审查、审批各环节职能,梳理一窗受理审查要点,推进综合受理工作,实现“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积极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提高业务审批效率,优化行政服务方式。截止xxxx年xx月底,全区累计办理“只跑一次”事项xxxxxx件、一次不跑”事项xxxxx件,变群众跑为“数据跑、快递达”,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截至xxxx年xx月,通过网上办理设立登记xxxx户,变更登记xxxx户/次,股权出质设立登记xx户/次。
4、大力开展“五型”政府建设。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区在全区政府系统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工作重要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强化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区“五型”政府建设以增强政府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为重点,着力引导和推动全省政府系统及其工作人员铸牢忠诚之魂、勇闯发展新路、担当时代使命、提升服务效能、锻造过硬本领,进一步转作风、优环境,努力打造“五型”政府,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区政府光荣入选xxxx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区政府和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积极为公众参与提供机会和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了决策的民主性。如城区进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居民水电价格调整时,均召开了公众听证会。由于决策民主,程序合法,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顺利。
2、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严格落实《x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已成为我区行政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法制机构列席历次区政府常委会,参与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尤其房地征收、招商引资、政府协议等必经过法制审核。区司法局xxxx年审核政府各类房地征收文件xx余件,行政合同xx件,其他各类文件xxx件;出具各类征求意见答复xx余件,为区领导协调会、批示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xx余次,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3、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我区初步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截止年底,区政府和xx多个政府部门、乡镇聘请了法律顾问,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办公室,政府和部门配备了法制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广泛参与行政决策咨询、合法性审核、诉讼、复议、突发事件处理、信访等法律工作,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我区制定了《临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需经过立项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控“红头”文件数量,避免重复制定规范性文件,区级每年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超过x件。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政府法制机构实时跟踪政府文件出台情况,对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对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报送备案,xxxx年共报送备案xx件。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制发的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问题必纠。
3、持续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我区每年均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均作出了处理,相关清理结果均按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同时组织对xxxx年x月以来出台或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对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证照分离”、军民融合、开放政策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综合行政执法。
xxxx年结合机构改革,我区继续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开展综合执法,组建五大综合执法队伍,并将继续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等重大举措,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整合执法力量。同时,今年我区和市政府联动,整合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实现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目前改革方案陆续出台,正在落实过程中。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区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培训,制定了示范文本供各单位参考。经过精心指导和督查,各行政执法单位顺利完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行为流程图、执法服务指南、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稳步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区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并配合传统媒体作为辅助渠道。我区xxxx年通过新媒体共主动发布信息万余条。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的同时,我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区政府近三年年均依申请公开近xx件。出台重要政策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基本实现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两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录入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并利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经过周密安排和耐心督导,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两个清单(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量位于全市前列,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使用系统,监管行为数据量迅速增加。
(3)继续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落实“双随机”行政检查模式。今年在历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区根据改革后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组织各执法单位对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反复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向公众公开。xxxx年,我区各行政执法主体通过x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监管对象xxxx家,执法人员xxx名,监管计划xx次,检查结果xxxx次,执法案件xxx件。
4、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使用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和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执法活动,通过平台审批检查事项、检查计划、查阅执法案卷对各部门执法情况开始实时监督。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等制度,开展事中监督。三是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投诉办理、行政复议等传统方式开展事后执法监督。
(五)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1)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水平。我区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成立临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加挂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的运行方式。
(2)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发挥复议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今年我区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xx件,决定不予受理x件,转送x件,受理x件(其中撤回复议申请x件,和解结案x件,维持x件),未出现因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或被上级行政机关责令纠正的现象。
(3)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推广使用复议工作平台,推动复议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xxxx年,我区全面使用行政复议平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新收行政复议申请xx件全部案件均录入了平台,并按时按质在复议与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上报了有关数据。
(4)有错必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2、行政应诉工作有新提升。
一是依法出庭应诉。xxxx年我区行政应诉工作从数量到质量都有新飞跃。xxxx年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数xx件,其中:一审案件xx件(驳回起诉x件、确认违法x件、责令赔偿x件);二审x件(均维持一审裁判);申请再审x件(均驳回再审申请);检察监督x件(均不支持检察监督);执行案件x件(均已履行生效判决)。二是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三是及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的。xxxx年法院未对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对国土分局等部门收到的司法建议,区政府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进行落实和反馈。另外,民事诉讼方面,xxxx年发生区政府为当事人的案件x件,其中:一审案件x件(均调解结案);二审案件x件(驳回双方上诉)。
1、注重加大行政调解力度。
着力构建立第三方参与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市区建有的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山林权属纠纷、房屋(土地)征收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九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调解的范围、程序、时限,统一调解法律文书。各乡镇(街办)均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我区xx个行政部门梳理出行政调解事项总计xx项,拥有行政调解事项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落实了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调解经费。xxxx年全区办理行政调解案件xx件。
加强信访工作。
今年我区继续坚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较好地控制了群众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信访量明显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变化,较好地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方面,我区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临川区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临信联办〔xxxx〕x号),全面推行网上信访和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信访,适应时代要求、提升工作效能、规范业务管理。在落实“访调对接”试点工作方面,我区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临川区矛盾纠纷三级联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落实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与信访工作衔接制度,共同配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xxxx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xxx件,预防矛盾纠纷xxx件,调处矛盾纠纷xxxx件,调处成功xxxx件,成功率达xx%。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区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xxxx年我区举办了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各单位普遍举办日宪法日宣传和宣誓活动,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全年不少于x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区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各种形式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考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八篇】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聚焦推动我省“十四五”取得“十个新突破”和推进“六个强省”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实现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落实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我帮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回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助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健全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办事不求人”,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体验式走流程,持续深化流程再造、服务优化集成。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市(地)营商环境评价。开展全省营商环境年度监测,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变化感知度。
(七)强化招商引资和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法治服务保障。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出台安商护商政策,强化全要素服务保障。制定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抓好集成式借鉴、首创性改革、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辟建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研究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服务作用,全面加强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等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加强重要领域地方立法。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现代产业、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前瞻性研究论证,编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工作职责所需必要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政府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审查修改、调研论证、提报审议等工作。推进政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制定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采取约谈、通报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级备案审查机关健全并落实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规避集体决策、搞个人专断。
(十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对除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等重大事项外的事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
(十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十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省级原则上不设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落实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十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外由省政府统筹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省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落实相关规范标准。落实国家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落实各类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政府定期发布指导案例。
(十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规规章,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十九)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十)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和弘扬新时代“东莱精神”。在全省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广人民调解“大庆模式”,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二十三)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二十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二十五)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支持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
(二十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务推广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览会(哈洽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影响力,充分发挥仲裁在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加强黑龙江大学东北亚仲裁学院建设,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二十七)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的联动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对待网民在政府网站的留言和意见建议。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推进督查立项、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做好信息发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网络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守信践诺行动,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全省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省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提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
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三十三)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推动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建立全省统一、与国家级平台衔接的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将执法基础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汇聚一体,建立执法信息数据库。
(三十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法治黑龙江、黑龙江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立法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2025年前实现对各级政府督察全覆盖。创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电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实效,努力实现督察增效与基层减负相统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头雁”效应,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要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会前学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市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充分发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以及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引导省高端智库和重点培育智库、研究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政府有关问题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提升评估专业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传播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九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万元,罚没人民币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第十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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