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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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一篇】

随着国家的发展,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的要求逐渐提高,其中,污水问题与处理措施被广泛关注。部分城市在污水处理方面存在资金短缺、处理设备不完善等问题,使城市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问题。

城市环境的保护对人们的生活以及身体健康都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部分城市在污水问题的改善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进而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相关人员应对这些问题加以重视,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为城市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给城市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一)缺乏先进的排水设备。

在城市环境保护污水处理问题中,排水设备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可以有效的改善污水问题。但是,目前部分城市的排水设备较为落后,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无法达到良好的效果,一些设备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出现损坏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不能改善水资源污染的现状,还会加剧城市环境的污染程度。

(二)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

目前,部分城市在环境保护水污染处理方面,出现资金短缺的现象,国家与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无法给予各个城市足够的污水处理资金,导致部分城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出现设备短缺、技术落后等问题。同时,我国资金链较为薄弱,部分城市在污水处理方面,甚至要向国际方面申请贷款,尽管如此,也无法完全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三)缺乏完善的控制措施。

在城市环境保护过程中,部分地区的相关人员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污水排放控制措施,导致人们对污水排放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家庭污水、工程污水等排放量逐渐提高,其中,生活污水占总排放量的三分之二,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人口的增多,人们对污水排放问题不够重视等,使得城市污水排放负荷成倍增加,一些城市的生活污水甚至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引入水体中,城市环境越来越差,不能为人们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保证饮水质量,对国家的发展造成间接影响,所以,相关部门必须找到有效措施,解决水污染问题,为后人提供优质的饮水资源。

(一)完善污水治理措施。

近年来,城市污水治理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治理措施不完善问题较为明显,人们对污水排放量的重视度较低。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对污水治理措施加以完善,第一,要加大工厂污水排放的管理力度,减少污水的排放量,制定相关应对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1]。第二,要加大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力度,适当的开展社区讲堂,使人们了解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第三,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约人们污水排放量,只有从根源减少污水的排放,才能更好的抑制城市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发展。

(二)污水排放技术的重视。

城市环境对城市人们的生活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由于污水排放技术的落后,部分城市的水资源也遭到了破坏,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污水排放技术的重视[2]。首先,引进先进的污水处理方法,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处理方法。其中,化学处理方法就是利用一些化学物品,对污染物与水进行分离,可以直接利用人工去除污染物。物理处理方法就是将污染物沉淀到污水最底部,保证排放出来水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生物处理法就是利用生物原理,对污水进行处理,例如:生物膜处理方法,相关人员可以利用生物膜,将污染物筛选并吸附,使排除的水污染程度降至最低。其次,引进先进的排水设备,根据多方面考察,采购排水效率高、价格合理、质量较好的设备,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排水质量,还能够降低成本支出。最后,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仅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要增强其综合能力,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上的'教育,鼓励其善于观察与发明,研究新型排水设备,同时,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与安全技术的普及,在提高排水质量的基础上,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切实提高城市污水治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为城市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有效保证。

(三)加大资金的投入。

目前,部分城市在污水处理方面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国家应该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阶段性的开展募捐活动,利用部分公益人物与百姓的力量,提高城市水污染处理的资金量。相关部门还可以鼓励部分单位进行技术与设备的支援,使城市水污染处理资金支出减少[3]。

(四)提高污水管道的利用率。

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安装了污水排除管道,但是,还不能更加合理的对其进行分配,部分生活污水管道与生产污水管道串联在一起,使其失去使用的意义。所以,相关部门要重视污水管道的利用情况,将生活与生产污水管道分离,适当加入新的管道网配置,这样,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才可以得到合理的分配,相关人员在进行污水处理时,可以根据污水的性质,对其进行更好的处理,减少处理时间,降低工作的繁琐性。同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监督管道质量与施工质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适得其反。

结语:

无论是生活用水还是生产用水,对人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及时的对其进行处理,水资源将会被破坏,所以,国家要对城市环境以及污水处理加以重视,提高污水排放质量。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二篇】

好的管理体制就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一家医院的管理就是制定一套切实可行,适用于该医院发展的科学管理体制,在应用中把这一套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医院的规矩,管理的关键是落实,科学性管理规范是使人易于接受,乐于执行,易于执行,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科学的管理能创造医院发展的顺序与节奏。

管理的关键是落实[2],制度一旦制定并公布,上自院长下至每一个员工都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的角色运行,任何人都有人管,而且只局限一个人管,责任分明,各司其责,任何人违反了制度,就必然受到相应的处罚。

任何物都有人具体人负责,只有一个人负责,责任到人,各尽其责。

这样就认为的一个等级差距,使每一个人都有奋斗目标和晋升的空间。

避免管理上的“庸人情节”。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三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保障市政道路完好,充分发挥道路功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过街地下通道、巷道以及桥梁、隧道等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等单位自建自养道路的挖掘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我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公安、规划、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抓好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与管线敷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并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管线的技术规范同步建设公共管线走廊。

第五条未经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掘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六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减少对行人和交通的影响。

第七条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线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管线敷设计划报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管线单位的管线敷设计划及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作安排,制定挖掘城市道路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挖掘城市道路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二)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四)施工技术人员专业资质证书;。

(五)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文件;。

(六)文明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道路挖掘项目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挖掘道路许可证》并依法交纳城市道路占用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方可挖掘。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挖掘城市道路需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土方、物料或机械设备等,应在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同时,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

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审批表格以及《挖掘道路许可证》等,由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经批准取得挖掘道路许可后,申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5日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能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连续申请延期两次以上的,已批准的挖掘道路许可证失效。

第十二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在批准挖掘期限届满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供热、供水等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的,可以边抢修、边申报,并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设置统一规范的封闭围挡设施进行作业,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二)施工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夜间施工应增设照明设施;。

(四)挖掘施工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冲突时,须立即停止施工;。

(五)城市道路上安装的各类管网检查井,必须与路面接平;。

(六)当日挖掘产生的淤泥,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

(七)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八)敷设地下管线的,按管线敷设技术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挖掘城市道路:

(一)申请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春节以及全市性重大公共活动期间挖掘的;。

(三)在已建有公共管线走廊的城市道路下敷设同类管线的;。

(四)申请挖掘但未提供合法文件或者提供资料不齐全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挖掘的情形。

在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以及在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批准,并加收2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城市道路禁挖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挖期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加收4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十六条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方案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挖掘施工的',应避开交通繁忙期间进行;横跨城市道路挖掘的,应当采用顶管技术等先进方式进行;纵向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各类管线的特点分段进行。

重大工程项目,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要派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因违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因施工损坏道路附属设施、交通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挖掘工程竣工后,挖掘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批准挖掘期满前清理场地,并按规定对挖掘的道路进行回填、恢复路面平整,报请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九条地下管线敷设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回填和修复城市道路;因气候等因素暂不具备修复条件的,进行简易修复,保证安全,待次年气候适宜时,按照原城市道路结构和技术标准修复。

第二十条挖掘城市道路回填修复实行保修期制度,保修期为2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取保证金,用于质量保证。在保修期内路面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施工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的,预留保证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一条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修复的城市道路,向市政道路维护单位下达道路修复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市政道路维护单位在接到修复通知书24小时内,应进行道路修复施工。修复作业时,须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根据破损道路的类别和标准进行。

由于季节性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的,道路维护责任单位应向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自己职权、徇私和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侮辱、殴打、阻碍城市道路挖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四篇】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生活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如北京市1978年生活垃圾的清运量为104万吨,到增加到487万吨(按车载吨位统计)。日益增多的垃圾堆放场所和处理设施,不仅耗费巨额资金、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由于垃圾处理费用的不断增加,每年用于处理垃圾的资金对国家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先后对生活垃圾实行了收费政策,以达到补偿垃圾处理费用和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的双重目标。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如北京等地也已经开始或正在着手制定垃圾收费政策,这无疑对于将垃圾管理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缓解垃圾处理中的资金短缺压力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如何使生活垃圾收费产生其应有的效果,仍然有一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作者:江源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资源科学研究所刊名:科技导报isticpku英文刊名:science&technologyreview年,卷(期):“”(6)分类号:f407关键词: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五篇】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宣读了《呼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方案》,对实施联合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城管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已经成立,并成立了3个综合执法中队和11个分队,从今天起你们就将开始履行职能,为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发挥重要的作用,你们的工作职责方案中已经明确,在此,我就如何在实施新的管理模式下做好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将发挥诸多重要作用。一是对城市管理方法的创新。大家都可以看到,城市市容卫生环境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从省市来讲,各级领导对于城市环境高度重视,并给予特殊的关注,对各地市容环境要求不断提高,而且看的是变化、实事和真实效果,我市每年都以多种形式与手段力争改善市容环境,干净城市建设、改善城乡环境、三优文明城区建设、四项战役等都是围绕着城市环境这一主线开展的,而且在不断的挖掘有效措施,我区近几年也不断在采取多种手段全力改善城区环境,尤其是自去年开展老城区综合改造整治以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在环卫管理方面,从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率入手,先后投入资金822万元,增设压缩车、吸污车、高压清洗车、叉车等机械设备近20台,有效改善了环卫作业条件,今年三月份,城管局创新环卫体制,对老城区中巷路卫生实施了承包,还推进了垃圾不落地管理,试行了袋装垃圾定时收集体系,使主要街路卫生质量逐步提升,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目前老城区居民庭院的整治,各包保单位都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改造,逐步解决了脏乱差、死角多等问题。二是对城市管理缺位的补充。可以说,现在全区大力度、大投入、全方位的实施改造整治,取得了突出的效果,城区环境已明显改观,百姓也深有感触,但随之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就是管理与执法跟进的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区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同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还很大,城市管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目前出现了“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恶性循环,整治不够彻底、覆盖面不全,长效机制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尤其是涉及卫生环境和设施的管理方面,反弹现象相当严重,居民“三违六乱”现象也频繁出现,这些突出问题,验证了城市管理不得力、执法力量不足、跟进不够、体系不完善等存在的相关问题,所以说,城管综合执法这一新的模式,正是直接针对这些难题,提出的强化管理力度、增强执法力量的有效途径。三是对城市管理手段的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飞快发展,城区百姓对生活环境状况逐步关注和重视,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多,每年在这方面的来信来访也都不在少数,他们通过纠风直通车、百姓谈、市民心声、来话来访、信息等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城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可见百姓的认知度高了,他们“做主人”的意识强了,随时在关注着、监督着我们的城市管理,而我们,作为城管人员、执法人员,同样也是这个城市的主人,更需要增强“主人翁”的意识,以“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的发展理念,有效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切实承担好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不容我们有半点虚假,不容忽视任何细节。因此,为将呼兰城区管理好、管出成效,提升应对城管面临的艰巨任务的能力,必须实施3+1模式,而且要力争实现3+14的扩展效果,切实增强城市管理效能。

二、切实提高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队伍素质。

在方案中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办公室人员及各中队、分队人员已基本定位,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好培训,立即着手组织中队、分队的人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联系市城管有关专家对所有涉及的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业务进行综合指导,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要让每个队伍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区域。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少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特殊的工作性质,将使城管综合执法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逐步提高,表达自己诉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既能严格执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能妥善化解各方面的矛盾,成为城管执法人员的必备素质。因此,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是保证城管综合执法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目前由城管局和执法局抽调50人组成,今后根据工作需要还要调整补充,面对日益繁重的管理任务,只有向队伍素质要“战斗力”。一是从整体上,要内重团结外求和谐。要发扬传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提升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外要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各个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依靠和谐的部门关系、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凝聚各方面的合力,扩大城管综合执法的力量资源。二是从个体上,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要倡导良好的学习风气,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加强政治、法律、纪律、道德、体能、心理、执法艺术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注意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及时总结交流工作中的经验和规律;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树立城管综合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从管理上,要内建制度外靠监督。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也是提高素质的一种有效途径。目前,城管综合执法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规范提高仍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个人行为、规范执法工作、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同时,继续完善外部监督网络,依靠外部监督提高和规范执法水平。要通过建设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建立健全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城市管理涉及制度建设、科技手段、市民素质等多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探索长效管理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及时把成熟的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完成从狠抓集中整治向强化日常监管的转变;要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考核严格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健全管理网络;用制度整合资源,用科技优化管理,实现共建共享、共创共管。各综合执法中队、分队人员均由城管人员和执法人员组成,管理整合的主要意图是提升管理和执法效能,中队、分队在执法管理中一定要树立良好形象,明确管理和执法定位,要严格依据市容管理条例、园林管理办法、市政管理条例、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强力度管理、高水平执法,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涉及到管理方面问题,需由队伍人员共同担负,但涉及执法程序时,需由执法人员操作,确实做到依法行政。这既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一要突出重点。继续加大降扬尘、查撒漏、拆违建、除“顽癣”的力度,优化城市环境,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硬化的标准。二要关注民生。要认真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成果,对禁止性事项要早公告、早提醒、早制止,使被管理者少受损失。三要加强沟通。要把沟通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以沟通求理解、靠理解求支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与各街道、社区及包保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相互支持,共谋发展;要及时宣传城市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在执法服务过程中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城管法规,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实现民主管理,建设“公众城管”。

同志们,这次组建的中队、分队,人员分别来自城管和执法部门的不同岗位,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涉及利益与矛盾问题时,队员必须要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着眼大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允许推拖不负责任等现象出现。我相信,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城管执法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城管综合执法工作一定会取得好成绩,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更新更好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六篇】

首先,权责不明确,执法工作任务重。

前文已所提及,城管所涉职责包括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市政,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上百项职权,几乎涵盖了城市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执法行为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

其次,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过程阻碍大。

在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是执法机关最为常见的一种违法,同时,因为程序的违法性,往往在执法效率上达不到要求,浪费行政成本不说,还会使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这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也同样有所体现。

再次,执法监督、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阻挠执法程序正常运行的障碍,而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不能获得好的工作成效。

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他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

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

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首先,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

以法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法律使每一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下来。

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其次,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

再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内外部的监管力度。

城市管理执法成效不是凭借执法人员个人能力及素质就能够改变,所以对于整个执法队伍需要进行统一的管理。

这就需要为执法队伍提供一个完善的执法保障制度。

针对城管行政执法信息不对称情况,在内部监督和管理的同时,执法部门需要对外界对于执法人员的看法进行相关了解,建立信息回馈平台,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馈信息,对于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普遍现象进行集体管理。

最后,加强宣传法制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

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倡导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参考文献。

[1]姚爱国.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j].行政期刊,(4).

[3]黄贤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效能建设的治本之策[j].行政期刊,2006(12).

[4]张水海.行政处罚实务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七篇】

[摘要]目前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折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管理会计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管理会计应用与发展的研究。文章分析了管理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推广应用管理会计的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的进步,管理会计理论在我国大中型企业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如责任会计、量本利分析、变动成本法、零基预算、净现值法等。然而,就目前来看,这些理论在我国企业内部的应用层次和水平都还不高,大多数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的应用在我国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一套严密而又行之有效的理论。管理会计向来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对管理会计研究素来都是偏重于方法研究,而不重视理论结构的研究。例如,对管理会计目标、假设、原则、方法等基本范畴及其内在联系,迄今少有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这使得管理会计至今仍未形成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理论的贫乏,导致管理会计实务长期缺乏理论指导,从而严重制约着管理会计作用的发挥。

2、方法在实务中的运用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管理会计理论中的一部分方法是从实践中得来的,是经验的总结,但也有部分方法、概念和模式是借鉴经济学和统计学而得来的,如回归分析、边际成本、经济批量、机会成本等。引入这些方法是管理会计理论的进步,但实际运用这些方法却存在一定难度。首先,这些方法的应用条件与现实情况不相符。其次,这些方法应用的前提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并不成立。例如“保本分析”,它主要是以“单一产品”作为分析前提,这一前提在经济学中作理论分析是可行的,但在实际中,几乎没有一个企业仅仅生产一种产品。其三,有些技术和方法仅属于纯理论的探讨。如数学分析模型、数学规划模型、矩阵代数模型等,这些数学模型本身较难理解,并且数据资料获取成本也相对较高,因而缺乏实际的应用价值。

3、观念陈旧,不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根据目前适时制生产观点,存货是一种资源的闲置,它会降低资金使用效率,造成企业财富的巨大浪费。据此,企业对产生存货堆积的现象应该严加预防,并尽量冲减存货的数量,直至逼近零存货。然而在现有管理会计理论中,针对存货管理,是允许存货存在的,并且主张通过计算最优经济批量来实现对存货的控制。这种理论往往会给管理人员造成一种错觉,以为只要严格按照最优经济批量来采购,就能降低成本,但实际却造成企业存货大量积压和资金大量被占用。可见,现有管理会计理论的某些方法已不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4、目光短浅,只重视眼前利益。管理会计在制订经营目标、进行决策分析或成本控制时,往往只关注企业内部环境及现有产品的降本节流等问题,其所关心的是眼前利益,追求的是短期利润最大化。而对新产品设计和开发,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以及非货币计量因素的影响等却很少涉及,忽视追求长期的综合程度更高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二、改进的对策。

1、管理会计要加强典型案例研究,走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之路。管理会计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及时地将实践中得到的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整理和推广,以形成示范效应。加强管理会计学科建设,需及时总结我国企业开展管理会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成果,并从中找出管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管理会计能够真正适应企业经营机制转变的需要,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高效运行。

2、鼓励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管理会计所需信息,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在我国,多数企业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难以开展管理会计工作。进入信息时代,经济的信息化与全球化推动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促进了新经济的形成。新经济下,网络系统以低廉成本提供了市场的、经济的、科技的、管理的各类信息,因此,企业应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信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把管理会计工作开展起来。管理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收集到国内外有关市场的、经济的.、金融的、技术的、管理的、物流的、人才的各类信息,并将整理分析过的信息提供给企业领导与管理人员以及本人工作使用;还可以在网上了解企业各部门(包括子公司)、各岗位的人员和单位实施、完成企业有关生产、库存、销售的数量指标与各项技术指标情况,并进行实时监督,以保障企业规则、任务、指标的完成。

3、改变传统观念,培养企业领导人管理会计意识。提高管理会计的应用水平,企业领导已经成为一个关键因素。必须增强企业领导人尤其是重要领导人的管理会计意识,应该建立一定的社会约束机制,促使企业领导层重视管理会计应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组织企业领导人培训时应适当添加管理会计的内容;企业领导人自身也应不断完善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认识。

4、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二十多年来,管理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要真正使管理会计在实践中加以推广应用,还需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造就一支专业的管理会计人员队伍。这要求在高等学校教育中,要重视管理会计学科的教育,改革现有的管理会计教学模式,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增强所学模型的实用性。同时,应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我国现有会计人员很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管理会计教育,因此,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管理素质的一条途径。此外,应早日建立管理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促进管理会计人员的培育、资格认证和选拔。

管理会计的应用与推广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实务界与理论界的广泛参与,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管理会计应用定会成为我国企业发展内在的要求,管理会计也将不断完善,在我国企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2]杨纪良、议管理会计的应用[j]、会计研究,,(12)、

[3]郝振平、会计研究中案例研究方法的应用[j]、会计研究,,(8)、

[4]余绪缨、简论当代管理会计的新发展[j]、会计研究,,(7)、

城市管理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范文【第八篇】

工程风险管理本身包含了识别项目风险、评估风险以及管理项目建设风险等各项相关要素。从项目建设的整个流程来看,有关部门都要格外关注多层次的风险管理,运用综合性的手段与举措来健全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针对整个工程项目来讲,其中牵涉的风险可以分为社会政治性、经济性、自然性及技术性的较多层次内容。在上述多种多样的项目建设风险中,有关部门针对某些潜在性的工程风险应当予以密切关注,及时消除项目建设的隐患与威胁。

1识别工程建设风险。

2全面评估风险。

开展风险识别的根本宗旨为全面评估风险,其中涉及到多层次的评估风险流程。具体在评估工程风险时,应当侧重于判断风险存在空间、风险发生时间、出现危险源的条件、工程建设的`期望值及潜在损失等。近些年来,有关部门针对评估项目风险已经开始着眼于构建多层次的评估模型,其评估范围覆盖于质量事故、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举措、组织方式及其他要素。从模型评估的视角来看,针对风险评估通常而言可以适用决策树、cim建模评估或者分析敏感性的措施。此外在必要时,项目决策人员还可以借助多目标分析及ahp(层次分析法)来全面估测当前现有的项目建设风险,见表2。除此以外,全面评估项目建设风险还需紧密结合定量评估及定性评估,通过运用层次分析的举措来实现全方位的项目风险评估与风险识别。从基本用途来看,风险评估的侧重点在于识别风险源、推测出现特定风险的概率、分析并且统计风险频率、估测风险后果及给出可行性较强的防控风险决策。作为评估项目风险的负责人员,其应当全面着眼于当前现有的项目建设合同、相关法规以及项目管理技术,结合项目建设的真实状况来全面优化整个评估流程。

3拟定方案并且施行风险管理。

工程建设在客观上不能够欠缺风险评估作为基本保障,只有建立于精确评估前提下的风险管理才能体现其应有的成效性。因此可见,风险管理是否能够获得最优的实效性,其在根本上决定于风险管控方案及后期的管理落实。

健全现有的风险管控体系。

在目前状况下,某些工程建设企业虽然能够着眼于评估风险,但没能给出可行性较强的风险管控手段及管控对策。有关部门在拟定风险管控方案时,应当能够辨别深层次的风险源,然后给出有效性及适用性较强的风险管控方案。开展风险管控也要保障其应有的方案合理性、方案先进性及经济性等特征。企业有必要凭借信息化手段来全面优化当前的风险管理流程,从而将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风险管理体现为明显的综合性特征,因此在着手施行风险管控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都需遵照全方位与体系化的基本宗旨。项目风险通常来源于多种多样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引发严重的项目风险。如企业如果忽视了变更项目合同引发的某些风险,则有可能将会面对后期的索赔,以至于增添额外性的工程建设成本。因此可见,工程建设牵涉的各方都要着眼于优化风险管控的流程,在彼此配合的前提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妥善施行风险管理。

推行风险管理在客观上不仅需要拟定规划,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后期的管理落实。在工程建设中,某些风险具备隐藏性的特征,对于此类潜在性的风险都要全面加以监管。因此在施行风险管理时,有关部门还需紧密结合该项目的各项基本特征,因地制宜划分与之相应的风险管控责任。风险管理包含多层次的管理目标,具体在实行目标时都应当密切结合特定时间段的期望值及最大损失指标,从而显著优化了风险管控涉及到的各项基本职责。对于类别与属性各异的项目风险而言,有关部门对此就要给出针对性较强的风险管控举措,确保将其全面纳入当前的项目监管流程中。整个项目建设都要遵照现有的规划来管控短期性与长期性的风险,尤其需要关注远期风险的全面消除。

4结语。

经过分析可以得知,风险管理在当前的项目与工程建设中体现为不可替代的价值。通过全面推行风险管理的途径与举措,应当能够从源头入手来化解风险,并且改进现有的项目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多数企业及其有关部门都已认识到了推进风险管理的价值所在,在此前提下也尝试运用多样化的举措来消除项目建设风险。在未来实践中,有关部门针对工程风险管理仍需进行经验的总结归纳,运用风险管理来提升项目建设能够达到的整体水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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