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复产复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流程完整版(5篇)
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包括企业评估、人员培训、疫情防控、生产计划制定、物资保障、监测反馈等环节,确保安全高效复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复产复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流程完整版”,希望您喜欢。
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办院方向,坚持社会效益,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四川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加强细节管理,围绕做细、做严、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院,通过三级乙等保健院的创建与达标,不断提高整体实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工作为契机,推进医院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医院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分级管理、监督评价为手段,以问题管理为核心,实现医院等级达标升级的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一)达标工作实行院长挂帅,分管院长主抓,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医院成立达标委员会,龚丽霞院长任主任、副院长朱波、李庆、余梦虹及张永华书记任副主任,全面负责创建三级乙等保健院的领导工作,组织及指挥、研究部署与决策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达标办公室设立在医务科,由刘小静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在医院达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创建三级乙等保健院的具体工作,制定全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创建工作;掌握全院创建工作信息,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完成创建申报及工作总结等有关资料的撰写。
(三)成立以行政后勤、保健部、门诊部、妇产科、儿科五个部门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张永华、李庆、朱波(杨凤琼副组长)、余梦虹(杨斌副组长),各科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创建工作,向创建办公室汇报本片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册归档工作。
(四)各科室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以科主任和护士长为具体责任人,在达标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达标办公室阶段性的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本科室的创建任务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准备,分解到人,责任到人,保证达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学习《评审标准》阶段
1、20xx年1月1日,召开创建妇幼保健单位动员大会,宣讲我院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布置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调动全院每一个职工的积极性,步调一致,上下齐心,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2、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对相关科室人员组织培训,认真学习,做到心中有数,结合本科室具体情况,逐条比对,对创建工作进行摸底,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制定出本科室的达标计划,整改方案及一阶段工作安排重点,上报达标办公室。
(二)自查准备阶段
1、各职能部门、各片区达标工作小组、各科室认真按照评审标准与评价细则有计划、有步骤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2、按照医院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创建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与落实措施,并上报达标办公室。
3、各科室的创建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对照《评审标准》,把本科室、本专业要求的全部标准排项分析,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尤其对差距较大的项目,要有相应的达标措施。科室通过努力能完成的项目,要指派专人负责,限期完成。需要医院统一解决的问题或项目,要列出问题或项目的名称及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分管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及时上报达标办公室。各科室、各专业无权放弃任何一个项目的分值。
4、各职能部门除做好本部门的达标工作外,还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科室的达标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分管范围内科室的三基三练的培训考核工作。
5、各职能部门及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记录要反映出计划、实施、控制、评价、反馈、改进的全过程,尤其要反映出环节质量的控制过程、质量的持续改进过程。
6、各科室、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医院工作制度,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重点抓好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核心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医疗护理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及终末质量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成份输血及医疗安全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要及时记录,提高内涵质量。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长抓不懈,保证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提高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运用行政指导手段的自觉性,将行政指导融入登记及年检工作,提升企业监督管理效能,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监管领域推进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政指导的工作目标
1、在工商部门登记事务管辖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过程,采取建议、引导、提示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指导企业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及年检事务;帮助企业解决登记注册问题,规范经营,做大做强,提升登记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在企业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政策等相关规定,在监管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全过程中,主动自觉地实施行政指导,灵活采取说服、劝告、建议、提示、提醒、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方法,引导经营者依法取得合法市场地位、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退出市场,有效遏制各种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促使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规范化,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管理方式全面融入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规导为先,通过采取提醒、告诫、教导、规劝、预警、建议、说服等方式,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和引导,在指导中体现“服务发展”的主题,推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行政指导主要内容
(一)注册登记职能
1、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本级名称、冠名名称及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规定、各级冠名条件及登记机关、办理程序、提交材料、预先核准的名称的使用及期限规定、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2、指导投资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章程的制订及相关特别规定、组织机构及人员任职规定、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3、指导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变更登记的时限要求、申请变更事项可能涉及的其它事项变动、变更事项涉及的前置许可及审批机关、审批文件的时限要求、股东无法出席会议的特殊处理、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申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指导内容还包括增减资注意事项、减资公告的刊登时间及期满的计算方式、验资报告的记载要求及时限规定、债务担保及清偿情况等;申请股东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拟转让股东向其它股东征求意见的方式、《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等;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指导内容还包括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的出具要求等;变更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4、指导企业申请备案
指导的内容包括备案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其中清算组备案申请指导内容还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构成规定等;备案过程中发现企业经营期限、出资期限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提醒企业办理相关延期或变更手续。
5、指导企业申请注销登记
指导的内容包括通知程序的履行、清算公告的刊登要求、公告期满的计算、清算报告的内容及要求、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6、指导投资人申请股权出资
指导的内容包括可出资的股权范围、股权出资的条件、与其它出资方式的异同、股权出资的程序及特别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二)企业年检类事务
1、指导企业通过CA证书网上申报年检。
2、指导企业准备书式材料,对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指导内容还包括审计报告的类型及注意事项。
3、对年检中发现企业存在登记违法行为的,指导其及时纠违。
4、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登记事项变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指导其办理变更登记。
5、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指导其规范经营。
6、年检中发现企业前置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或经营期限、出资期限即将届满的予以提示提醒。
7、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指导的内容包括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范围、名称的构成要素、投资主体的限制规定、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8、指导经营者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设立的条件、涉及前置许可的事项及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9、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变更、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0、指导港澳台居民(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导的内容包括港澳居民(农民)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的经营范围、组成形式、从业人员及经营场所的特别规定、登记提交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11、指导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指导的内容包括验照提交的材料及形式要求、网上申报的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三)企业监督职能
1、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摸清辖区无照经营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情况,说明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违法性和法律责任,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指导,达到消除无照、和谐执法目的。主要类型:无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需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无照经营行政指导;营业执照或前置许可审批文件过期、被注(吊)销企业无照经营行政指导;涉及安全生产、公众聚集场所等无照经营行政指导;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者行政指导等。
2、登记事项变动行政指导。针对辖区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存在违反注册登记事项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告知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导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纠正,达到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目的。主要类型:擅自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登记事项行政指导;审批许可期限、经营期限、出资期限、期限到期企业行政指导;“三虚一逃”企业行政指导;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政指导;制定企业章程行政指导等。
3、逾期年检(验照)行政指导。针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企业和未按规定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未参检(未验照)原因,引导补检(补验照)或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主要类型:申请补检企业行政指导,逾期未检企业行政指导,个体工商户验照行政指导等。
4、其他类型行政指导。针对各类专项整治对象、高风险行业等需要重点监管服务的市场主体,开展针对性的行政指导,促进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主要类型:登记代理机构、经纪人等市场中介组织行政指导,网吧、商场、娱乐场所等涉及公众聚集场所企业行政指导,市场开办者行政指导等。
(四)外资企业监督管理职能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缴资期限界满前30日,提醒公司按时缴资。
(2)对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即将失效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提醒其按期提交相关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3)对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提前30日向其提醒办理延长经营期限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
(4)每年6月30日之前,提醒公司或分支机构按时参加年检。
(5)在巡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建议企业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注销登记,告诫企业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内资企业注册登记部门要将登记事务行政指导列为企业登记工作的一项内容加以部署、考评,加强督查指导;要深化行政指导理念教育,要以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为联系服务的重点,深入挂钩联系的企业走访调研,做到多跟踪、多指导、多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企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把注册官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2、各单位在企业监管中实施行政指导,要讲求方式方法,统筹、灵活开展;将行政指导与巡查监管、企业年检、个体验照、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结合;将即时指导与一般指导、特别指导结合;将抽象指导与具体指导结合,避免行政指导与业务脱节与日常工作脱节,避免为行政指导而行政指导。
3、基层工商所在监管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发放提醒类监管文书,及时提醒企业办理有关登记事务,以及在巡查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准确制作指导文书,针对问题及其注意事项制作行政指导建议书、行政指导方案或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把办事处建设成为省级文明卫生城区,预防和遏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办公环境,保证广大市民身心健康。红旗办事处决定在全处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除四害、加强健康教育、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这次爱国卫生工作在办事处党委统一领导、城 管办协调下进行,由各社区组织实施。各社区都要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时间、方法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5月31日,为各社区自行调查、摸底、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6月1日——9月30日,为全面清理打扫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居民区楼道卫生、组织灭鼠消杀、投药、自检自查阶段。
第三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为全面复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请各社区将自查自检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事处城 管办处,由办事处将逐社区验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
三、检查内容
1、环境卫生
要求居民室内外环境整洁,不得有垃圾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墙壁,楼梯扶手、门窗、顶棚洁净,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
2、健康教育
要求各社区开设健康教育课,结合传染性疾病防治认真上好课,鼓励市民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保护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做文明卫生卫士。
3、除四害工作
要求室内外均投放灭鼠药物,库房、食堂、居民区等重点部位要布放鼠夹、毒饵盒、防鼠门板等防灭鼠设施,食堂还要做好防蚊蝇工作。
居民区除做好“除四害”工作外,还要按办事处统一部署,配合城 管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四、要求
1、各社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广大市民工作及发动起来,防治传染性疾病知识做到人人皆知,《卫生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使每位市民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都自觉成为卫生监督员、管理者。
2、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抓住重点,落到实处。
3、除四害工作要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方法,统一用药。
4、办事处受理市民对社区卫生、除四害和居民区卫生的监督举报。
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防范措施,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到位,确保商务系统企业安全运营、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要紧密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管道、燃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组织相关力量,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保证其设备检修检测到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要推动企业应急处理措施准备到位,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尤其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要保证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方案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把关,强化验收标准。
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要求,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虛作假。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产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工作方案,对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
四、切实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监管执法力度。
要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安全标准决不能降低。要严查、严管、严打,加强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对不落实复工复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罚的严格罚、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同时,要加强监督,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问责。引发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抓实复工复产期间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在复产复工前,要督促各企业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别要抓实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实施考核上岗制度。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一致,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严格危险作业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切实做到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复产复工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 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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