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实施方案【29篇】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包括安全生产、员工健康管理、市场开拓、供应链恢复和政策支持等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
一、复工流程
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有序组织复工复产,确保疫情“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一)复工前准备工作
1.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准备好与规模相适应的疫情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器具等必要的防护设施设备)。
3.具备为员工检查身体的条件。设立体温监测点,配备相应的体温检测仪器,提供复工前员工体格情况表。
4.规范设置隔离观察点(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具备)。
5.规范设置手卫生消毒点(配备肥皂、洗手液等消毒产品)。
6.企业内全面消毒。对车间、宿舍、食堂及食品经营场所、活动场所、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7.建立员工台账。填报《拟复工人员信息初始登记台账》(附件1)和企业四类员工台账,重点摸排拟复工人员、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离开遂宁员工、未离开遂宁员工相关情况,掌握人员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个人动态以及健康状况等。
8.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所有已回当地的湖北和重庆籍员工,企业不得解聘,要求员工暂时不得回企业上班,具体上班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与湖北和重庆籍人员接触过的员工,要严格执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规定,并视情况确定是否上岗。企业要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要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方式开展工作。
(二)复工报批流程
1.企业按上述要求准备好后,以书面形式向区经科局提出复工申请。
2.区经科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由验收组及时到企业开展查验,并签署意见。
3.经查验合格后,验收组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同时,企业提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承诺书》。
4.区经科局汇总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资料后,上报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审批,经批准后企业方可复工。
二、复工后相关要求
(一)防控要求
1.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作追查与登记。如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医疗机构;若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将本人及与其接触人员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经科局及辖区医疗机构;若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区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医疗组开展疫情调查管控和患者救治工作。
2.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内的流动人员(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流动人员登记排查表》后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3.坚持进出车辆监测管理。凡是进出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并填报《市安居区工业企业进出车辆消毒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二)落实日常防疫
1.员工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合规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2.企业每天要对车间、食堂以及食品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班车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全面消毒。
3.企业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4.企业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企业须及时对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查,提前采购并保证5-7天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集中统一收集。同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四)加强宣传教育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2.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
(五)强化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自复工之日起,各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要收集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于每日16:00前报区经科局,由区经科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如有人员出现发烧、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区经科局和辖区医疗机构报告,尽快隔离并转移送医,同时对现场进行消毒。
2.加强对本企业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等。
三、责任分工
(一)区经科局:牵头做好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复工实施方案;负责企业复工申请的受理,牵头组织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汇总复工申请并上报批准;负责指导镇、街道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控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居经开区: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条件审核验收;负责企业日常监管、疫情防控、应急处突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区卫健局:负责协助区经科局做好全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复工条件审核验收、复工后监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工业企业复工条件的审核验收,配合区经科局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负责企业疫情防控预案的检查指导。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复工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工作。
(六)区人社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劳资纠纷处置、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
四、监管措施
(一)区工作督察组要按照各责任单位分工,加强督查,适时通报。
(二)区委绩效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考核,逗硬实行目标管理。
(三)区复工后监控组应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
五、责任追究
(一)各工业企业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要按照方案安排切实履职,深入防控第一线,坚持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凡履职不力、马虎应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而贻误工作的,将严肃追责。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县安监局、安监站和瓮福磷矿大塘矿关于矿山复工前大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公司特制定了矿山复工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持续改进的思想,认真执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通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人员认真落实生产责任、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及职业病危害,保证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绩效。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规程》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作业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1、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公司矿山复工前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南分公司大塘项目部办公楼一楼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公司明确专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矿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本辖区井下有隐患危险的重点区域。二是检查本辖区的所有巷道进行敲帮问顶查看有无松动及锚网上有无浮石。三是检查本辖区的照明及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四是检查本辖区的文明生产是否符合要求。五是检查本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及安全相关记录台账。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设置和指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指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
5、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危害项目申报。
2、生产区域布局合理化,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在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
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控,每天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和隐患记录台账。
5、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
6、新录用、在岗、换岗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公司按省有关要求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三)辖区安全隐患预防工作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设备管理和运行台账,明确责任人,加强巷道支护和设备使用维护,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企业劳动者个人防护
根据生产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员工配备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具,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检查时间及方式
企业自检时间:20xx年2月9日。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矿区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检自查,对本矿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做好安全隐患记录台账及整改措施方案。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4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零售药店也将逐步恢复营业。复工后,药店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员工核酸检测情况筛查。拟返店工作人员,要达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次数。返岗后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温制度。对进店人员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测体温。药店发现体温超过37℃的,停止向其销售药品,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发现黄码、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药店工作人员要引导人员有序进店购药,购药期间请至少保持一米间距。疫情发生期间,不得组织促销活动,防止人群聚集。
三、继续暂停销售“四类药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封控区、防控区,继续暂停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和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引导患者就医。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管理。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居住地-工作单位“点对点”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药店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每天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体温超过37℃立即上报,不得上岗;
五、经营场所消毒通风。每天上午、下午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液应标示开启日期或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执行进店人员信息查验制度、擅自销售“四类药品”的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并曝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5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单位,要主动与辖区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企业复工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强化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可通过制作视频、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做好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文旅体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开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韶、乐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文旅体企业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有序复工(开放)及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工时间要求
文旅体企业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景区、限上住宿业、民宿旅行社等。
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综合服务中心)、体育馆、竹林游泳池等。
按照分级分批稳妥有序复工(开放)原则,分三批次复工(开放)。
第一批:全市旅游景区(开放式景区或景区开放式区域的室外区域)、限上住宿业酒店、民宿、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室外体育运动场所(室外无身体接触、非人员密集运动项目),要按照相关规范指引,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第二批:各镇(街道)文化站、各村委会(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风度书房兴业茗居分馆、廊田分馆。
第三批: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景区,全市游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文化娱乐企业,室内体育馆、游泳池,旅行社,要按照《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在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暂缓开放;九福兰花公园因经景区内客栈目前在接待疫情隔离人员,暂缓开放;
三、复工审批程序
所有拟复工文旅体企业和拟开放公共文化体育场馆,需提前2天提出复工(开放)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
2.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2);
3.一员一卡(附件3);
四、复工条件
所有拟复工文旅企业和拟开放文旅公共服务单位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和场馆要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成立防控小组、防控小组职责分工、防控措施、发现发热人员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二)员工排查到位。对每名员工的健康状况、籍贯和过去14天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将上述内容记录在案。
(三)设备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购置体温检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内部管理到位。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对职工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造册;加强消杀作业,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条件,避免集中就餐。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企业复工工作组,设置各行业小组,针对实际,制定各行业复工指引,指导督促企业和场馆有序复工(开放);及时掌握企业、场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解决困难,使具备条件的企业、场馆建尽快复工(开放);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情况,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场馆违规复工(开放)。
(二)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韶、乐昌出台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融资支持、稳岗就业、税收优惠、降低成本、全力保供等政策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三)企业、场馆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企业和场馆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复工(开放)指引,有序推进复工(开放)。广大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科学防控、不留死角。
(四)加强预警,妥善处置疫情。企业和场馆要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7
为做好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小疫情突发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公司特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预防准备
1.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根据返岗人数足量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并与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不得使用。
2.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为集中办公、食堂、生活区等人员集中聚集区域,进入公司人员、物资是重点防控环节。
传染源传入公司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返岗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二是外来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公司;三是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外来车辆、物资进入公司;四是传染源通过其他途径进入公司。
员工感染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公司员工在公司内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二是公司员工在企业外接触传染源被感染;三是企业内部聚集传染。
公司遵照《武汉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做好重点风险防控。
3.设置专用隔离场所。公司设置两个疫情应急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分别为铂仕汇国际广场10楼2号会议室、11楼4号会议室,进行必要改造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
二、应急处置
1.病例发现报告。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同时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预警通告。具体处置步骤如下:
(1)当班员工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自行到所在楼层临时隔离点单独隔离,并报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报告街道办事处,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做好留观或就医。若街道办事处无法联系,紧急情况下可越级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
(3)立即在公司内部发布突发事件预警通告,必要时采取局部停工措施。
2.病例隔离。员工出现疑似或者与其密切接触的家属、同事出现疑似症状,按照区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1)居家发现疑似,由员工报其所在社区,按照社区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挡板员工发现疑似,由公司报街道办事处后,按照街道办的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3.病例送诊。按照所在街道和医疗救治部门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4.接触排查。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按照有关方面安排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接触人员全面排查、跟踪、防护。
5.消毒处置。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隔管理,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作业场所等办公单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杀工作。
6.严格管控。出现病例,根据疫情严重程度,依法采取轮休或停工停产,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进行分散防护,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行恢复生产。主动配合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三、应急恢复
1.应急结束。病例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满,后续无新发病例,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经区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总结评估。应急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3.复工复产。应急结束后,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区指挥部批准时间,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以防范道路施工中人员、机械安全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施工组织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的使用等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应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总体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查看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现场查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证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搭设的钢管围栏围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善;
6、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7、施工现场是否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是否设临时交通指标;
8、机械挖土时,是否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进行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是否设置围栏,施工道路是否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不戴安全帽施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的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工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3、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
4、司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应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6、路槽开挖时,要注意人员与机械的配合问题,不要在机械运转时站在其弯转半径内休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填筑路基时,要设专人指挥车辆倒土,在夜间施工时要拉线架灯,并且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在碾压工作时,不要在路基宽度范围内休息。并且专门对维护压路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警惕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9、沥青路面摊铺时,要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要求温度在150°以上进行摊铺,为防止烫伤,又不影响作业,因此就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设专人指挥摊铺机及拉运沥青车。
10、在铺花砖、安装路沿石时,要求堆放高度符合规定。铺砌时要防止砸伤、挤伤手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开挖时配合测量员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现象发生;严禁骑、跨沟作业。
2、砂基回填打夯时注意打夯机的操作,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4、检查井的砌筑、模块装卸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时砸伤施工人员。
5、沟槽回填时应先填土后,打夯机操作人员在下沟槽进行打夯作业。
(三)设备、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安全:电焊机、振动棒电机、自动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专业电工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才准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露天在雨中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
①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料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
②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③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线使用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
5、检查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6、检查配电线路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要由专人操作,用电线路的布设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应保证安全,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和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路口、岔道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应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马甲。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的环境和设施,防止发生纠纷。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施工时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压路机作业时前后轮清除污物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机械正面,必须站在侧面作业,以免发生人员伤亡。
③压路机作业前,对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严禁振动碾压,需静压或不压。
④压路机停止作业后必须熄火,严禁慢火等待。
⑤压路机作业时,须注意对已建成的工程的保护(井口、立沿石等)。
⑥压路机在坡道上停车后,后轮需垫砖石,以免车辆滑动。
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位,观察边线以免造成事故。
2、打夯机
①夯击时,需将回填料中的大于5cm的大粒径填料铲除,以防夯机底板因夯实过大粒径填料而损坏。
②夯实时需两人配合夯实,操作时应扶稳夯机,以防夯机因冲力过大倾倒,操作人员与机具保持30cm左右的安全距离以防脚被击伤。
③夯机添加燃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配比添加机油和汽油,如不按配比添加将会对打夯机产生严重的破坏。
④打夯时边洒水边工作,如不及时洒水,所扬起的灰尘对夯机的化油器造成损坏影响机械使用。
⑤如夯机出现机械故障,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开机械进行维修等其它作业。
3、装载机
①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装载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以免撞伤人员或撞坏设施。
③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工程的保护(如井口、路缘石等)
④驾驶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驶位,以免造成事故。
4、吊车
①机械施工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严禁超吨位起吊。
③起吊物品时需垂直起吊,严禁拖拉,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
④吊车摆放时需稳固,支撑腿下垫枕木,并且距离沟槽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起吊管材时严禁单绳起吊,且起吊时钢丝绳与垂直线夹角不得小于45。
⑤吊车旋转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滞留。
⑥吊车安管时需遵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雨天禁止吊车作业。
5、挖掘机
①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
②开挖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避免机械事故。
③挖土装车时旋转速度不得过快,且装车需由车辆尾部或侧面装车,且卸土时,土铲离车厢不得过高,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④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滞留。
⑤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沟槽作业。
⑥沟槽作业时若开挖较深,一次不能开挖到底,则必须做两层台施工,严禁履带悬空作业。
⑦机械行走时需离沟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因振动造成塌方。
6、自卸车
①汽车在行使中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行使,以免飞石伤人,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害。
②自卸车严禁载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汽车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在运输当中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
④汽车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热情服务、文明驾驶。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否则不得参与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车间进行工作有足够的照明,除保证工作中常用的照明外,还应备有独立的电源的照明灯。
3、施工现场周围搭设钢管围栏围设。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标。
5、工地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及该经常保持通畅,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和稳固。
7、施工工地的用电、要按用电的规定,保证安全距离,线路整齐,明显增加防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8、机械挖土时,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要设围栏,并保证施工道路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禁止不戴安全帽、穿反光服施工。
11、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9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__〕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实场所安全保障。营业性文化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优先打开窗户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早中晚各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暂不建议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暂存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歌舞娱乐场所包房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间数50%,开一隔一,包房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歌舞厅人流不得超过许可证核定人数的50%。游艺娱乐场所的游艺设备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机台数的50%,开一隔一,做好人流控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电子竞技)大厅区域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1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八、发布与实施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______有限公司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
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
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3
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四)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五)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六)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白班夜班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4
为了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刘正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由各生产车间为单位对各自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主要检查: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2.机械设备安全;3.消防设施安全;4.职业卫生、劳保用品安全;5.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7.工作环境安全检查;8.车间厂房的安全检查。各自单位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到个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复产前员工的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对新入职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作业证件过期未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展开。
培训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
2、应急救援的应急处置;
3、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措施;
4、职业健康危害及防护;
5、岗位职责。
四、安全验收、复产复工。
各单位隐患排查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小组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环境、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5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__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6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安委会“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做好公司及各在建项目开工复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一次宣传、一次培训、一次检查”,加强对疫情防控,特别对中高风险地区返邵人员的`疫情防范,确保公司在节后和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及疫情防控形式持续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公司员工、各在建项目项目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
2.在建项目复工复产作业前必须根据《邵阳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审批表》要求进行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工作要求
公司必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在建项目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要求,教育和引导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年的安全稳定奠定基础。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7
一、组织灵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灵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住户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平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少许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科技询问、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转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据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培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管,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村镇(街道)要真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态,自愿接受防疫检测俭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职员健康卡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捅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转正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只怕避免或减少职工聚焦和集体活动,职员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芬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题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捅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培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全部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全部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体的检察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相关要求。
(六)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妍究制定真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职工体温有超过℃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全部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做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的有关要求合"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村镇人民(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亭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亭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亭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柿场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全部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8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__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__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19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持联防联控,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细化实化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做到有效防、严格控、精准阻。
(二)工作原则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经报备交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后,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不得复工。复工复产的企业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的原则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的灵活措施,避免人群大规模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我县交通道路建设领域包括水曹铁路和迁曹高速两个项目;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品运输等相关企业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
1、企业是做好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法人是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流程规范、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内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外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居旅史等报告排查制度,接受属地镇街监管,按镇街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2、企业要设置专门隔离场所,区分预防性隔离区、发热隔离区,发现体温异常的到隔离间等待进一步检测。加强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清洁消毒用品,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彻底消毒。
3、要切实做到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在复工前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发热患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到集中隔离点观察满18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返岗入职,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
4、要严格企业单位进出管理制度,企业原则上设置两个出入口,实现本地、外地人员车辆分流,降低交叉感染因素。在出入口设置发热体温检测点,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24小时专人值守,对企业员工、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体温检测合格、车辆消毒后方可进入。
5、合理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加强对生活垃圾的集中管理与处置。佩戴后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要单独回收,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员工就餐管理,采取分散就餐、分时段供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焦和近距离接触,并确保食品安全。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
1、强化公路建设工地管理。一是本地、外地人员生活工作区域要分开,防控期间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均实行封闭分隔管理,设专门入口,24小时专人值守防控,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登记和外出禁令制度。二是外来人员必须封闭管理,不允许外出,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及其家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分班组为单位,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人员体温检测,各单位复工复产方案由负责人签字报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备案。三是防控期间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四是因业务需要临时外来人员,要设置单独休息、洽谈、食宿区域,本地员工要做好防护,不允许接触洽谈以外人员。(公路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路政巡查大队负责督导)。五是业务车辆原则上不超2辆,专人专车管理。
2、着力做好运输领域疫情防控。一是在汽车客运站进站口、落客区设立检疫站和留验站,并配备1至2名卫生检疫人员及安保人员,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旅客一律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发热症状或疑似病人(体温超过℃),第一时间进行留验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做好转送工作。二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坚持车辆出站前、进站后各进行1次全面消毒并记录,并对进站口、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公共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每隔4小时进行1次消毒。客运车辆和封闭性场所坚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及时清理候车区、购票区、落客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垃圾,提醒广大乘客不得随地吐痰,保持站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三是所有客运站职工须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及时到定点门诊就医。坚持轮岗轮班工作制度,充足睡眠,保持体力。加强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增加公交车辆和出租汽车的清洁与消毒频次。公交运营企业按照《国家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20xx〕13号)等规定,制定公交车辆消洁与消毒措施。要坚持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全面消毒并记录,要严格落实车辆每趟次消毒、通风。车内备置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物品。五是加强出租车清洁与消毒频次,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做好乘坐人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联运公司滦南分公司具体负责、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
3、强化运输车辆及人员管理。运输企业要将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统一停放、统一管理,并对车辆进行消毒,配足消毒防护用品,发车前、收车后应进行消毒。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掌握相关防控知识,随时掌握驾驶员健康状况。坚持车辆日常维护制度,保持车辆良好技术性能。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车队负责人,建立紧急联络表,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按要求迅速出动,及时抵达。(此项疫情防控工作由各运输企业具体负责、运输管理站负责督导)
四、保障措施
1、各企业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实施封闭式管理,精心抓好生产经营、餐饮安排、员工上下班管理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传染风险,确保员工返工前有调查、返工中有秩序、返工后有防控。
2、局属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此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把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业务管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企业排查数据,督促企业履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接收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按县规定程序处理。
3、要加强督导检查,运管站、客运站、路政巡查大队按照业务管理范围对企业持续动态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管控的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台账。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0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我市各建筑工地将陆续开始复工。为认真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根据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__年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各建筑工地复工之日止
二、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程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方位自查,不放过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和角落,不留死角;要落实专人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保证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对破损的脚手片和安全网要及时进行更换;同时要加强对“四口”、“五临边”的检查,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太平等五个街道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根据《温岭市“多城同创”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管理的测评内容,对照标准切实落实自查自纠,做到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围挡美观、堆放有序、环境卫生、排放环保、民工关爱。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工地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和民工宿舍消防隐患的排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提倡生活区用电使用弱电;同时宿舍区必须配备灭火器,生活区必须配置消防栓,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火知识,时刻警惕发生火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建筑机械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在用机械特别是起重机械的检查,复工前要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季节性维护保养和月检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和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的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要落实好日检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复工前,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上岗前按工种、施工特点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我局也将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场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开展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既是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要求,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围绕“抓安全、促复工”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要会同项目负责人、总监对春节后复工的项目按照排查要求,逐个进行开工前安全生产全面排查,重点抓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报市质安站监督员和局质安科各一份;各监督员要抓落实,全力行动起来,深入工地现场,督查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力的上报局质安科;局质安科将组织人员对整改不力的工地进行跟踪督查。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领导,局里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质安站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项目部。同时,为使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工作措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按照隐患排查有关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具体见温岭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明确工作纪律。对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安全检查、人员未培训的一律不得复工,复工后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同时我局将立即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明确工作方法。检查过程中,我局将通过查源头、查监管、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督查,并对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1
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申请报告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司(厂)各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司(厂)特制定了以下复工整改方案:一、成立____公司(厂)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三、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培训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四)培训考核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复工复产检查内容(企业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
对主要生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
五、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2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疫情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疫情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3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
工业企业专班: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
农业生产专班:
重点项目专班: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4
一、组织领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联系电话:。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全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综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详细如下:
1、组长:,全面负责,电话:
2、副组长:, 应急处理 ,电话:
3、成员:, 物资保障消毒 ,电话:
其他各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本公司现将 20xx年开工时间延迟到 月 日(农历二月初八),在此期间管理人员按值班顺序到公司进行值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疫情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开工前到厂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劝返。
二、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检查。
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见附件),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企业与职工所在村居做好无缝对接。
三、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
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规范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四、 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
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众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外来车辆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登记上报消杀部位台账。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6
20__年12月3日24时,我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12月4日起,全市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有序恢复开放,为进一步从严从细做好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扎牢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网,特制定此方案。
一、明确各类主体责任
1.各文旅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各区市县(先导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区内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要立即组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属地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和验收工作。
3.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所属单位指导和验收工作。
4.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履行行业指导职责,督促指导并抽查本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5.全市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队要深入基层,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复工复产必备条件
严格按照“验收一家、开放一家”的原则,对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经过属地部门验收合格的企业,予以开放。对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单位)暂缓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文旅行业各项疫情防控指南。复工复产后的文旅企业要严格执行我市文旅行业各项疫情防控指南,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日观众接待量不超过日平均最大承载量75%;专业剧场观众上座率不得超过75%,美术馆采取线上预约、错时限流观展;文博单位日观众接待量不超过日平均最大承载量50%、瞬时观众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30%;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团队旅游业务,要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合理控制团队规模;A级景区要重点做好“限量、预约、错峰”管理要求,按50%接待量开放;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要按50%接待量开放;星级酒店则要做好全国风险地区来(返)连人员的排查。
2.落实旅游行业经营管理“熔断”机制及核酸检测要求。复工复产后,要加强疫情防控动态化管理,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待该省(区、市)域内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恢复跨省(区、市)旅游经营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旅行社加强对团队游人员的核酸检测。接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审慎举办大型活动。坚持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严控活动规模”的原则。对于确需举办的大型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单位(主办、承办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活动正式举办前15日,向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提倡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等形式,减少会议现场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活动一律不举办。酒店、宾馆要严格控制大型宴会就餐人员数量,宴会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就餐人员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在严格落实我市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要求前,不得参加宴会。
4.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员工日常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员工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员工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同时建立员工档案,掌握员工及共同居住人14天内健康、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情况,企业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码为绿码方可上岗。
5.加强应急演练。重点文旅企业要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完善本企业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疫情处置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四、全力支持文旅行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全市文旅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阶段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复工复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疫物资储备(口罩、环境消毒液、手消等),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合力。
2.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降低疫情影响。落实落细国家、省、市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积极对接金融、税务部门,协调指导文化旅游企业争取无息贷款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失业保险返还、房屋租金减免、降低企业成本、稳岗培训补贴、延缓缴纳能源费用等政策,切实解决文化旅游企业实际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按照相关程序,加快落实国家文化旅游部关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
3.激活本地及周边游市场。疫情过后,迅速启动周边客源市场宣传营销活动。适时开展客源市场宣传营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着力宣传我市控疫防疫工作成效,增强游客到大连旅游的信心。稳固和开拓客源市场,适时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大连周边地域游客来连旅游。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适时组织举办各类文化演出活动、文化旅游惠民活动,为文化旅游市场快速复苏创造有利局面。
4.瞄准供需两端齐发力,激发消费潜力。推动出台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引导市民增加文旅消费。大力推广优质文旅产品、重点线路和文化旅游活动,鼓励支持我市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来连旅游。开展各种文旅活动,释放市民出游需求,进一步刺激文化旅游消费增长,振兴我市文化旅游市场。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__〕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__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0
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xx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8
春节后,工贸行业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加之近日来我区疫情反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后工贸行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xx县工贸行业企业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xx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2025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篇29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__政传发〔20__〕20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__〕2号)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指导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复工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____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如下: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1、组织机制、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企业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生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自备班车的企业,应在登车前测量记录;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商超企业还应做好进店顾客的体温测量登记;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快递企业投递来自疫区的货物,应按收件客户需求安全投递。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3、坚持就餐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企业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状况调查和检查,每日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三、复工流程
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2月9日24时前,“三必需一重要”类企业提前复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淮肺炎防控办〔20__〕5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其他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前原则上不得复工,确需复工的,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区(园区)政府同意后,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申请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市属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县(区)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报县(区)级政府批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要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服务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
提前跟踪对接困难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电油运及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有序恢复城际及市内公共交通,适度满足外地职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突出安全底线。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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