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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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第一篇】

今年,我局共收到区政府交办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议案9件,政协提案7件。涉及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方面的3件,农民建房、一体化建设方面的4件,地籍管理方面的3件,用地指标方面的3件,征地管理方面的1件,矿山资源保护方面的1件,土地执法监察方面的1件。其中第9号提案《充分挖掘潜力,用足用好土地,发挥土地资本最大效益》被列为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针对今年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议案提案按时办复率100%,见面答复率100%;反馈意见中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也达到了100%。

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抓紧抓好: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为了切实提高全局同志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局务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限期完成。我局还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一把手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各科室的硬任务、硬指标,做到每件议案提案逐一落实职能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办理质量

根据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关于办理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议案提案办理程序。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召开局务会统一要求、业务科室拟定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初审把关、约请代表委员见面答复、修改答复意见上报审核、主要领导审阅签章、办公室统一规格集中报送的程序认真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几易其稿,反复修改,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水平

见面答复是议案提案办理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在答复办理前我们要求各科室认真阅读议案提案原文,深刻领会议案提案的原意,对议案提案不明确、不理解的,要与议案提案人先沟通后再作答复,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要求所有办理人员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始终以虚心求教、主动积极的态度对待各位代表和委员,把见面答复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情况、增进了解、采纳意见、改进工作的良好契机。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采取了登门答复、集中答复等多种灵活的方式。6月25日,我局专门邀请有关代表、委员,就“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一体化建设”等议案提案进行集中面答,既提高了办理效果,节省了代表、委员们的时间,同时也增进了我局与各代表委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四、深入调查研究,讲究办理实效

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议案、提案人好的意见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为此我们对议案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作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拟订了调研提纲,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使议案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对每一件议案提案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也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主动与议案提案人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如不少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快城区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议案提案,我局在办理议案提案的同时,组建了工作小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的前期筹备工作,在办公条件十分紧张、人手不足、软硬件设施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启动了商品房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开展顺利。

围绕一些代表委员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所提问题的实际情况,积极给予献计献策,并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如xx代表提出的“要求区政府给新街镇‘二中合一’安排用地指标”的议案,我局一方面在答复中明确指出解决用地指标的三种途径,并详细告知这三种途径的具体操作程序;另一方面,我局主动向区集约利用土地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要求帮助解决该项目的用地指标。这种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认可。

针对xx等委员提出关于《充分挖掘潜力,用足用好土地,发挥土地资本最大效益》这一重点督办提案,我局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办理小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为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对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存量潜力作了一次专项的摸底调查。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通过深入透彻地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条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机制,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效益;二是积极开展调剂、盘活、周转复垦等措施,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三是实施“退二进三”,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以上政策措施的有效施行,不仅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利用,用地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该重点提案领衔人董华恩委员对我们的办理情况表示了满意。

议案提案【第二篇】

一、处理要求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的处理工作。由区县政府明确每件议案、建议案的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受区人民县政府托付,全权负责议案、建议案处理工作,统一协调停决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各协办单位要积极自动共同主办单位完成处理工作。

(二)关于人粗心见、政协提案的处理工作。由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依据每件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的内容,依照归口处理的准则,确定承办单位。由区人民县政府召开专门大会,交由各承办单位处理。

三、工作办法

(一)明确责任,制订方案。成立由分担副区长为组长的处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每件议案、建议案处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响应成立议提案处理工作专班,结合实践,制定详实的处理工作方案。

议案提案【第三篇】

一、对于今年的办理工作基本看法,总体上来说我还是比较满意的。首先各承办单位都能按照交办会的要求,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制度,这点从刚才大家的交流发言中都能明显地感受到。其次是各单位都认真负责地开展办理工作,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实实在在地进行调查研究。三是各承办单位的质量意识和保障措施不断加强,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办理进度与时间相适应,基本上能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

二、要正确对待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议案提案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最大的最根本的困难和问题还是经济的问题。这与我县经济状况有关,我县当前的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在某些方面的确制约了办理工作。对此我们一定要克服困难,多方筹集,多方协商,解决问题。

三、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预期目标的差距。勿须讳言,虽然很多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表填写的是满意,但实际上很多是出于情面而为之,内心并一定真心满意,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的初衷还有不少差距,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多开展“回头看”补补课。

四、代表委员的满意度是我们办理工作的追求目标,围绕如何提高满意度,我想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是在思想上要真心办。办理议案提案,既是我们政府系统的职责也是法定的要求,代表委员提出议案提案是其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是体现我们国家性质的体现,这些大道理我就不展开阐述了。具体而言,就是要提高办理工作的认识,领导要重视,要投入真实情感,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设身处地地为代表委员着想,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要有耐心,对于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沉下心,不要怕麻烦。要尽最大努力去办理,不要留有余地死角。

二是在行动上要真实办。对于能够办理的事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对于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要有点“真金白银”,要有有效措施。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条件尚不成熟的,要有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要真心实意地予以采纳吸收。对于代表委员对具体事情不甚了解而提出来的意见建议,要依照法律政策,合情合理地予以解释说明。

三是在方式上要真情办。各承办单位要开展实地调研,“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到现场走走看看,掌握第一材料,做到有的放矢。要与代表委员多沟通多交流,要与代表委员、兄弟单位共同分析、商量着办。在行文答复上,要格式规范,用语得体,礼节周全。

议案提案【第四篇】

一、签收。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转来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委办公室文书逐件清点,统一签收。发现问题时,需及时向市政府议案处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急件应当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二、登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办公室文书保密人员统一拆封,严格按“收文阅办单”,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份数、收文日期逐项填写清楚。

三、拟办办公室按照国资委职责核实所收到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否应由我委办理,对不属我委职责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书面说明原因,在签收2日内退回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对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提出拟办意见,送主任批示。

四、分办办公室文书根据主任批示,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送相关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并按分管副主任(副书记)批示意见交承办处室办理。

五、办理

1、承办处室接到委领导签批件后,指定专人承办,在2周内提出初步答复意见,经处长审核,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审定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并征求意见。

2、承办人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意见对初步答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拟写正式答复意见,经分管副主任(副书记)审核后,报主任审定。

3、承办人根据主任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制正式答复文件。

4、正式答复文件印制后,由办公室分别寄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市人大议案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同时,存档备案。

六、面复办公室根据各承办处室答复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安排时间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复会,由相关分管副主任(副书记)主持,承办处室处长、承办人参加,现场面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需要时面复会由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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