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案议案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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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案议案1

一、关于清除城市“牛皮癣”,进一步美化县城。

我县至创卫以来,“牛皮癣”张贴现象已得到明显的好转。但眼下,“牛皮癣”非法户外小广告在我县又肆虐泛滥起来,已到了进一步彻底整治的地步。这种状况对于一个城市外在形象的破坏非常突出,尽管县、街道、社区采取了各种治理措施,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成效不理想,反弹情况相当严重,症结就在于治标而为未治本,从根本上忽视了在个人利益驱使之下此种行为的顽固性,以及根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建议】

1、利用“呼死你”电话自动监呼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呼“牛皮癣”电话,迫使其停机,形成制度化。

2、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乱涂乱画的违章者予以严厉查处,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清理一条路等措施。

3、各级部门和单位、街道、社区设立举报热线,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及时处理以警众人,同时,对举报者予以适当的物资奖励。

4、政府应加强市政、工商、公安、卫生、电信、移动等执法服务部门的联系,明确分工和责任,避免群龙无首,各自为战局面,同时将工作成果纳入到业绩考核中。

二、关于南山佳苑至荷塘佳苑之间、开州大道移民局至民政局之间的车行道需开设人行道;

我县几年来大力发展和规范城市交通,在重要交通路口增设了红绿灯、在南山路、滨湖路等路段安装了车行道护栏,这些举措大大缓解了县城的交通状况和保障了人们出行的交通安全。但,车行道护栏太长,也有弊端。最近,社区居民多人到我这里要求,向有关部门发映,车行道护栏太长,出行不方便。

【建议】

1、南山中路南山佳苑至荷塘佳苑之间、开州大道移民局至民政局之间的车行道护栏太长,群众来往不方便,希望该路段开设一段人行道,方便群众出行。

2、在开设的人行道附近增设人行横道标志。

3、在人行横道前面的道路上安装减速带。

人大代表提案议案2

案由: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提案人: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全县有19万人举家长年外出,分布在国内各地,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只有万人。他们留在农村的“种不好,不愿种,种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么办?唯一的办法是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加快农村人口内聚外迁的步伐,推进城市化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20亩以上种粮大户有146户,5000多亩,种蔬菜大户50多户,1000多亩,这些大户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起来的;全县水果面积14万亩,其中经过流转发展的有3万多亩,占20%以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式。目前在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特别宜开发山地、荒芫耕地资源丰富,但引导种植大户、工商业主开发为数不多。二是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三是土地流转手续不规模,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不愿作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同时,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匮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四是农业效益比较低,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制约着土地流转。为了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议:

1、提高认识。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扶植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2、规范程序。建议成立县级耕地、林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

3、完善机制。首先要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促进土地流转,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二要积极研究把农户中经营粗放、土地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三要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加快扶贫小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下山脱贫农民在稳定的二、三产业中就业,在城镇安居乐业。同时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臵换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

4、加强服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推介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提案号:21

人大代表提案议案3

案由:关于收回公交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

推荐提案人:xx

资料:

城市公交汽车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它是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我县现有城市公交车22辆,全由私人出资购买,产权属于车主私人所有,分别挂靠在3家公司管理,其中城市公交公司10辆,茂源公司10辆,泰源公司2辆,挂靠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及其它代收税费。此刻县城只有三条公交线路,分别是1路从塔山下--西门大桥--火车站往返;2路从塔山下——新大街——太鹤大桥——火车站往返;3路从平演村——临江东路——湖口头村往返。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仅此三条公交线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定2008年8月要开通公交环城路线,但至今仍未能开通。随着塔山大桥桥头、石郭苑、新人民医院等工程的竣工,开通环需公交线路已迫在眉睫。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迟迟不能开通环城路线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开通环城路线必定要增加公交数量,增加公交数量要影响私有化产权车主的利润最大化,他们就要减少利润空间,同时也影响着茂源公司开往油竹山口方向的客源。在现有利益的驱使下,一部分车主坚决反对环城线路的开通,他们到处上访,要求自己成立公交公司,以到达公交完全私有化的目的。

我县道路狭窄、县城人口密集,私家车日益增多,县城交通严重堵塞,发展城市公交事业能够缓解交通压力,合理利用资源,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为此,我们推荐:

一、请县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收回公交工具经营权,由政府统一管理。公交应作为政府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真正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不能作为一部分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改革现有的体制,由私有化转变为公有化,才能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借鉴其它城市转变经营模式,如丽水市、江山市等地方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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