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诚信论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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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诚信是确保财务报告真实性的重要基石,维护市场信任与经济稳定,如何进一步增强审计行业的诚信建设?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审计诚信论文相关范文,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审计诚信论文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1

诚信,其实就是诚实与守信,它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一直为我们中华民族世代所信奉。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下很多为人所一生受用的真谛。诚信——人们说的最多,追求最多的德行。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更应该把诚信二字作为做人的基本原则。

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准则,是人格的体现,是衡量个人品行优劣的道德标准之一。诚信不仅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更是我们友谊的精神基础。

我在查找有关这这一题目时,看到一个人的亲身感受:“有一件事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诚信的含义。一次去火车站,乘火车去奶奶家玩,上了火车,和对坐的人聊的非常投入,突然我想去WC可是人太多了,东西拿不了,这可怎么办,只见那人对我说“小妹妹,你去吧,我帮你看包,放心少不了。”看她那样子不象是坏人,于是就去了,去了好长好长时间,回来了,又和她聊了起来,过了一会我到站了,她也下了车,这时,我突然想起,她不是说她比我早到地方吗,怎么和我一起下车,于是我问了她,她说:“刚才给你看包时,我正好该下车了,可看你还没来,就等你,没捞着下车,所以就……”看完时,莫名的一阵感动,鼻子有点酸酸的感觉,只是为了”诚信”二字,绕了很远的路……

诚信,且不说远的,就我们身边的小事看起,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整个海洋……

然而,在21世纪的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那些可恶的骗子,防不胜防的那么骗术、和同学在约定是时间内却没有准时的出现、等等……也许你还会说,这些与我无关、或者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非常自大的认为到了作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那么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你错了,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的一点一滴、日积月累、慢慢修养而成的,怎能轻易一下子就说到做到?只是些小事,就不能严格对待自己,又何谈做大事?而在那些小事中,我们所养成的习性、习惯,只会让我们背离诚的道路上信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有诚信的世界,是灰冷的,只要我们诚信待人,付出真诚,和信任,就会收获友谊和尊重。

这是份无形的财富,是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下很多为人所一生受用的真谛。让我们把诚信做为根基,携带上路,我们的生命之旅会更加精彩。

诚信论文 篇2

关键词:广告诚信失真规范

广告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是诚信经济。广告诚信在市场经济中是非常重要的链条,因为它是直接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间环节,如果广告不诚信,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信用体系将不复存在。

一、广告诚信失真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广告业作为一个朝阳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在广告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生

出了大量的虚假广告。虚假广告的产生必将会误导消费者或者欺骗消费者,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会致使广告失信于民,严重影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造成我国目前虚假广告的产生、广告诚信失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从业人员社会道德意识淡漠。广告市场是由广告主、广告者、广告经营者三方面组成的,这三者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旧的价值体系向新的价值体系转变,传统的社会道德观念逐渐迷失,整个社会形成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环境,社会行为都以“唯效益论”来判断成功,人们的趋利性和欺骗性凸现。这样,有些广告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而违背传统道德中的诚信、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故意使用一些模糊用语,夸张虚构商品的用途,夸大宣传,欺骗公众,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有些虚假广告甚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药品广告、保健品广告、医疗广告、美容整形广告、农资用品广告等存在的问题尤其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仅南京一个城市,在2002年度共的各类医疗、药品广告28059篇中,虚假违规广告就有27131篇,违规虚假率达96%。

2.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满足现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有广告方面现行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而《广告管理条例》是在1987年制定的,《广告法》是在1995年开始施行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新的问题和矛盾会不断地涌现,过去法律的一些缺陷和弊端就会表现出来。我国现行的《广告法》的约束对象只包含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而忽略了广告参与者,如现在很多明星利用自身的知名度作为形象代言人现身说法,参与到虚假广告的制作,给消费者利益带来很大损害,而按照现行的法规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

3.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日益严重的违规虚假广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整个社会比较全面的监管机制尚未建立,执法机关的广告监管职能难以真正到位,执法力度明显不足。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设置的广告管理内容,多数都是商标广告、合同合署办公,具体的监管职能部门监管力量明显不足。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对一些违规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打击不力,震慑力不够,这也是让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之一。另外,我国的广告管理是多头管理,出现问题后责任界定不清,互相推诿,这也影响了广告领域监管执法的力度。

4.消费者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现代消费者淹没在广告信息的海洋里,从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到户外,无处不在的广告与我们的生活融为一体。这就需要消费者有一定的判断和鉴别能力,能识别广告的真伪,让真实的广告来引导我们的生活,让虚假的信息自生自灭。当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消费者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经常在虚假广告面前上当受骗,使得广告经营者、者和广告主都能有机可乘,这样虚假广告也会屡禁不止。

二、规范诚信广告的对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广告信息失真、虚假广告泛滥的原因是多方面造成的,因而建立广告诚信应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只有从社会到政府,从广告经营者、者、参与者到消费者,齐抓共管,从多方面采取有力的措施,才能真正对广告诚信起到规范作用。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增强广告行业的自律意识,倡导诚信观念。中国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在儒家重要经典著作《中庸》中的核心观念就是“诚”,它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了。”诚是天地万物皆赖以存在的根本。因此,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诚信”是衡量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种道德意识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中对于职业的广告制作人员的培养,不仅要授与他们广告专业理论教育和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增强他们的职业道德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此外,对于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也要进行诚信教育、业务培训、普及广告法规的专业知识,积极引导业内增强诚信意识,提升整体素质和信誉度,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

2.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是规范广告行业的约束性文书,而现行的法律法规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为虚假广告的泛滥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广告经济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对现行的法律规范进行修正和补充,使它的效用能够顺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如目前出现问题较多的明星广告、电视广告和网络广告,国家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独立制定一些法规,进行专门治理。另外,要把各种法律法规综合起来运用,使它们相互配合,共同来约束广告行业的违规行为。

3.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首先,应加强行政监督。其次,应加强社会监督功能,主要是指消费者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最后,应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

诚信论文 篇3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商无信不富”。诚信原则是为人、处事、经商、治国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它是社会公平正义观念与具体民法规范之间的连接纽带。它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负对方的信赖,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信原则是一切合同有效的内在要求,任何企业都不例外。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产品是具有不确定性的特殊产品,保险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应当是最讲诚信的企业,应当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下面将保险公司和一般企业从履行诚信原则的原因、履行诚信原则的内容以及违反诚信原则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一、履行诚信原则原因的比较

(一)一般企业履行诚信原则的原因

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各方当事人都应遵循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合同实践中,素来有“重合同、守信用”,“诚实不欺”,“买卖公平”等习惯规则存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总结我国30多年合同法实践的经验,并参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经验,把诚信原则作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民法的始终。合同的履行属于重要的民事活动,也应毫不例外地贯彻诚信原则。

民法将诚信原则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任何企业都应当履行诚信原则,根本原因在于:

1.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商业道德,只有按照此种商业道德行为,才能保证交易活动能够高效快捷地进行,从而形成正当稳定的商业信用乃至社会信用交易的秩序。

2.诚实守信也是交易当事人为维持彼此之间的信用关系而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商业道德。它是人们行为的最低标准。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标准,并不能使行为 在世界各国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诚信原则被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而被广泛采用。

(二)保险公司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在保险合同关系中,由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严格于一般民事活动,要求当事人具有“最大诚信”。也就是说,对于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关于其诚信的要求要远远大于其他一般企业,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各国的理论和实践都认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公司理应是最讲诚信的公司。

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可

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保险经营具有特殊性。保险合同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或人身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属于不确定状态。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够承保处于不确定的危险,是基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测定和估计。由于投保前后,保险标的均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之下,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最为清楚,而保险公司作为危险的承担者,却很难全面了解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为了便于保险公司测定和估计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特别要求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应当对保险标的状况(如保险利益的大小、危险程度,以及一切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接受或据以确定保险费率高低所需了解的重要事实和情况)作出真实可靠的陈述,或严格遵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投保人没有履行此项义务,即使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仍可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应有的保护。这便是最大诚信原则最初的基本内涵。

最大诚信原则产生初期主要是约束投保人的工具,保险公司往往以投保人破坏此原则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为了平等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现代立法己予修订,即最大诚信原则同时适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增加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保险合同属于附合合同。保险合同中的内容都是由保险公司单方制定的,投保方只能采取同意或不同意,或以附加条款方式接受。保险合同条款专业性强,一般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易理解与掌握,因此,最大诚信原则要求保险公司基于最大诚信,履行其应尽的对条款说明的义务等等。

3.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保险合同是约定未来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标的的风险事故是不确定的,而投保人购买保险仅支付少量的保费,保险标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或给付将是保费支出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从个体保障角度看,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远远高于其所收取的保费。倘若投保方不诚实、不守信用,发生欺骗与隐瞒,或不遵守承诺,保险公司将无法经营。因此,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亦是调整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重要原则。

二、履行诚信原则内容的比较

(一)一般企业履行诚信原则的内容

合同关系依其性质要求双方当事人讲究诚实信用,不容许欺诈、蒙骗、任意毁约等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诚信原则是人们在合同履行中所应遵守的道德规则,它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诚实行事,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信守合同,不欺骗对方。在履行合同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要顾及到合同对方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与对方真诚合作,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也应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对方的损失,履行中出现了问题要与对方协商解决。诚信原则为指导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对于一切合同及合同履行的一切方面均应适用。例如,合同标的物为种类物,尽管该批货物质量差异在合同规定范围之内,按照诚信原则,债务人不得故意选择其中品质较次者给付;标的物已经特定,债务人不得违反诚信原则而变更;给付数量不足,其不足数量甚微,于债权人无明显损害,债权人不得作为拒绝接受或拒付货款的理由;因不可抗力事故致合同不能履行,依诚信原则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合同标的物在交付时,依诚信原则,债务人有告知对方装配、使用及维修保养方法的义务;合同约定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依诚信原则,债务人应于数种运输方式和数条运输路线中,选择对债权人最有利的运输方式和路线;出售有瑕疵物品,依诚信原则,出卖人应将瑕疵告知买方,等等。

(二)保险公司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约束主要有两个方面:如实告知和履行保证;对保险公司的约束体现为如实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所以,保险公司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如实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

1.如实告知。告知也称披露或陈述,是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具体对保险公司来说,其所设计的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及其费率由保险公司单方拟定,其技术和复杂程度远非一般人所能了解,投保人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条件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告知。所以,保险公司应将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方。亦即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应主动地向投保方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向投保方作明确说明。

我国现行《保险法》根据最大诚信原则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说明保险条款的义务。这一规定主要体现在现行《保险法》第17条和第18条中。《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可以看出,第17条和第18条的说明义务不完全相同:第17条是针对保险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应当说明”;第18条是针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应当明确说明”。

在国外的保险立法中,没有关于保险公司订约说明义务的规定,这是我国《保险法》根据中国国情所作的创新之举。在说明方式上,保险公司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两种:明确列明是指保险公司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明确说明是指保险公司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一般只要求保险公司做到明确列明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我国则对保险公司的告知形式采用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要对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不仅要明确列明,还要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保险人应主动地就条款的内容、术语、目的及适用范围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公司或其人说明有误,保险公司应承担说明不实的责任。

2.弃权。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公司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构成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首先,保险公司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保险公司弃权的意思表示,可从其行为中推断。如保险公司收受投保人逾期交付的保险费,或明知投保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形,而仍收受保险费的,即足以证明保险公司有继续维持合同的意思,因此,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终止及其他抗辩权均视为抛弃。其次,保险公司必须知道有权利存在。除非保险公司知道存在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而可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外,其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得视为弃权。

保险公司或保险人出现弃权的现象主要基于两种原因:一是疏忽的原因;二是基于扩大业务或保险人为了取得更多的手续费。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可视为保险公司的弃权行为,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人已承保的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保单;日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险单的规定为由而拒绝赔偿。例如,某公司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在提交的被保险人名单上,已注明某被保险人因到癌症晚期已病休半年,但因人未严格审查或其它原因,办理了承保手续,签发了保单。若以后该被保险人因癌症死亡,保险公司不得因该被保险人不符合投保条件而拒付保险金。

3.禁止反言。禁止反言也称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经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如果弃权,将来均不得重新主张。但在保险实践中,它主要用于约束保险公司,即只要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放弃了某种权利,合同成立后便不能反悔,至于投保人是否了解事实真相在所不问。这正是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公司的特别要求。

弃权与禁止反言与保险人的权力有密切关系。如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火灾保险,告知人屋内储存危险品,而人明知这一行为是不能承保或应收取高额保险费的,但为了招揽生意赚取手续费,竟放弃权利,签发保险单,这属弃权行为。如以后发生火灾损失,无论是否由此危险品所致,保险公司均不得以投保人破坏保险单的规定为理由而拒绝赔偿,即此禁止反言。因此,为了避免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通常在保险单上载明弃权条款,规定弃权行为均须以文字加以说明,否则无效。有些保险条款还规定人无权弃权,如美国的人寿保险单通常规定:“仅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秘书,有权变更此一保险单或放弃其中任何条款。”

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限定,不仅可约束保险公司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为其行为及其人的行为负责,同时也维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有利于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

三、违反诚信原则法律后果的比较

(一)一般企业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诚信原则,属于强行法规范,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合同约定条款违背诚信原则,应为无效。当事人履行合同违背诚信原则,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仲裁或诉讼中,纵然当事人未主动援引诚信原则,仲裁庭或法庭应依职权主动予以适用。

(二)保险公司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

由于保险公司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如实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所以,保险公司违背最大诚信原则也就主要体现在违反告知义务、弃权与禁止反言等方面。

保险公司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现行《保险法》第17条没有规定,而第18条规定,对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但是,现行《保险法》显得不足的是:对什么是违反说明义务的标准,两条都没有明确说明。这样,使得保险合同的所有除外责任条款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投保人只要对保险公司的这一说明是否明确有异议,就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说明作出事实上的判断,才能决定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条款的命运。司法实践中,这是诱发保险合同纠纷的直接动因,在客观上也极不利于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

论诚信议论文 篇4

一些同学不诚信,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答应过别人的事而不履行自己的诺言,失信于别人,一而三,再而三的欺骗别人,这样就会让别人误会,让人觉得你们不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而面对新的时代,我们的精神如此的疲乏,怎能让新时代接受我们呢?于是我们班集体展开活动,一起探讨诚信这一话题。

一个顾客走进一家汽车维修店,自称是某运输公司的汽车司机。"在我的帐单上多写点零件,我回公司报销后,有你一份好处。"他对店主说。但店主拒绝了这样的要求。顾客纠缠说:"我的生意不算小,会常来的,你肯定能赚很多钱!"店主告诉他,这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做。顾客气急败坏的嚷道:"谁都会这么干的,我看你是太傻了。"店主火了,他要那个顾客马上离开,到别处谈这种生意去,这时顾客露出微笑并满怀敬佩的握住店主的手:"我就是那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固定的、信得过的维修店,你还让我到哪里去谈这笔生意呢?"

面对**,不怦然心动,不为其所惑,虽*淡如行云,质朴如流水,却让人领略到一种山高海深。这是一种闪光的品格——诚信。

曾子是孔子的学生。有一次,曾子的妻子准备去赶集,由于孩子哭闹不已,曾子妻许诺孩子回来后杀猪给他吃。曾子妻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便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过是跟孩子闹着玩的。”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说着玩的。小孩子不懂事,凡事跟着父母学,听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哄骗他,就是教孩子骗人啊”。于是曾子把猪杀了。曾子深深懂得,诚实守信,说话算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若失言不杀猪,那么家中的猪保住了,但却在一个纯洁的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汉朝的开国功臣韩信,处幼时家里很贫穷,常常衣食无着,他跟着哥哥嫂嫂住在一起,靠吃剩饭剩菜过日子。小韩信白天帮哥哥干活,晚上刻苦读书,刻薄的嫂嫂还是非常讨厌他读书,认为读书耗费了灯油,又没有用处。于是韩信只好流落街头,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有一位为别人当用人的老婆婆很同情他,**他读书,还每天给他饭吃。面对老婆婆的一片诚心,韩信很感激,他对老人说:“我长大了一定要报答你。”老婆婆笑着说:“等你长大后我就入土了。”后来韩 他于是找到这位老人,将老人接到自己的宫殿里,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她。

*是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诚信一向是*人引以为傲的美德。*有句古话:“诚信是金,”说的是做人讲诚信,就像金子一样宝贵。大家一定听过许多关于诚信的故事,请拥有诚信,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燃亮一片心空;拥有诚信,一片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一个季节;拥有诚信,一朵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整个海洋……

没有诚信的人间,是一个苍凉而荒芜的世界。我们诚信待人,付出的是真诚和信任,收获的是友谊和尊重。这是一份无形的财富,这是一笔沉甸甸的无价之宝。把诚信作为根基,我们的生命之厦会更稳固,携诚信上路,我们的生命之旅会更加多彩!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5

诚信是什么?诚信是一年四季的轮换,诚信是春天的新生,夏天的繁茂,秋天的丰收,冬天的凄雪。正因为有了这些自然的诚信,世界才变得多彩。而我们呢?诚信是我们的做人的基调。

记得那是二年级的一次语文测试,使我质朴,单纯的心多了一份诚信。

“铃铃铃”上课的铃声响了。李老师拿着一沓试卷走进教室。“这节课,我们进行词语测试。”接着,她将试卷发给我们。我们拿到试卷,都埋下头,奋笔疾书,教室里安静的连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通过一节课的奋斗,卷子写完了。我洋洋得意的检查着试卷,好像志在必得似的。

下午的语文课,李老师兴冲冲的走进教室。“这次测试同学们写的还不错,只不过很可惜,只有一位同学得了一百分其他同学或多或少的有些错误。”说到这,同学们一个个的都左顾右盼,十分好奇,想知道那得了一百分的人是谁。老师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她要公布成绩了。这时,我的心里也像揣了个小兔子,“嗵嗵”的跳着。“陈君宇,一百分。”老师笑着看着我,同学们则是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走到讲台,拿过自己的卷子,心里也是甜滋滋的。接下来,老师开始订正试卷了。

我漫不经心的看着满分试卷,一个刺眼的字眼映入我的眼帘“朵云”。我错把“云朵”写成了“朵云”。此时,我有些慌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老师。如果告诉了老师,我就不再是一百分,同学们也会对我产生不屑,“切,原来一百分是假的呀。”但如果不告诉老师,我的心又会觉得堵得慌,好像做了错事。这时,老师发现了我的异常。看着老师那祥和的目光,我的心不禁颤了一下,于是,我鼓足勇气,站起来,用极小的声音说道“老师,我有一个词语写错了。”老师听了这话,疾步走到我的座位旁,认真的看了起来,神情十分专注。“嗯,还真写错了呢。”我低着头,不敢看老师的脸。这时,老师露出了笑容。“不过,虽然你写错了,但你非常诚实,并没有因为虚荣心而撒谎,这一点,老师非常喜欢,这个一百分还是你的!”同学们并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不屑,反而,他们都不约而同的鼓起掌来。

诚信维持了我们做人的基调,没有诚信,人与人之间谈何交流?谈何感情?在虚伪的面前,它们全都是一粒粒尘埃。我们需要这种朴实的信念,诚信。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6

“一个人严守诺言,比守卫他的财产更重要。”这句话告诉我们:诚信比什么都重要,在《中彩那天》这篇文单中讲述了一位父亲把梦寐以求的汽车,还给了中奖的人。

父亲买彩票时,帮库伯先生捎了一张,并做了记号。商店的

扩音器高声叫着我父亲的名字,表明这辆车己属于我家,可是中奖的是库伯先生的彩票,父亲反复的思考,最终还是把车还给了库伯。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得到了真情和道义,朋友的帮助是心灵的宁静和快乐,这是金钱买不来的。

在生活中,爸爸也有一个诚信的故事,那天天下着倾盆大雨,爸爸的手机响了:“你好!我想和一起拉货。”听声音是一个有礼貌的小伙子打来的,爸爸马上就答应了,“有货我就打电话给你。”那个小伙子高兴地笑了,连声说:“谢谢!”第二天,爸爸果然打电话给昨天打电话来的那个人。在电话里听声音他总是微笑着,爸爸非常高兴,这个小伙子开车稳,水平又高,而且也非常的有礼貌。爸爸每次一有货就叫上他。有一次,他坐在车上看见爸爸那疲倦不堪的样子,非常难过地说“你还是别开了,休息一下吧,我来开。”爸爸同意了,爸爸躺在床上。小伙子开得很稳,就连爸爸也睡得比平常都要香。

“言必信,行必果。”一个人要诚实。

论诚信议论文 篇7

何为诚信?诚信是最纯净的水,诚信是最耀眼的星星,诚信是一笔无形的财富,诚信是做人的根本。

诚实守信乃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古往今来,许多诚实守信的故事都时刻告诫人们:“诚实守信乃为人之本。”古人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人无诚信,何以为人?

今天,我怀着激动而又钦佩的心情再一次品读《爱的诺言》这一感动人心的文章。并“品味”人生之中最为重要,最珍贵的东西。故事的主人公———刘霆是一位19岁的少年。他不仅要承担学**的巨大压力,并且还要照顾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立能力的母亲。但他坚强地支撑起这个“半家庭”。并向他的母亲立下庄严的誓言:“妈妈,我会带着你上完大学!我向你保证决不影响学习。妈妈,你要坚强地活下去,我还要让你享受一个幸福的晚年。”

啊!多么感人!催人泪下!刘霆正是带着这一颗真诚的心努力奋斗!一步一步实现誓言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刘霆正是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下,守住了这样的承诺与责任。他深知在他的肩上挑着一份责任!他将履行他的诺言!他带着一份责任,一句诺言,一颗真诚的心一步一步向希望走去。

守住诺言,等同守住友谊。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个至今想起来还后悔的故事。那是我刚住进部队的第3年。在那一天,烈日炙烤着大地。我正在做作业之时猛然想起了一个约定。我和朋友约定今天下午3点钟一起去河边钓龙虾。可我还有这么大一叠的学校作业和家庭作业没做怎么办呢?想来想去,还是学习重要。于是,我便想找一句好一些的“话”推掉钓龙虾的事。突然,一声清脆的叫声:“朱晟,去钓龙虾喽!”把我给吓了一大跳。我拉开了窗户伸出头来,只见小伙伴一只手提着鱼竿,另一只手拎着一只大水桶在下面等我。他一见到我便笑着催我说:“快!快下来呀!”我一时话答不上来,脸通红通红的。好一会儿,我才不好意思地说:“小马,你自己叫个人去吧!我——我今天有事儿。”“有什么事?”小马有些失望地问道。我不知该说什么事?说要写作业?不行!我昨天和小马说过我的作业已经写好了。那说什么呢?一时半会儿我还真想不出。我一急便对小马不耐烦地说:“有事就是有事!反正我不能去钓龙虾了!”说完便“啪”地一声关了窗户。我躲在窗户旁边,觉得刚才实在太过分了。我冷静下来,忧愁并有点不舍的眼睛望着小马。只见他无精打采地拎着水桶,手中的鱼竿有气无力地摇晃着,瘦小的身影一步一步远去。这番情境,让我有些心酸。小马的背影渐渐地消失了,我心中一股十分矛盾的情感涌上心头,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不知为什么,眼泪不知不觉地充满了眼眶。之后,我便知道了一个人如果不诚信会伤其内心的。

诚实是一种美,一种美德,一种修养。诚实是永不凋谢的鲜花,将它的美丽和芬芳洒满人间。同学们,让我们筑守诚实的阵地,笑看诚实之花遍地绽放!有了诚信,我们的生活就会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笑容,多一份友善。因为诚实,我们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8

诚信升华诚信是金,诚信是胜,诚信是称,它衡量着人的言行,处事方法,对人态度,它胜利于人们拥有的其它东西。

还记得有一个故事,一位年轻人在自己拥有“健康”,“美貌”,“诚信”“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中要挑一个出来以减轻负担,他竟将“诚信”丢掉了!那就是愚蠢的做法。诚信对己,也就是人们常常说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还记得“掩耳盗铃”的故事吗?那就是自欺欺人的最明显例子。一个人,如果连自己也不能坦诚相待,那他注定一辈子只能生活在自欺欺人的世界里,永远不敢挺直腰杆面对自己,面对生活。

对自己诚实,才能真正正大光明地去对待生活,挺胸昂头于天地之间!诚信对人,是我们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态度。还记得“曾子杀猪”的故事吗?曾子为了履行对儿子的诺言,杀掉了家中唯一一头猪,曾子的言行不但维护自己的诚信原则,也对儿子进行了诚信教育。

诚信,也是企业的生命,当今社会企业家的辛勤工作竞 因为对对手的欺骗,也就是对自己的实力不肯定,它还会直接导致经济利益的受损;相反,因为对客户诚信,反而会获得客户的信赖,赢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对他人诚信是一种道德品质,会使你的人生更美丽!诚信对社会,诚信对国家,是诚信对己,诚信对人的升华。它不再是一种行为,一种态度,而是上升为另一种精神。

一种对国家忠诚,对社会忠心的精神,成为一种民族不倒的灵魂。对社会诚信,你的人格也会得到升华!诚信,在你我心中。

因此,诚信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基本标准。让诚信的风吹遍世界!诚信————为人之本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乃至整个人类所公认的一种美德。

说到诚信,也许每个人都会说,诚信很容易,但是真正在关键关头,又有几个人能保持诚信呢?虽然“诚信”二字只是很简单,但要做到就要我们用心去实现了。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有时后,很多人都会讲求诚信,但是到了切身的利益时,他们常常会把自己拥有的诚信抛到九霄云外,用虚伪来包装自己。这时他们犹如一份无价值的礼物,虚伪是礼物装饰的包装纸,而里面的并不是什么有价值、有意义的礼物,这只是一张白纸,一张撕破了脸的白纸。

我们常说“精诚所致,金石为开”这时讲诚信的巨大作用,曾经有一家公司请人才,眼见这时一家有规模,利益好,工资高的公司,每个人都希望到这一家公司工作。于是,在聘请的那一天,来见工的人很多,但是每一个人不是讲自己曾在什么大公司工作过,就是说自己学历高,工作负责,等到他们一离开,有的不小心碰到人也不说一声对不起,有的把垃圾就扔下来,有的大庭广众地脱下身上的衣装。

这也是有素质,有教养的人吗?这一切老板都见了,对于这些不讲诚信的人,老板毫无保留地把他们的名字划掉了。但就在这时,一个身穿朴素,中等身材的小伙子走进了办公室。

他含蓄的告诉老板,他学历不算高,但他可以认真地工作,虽然有些工作他会做不来,但他一定会努力做好的。多么坦白的一番话啊,老板被他的诚信所感动了,一口答应了这个小伙子聘请他。

这就诚信的回报。我们曾学习过许多名人的故事。

列宁,小时候玩的时候打碎了花瓶,但诚信让他承认了错误,华盛顿不小心把父亲的樱桃树,又是诚信,他毅然地告诉了父亲事情的实况,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总统,因为售货员多付了他12美分钱,是诚信,他走了六里路终于把钱还给别人。他们都举世闻名的名人,在他们身上,同样能够找到诚信之外,诚信,

诚信,是为人之本。它以高尚的心为基础,以责任感道德为前提,不诚信也许可以欺骗一时,但长期下去,丑陋的面目定会露出来,而且从此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实在有点得不偿失,更是自欺欺人。

诚信是我们做人最基本的条件,现在很多国家都为每个公民设立诚信档案,人生短暂,岁月无情,让我们以诚信来开出生命灿烂的鲜花吧。

诚信论文 篇9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下文简称中心)成立于2002年5月,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中心成立之初,社会保险费的支付已经面临相当困难的境地,尤其是2002年和2003年,南京市不少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不实,社会保险费欠费比较严重,仅养老保险基金每年预算缺口均达8亿多元。这一现象在全国都普遍存在。如不尽快改变这种局面,不仅难以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按时、足额发放,更将危及刚刚启动不久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并有可能酿成重大的社会问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A级信誉单位评定工作是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模式的重要特色,评定工作在南京市用人单位中产生了广泛的响应。自2003年启动A级信誉单位评定工作以来,相继有500多家用人单位主动申报,经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先后于2004、2005、2006、2007年和2008年评选出49、46、34、26和30户,累计185户A级信誉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用申报缴纳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宁劳社征(2003)7号)的规定,A级信誉单位每三年为一个评定期。因此,2004年度被评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的缴费单位,必须在2008年规定的日期向评审机构提交上一个评定期内(2005-2007结算年度)本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各项义务的书面材料并提出复评申请。评审机构将依据《评定管理办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复评评分标准》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对复评单位分别做出三种决定:保留“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限期整改后保留“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和取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诚信单位”的称号。

《社会保险费用申报缴纳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是一项与全体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公共政策。经过酝酿、决策、实施、评估的完整过程,现在,我们通过对这项政策的理性分析将更能领会它的重要意义。

第一,对现行法律、政策的解读。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建立在缴费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具体有三种规定:缴费申报。在正常情况下,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邮寄申报。如果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延期申报。如果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给予核准。其次,政府主管部门的征缴、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是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缴的重要环节。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缴费单位有满报、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时,应当责令其改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按月相互通报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缴费单位情况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将查处违反规定的情况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再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信息登记、审核、披露制度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了统一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缴费单位不仅要根据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而且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即时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的思考。首先,建议深入调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量,科学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工作职责。从表面上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环境与银行业务大厅很相象。前来办事的人走进大厅,首先触摸电脑屏幕获取编号,然后坐在椅子上等待,直到电脑语音提示到指定的柜台接受相关的服务。但到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的人员很少需要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流,询问有关政策;前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业务的人员往往对国家政策不甚了解,而所办理的业务往往又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往往会详尽地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的政策,工作人员在一天中往往会就同样的问题解答许多遍,这无疑加大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一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严格的人员编制限制,另一方面,社会保险覆盖人群在不断增加,新增业务在明显增长,与其他公共服务部门相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劳动强度要大得多。但原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核定新机构人员编制时能解决这一问题。其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政府智能的转型,加快市场中介机构发展的步伐。其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应逐步从具体的业务中解脱出来,主要致力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和完善工作,同时将具体的业务让与社会中介机构去操作。政府转型的结果必将大大减少政府机构与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的直接利益冲突,提高政府的威信,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作风,提高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将推进社会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再次,为企业减负,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让企业自觉地成为诚实的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人。目前,社会保险负担过重被认为是导致企业有险不保、欠保、骗保的重要原因。费率过高对企业经营成本构成很大压力,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采取虚报职工数或欠费甚至欺骗的手段,逃避社会保险责任。追求利润,乃至追求最大利润,应� 如果在同样的制度、法律环境约束下,部分企业总是能通过逃避制度、法律规定的责任以达到降低经营成本的效果,那是对遵守制度、法律约束而自觉承担较高经营成本的企业的不公平。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不能有效地行使职能,致使遵守法律的企业被迫比不遵守法律的企业承担更高的经营成本,长期以往,必将导致法律权威的丧失,经济学讲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会在我国企业竞争中重现。因此,确定合理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保险费率,已成为调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与责任心,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与自我责任感,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所面临的迫切问题。

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模式社会责任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10

根据我的了解,我总结大学生诚信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诚信,背信违约。

据《中国青年报》的一次调查统计表明,在校学生中未说过假话的平均只有,其中,幼儿园小朋友占84%,小学生占,中学生占,大学生占。孩子的心灵本是一张洁白的纸,纯真无邪,净洁无瑕。随着接触社会,童心受到社会的玷污,诚信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得匮乏,到大学阶段达到了不诚实最低点。

2.抄袭成风,蒙混过关。

3.考试作弊,屡禁不止。

尽管各高校都制定了严格的监考制度,不仅对考场纪律有严格规定,而且对监考老师的职责也有严格的考核,但学生的作弊方式还是层出不穷,无奇不有,作弊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

4.求职履历,“掺水”成风。

随着高校扩大招生,大学毕业面临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学生在求职履历上作文章,涂改成绩、夸大事实、制造***、虚构经历,绞尽脑汁玩手段。

5.助学贷款,处境尴尬。

为了保证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_、_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涉及面广、支持力度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的重要举措。国家推行政府贴息助学贷款政策,无需抵押。如期还贷,靠的正是学生的诚信。但结果往往让学校和银行处于尴尬境地,这是大学生诚信素质低劣的重要表现。比如前不久,中央财经大学的一项调查就显示,有20%的受助大学生竟然表示未曾考虑过还款问题!

虽然只是少数大学生走在不诚信的行列上,但他们影响的却是整个大学生队伍的荣誉。大学生诚信问题已� 但是针对以上大学生出现的诚信危机,我们又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大学生道德品质下降,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的现实原因。

1.历史积淀的负面影响。

长期以来,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史上,虽然形成了“童叟无欺,相互礼让”等诚信的经典之句,但在封建社会长期的专制下,人们的诚信意识也存在着扭曲的一面。历史上“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老实人易吃亏”等格言古训,导致人们在潜意识中诚信意识的匮乏。诚信的基本要求是诚实、信任、不欺骗,也就是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这些格言古训恰恰违背了诚信的最基本要求。这也说明,历史积淀中的带有“世袭”观念的残余还在影响着当代大学生。

2. 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当代大学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在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同时,也深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新观念、新文化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趋势日趋明显;随着入世,西方的文化、价值观念也就越来越多地渗透到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当中,使他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这些新变化使得大学生在认知中产生了一种错位,那就是不诚信已在某种程度 这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对大学生心灵的腐蚀是不可低估的。

3.家庭教育对学生诚信品德形成的影响。

中国的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所强调的是智育,只要得高分、进名校,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导致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有的家长只重视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忽略日常对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对子女平时的不诚实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有的学生家长不能以自身的行为影响子女,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诚信缺陷也是导致部分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之一。

4.教育内部原因的影响。

教育内部的原因主要包括:(1)教师个人的诚信素养、教育价值观、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都会影响教师教授诚信教育。(2)教育方式、方法问题。目前我们的教育方法以灌输、说教为主,将德育教育视为政治说教,或把德育教育当作知识“传输”,忽视情感教育。试想如果淡化情感教育,怎么会培养出真的情感!没有真的情感,又怎么会有诚信呢!显然,不诚信的教育方法也不可能结出诚信的果实。(3)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原因。由于高校内部管理不严给大学生不守诚信提供了可乘之机。学校在具体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和不诚信,也潜移默化地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诚信机制未能引入学校及学生群体,也使得学生诚信意识不强。

5.教育外部原因的影响。

教育外部原因的影响主要是指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学校作为社会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环境有着极大的关联。时下,社会大环境和家庭的负面影响对学校的冲击很大。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到社会关系中人际交往感情的淡漠、诚信的缺失、安全感的缺乏等,使人们对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诚信原则发生了动摇和怀疑,也使我们当前进行的诚信教育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那么如何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呢?

首先,要在教育中加强对诚信教育的重视程度。教书育人,是教师工作之本。一般地说,“教书”是指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发展学生的智能;“育人”是指教师通过课上课下的教学和教育活动,通过教师的行为对学生进行的一些显性的或潜在的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目的就是要为社会培养和造就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及个性心理品质,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及技能的劳动者和接班人,即所谓“德才兼备”。诚信是道德修养、成才做事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教书育人一定要抓住诚信教育这个根本,时时事事处处突出诚信教育。我个人认为,狠抓诚信教育主要应从三方面入手:首先,教师要以身作则,时时事事讲诚信,给学生作诚实守信的榜样;其次,课堂教学要随时注重诚信教育。课堂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一定要充分发挥其育人的强大功能,把诚信教育落到实处;其三,充分利用学生课外活动,充分依靠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依靠学生的各种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进行诚信教育,一方面引导学生进行诚信道德修养,另一方面也使教育者自己受到诚信教育。

其次,要在管理体制中强化对于诚信的教育。我们知道,诚信是一种优良品质,是社会要求人们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如果人们违背了诚信原则,不仅要受到遣责,而且要受到惩罚,特别是在利益关系中体现得更为明显。根据诚信的这一特点,在管理育人中,管理干部、后勤职工和教师一样,首先要诚实守信、率先垂范,还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种诚信制度和诚信教育制度,以强化诚信教育。要把诚信的具体规定列入有关的制度中去,让全校师生都知道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所谓诚信教育制度,是指学校加强诚信教育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诚信教育制度,决不能让投机钻营者得逞,也决不应该让老实人吃亏。另一方面,还要建立诚信的考评体系和相应的信誉档案,并和全社会的信用制度协调一致,同时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这是诚信制度执行的关键和强有力的手段,它会起到很好的导向作用。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11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无论在什么时候,诚信都是人们所必不可少的品质。

那什么是诚信呢?简单的说,“诚”就是诚实,不弄虚作假;“信”就是信任,对人讲信用,不欺诈坑弱。诚信就是待人处事真诚,讲求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

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而不讲诚信的人,人们就会忽视他的存在,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到讲诚信。

可是现在,诚信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被人遗忘、丢弃,“地沟油”、“瘦肉精”等,无一不侵害着消费者的安全,有些商家为了赚取“船小负载重,客官须丢弃背囊方可安渡难关。”但是年轻人哪都不舍得丢,艄公又说:“有弃有取,有失有得。”年轻人思索了一会儿,把“诚信”抛进水里。后来他在事业上,金钱源源。不过他先前抛弃了做人最的“诚信”,以失败告终。

虽然“诚信”是很虚幻的东西,但它却是确实的:经得起与历史考验的东西,诚信的。因为它为人所理解。“诚信”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追求。

我曾无意间在报纸上一则报道:广东省化州有普通姑娘,名叫林海燕。而她的工作每天守着_卖彩票。一天,经常在这里买彩票的先生打来电话,在外地出差,托她代买707元的彩票。于是林海燕嘱托付钱代买了彩票。但是没想到彩票真得中了大奖。而且奖金是518万元。但是人都不理解——林海燕得知彩票中奖后,立即打电话那位先生,并催他快回来领奖。开始 不过当他回到化州卖彩票的姑娘,却见林海燕把一张彩票放到他手中,说:“你的彩票,你真的中了大奖,快去兑奖吧……”

在看完这则报道后,我真是感动极了,“金钱”有价,但“诚信”却是无价的。因为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纽带,是心灵间彼此相通的桥梁。只有待他人诚实守信,他人才会把视为知己。

诚信无处,在的身边就有许多诚信。就说我班的班长杨春燕吧。她学习好,每回考卷发,令人羡慕的分数。有一回,她英语考了98分。但后来试卷上有一道题目老师批错了,给她少扣了1分。她拿起试卷,跑到英语老师面前,给她减去这1分。老师笑了,当时在场的笑了。她曾经,她要虚假的分数。这试卷上的1分,但的却是她那种诚信的品质。

诚信,一根小小的火柴,可以燃亮心空;诚信,小小的绿叶,可以倾倒季节;诚信,小小的浪花,可以飞溅起海洋……

跋涉在漫长生路上,在艰辛且步履蹒跚的奋斗之路上,谁不去踏踏实实印下诚信的足印。

背好诚信的行囊,抓牢诚信的果实,人生路上的步履才更平稳,足音才会更坚实!

诚信论文 篇12

论文摘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欺诈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综合提出了诚信制度缺失治理应该采取的措施

引言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的缺失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愈加明显,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据统计,我国企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的缺失会导致交易效率的下降和交易成本的上升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诚信制度对欺诈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保障经济的正常运行极为必要而现行的约束惩罚机制,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遏制此�

目前,国内学者对诚信制度缺失的原因和治理的研究一般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各种假说解释信用缺失的原因,如“互悖说”、“雷区说”和“绩效说”;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其原因和治理方法;从产权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法;以及仅对诚信缺失的现象进行描述后对诚信缺失的治理作出一个模糊的结论,而对诚信缺失的原因和治理缺少定量的分析,因而其结论缺乏有观性和可操作性

本文拟综合各种理论观点,从理论和定量分析入分析诚信缺失的原因,从而得出诚信缺失治理的方法。

一、欺诈产生的博弈分析

信息不对称是信用缺失的前提条件。对信用的要求来源于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在阿克洛夫(Akerlof)看来是因为“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抵消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容易发生逆向选择和逍德风险,讲信用是掌握信息的一方不欺骗另一方的一种强烈的信号通过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处于信息弱势的一方可以判断对手在过去交易中的信用即其信誉来判断对手将会采取的行为而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不存在是否会被欺骗的问题,因为即使根据信息判断出对方不会履约、或者履约的概率小,也可以通过选择相应的策略如订立完各契约等方法来解决。

经济学中将市场经济主体假设为理性人,在交易过程中遵循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欺诈虽然也需要成本,但是欺诈带来的收益大于选择诚信带来的收益时欺诈就会发生。

如果假设没有外界干预,当信息不对称时,如果没有外界的激励和约束,博弈的结果将会是欺诈:

(一)假设信息不对称,交易双方对各种策略选择的得益和损失完全清楚,在没有外界约束的情况下,A,B的静态自由博弈的得益矩阵如下(假设a,b,c,d>0,且a>d,c>d):

从矩阵可以看出,当经济主体A,B都选择诚信时,双方的获利都是a,当一方选择欺诈而另外一方选择诚信时,则选择欺诈的经济主体获利为a+b,而选择诚信的经济主体获利为-c,当双方都选择欺诈时,欺诈给双方带来的获利都为d诚然,当经济主体A,B都选择诚信时存在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选择,但是当信息不对称时,双方都无法保证对方选择诚信,而选择欺诈无论是在对方选择诚信还是选择欺诈时总能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或者损失最小化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时,博弈的结果是一个“因徒困境”,交易双方都会选择欺诈。

(二)假设信息不对称,交易双方对各种策略选择的得益和损失完全清楚,双方都愿意追求长期收益并愿意选择诚信,并根据已有的信息判断对方选择诚信的概率,设概率为P&(0,1),根据上面的博弈矩阵,可以判断经济主体A的期望收益:

在没有外界约束的情况下,根据上面的得益矩阵,有如下结果:

选择诚信的期望收益为E(L)=ap-c(1-p)(1)

选择欺诈的期望收益为E''''(L)=(a+b)p+d(1-p)(2)

可以看出,E''''(L),恒大于E(L),因此,A选择欺诈的期望收益恒大于其选择诚信的收益也就是说即使经济主体有选择诚信的动机,在他们掌握部分信息的情况下收益仍然永远小于选择欺诈时的收益这时,交易双方博弈的结果仍然是一种“因徒困境”,双方还是会选择欺诈

虽然每个企业都不讲信用将使企业陷入一种“因徒困境”之中,但给定制度约束的特定状态,每个企业追求短期利益却可能是其理性选择阿克洛夫提出的“柠檬市场”理论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劣等产品会驱逐优良产品从而主导市场同样地,由于信息分布不对称,讲信用的企业可能被不讲信用的企业驱逐出市场最终陷入一种不讲信用的“因徒困境”之中,

二、欺诈产生的根源分析和建立诚信制度的条件

(一)欺诈产生的根源分析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信息不对称是欺诈产生的前提条件以及信息不对称是如何导致欺诈产生的在论述的过程中,简化了市场博弈的条件,将市场的交易描述为信息不对称、没有外部约束的行为。在这种市场中,交易i体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之所以选择欺诈是因为欺诈不需要付出额外成本,而对方无论选择何种策略,欺诈都是其行为的最优解。经济主体如何选择自己的行为策略,是由其逐利的本性决定的,因此,欺诈的根源在于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欺诈行为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经济i体追求更高的利益引起的,因此,理论上可以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通过外部约束,改变其欺诈的收益的方法来解决。在现实中,信息的完全对称虽然存在改进的可能,但信息的完全对称是不可能存在的,欺诈的消除必须通过外部来解决。

由此,我们必须先清楚诚信制度建立所需要满足的条件。

(二)经济主体选择诚信所需要的条件

经济主体为获得长期利益从而选择诚信的前提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经济主体有追求诚信的动力;对欺诈有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对诚信行为有效的激励。从这些方面出发,可以分析诚信缺失治理的条件和方法。

(1)明晰的产权。

追求诚信的行为是经济主体的博弈由一次博弈转为重复博弈的过程,经济i体追求诚信的动力来源于对长期利益的追求。而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的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产权是经济主体建立信誉的基础,只有产权明晰了,经济主体追求长期利益的动机才会比较强烈。因此,产权明晰的企业,有动机为了企业的长期利益从而选择诚信。明晰的产权是经济主体追求诚信的基础。

(2)充分而低成本的信息。

对信用的要求来自于信息不对称,充分的信息能够保证经济主体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由于一方的欺诈行为总会给对方带来损失,因此,有欺诈动机的经济主体将无法找到交易对手,从而只有选择诚信。

在现实当中,完全充分的信息总是不存在的,要消除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影响,可以通过增强信息的充分性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根据式(2)可以看出,当P增大,选择诚信的期望收益将会增加,欺诈的期望收益将降低,从而欺诈的动机也会降低。

但信息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在信息无法完全充分的情况下,仅仅增加信息量并不能保证经济}体选择诚信要使经济主体在交易时选择诚信还必须满足:

选择诚信的期望收益大于选择欺诈的期望收益

E(L)=ap-c(1-p)>E(L)=(a+b)p+d(1-p)

即必须使信息量达到使博弈方根据现有的信息作出对手选择诚信的概率

p>=(d+c)/(c+d-b)>=1

不等式只有在d>=0的时候成立,在d<0的时候恒不成立,也就是说在d<0的时候,增加信息量可以降低经济主体选择欺诈的动机,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经济主体的欺诈行为要对欺诈的行为进行制约,必须加入外界的力量来改变其得益矩阵中所处的优势地位。

(3)有效的惩罚机制

经济主体参与市场博弈时选择欺诈是因为欺诈能够带来较高的收益,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占优策略因此,如果通过可信的经济惩罚来改变欺诈的得益矩阵,使得选择欺诈是一种下策,将可以制约欺诈行为的产生。

惩罚可以看做是政府实行或者决定的,当政府介入时,政府和经济主体也成了博弈双方双方也会根据拥有的信息采取行动。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是最优的。双方的博弈矩阵可简中描述如下:

如果经济主体选择诚信,政府对欺诈行为惩治是可信的,则选择诚信的收益是5,选择欺诈的收益由于惩罚机制获利为一10,政府则在两种情况下分别支出成本和罚款收入分别为2和巧政府放任的情况下,政府对惩罚机制的支出成本为0,而经济主体在选择诚信和欺诈时的获利分别为-4和3。

由于政府实施惩罚措施需要成本,政府对欺诈的惩罚会视情况而定,假设政府惩罚的概率为P,其保持诚信的期望收益将会是5p-4(1-p),而选择欺诈的预期效用将会是-5p+3(1-p),要使经济}体保持诚信,必须满足:

5p}-4(1-p)>-5p+3(1-p)p>7/17

当经济主体预期政府惩罚的概率小于1/17时,仍可能采取欺诈因此,政府对欺诈的惩罚必须是可信的,经济主体才会选择诚信,否则,由于欺诈的预期收益仍大于诚信,经济主体仍然可能选择欺诈

(4)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经济主体追求诚信的保障

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所有权和经价权分离的情况下,经价者可能会为了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采取欺诈行为,此时,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经价者的行为能最大限度的按照企业的利益进行经济活动,从而保证经济主体追求诚信

(5)破产机制

企业在面临破产的时候,有强烈的动机去选择欺诈的短期行为在信息完全的情况下,欺诈行为将无法进行,但如果信息不对称,经济主体的欺诈行为就很容易发生信贷配给现象就是一个简中的例子有效的破产机制可以降低企业在前景不好的情况下,为了获得眼前的收益或者为了企业走出逆境而发生逍德风险和选择欺诈

(6)激励机制

在上面的条件满足之后,激励机制可以自发形成,经济主体会选择诚信度高的对手与之交易,筹集资金的成本也会降低,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会为消费者所接受。这对经济主体是一种激励。也是现实中很多企业选择诚信所希望获得的结果

三、进行诚信缺失治理的效果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治理后所达到的效果进行一个定量的分析:

信用治理后经济主体得益矩阵的修正。

其中,a,b,d,e,f>0,e是对欺诈的惩罚,f大于0是因为经济主体选择诚信时,虽然在短期内损失, 从而达到诚信缺失的治理。理论上。如果这些措施的实行满足了一些必要条件:即采取的措施是尽可能完善的,惩罚机制是可信的,则从采取的措施修改得益矩阵的效果来看,能够取得预期的目的但现实当中,欺诈的动机是多方面的,经济主体的行为也不尽是理性的,因此,还需要采取其他的措施,提高经济主体参与市场博弈的行为理性,培育良好的诚信环境,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

参考文献:

[1]"Lemons":QualityUncertaintyandtheMarketMechanism,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Ang,1970),

[2]张晓春。诚信缺失的经济学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

[3]张维迎,产权、政府和信誉[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诚信主题小论文 篇13

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大仲马

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在忙碌中常常有意无意的丢失了一些最淳朴的东西。当人们渐渐淡忘它时,却受到社会法则的约束和制裁,只有这时自己才会恍然大悟,沿寻生命的旅途去寻找它的足迹。

说起诚信,有太多的内涵和真谛:诚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码,放上它生命不再摇摆不定,天平立即稳稳地倾向一端;诚信是一轮朗耀的明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启悟心灵的哲理……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必衰,国无信则危。在蓬勃发展的21世纪中诚信是我们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和保证书。所谓“通行证”是因为拥有它我们的事业才会前进才可能成功,拥有了它我们才称的上合格的人——一两重的真诚,等于一吨重的聪明。说它是“保证书”是因为,诚信是一种心灵的开放。拥有它即使遭遇失败也是光荣的,至少我们做事问心无愧,我们没有丢失本性,我们称的上真正意义上的人,成功离我们便不在遥远!

遵守诺言,恪守信用。诚实是一切价值的根基。国无诚信不兴,家无诚信不荣。诚实是最大的财富。在生活中、学习里、工作上我们时时刻刻再演绎着诚信。从小的方面讲要积极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用最虔诚的心最真诚的态度去作好每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从大的方面讲只有为人诚信才会倍受领导的青睐,才会更好的去发挥自己的才能,舞动自己激情燃烧的人生。也许曾经四处碰壁,也许曾经迷茫飘渺……但!精诚所致,金石为开。诚信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源。做官凭印,做人凭信。失信之后即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所以做人切莫隐瞒真实,就是骗自己;反言之即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言而有信,金口玉言。诚实守信是一个民族的根源。诚实守信是传统美德。诚实是人类最大的财富。老实做人,诚实待人。诚信是一个人无形的巨大财富,正如何智勇所言:“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生活正是如此,只有把握好诚信之帆,才能在求知与拼搏的海洋中快乐而尽情的遨游。

诚信论文 篇14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原因

“诚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其诚信程度近年来备受质疑。惠济贫困学子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步履艰难让社会对大学生的诚信鲜见一斑。2007年8月,扬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达到17%,违约金额高达112万,工行总部停止与扬州市6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大学生诚信缺失对高校和社会提出一个严峻地课题。

一、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

大学生诚信缺失不仅指其经济失信行为,还包括在生活、学习中违反道德或犯有严重过错的行为。高校一直在教育学生要做到“明礼诚信”,但触目所及的诚信缺失现象比比皆是,而且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一)学习方面诚信缺失

1、考试作弊。考试替考、夹带、偷看等作弊在高校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且,作弊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作弊人数不断增加,形成特殊的小群体;二是出现了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有组织、有分工、全程服务;三是作弊者的心态变得比较坦然,“麻木不仁”,孕育出畸形的作弊亚文化;四是作弊手段推陈出新,作弊工具现代化,运用手机、隐形耳麦等先进通讯工具传递答案等。

2、学术抄袭。有些学生对老师布置的(课程)论文,不是认真查阅资料、仔细钻研,而是找别人的论文采取“浆糊加剪刀”、“鼠标加键盘”的方法,拼凑出来敷衍了事,甚至有些学生就直接把别人的论文,换成自己的名字当作作业,出现很多雷同的论文,毫无创新性。论文写作本来是训练科学思维能力,掌握分析、解决问题方法,巩固所学课程知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此种“创作”法使其意义尽失。

(二)经济活动方面诚信缺失

1、毕业后不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自20世纪90年代实行以� 但是很多学生毕业后就将其“遗忘”得干干净净。2007年8月8日,福建省教育厅首次在网站上公布了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涉及福建省16所高校共121人。大学生的贷款积极,还款拖沓,将一个非常好的惠济万千学子的工程推到尴尬的境地,甚至影响了学弟学妹的助学贷款。

2、恶意欠费。部分大学生向父母要了学费不交,用来买电脑、谈恋爱、旅游、炒股、甚至,能拖就拖,能欠就欠,使学校苦不堪言。手机等欠费后长期不交,更有甚者在手机卡尚存几元钱时拨打一个长时间的长途电话,然后扔掉旧卡更换新卡,恶意逃欠;信用卡透支后,不到催缴从不还账。

(三)求职就业的诚信缺失

1、求职简历的“注水”。一般来说,求职简历是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第一道关卡。不少大学生为了竞争好的工作岗位,通过夸大或造假履历来充实自己“实力”。在一些招聘会上甚至出现同一所学校同一届有数位学生会主席的荒诞事情。

2、轻诺寡信,随意毁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通过签订协议,以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相互选择的权利和义务。但是,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饥不择食”地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当发现条件较好的招聘单位时,就撕毁已有协议,另择高枝。使招聘单位的用人计划落空,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四)与人交往诚信缺失

1、人际关系虚假。主要表现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人不真诚,势利眼。处处吹牛,夸大个人的能力;时时承诺,而从不兑现。个人交往中借钱不还,借物不归。

2、恋爱态度不严肃。当前,大学生谈恋爱现象十分普遍,有些学生能够正确对待,但也有一些学生对感情的把握缺乏正确的态度,缺少责任,更多地抱有一种游戏态度,多角恋爱。恋爱不成,轻生、伤害对方。

3、网络欺骗。信息时代,作为信息传播工具之一的网络日益融入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但是,网络在给我们带来大量资讯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由于网络交往时人们行为的符号化,传统道德关于诚信的制约机制被弱化,撒谎、诈骗、等行为是在鼠标的点击中发生的。更有甚者,有些大学生利用网络的虚拟特性,在网上信口开河虚假信息,发送电脑病毒,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种种表现,带来了许多危害。从个人角度来说,没有养成诚信品质,不利于大学生成才;从他人角度来讲,损害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从学校角度来看,大学生诚信缺失有损于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形象和信誉;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经济的健康运行。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透析

(一)传统诚信观念作用范围与当代社会特点脱节

在我国,传统农耕生活千百年的延续,导致社会生活圈相对集中,活动范围较为固定。大多局限于亲朋、族人、乡人等有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之间。风俗习惯、社会舆论和伦理道德观念就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使得人们为了友好相处和长期生存与发展,不敢贸然违背诚信道德原则。在熟人和亲属之间做人做事能够做到合情合理,诚实守信,不欺诈。但现在随着全球化趋势加快,人流、物流快速交汇和流通,我们所面对的更多的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传统的诚信观面对转型中的社会显得苍白无力。

(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不良风气的影响

政治领域。少部分领导干部凭借权力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搞行业不正之风等等,影响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青年大学生与社会的联系十分紧密,政治领域的不正之风容易对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使其产生诚信缺失。

社会经济领域。假冒伪劣、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走私逃汇、商业欺诈等失信现象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也对青年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使一些青年大学生会缺乏诚信责任意识,做出诚信缺失的行为。

文化领域。宣传工作中的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教育乱收费、招生黑幕、注水文凭等,学术论文的粗制滥造、假冒伪劣、抄袭剽窃等现象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也必然会对青年大学生产生消极影响。

(三)社会运行经济利益至上

人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当代大学生作为对社会反映最敏感的群体,他们的道德现状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马克思曾深刻指出:“在利益仍然保持着彻头彻尾的主观性和纯粹的利己性的时候,把利益提升为人类的纽带,就必然会造成普遍的分散状态,必然会使人们只管自己,彼此隔绝,使人类变成一堆互相排斥的原子”。受到社会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大学生也难以抵御社会中的各种负面影响,难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从而导致与社会主流道德的背离现象。

(四)高校诚信教育缺乏实效性

高校诚信教育是影响大学生诚信状况的直接因素,但当前的诚信教育缺乏实效性,主要表现为:

诚信教育内容模糊。在当前高校的诚信教育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诚信教育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诚信教育的内涵许多教师表示说不清楚,这必然影响高校诚信教育的切实有效。

诚信教育方法单一。当前多数的诚信教育停留在传统的说教上,多是通过灌输法;除去讨论法和实践法,没有发掘出更好的形式,难以起到应有的效果。

诚信教育路径狭窄、诚信教育队伍乏力也影响了诚信教育的效果。

(五)大学生缺少自身诚信修养和实践

许多大学生谈起诚信问题来口若悬河、头头是道,对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也多持反对态度,但同时他们也承认失信行为就发生在自己或同学的身上。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与诚信行为不够统一,他们的实际行为和心中坚持的准则有所出入。虽然主观上觉得诚信很重要,待人处事应该以诚信为本,但在实际行为上却没有以冷静的头脑来明辨是非,认为别人都这样,我也这样无所谓了。因而导致有的大学生随波逐流,经常做些不诚信的事情。这正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内因所在,亦是人类固有的趋利本性在失控时的外在表现。

(六)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家庭教育中存在“重智力、轻品德”的现象,家长对孩子的功课抓得很紧,却很少顾及对孩子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精神品格的塑造,导致孩子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诚信观念。

此外,对中国家庭来说,宠爱是在教育子女上的一个通病。有的长辈怕后代吃亏,平时言传身教的,是如何损人利己、如何占便宜、如何去弄虚作假、如何沽名钓誉……。因此导致其子女个性特别强,自私自利。这不能不说是失信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结语

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种种表现有其相应的根源,对这些原因的深度透析有助于我们寻找到有效防范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方法和对策。诚信在和谐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坚守诚信是每个人的最基本道德要求,更是大学生的言行准则。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扬城6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被叫停[EB/OL].

2、晁霞。诚信教育——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课题[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6(12).

3、福建公布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

4、李燕宇。大学生诚信缺失及其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5.

诚信论文 篇15

目前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出现了一些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利用信息优势和保险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在个别案件中拒赔不合理;违规经营,支付过高的手续费、采用过低费率等恶性竞争行为,损害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声誉。而不少保险人在利益驱动下,许诺虚假的高回报率,回避说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味向客户推销保费高却不一定适用的险种;还会出现撕单、埋单、私吞或挪用保费、制造假赔案、误导甚至欺骗投保人等行为。而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在不满足投保条件下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提供虚假信息;更有甚者,骗保骗赔花样翻新等等。这些违背诚信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对保险业的发展已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二、我国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

1.制度缺陷

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诚信的人会获得更多的交易和赢利机会;而在一个不守信用的社会中,守信用者却将付出代价。在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由于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信用的保证主要是基于人的伦理道德要求,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益驱动下,出现了利己主义动机,产生违反诚信原则的道德风险。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

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高速发展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目前,我国对违背诚信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法律上的惩罚规定尚不完善,经济上的惩罚力度不大,约束机制软化,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从人格、伦理上进行谴责,这就难以抑制失信行为的出现,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

目前,保险供给者及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当员工及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而我国现行的保险人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无法实现对人合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进而导致人偏离委托人的目标,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产生各种有损委托人和投保人利益的行为。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

2.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

(1)对于保险人而言

潜在的投保人总是比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风险状态,保险双方存在信息差别。尤其是在保险定价中,保险人通常使用简便的分类计算法厘定保单价格,但却不能区别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标的,从而也就不能确定适合于投保人的保费水平,其最终结果是高风险类型消费者把低风险类型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即所谓的逆选择问题。另外,我国《保险法》采取的是询问告知形式,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保险人对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致使保险人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真实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或应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

(2)对于投保人而言

由于保险商品复杂多变,保险服务参差不齐,而人们的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又比较欠缺,因此,在保险过程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表现得尤为突出。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情况下,投保人事实上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以致很难对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评价。同时,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保险公司事先拟订的,投保人只能被动地接受或拒绝,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再加之绝大多数保单条款在表述上所含专业词汇过多,致使投保人看不懂合同,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而且赔付时,一般由保险公司解释赔付的条件和拒赔的理由,投保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抗辩的余地很小。所以,在保险合同的制定、履行、赔付等一系列过程中,都存在保险人利用其掌握的优势信息损害投保人利益的可能。

(3)对于保险人而言

目前,对营销员的考核以业绩为主、佣金实行首期业务佣金和续期业务佣金相结合(首期业务佣金较高,续期佣金则逐年递减)、人的违规成本太低、缺乏长效激励机制等,这极大地诱发了人的道德风险。在获得更多手续费的利益驱使下,保险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阻碍或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甚至误导投保人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基于保险人、保险人以及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三、对策建议

首先应健全诚信法规制度,从法律高度保护诚实守信行为,从保险条款、财务方面加强监管,严厉惩戒毁约失信行为,在保险业内形成“有信者昌,无信者痛”的氛围;其次,在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同时,各保险公司之间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应能共享,以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再次,对保险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制约制衡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尤其要在保险监管机构的干预下健全和规范我国保险中介体系;最后,保险人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保险技术和运营策略,对风险进行精确的分类和测算,设计不同类型的合同,将不同风险的投保人区分开,从而规避投保人的逆向选择,而且可以通过条款约定等形式,对投保人投保后的行为加以限制和激励,从而预防和控制道德风险,以防止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

论文关键词:保险诚信成因

论文摘要: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是以信用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承诺,这就决定了保险业较其他行业对诚信的要求更高,但目前诚信问题却成为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桎梏。因此,本文从制度缺陷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对保险业诚信现状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加强诚信建设的建议。

参考文献:

[1]吴定富。加强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R].世界经济发展大会报告。

[2]黄小江。保险诚信缺失问题的思考[J].中国市场,2005,(5):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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