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上海事业单位改制 实用汇聚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实用上海事业单位改制 实用汇聚”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上海事业单位改制 最新篇1

机关、事业单位改制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改制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社保业一发(1998)7号];

4、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机关、事业单位。

1、批准单位改制的文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中有工作满25年的人员另需携带转制前最后一次《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审批表》、《2006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套改审批表》或《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审批表》、《调整职务(岗位)津贴标准审批表》和《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保补贴性工资审批表》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交单位。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30日

不收费

1、《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待遇申报专用表》(申领2-1);

2、《执行沪社保业一发(1998)7号文机关、事业单位转制时工作年限满25年人员名册汇总表》一式三份;

3、《执行〈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性质认定的意见〉享受五年过渡补贴人员花名册》。

(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48 1494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