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热选(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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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篇】
国税总局和国家发改委2014年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根据公告,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二是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
三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四是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权重各为50% 。
五是明确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类项目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列举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是按照简化和取消行政审批的总体要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按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应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
七是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税务部门将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共同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八是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由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负责,并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由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方可享受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告》同时明确,上述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发布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7日。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三篇】
1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虽然税收的减免规模总量不大,但涉及户数多,影响范围广,效果明显。一方面,可有效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改善其经营状况,维护广大小型市场主体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增强小企业的发展信心。
公告还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此外,还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解决就业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2023年优化延续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广大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尽快恢复活力。
近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23年,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刘昆提出了三方面举措,其中一项就是助企纾困。“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并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万亿元。
据记者梳理,2022年我国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中,有的政策实施期限已届满。例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支持企业创新阶段性减税政策等。
张依群表示,2023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会提升政策效能,增强精准性和针对性。在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重点是狠抓落实,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能够全面落地见效,真正发挥助企纾困的目的。
“未来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促进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两大类。这些政策的延续和加力,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信心,促进国民经济加快复苏。”白彦锋说。
在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丁臻宇看来,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重点,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将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倾斜。
白彦锋认为,2023年要扩大内需,需利用好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广大居民的消费潜力,不断增强经济企稳复苏的内在动力。
张依群表示,需根据经济形势、企业运行状况等不断调整优化已经出台的税费政策。一是优先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能力和经营活力,保持税费政策稳定连续,形成良好市场预期;二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将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细,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大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三是不断完善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稳定退税规模,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继续深化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重点税制改革,让创新型企业()有更大发展空间,让市场消费活力得到持续有效激发。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四篇】
棚户区是指什么呢?棚户区主要是指在城市中那些脏乱差的危房旧房破房区域,国家为了城镇建设,必然要对棚户区进行改造。那么棚户区改造可以享受那些优惠政策呢?那么,棚户区改造这项总理极为关注的民生工程,在税收上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下面是网友为分享的“2024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热选(精彩5篇)”,欢迎阅读。
减免性质代码:03092307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涉农贷款业务清单:四、……涉农棚户区改造贷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后,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的涉农贷款业务清单:四、……涉农棚户区改造贷款。
自2013年1月1日起,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该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不具备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条件;
(六)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建设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使用或者按规定实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棚户区改造支出同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书面说明材料。
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
棚户区改造是指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或年度改造计划的改造项目;改造安置住房是指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棚户区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中明确用于安置被征收人的住房或通过改建、扩建、翻建等方式实施改造的住房。
1.减免性质代码:10011705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减免性质代码:10011705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减免性质代码:09011704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面积的比例免征印花税。
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7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减免性质代码:15011712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3.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0个人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4.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1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5.减免性质代码:15011722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减免性质代码:05129999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还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
2、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第三,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的,对企业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用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调动了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起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新的政策中,允许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范围,取消了仅可为国有企业的限制。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五篇】
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讲座,对于这个热门话题,我收获颇多。在此,我将通过五段式的连贯文章,为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讲座中强调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据统计,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已从2008年的33%下降至目前的25%,税率的降低使得企业利润增加,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还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通过减免研发费用、购买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促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机会,推动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其次,讲座中介绍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消费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增加基本减除费用、调整税率等。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个人可支配收入,鼓励个人增加消费,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对特定行业和特定消费品实施了税收减免,如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等。这使得消费者在购买特定商品时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购买力,促进了消费的增长。
第三,讲座中提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创新和发展的动力,吸引了大量企业进一步投资和扩大规模,从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讲座列举了一些成功的案例,如一些产业园区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带动了当地的经济腾飞。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财政资源,使得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第四,讲座中提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与挑战。其中一个问题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难度大,容易引起税收漏税和偷税行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讲座建议加强税收部门的监管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机制。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也需要加强评估,避免出现优惠政策不当使用和滥用的情况。同时,还有一些专家呼吁减少税收优惠政策的数量,减少政策的复杂程度,使得税收优惠政策更加规范和可操作。
最后,讲座总结了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善税收制度和优化经济结构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和公共利益,不能偏离税收法制的底线,保持税收政策的公正和公平。同时,还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和适用能力。
通过参加这次税收优惠政策讲座,我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个人、地方经济的发展都有积极影响,但也需要注意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我相信,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的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将会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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