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执法管理办法(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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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执法管理办法范文1
(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主城区(12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垃圾清理管控工作,建立主城区垃圾清理管控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标准统一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辖区内垃圾清理管控不留死角,创建优美宜居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长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城区垃圾清理管控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温明担任,成员由区环卫大队、区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办事处主管主任组成,主要负责主城区内垃圾清理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王昱担任。主要负责主城区内垃圾清理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对各类积存垃圾进行清理管控。
三、监督检查
(一)责任分工
1.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为辖区垃圾清理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清理管控范围:区环卫大队负责道路范围以外的区域各类乱倾乱倒和积存垃圾。
2.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办事处垃圾清理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办事处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清理并做好长效管控,负责对超时未清的垃圾进行清理。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1.日常检查。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对各办事处垃圾清理管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办事处进行清理,规模较大的以书面形式通知。
2.专项检查。对数字化案卷、12319便民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上级领导交办等反映的垃圾问题,直接通知有关办事处进行清理。道路两侧环卫大队清扫范围外的街头空地上积存垃圾,由环卫大队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办事处清理。
(三)检查标准
垃圾清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检查辖区办事处每发现一处扣分。
2.新产生的积存垃圾,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不扣分,(3立方米以下,1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3立方米以上在3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积存垃圾量大清理有难度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周)。
3.未在规定时限内清理完毕的3立方米以下每处扣分,3立方米以上每处扣分。
4.检查通知两次仍未清理的,一次扣分,并进行通报。
5.出现下列问题的加重扣分、处理
(1)被省、市主要媒体曝光的一次扣分。
(2)被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出问题、多次未整改到位的,一次扣分。
(3)被市级以上领导两次指出同一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给予街、镇主管领导相应处分,并一次扣分。
四、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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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执法管理办法范文2
为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进程,按照**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参与加快镇(街办)执法中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协调、检查各执法中队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职责分工,由***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姚水洪副局长负责**、**、**执法中队;***纪检组长负责**执法中队、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镇(街办)管理科协调相关工作,各执法中队具体实施。
城市执法管理办法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213”发展战略。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职能向下延伸,扩大城市管理覆盖面。配合全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努力建设“民富、村美、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二、工作重点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以卫生整治、水环境整治、风貌整治、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切实配合镇(街办)抓好城镇改造、新居工程、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帮助镇(街办)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集中,向居住区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居住区、安置区市容秩序的管理力度,并积极将城市管理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局直属执法大队和各镇(街办)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能,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各镇(街办)的工作重点,现将各执法中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执法中队:负责整治镇政府所在地及新居工程周边市容秩序;抓好芙蓉家苑市容环境执法管理工作;创建省级市容示范镇;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对八角、花篱、天王、新庄即将建设的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建好社区和做好对拆迁农户的宣传安置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抓好交易区、路旅游快速通道沿线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巩固省级文明村镇成果;配合抓好新城区及花乡民居集中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
(三)执法中队:负责加强对城镇的市容市貌管理;加强对惠民、正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和治理整顿;配合新城办搞好新城区公平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在城镇改造进程中,主动协做改造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城镇改造的顺利进行。
(四)执法中队:负责对、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管理;对大道、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商贩给予取缔;配合新城办搞好片区和做好城郊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管理;配合街办搞好城镇改造中人员安置等工作。
(五)执法中队:负责对街办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流动商贩进行清理,整治违章摊点和出摊占道;配合街办搞好、前进社区的安置工作,配合街办清理整顿前进社区违章搭建物;对需进行二次安置的、集中居住区协助街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六)执法中队:负责管理规范大道沿线的市容市貌;管理镇政府所在地和科技园周边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光明苑、鱼凫家园建设的规范管理和人员安置工作。
(七)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主动参与集中居住区的建设,配合做好各项基础建设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安置新居的执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八)执法中队:负责抓好城镇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及建设部门,抓好柳岸花邻新居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以及人员安置工作。
(九):由执法中队和城区执法大队抽调的人员负责抓好城镇的市容市貌;配合镇党委、政府搞好农贸市场的市容秩序;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永盛场社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十)城区执法大队下设四个中队:一中队和中队协调配合抓好社区市容环境的规范管理;二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沿线的市容市貌;三中队和中队协同管理沙子沟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四中队和中队配合对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实施规范管理;城区执法大队要积极支持、协同配合各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城市执法管理办法范文4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日常检查,在履行城市日常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予以查处,并函告查处结果。
2.市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及时的,应及时告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接到告知后应督促下属环卫单位进行及时清扫。
4.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许可决定后3日内,应将有关批文及相关资料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5.市住建局在编制城区农贸市场、停(洗)车场(点)等专业市场建设规划时,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意见。
(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绿地规划、城市管网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图纸和审批文件以及建筑工程造价标准一经依法审定,市住建局应当在政府相关网站公布,并将规划图、文等资料完整地抄送市城管执法局,作为规划执法监督的依据。
3.市住建局发现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属市城管执法局管辖的,应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对规划违法行为查处后,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住建局,需要作补办手续等相关处理的,由市住建局依法办理。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中,需要向市住建局调查取证、查阅和复制规划许可方面地形图、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图、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时,市住建局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图纸资料现存的应在接到协助函的当日或次日无偿提供,需新制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
5.市住建局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评审、建设工程完工后的规划核实及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自行拆除、清理场地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时,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市住建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届满仍未到市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市住建局应及时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政公用和绿化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内临时占用市政道路或绿地进行经营、施工行政许可的,应明确占用地点、面积和期限,并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后的当日或次日将有关批文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跟踪监督实施。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4.市城管执法局在依法对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践踏、损毁城市园林绿地,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无故不履行城市植树义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区绿化及设施管护等其他绿化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中涉及赔偿损失和加倍交纳绿化费等具体金额标准时,园林管理部门应提供收取赔偿金、绿化费的标准和依据,并依法追收其款额,将结果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政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作出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城市房地产违法案件过程中,需要查阅、复制相关许可证书等证据的,市住建局应予及时提供。
5.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机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建项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2日内应将登记内容函告市城管执法局。
二、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试行)》(市政府令58号)查处涉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违法案件时,需要作环境保护方面专业技术监测的,应及时函告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发现经营摊点与登记场点不符或者超越经营场点范围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工商局。
(二)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的摊点的经营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三)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违法案件,需市工商局提供违法违规当事人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时,市工商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
四、市公安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城区各公安派出所各确定1名副所长负责辖区城管执法协作工作。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实施重大集中整治执法活动和依法采取拆除、查封、扣押等强制管理措施前,应告知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为了预防、避免和控制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依照职权职责派出相应警力协助执法,以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
(三)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五)公安机关对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损毁证据材料及扰乱执法现场和执法部门工作秩序,公然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故意损毁城管执法车辆、装备器材或者城管执法人员衣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城管执法局。
(六)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脏车入城案件,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城管执法局抄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公安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八)市公安局在城区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工作需要市城管执法局配合的,市城管执法局应当予以配合。
(九)城区天网工程、道路交通监控等设施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平台共用,依托公安“110”指挥中心、交警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建立城管“110”指挥中心。
(十)在城区执勤的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发现违法占道经营、违法设置气柱气标气拱门及广告牌匾、脏车、违法建(构)筑等行为,应及时告知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在城区执勤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公安“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
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餐饮服务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摊点,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城管执法局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摊点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在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市民政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按条件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救济等政策而没有享受的,应告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城区有需要实施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告之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当及时实施救助,市城管执法局辖区大队应积极配合。
(三)市城管执法局在工作中发现地名标志牌损坏时,应及时告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及时修复完善。
七、新闻媒体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传媒网、网等新闻、网络媒体单位应开辟专栏,及时、全面宣传报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
(二)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或典型的违法案例,应及时给相关新闻媒体单位提供素材。相关新闻媒体应及时宣传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职能作用。
八、通区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和西外、北外镇及莲花湖管委会行政辖区内城镇的清洁、绿化、市容“门前双三包”工作,组织办、镇、管委会和社区干部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协调、化解相关矛盾。市城管执法局定期与区政府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工作重点,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共同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实效。
九、县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县政府统筹组织指挥南外镇行政辖区、河市镇集镇规划区、市化工园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县分局的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市城市管理执法协调办公室与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的市城市管理协调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应加强城市管理的调查研究,互通信息,共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承办日常协调、监督事项。
十一、执法协作监督
城市执法管理办法范文5
一、2011年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情况
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宗旨,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为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新进展。去年我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内容多、范围广、力度大。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以“弘扬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动力,本着突出重点、自我加压的思想,将创建城管执法示范路扩大到85条、106个路段,示范场所20处。年内大规模清理整顿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贴乱画、运输撒漏、扬尘污染等“脏乱差”现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了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封井保泉、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多项执法整治行动,全市共清理摊点群和露天烧烤980余处,拆除破旧临时设施560多个,查处占道非法洗车点300多处,封闭各类水井473眼,整治规范报摊1000余处,强拆大型违章户外广告112块,曝光施工扬尘单位14家,整顿建筑工地98处,顺利完成了我局承担的创城“百件实事”任务目标,在创建“环保模范城”等多项大检查中受到好评,为我市获得国家“安静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做出积极贡献。
(二)规划行政执法迈出新步伐。年内市区两级紧密配合,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及乱搭乱建5709处,面积23万平方米。为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市局新组建了直属大队。该队在旧村(居)改造违法工程集中整顿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与十部门联合通告,公开曝光了旧村改造十大违法典型案件,迅速对全市116个村居的136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整顿。年内已对58个村(居)建设单位和31个施工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并组织实施了95次强制停工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我市规划执法查处力度。
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去年,市城管警察支队大力开展“心系城管、爱岗敬业”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保障能力。年内共有效制止妨碍执行公务行为910起、1900余人次,刑事拘留2人,劳动教养1人,治安处罚30人(其中治安拘留8人、治安罚款13人、治安警告9人)。
(四)城管执法为服务全市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坚持和发扬城管执法精神,出色完成了大量的临时任务、突击任务、配合任务。我市承办“亚冠联赛”、“糖酒会”期间,从市局到七个区局统一行动,强力保障,确保了各项重大赛事和重大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高新区执法局结合新区建设发展,抽调精兵强将,全面承接了孙村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权,共制止违章施工500余处,清理乱栽乱种10万余株。长清区执法局积极配合大学科技园建设,制止违法突击建房578户,拆除乱搭乱建260处,取缔占道经营230处,为大学科技园建设做出贡献。市中区执法局强化执法为民思想,新组建成立了17人的机动二中队,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形成了执法一体化新机制。据统计,去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承办上级领导批示件、督办件36件,市长公开电话急办件459件,办理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市12319和市局转办件共计563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1件,结案率和满意率达100%。同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了大量的群众举报电话。城管执法队伍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全市大局和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力量。
(五)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新进步。从市到区坚持从严治队,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和“执法办案台帐”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去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424件,其中简易处罚案件17113件,一般程序立案4311件,组织城管执法听证104次,城管执法办案质量和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城管执法指挥中心建设基本到位,初步形成了一个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年内市局统一组织城管执法集中培训共四期,培训人员达630人,上至局领导下到普通队员,基本轮训一遍,并通过电视台,开展了全市城管执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槐荫区执法局常年坚持了“日学、周考、月讲评制度”,新建了“队员之家”;高新区执法局创新实行了“普法培训档案”管理新办法,进一步激发了队伍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队伍执法办案专业水平。四是加强城管执法社会宣传。去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在各类媒体刊物发表稿件达1600多篇,提高了城管执法社会地位和形象。天桥区执法局自主创新的“城管执法卡通漫画”内容深刻,形式活泼,率先开展了城管执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五是大力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广大队员坚持文明规范执法,严格队容风纪管理,认真参加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工作。各级党政工团组织,紧密围绕中心,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队伍”,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和“双优争创”、“献爱心帮扶”等特色活动,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六是全市新招入了162名执法队员,新设立了21个基层执法中队,城管执法组织实现了向乡镇延伸。目前全市城管执法队员共计985名,基层执法中队已达78个。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市容整治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市领导要求还有差距,整治标准应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应更加到位。二是城管执法缺乏强制手段和法律支持。随着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解决城管执法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解决。三是城管执法配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强化,仍需做更多更细的工作。四是城管执法外部环境仍需改善。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城管执法,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现象还经常发生,直接影响到队员的执法积极性。五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办案能力、作风纪律和执法行为规范需要继续强化、整顿和提高。上述问题,在新的一年,我们要下大决心认真解决。
二、今年城管执法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突出“四个重点”,确保“九项任务”,努力实现城管执法又快又好发展。
强化“四个意识”,保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一是强化发展意识。目前我市建设发展很快,变化很大。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紧密结合市政府提出的“老城提升、新区开发”战略部署,紧紧抓住正在实施的“创城”、“创模”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机遇,乘势加快自我发展,全面推进城管执法事业。二是强化创新意识。要实现新发展新突破,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推陈出新,努力创新执法机制,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对政府负责,为百姓服务”的思想,自觉树立“依法履行更多社会责任”的理念,更好地服从于全市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生活。四是强化和谐意识。要大力发扬团队精神,内求和谐,外树形象,妥善处理好上下左右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大城管新格局。
突出“四个重点”,推动城管执法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以队伍建设为重点。“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在全部城管执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基础,是保证。今年要从练兵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从严治队方针,努力打造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二是以科技建设为重点。要积极推行科学执法方式,大力推广应用指挥中心信息调度系统,实现向科技要效益。三是以执法业务建设为重点。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各项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出综合执法这项新体制所应有的价值和优势。要把已经开展和熟悉的业务进一步深化细化,把尚不熟悉的业务,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逐步探索掌握规律,尽快开展起来,促使市容整治向标准化、精细化延伸;规划执法向多措并举、拆罚并重延伸;城管执法工作向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延伸。四是以优化执法环境为重点,积极协调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努力改善社会舆论环境、城管执法办案环境、安全保障环境和队员成长发展环境,努力为基层执法创造更好的条件,切实做到为基层服务,帮基层解难,促基层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城管执法主要任务有九项:
(一)大力开展“队伍大练兵”活动。以迎接建局三周年为契机,以“政治思想、作风纪律、体能素质、执法技能、法律培训”五项内容为重点,在全系统广泛开展队伍大培训大整顿。要突出抓好作风纪律、廉洁办案、规范执法三项教育。要继续严格队容风纪管理,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形象。坚持公开、公正执法,严格办案监督管理,实行案件会审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增强公共权力意识,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吃、拿、卡、要、报”行为,实现“阳光执法、阳光办案”。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文明执法、礼貌纠章,树立亲民爱民、执法为民新形象。
(二)全面启用城管执法信息指挥中心系统。要自觉在各项执法业务中,大力推广应用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坚持领导同志带头学、带头用,切实做到领导精力到位、规章制度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要抽调专业技术*山草香 *人员,尽快落实工作班子,认真开展前期运行调试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改进技术,充分进行前期磨合使用,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时段快速反应指挥。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抓紧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提高系统实际应用效能,争取尽早达到规范运行的要求,待条件充分成熟后正式向社会公开。要不断深化延伸这套系统,有计划、有选择、分步骤地推广应用到基层执法中队,把这套先进系统作为今后提升中队建设的一项重要硬件设施,不断延伸指挥调度系统应用面和覆盖面。
(三)积极探索城市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以主要干道、繁华场所为重点,划片包段,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徒步执法制度,以见“警”率、办案率、结案率“三率”为重点,严格考核奖惩,力求做到管理标准化、执法精细化,进一步落实重心下移、执法前移的要求,增强队员“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意识,有效提高一线执法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管执法区域监管责任制为核心的基层执法新模式。
(四)加大市容“治乱”力度,确保“创城”“创模”各项考核全部达标。坚持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抓手,按照创城主题行动职责分工,重点开展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生活噪声等整治行动,同步查处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行为。要积极推广历城区乱贴乱画整治先进做法,在全市所有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场所,全部推行社会化管理新办法,提高我市“视觉污染”整治水平。要突出狠抓各类工地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施工现场撒水、围挡、保洁等细节措施。对于施工扬尘、噪音污染、运输撒漏行为,要坚持严管重罚,用重典惩治,进一步巩固提升85条城管执法示范路和20个示范场所市容整治水平。
(五)实施规划刚性执法,大力查处乱搭乱建及违法建设。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争取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按照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拆罚并重的原则,定期开展在建工程大检查活动,重点查审批手续、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规划执法龙头作用,尽最大努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势头。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加快旧村(居)改造在建违法工程处理工作,推动我市旧村(居)改造实现良性发展,有序建设。
(六)高质量起草《市城管综合执法管理条例》。要集中时间和精力,积极创造条件,重点完成《市城管综合执法管理条例》起草上报工作,加快城管执法立法步伐。要组织精干力量,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条例》调研、起草、送审等各项工作,确保今年6月份全部完成前期各项准备任务,争取尽早提交市人大审议,力求制定出一部高质量、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规范性的新条例,为基层执法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
(七)大力加强城管执法机制建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行中队长轮岗机制,定期进行交流,定期轮岗换位,提高中队执法办案能力。要继续完善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争取尽快形成一套完整的部门衔接工作制度,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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