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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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成员需明确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清单内容全面执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学院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是全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全院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

4.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5.及时全面掌握院级领导干部及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6.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院纪检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8.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9.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廉政工作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院党委廉政承诺。

10.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2.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3.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

14.每年向全院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廉述责。

15.组织召开院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6.加强对院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院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7.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18.加强对学院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支部主要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二、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责任清单。

院长是全院行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根据省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学院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6.支持院纪检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院纪检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学院有关部门落实院纪检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8.每年至少参与一次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活动,带头接受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10.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约法九章”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践行院党委廉政承诺。

11.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3.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接受监督。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5.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6.加强对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院党委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担当分管责任。

(1)协助院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6)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7)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8)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9)每年向市纪委和院党委提交个人述廉述责报告。

2.带头廉洁从政

(10)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约法九章”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院党委廉政承诺。

(11)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5)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履行管教职责

(16)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17)及时发现并主动报告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18)支持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9)对分管部门中有苗头、倾向性问题的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0)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2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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